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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目光,深邃、复杂、凝重,让夙夜有种被看穿的错觉。
沉默着,不知道应该怎样回答。
幸好,欧宇辰也没有追问下去。
为什么要救他呢?
夙夜自己也很难解释这个问题。
他记得读小学的时候,有位同学送给老师一盆白色水仙花(注1),老师把它摆在讲台旁边的窗台上。
第一眼看见,夙夜就喜欢上它,每天给它浇水,为它除虫,为它擦拭叶子,帮它转动花盆,让它能更均匀地享受到阳光的照射。
它不属于他,永远也不会属于他。
但是,这不影响夙夜对它的喜爱,和一心一意的照顾。
他用欣赏的、眷恋的眼光,每天千百次地抚慰它。
它不知道,也不可能会在意,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为它付出的那些情感,对它的喜爱和欣赏,全部都是自己的事情,根本与它无关。
他在毕业前夕的作文里写到:“我喜爱的水仙花,我希望它每年每年都能灿烂地开放,即使我再也不会看到。”
他永远也忘不了第一眼看见欧宇辰的情形,夕阳鎏金似火,青草茵茵。
长身玉立、英气逼人的少年,迈着散漫闲适的步子,向他款款走来。
像呵护那盆水仙花一样,他想呵护欧宇辰的骄傲、冷漠和幸福,即使那幸福没他的份。
是的,冷漠。
没有人,比夙夜更能看清人心和人性中最差劲的一面。
他清楚地知道,欧宇辰从骨子里就是个冷漠、寡情的人,但那又怎样呢?
像欣赏那盆水仙花一样,他欣赏着这个外表无比优秀的少年。
这种欣赏是不需要理由的,假如有一天不再在意了,也不必费心找借口。
就像我们喜欢某一个演员,喜欢某一处风景,甚至是喜欢某一棵树,只是单纯的喜欢,而从未想过要据为己有。
他不过是,顺应自己的心意罢了。
十几分钟后,消防车和警车几乎是同时呜呜叫着赶到。
这栋小楼是博宇旗下建筑公司承建的,给自家老板盖房子,质量当然没得说。
可是再结实,也架不住这么折腾,连烧带炸,二楼的三分之一,几乎都变成了废墟。
最惨不忍睹的,是欧宇辰的房间,连楼板都炸出个大窟窿。
火势很快被扑灭,消防车也随即离去,只剩下负责勘验现场的警察、法医和技术人员,出来进去的忙个不停。
***
勘验完现场后,警察准备做笔录。
孙启森又坐在了昨天曾经坐过的位置。
这回他旁边,除了孟彦名,又多了名矮矮墩墩的中年警察,脸膛黑乎乎的,脖子又短又粗。
看样子混得不怎么样,一把年纪了,警衔还没有孙启森高。
一双小眼睛,倒是炯炯有神,一直饶有兴味地打量着夙夜。
这不奇怪,很多警察初次见到他,都是同样的反应:好奇、纳闷,然后是难以置信——没搞错吧?他就是那个传说中的少年神探?
夙夜对他咄咄逼人的目光视若无睹,欧宇辰倒是有点不高兴了,不过没表现出来,拉着夙夜,落落大方地坐在他们对面。
因为背部受了伤,不能往后靠。
夙夜身体微微前倾,双手像基督徒祈祷那样,交叉而握,搁在膝盖上,低垂着头,用恍惚的目光,愣愣地看着地板。
这回站在他俩后面的,只剩下洛梓洋和忠叔了。
“夙夜,你哪里不舒服吗?”孟彦名皱着眉头,问道。
不只是他,所有人都看出夙夜不对劲,小脸煞白煞白的。
室内没有开空调,他却一直在流汗,头发湿哒哒的,跟从水里捞出来似的。
夙夜兀自盯着地板发呆,一点反应也没有。
欧宇辰代他答道:“他背部受伤了。”
“要不要我帮忙检查一下?”孟彦名提议。
夙夜摇摇头,表示不需要。
欧宇辰稍微思考了下,自认为对伤口的处置,还是没问题的,也喂夙夜吃了消炎药,没有疏失遗漏的地方,就没吭声。
孙启森见夙夜吃苦头,打心眼里高兴,清清嗓子,颇为愉快地说:“现在我们讨论一下案子。
虽然详细的勘验报告还没有出来,不过,我们警方初步断定,这是一起人为的纵火事故。”象是要让大伙都听清楚似的,他刻意放慢了语速,每一个字,音都咬得很重,“既然是人为纵火,就需要找到犯罪嫌疑人。
我怀疑,凶手就在你们当中。”
“不可能。”欧宇辰立刻开口否认。
“为什么不可能?”孙启森反驳,“我们警方不会做出毫无道理的臆测。
夙家的安保做得非常好,院墙修得很高,我试过了,徒手攀爬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更重要的是,院墙外面就是繁华的大马路,即使是深更半夜,也常常有车子和行人经过,很难悄无声息地攀墙而入。
从大门进来更不可能,那里安装有监控摄像头,一下子就会被发现的。”
被他的推测吓到了,忠叔紧张地瞅瞅这个,又瞧瞧那个,大概是在观察谁更象是纵火犯。
洛梓洋倒是面不改色,一副坦坦荡荡的架势。
欧宇辰没吭声。
夙夜呢?依旧盯着地板发呆。
孙启森的眼光,在他们几个身上,慢条斯理地溜了一圈,继续说道,“还有,起火的房间在二楼。
你们家二十四小时都有人。
除非凶手会隐身术,否则,这么偌大的一个院落,他要怎么登堂入室,上二楼纵火,又神秘地离开,却自始至终,没有被任何人看到,也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呢?
火灾是在今天早晨七点左右发生的。
我们警方现在需要了解的是,早晨七点左右,你们所有人的行踪。
喏,洛梓洋,先从你开始吧。”
洛梓洋不紧不慢地说:“我六点钟准时起床,一直在一楼打扫,直到听见兰姐的叫声。
嗯,当时我在收拾书房,整理书架上的书,听见叫声以后,赶紧扔了抹布,匆匆忙忙跑上二楼,正撞上宇辰少爷从夙夜少爷的房间里出来。”
“你不是管家吗?为什么还要做打扫的工作?”孙启森提出质疑。
“你也看到了,我们家的工人只有兰姐、忠叔和我三个。
这么大的院子和宅子,指望兰姐一个人全部打扫干净,是不现实的。
所以兰姐只负责打扫二楼,其他楼层和院子,由我和忠叔打扫。”洛梓洋解释道。
“你们家还真是人尽其用,一点也不浪费。”孙启森语带嘲讽地说,又问道,“有人能做你的时间证人吗?”
☆、117|3。15 /
洛梓洋摇了摇头:“我往书房走的是时候,正巧遇到了忠叔。”
忠叔忙不迭点头:“嗯嗯。”
“这也不能说明随后你没上楼,跟着纵/火。”孙启森冷冷地说。
毫不在意他的指/控,洛梓洋若无其事地说:“你说的很有道理,可是,你也不能证明是我做的。”
“假如是你做的,我一定会找到证据的。”孙启森警告道,目光又转向忠叔,“你呢?早晨都干什么了?”
忠叔抹了把脸上的油汗,神情僵硬:“我,我也是六点多起床的,一直在厨房里准备早餐。”
“显然,也没有人能证明你的行动了?”
忠叔无奈地叹了口气,缩了缩五大三粗的身体,显得很是郁闷。
再次清清嗓子,孙启森的视线,落在了欧宇辰身上:“欧宇辰,轮到你说了。”
欧宇辰平静地说:“我倒是有时间证人的。”
“哦?”
“我和夙夜呆在一起。”
孙启森皱皱眉头:“什么意思?”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七点左右,我正在夙夜的房间里睡/觉。”
他话音一落,客厅里的气氛顿时变得十分古怪,连忠叔和孟彦名都露出意外的神气。
那个中年警察更是多瞧了他和夙夜几眼。
“原来你们俩的感情,已经好到同/床/共/枕的程度啦。”孙启森别有意味地笑了笑,摆弄着手里的钢笔,慢悠悠问,“夙夜,欧宇辰说的是真的吗?”
夙夜点了下头。
“你们两个经常睡在同一个房间吗?”
“不是的,这是第一次。”欧宇辰回答。
“为什么?”孙启森挑起半边眉毛。
欧宇辰淡淡说:“我凌晨三点多的时候,突然醒了,想下楼喝点水。路过夙夜的房间,发现他正在做噩梦,就进去陪他了。”
他飞快地思考了一下,决定隐瞒夙夜有梦游症的事。
既然夙夜一直隐瞒着,他觉得,自己也不应该说出来。
毕竟,被别人用异样的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