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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血剧情-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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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一(苏藉)

  烨,意为火光盛大之景。
  大一迎新晚会上,各路人马纷纷展示七十二般技艺,声乐不过十级都不好意思出来唱歌。中场过半,所有人已经审美疲劳,除非是脱衣舞,否则再难有兴趣。
  然后灯光亮起,有一支乐队蹦上台。我抬头看,主唱拎着一把吉他,如同张扬的烈火,一个微笑就能点燃所有人熊熊的好色之心。
  他极其拙劣地弹唱《小星星》,停下时深情地望着观众:“曲有误,周郎顾。”
  下面有女生尖叫,我险些也不能免俗。
  很多年以后,我依然记得他之后唱的《Hold on to the night》:
  “Hold on to the night。
  Hold on to the memories。
  I wish that I could give you something more;
  That I could be yours。”
  晕轮效应的作用无穷大,他貌比潘安,我便真心实意地相信他有潘安之才,还能感慨一句,这特么真是惊才绝艳。
  这个浅薄的,残酷的世界。
  然后我发觉美人虽与我不同系,但奇迹地成为我的室友,于是立即与世界和解了。
  自然,我有这等开阔的心胸,不是gay,起码也得是双性恋。
  大一平淡无奇地过去了,美人室友十分骚包,与班花系花校花勾三搭四,与社长部长会长眉来眼去,最终成为校园风云人物。除了考试前需要虔诚地拜佛,十分潇洒。
  大二因为与美人朝夕相处,我对他的颜值已经免疫,可以面对现实只把他看成哥们儿。于是生活立即狗血,有一天我回寝室,听见他和一个人争执:“你好歹把我学费给我。”
  他的语气恶劣,对方估摸着也说不出什么好听的话。然后他挂断,拨了另一个电话,开朗可亲:“钱哥,上次的稿子怎么样?还有新活儿吗?德语?行,保证两天内赶出来。谢啦,回头请你吃饭。”
  我没敢推门,尴尬得仿佛是自己穷困潦倒。
  虞烨的家史不难查,他有昔日的高中同学与我同系,两三顿酒就混出来。该同学做了叛徒,清醒后十分惶恐,叮嘱我不要乱说:“这是那家伙的逆鳞,不能碰。一碰就炸。他在这种事儿上很小气。”
  色厉内荏的骄傲,再没有比这更坚硬也更脆弱的东西,多有意思。
  一个人,从小被关系恶劣的父母各展神威,一较高下似地溺爱,他怨恨而又深爱着父母,自卑而又自傲,因而渴望正常的感情却又不可控制地为变态的关系所吸引。如果有一天,深信的亲情对自己背信弃义,那他自以为是的优秀与骄傲也会被怀疑成镜花水月。而他是在拿自己的骄傲和优秀当饭吃。
  美的高潮在于它破碎的一刻。我撕开他的面具时,骄傲者的脆弱绚丽得惊心动魄。本是兴之所至,后来却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暑假时他无处可去,只好留校,顺路做几份兼职。可惜假期还没过半,就把自己折腾到医院。具体情节可以去参考天涯里最狗血的家庭纷争,因而他无人可以求救,我在家被嫌弃天怒人怨,立即回去与美人作伴。
  美人之所以能有如此多的裤下之臣,不只因为他有一副好相貌。他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不论是魔兽Dota还是普鲁斯特,他都懂得恰到好处——能让人如沐春风。他自觉我们关系没有好到毫无压力接受我照顾的程度,颇为认真地感恩,因而这股春风里有了十足的柔情。我陪了他一个月,觉得每天醺醺然。
  他出院时恰逢生日。我鬼使神差地清点了所有余钱,花掉一半买到一只不好不烂的表。买完之后我冷静下来,心疼得一抽一抽,觉得还不如直接把钱借给他。
  我们在宿舍庆生,守着一只甜腻的蛋糕,他看着那份礼物僵硬地向我笑:“你中彩了?”
  我打肿脸充胖子地若无其事:“哥挑了一下午,快谢我。”
  他动了动嘴唇,终究什么都没说出来。
  我在修补他的梦境,昔年他还有彼此恶斗的爸妈在后撑腰,奢侈品意味着安全感。而如今由我来替代。
  虞烨耀眼夺目,点燃人心最深的绮思——而他会依赖我,这种感觉令人沉醉。其实我们本可以走上一条更正常的路,或者正大光明地追他,或者老老实实地做一个朋友,结局都会比后来好。
  而我不敢向前,唯恐往前是万丈深渊。又不甘心后退,唯恐退后是芸芸众生。暧昧不清,当断不断。
作者有话要说:  等下还有一更,两小时后来刷吧~夸,表扬我~

☆、番外二(苏藉)

  A大校艺术节,虞烨作为外联部部长,拉来了丰厚的资金赞助,并伙同宣传部炒作,把此事做成A大百年人文特色,生生把特点为穷的民间活动折腾成官方认证的特色。开幕当天还有市委的人来捧了场。我见识了他剽悍的拼命精神与忽悠能力,令人震惊。
  然后他把林辙介绍给我,私下里诚恳地坦白:“他爸是A市市长,做宣传出身,帮了大忙。”
  因此一事,他挣外快的途径大大拓宽。我看着他重新振作,清晰地明白,他早已经走出困境,不再依赖我了。
  我深切地怀念他神志不清,蜷缩在我怀里的时光,他是我的,只是我的,多好。
  我爱他,爱得死心塌地,爱得满心满眼只有这一个人。可是他不会如此爱我——至少在正常时他不会如此病态地爱任何一个人。那怎么够呢?
  晚上学生会庆功,他左右逢源如鱼得水,我忍无可忍,把他拖走。回寝室时,他在我耳边低语:“最后的那一首歌,给你的,听出来没?”
  有一瞬间,我在他眼里看见心中的星汉灿烂。
  “只是给我?”
  “不然呢?”
  “为什么?”
  他掏了很久,拽出一个小盒子:“学生会上周去登那什么佛山,我帮你求了一串开过光的佛珠。收着啊,据说能保佑人长命百岁,逢凶化吉。”
  他实在是毁坏气氛的小能手,星汉灿烂“刺溜”一声灭了。
  我把一百零八颗珠子缠在手上,他得意洋洋地聒噪:“上面刻了一部《心经》,人家说要亲自爬上山才灵,我连缆车都没坐。”
  我悲哀地看着他,心想哥们儿,你知道营造一个适合告白的气氛,多不容易。
  他说:“综上,我只是想矫情一下,你是我最好的朋友,谢谢。”
  我对着最好的朋友,笑得腮帮子都酸了。
  彼时林辙追我,他花名在外,恋情一个比一个曲折诡异,而我快成为他的同类,深觉他是知己,迫不及待地拿他作替代品。这很无耻,而无耻多了不缺这一笔孽债。我们友好相处到毕业,从一开始的彼此游戏到现下的习惯成自然。午夜不梦回,我就以为自己放下心结。
  毕业晚会,虞烨在舞台深情地向每个人歌唱:
  “ Knowing the love we'll miss。
  Oh;So let us make a pledge to meet in september。”
  这是校园民谣,可是我们九月已经不能再相聚。
  初遇时他像燃烧的熊熊火焰,而今沉寂如星火,点点燎原却不灭。我在台下默默看着,费心粉饰的太平破碎了。我嫉妒他给林辙的每一个笑脸,嫉妒他和温霖说得每一句话,嫉妒所有与他相关的人与事。我爱他吗?爱,爱得犹豫怯懦,暧昧不清,爱得咬牙切齿,痛彻心扉。
  有一天他的母亲拖家带口地来S地旅行,我鬼使神差地设计了他们的重逢。美丽的混血小姑娘说:“你是谁?我没有听过虞烨这个名字。”
  他笑着,答非所问:“是吗?我的搭讪失败了啊。”
  那一双眼睛里有让人误解的温柔。
  小姑娘微笑,她微笑了很多年都没有看见这个人的失落,或者说厌烦。
  他已经很久没有失态或者说发病过,而他再一次地在黑暗里咬牙切齿地颤栗,无法克制地撕咬,哭泣。我抚摸他尖利的手,亲吻他沾血的唇,他的深情在我的拥抱里。
  我说:“虞烨,我还在,我不会离开你,只有我不会离开你。”
  是的,当你感到脆弱的时候,会记起来只有我不会离开你,会记起来我倾尽全力给你的温柔,无人可及。
  他躺在我怀里时,我的怀抱被填满,终于不再空虚焦虑,如同毒瘾者注射高纯度的海洛因。
  我们放任自己,快乐地沉浸在黑色里。我知道他的勾起嘴角表示不屑,垂下眼帘表示痛苦,凝视时从无深情。就像我知道他的画皮与他的本性毫无关系。
  然后有一天,林辙说:“你们互相祸害算了,招惹我做什么?”
  我和他打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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