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看着两人愉快地互动,柯凌霄觉得非常刺眼,长这么大,不管是亲戚家的兄弟,还是同学、朋友,没有一个跟他做过这样亲密的举动。
过去他因为家里有钱,始终认为自己是比其他人高级的,尤其看着亲戚家的孩子,从里到外穿的都是他淘汰的衣服,他就觉得双方根本不在一个层次之内。至于同学,学习都不如他,也不跟他在一个层次之内……唯有家势和成绩都跟他差不多的郭镇东,他又有一种隐隐的自卑感,毕竟有钱不如有权,尤其每每看到郭吉喆说起话来颐指气使,再想想自己父亲经常酒桌上对别的领导点头哈腰的,他又觉得跟郭镇东也不是一个层次的人。
佛说,一切的不平等都来源于人心的不平等,柯迅霆就有这么一颗不平等的心,看周围的世界一起人都是不平等的,所以,他从来不跟别人走得很近,连要好的朋友都属于濒危物种,至于死党、损友更是不可能有。
他被人奉承惯了,连每次回老院,他爷爷柯国光跟他说话都带着些许的讨好,本以为自己为柯暮霭准备了礼物,他还不得乐不颠地过来跟自己说话,就像王森林那样,毕竟自己手指缝里随便漏点东西出去,就够他们这样的人家当贡品了。
没想到柯暮霭当众撅了他的面子,还跟另一个,他后妈带过来的孩子那么亲近,柯迅霆感觉自己的气息有些不顺畅,一边拿着本杂志在看,不时地抬起余光去观察柯暮霭。
柯暮霭根本没有把他放在心里头,连看也不往这边看一眼,只跟景云松一起看电视,两人互相喂饼干,喂金丝猴奶糖,柯暮霭喝水呛了,景云松给他抹擦前胸,拍打后背,坐得累了,柯暮霭还把托鞋脱了,躺在沙发上,枕着景云松的大腿,景云松按照他的吩咐,拿起桌上的葡萄干、巧克力、果冻、威化、虾条进行投喂。
第082章 谶歌(一)
快到中午,饭店的老板终于派人把饭菜送来,共是两桌,每桌十六个菜,两箱啤酒,郭镇东问大家主食吃什么,他同学里有个大个子说:“都喝酒了,还吃什么主食啊。”
郭镇东看了看柯暮霭和赵木果这边看了一眼,柯凌霄抢着说:“我也能喝酒!”他把胸脯拍得啪啪地响,“我都喝过酒,我爸让我喝的,不信你问我姐。”
他旁边的柯晴雯点了点头:“可以少喝一点啤酒,白酒就别喝了。”
柯凌霄用手一比划:“这屋里的都是纯爷们,都喝酒的,不能喝酒不是男人。”
柯暮霭跟郭镇东说:“我和松松喝露露杏仁露,主食嘛……要一盘烧麦。”
柯凌霄不屑地看着他,还要说什么,郭镇东对饭店的服务员说:“要一箱露露,一盘烧麦,你们都不要主食吗?”见没人回答,就打发服务员回去取。
在客厅里摆了两张桌子,一张大圆桌给同学们坐,另一张方桌给亲戚们坐,饭店服务员把菜一盘一盘地端上来,很快就摆得满满的。
郭镇东把vcd和功放机都插上,拿了两个无线麦克风,现在正流行卡拉ok,不过他这套设备算是很先进的了,据说是郭吉喆托人从广州买回来的。
郭镇东那些同学都比较好热闹,立刻就有两个放下筷子,只拿一瓶啤酒过来唱歌。
柯暮霭有个原则,那就是出来坐席的时候,不管别人做什么,自己一定得吃饱,端着露露跟着大家伙集体干杯之后,无视柯凌霄鄙视的目光,调了醋碟,开始吃烧麦,吃排骨,吃鸡翅……
相比之下,景云松则要斯文多了,他夹过来一颗盐水虾,先把虾头揪下来,慢条斯理地剥开外壳,剩下一条白生生的虾仁嫩肉,送到柯暮霭的饭碗里。
柯暮霭夹起来吃掉:“松松你也吃,先吃饱,然后再对付这些费功夫的。”
“我还不怎么饿。”景云松又给他剥了两颗虾仁,然后才端起饭碗吃自己的。
柯暮霭回敬了他两根排骨,旁边好多人看着不爽,嫉妒有之,鄙夷有之,厌恶有之。
赵木果坐在他右手边,也给他剥了三颗虾:“我也是你哥哥,给你剥三个虾仁。”
“谢谢木木哥哥!”柯暮霭冲他点了点头。
赵木果端着饭碗等了一会,不乐意了:“你只给他夹排骨,怎么不给我夹?”
柯暮霭心里叹了口气,赵木果这孩子虽然跟景云松同岁,但仿佛总也长不大似的,不但长相白白净净,总是那么乖巧可爱,性格也一如既往地这么幼稚,他夹了两根排骨给赵木果,又添了一个鸡翅,赵木果这才满意地端着饭碗吃起来。
柯凌霄看着面前的排骨迅速减少,皱着眉说:“到别人做客,有点深沉,别总像八辈子吃不着饭的饿膈似的,这么多外人在呢,让人笑话不?”
景云松放下碗筷,平静地看向他。
虽然景云松脸上没有一点恼怒的痕迹,但就是这么面瘫似的平静,让柯凌霄心里直发毛,景云松自从跟随他妈到老柯家来,数次交锋,他都在不断地挨景云松揍。
第一次去老院讨宿,就因为抢榛子被景云松打了个乌眼青;之后不久被景云松用橘子砸在头上,打了个仰八叉;后来过年时候,挨了景云松的天马流星拳,打得坐在地上哭;再后来在学校里,当着两班班主任的面,被景云松打掉了两颗门牙,再再后来,柯凌霄用钱收买两个高年级的学生放学的时候在路上堵两人,被景云松以一敌三,绝地反击,混战之中,用许乐阳给他做的防身t形拐敲了个满头大包……
这一笔笔的血债构成了柯凌霄童年中不可磨灭的血泪史,现在直面景云松,被那双眼睛看着,他心里立刻就罩上一层阴影,色厉内荏地说:“你想怎么的?这是我东哥家,你算个什么东西?跟咱们老柯家有什么关系?跑来蹭吃蹭喝……”
“柯凌霄!”郭镇东从另一桌过来把他喝止,“松松也是我弟弟,这次更是我正式下请帖请来的客人,你说木木吃饭让人笑话,你这么大的人了,当着外人面,这么说自己家的兄弟,就不让人笑话了吗?赶紧吃你得了!”又过来安抚景云松和柯暮霭,“别搭理他,你们来这里冲的是我,吃好喝好,待会我过来敬酒,你们喝杏仁露,完了还得唱歌呢啊,都得唱,每人最少一首!”
这圈亲戚里,柯凌霄最怕的两个人,一是柯迅霆,一是郭镇东,这两人都是他要讨好的,现在被郭镇东当中斥责,顿时涨红了脸,咬着嘴唇,低下头去,眼泪止不住地就要往碗里掉,好在即使忍住,不再说话,只是埋头苦吃,把面前盘里的排骨不停地夹光。
吃到九成饱,柯暮霭放下筷子,拿了螃蟹过来,掀开蟹壳,把饱满的蟹黄递给景云松,然后自己吃剩下的蟹爪,赵木果又不平地喊:“木木,我也要吃蟹黄。”柯暮霭又给他揭了一个。
“也给我剥一个。”清冷的声音响起,柯暮霭以为自己听错了,抬头一看,竟然真的是柯迅霆,他正襟危坐,表情十分正式地看过来,“给我也剥一个蟹黄。”
柯暮霭很是不喜欢他这种近乎命令的口气,而且里面又带着两种情感,一种是我让你给我剥蟹黄是看得起你,别人我不稀罕用;另一种则是弟弟给哥哥做这种事是理所当然的。这两种感觉柯暮霭都十分地讨厌:“螃蟹盘子离你那么近,你就自己整呗。”他愉快地把蟹钳咬开吃里面的肉。
柯迅霆皱着眉头,在他短暂的不到二十年的生涯之中,还是很少有人这么直白地拒绝他的要求,不管小孩还是大人,面对他的时候,都是讨好的居多,就算是柯永利,跟他说话也是大侄儿长大侄儿短的,柯迅霆给他一个防风打火机,就能乐翻了天。
气氛有些尴尬,柯迅霆还要说什么,柯晴雯在一旁说:“不就是蟹黄嘛,我给你弄。”她麻利地拿了一个螃蟹,揭开盖子,递给柯迅霆。
柯迅霆把螃蟹放在碗里,看着饱满的蟹黄,已经没有了要吃的欲|望。
“迅霆,你倒是吃啊,看看合口味不?再加点姜醋?”
柯迅霆没有回答她,皱着眉站起来,到电视前面,拿过光碟本,在里面找了一张,等前面一个人唱完,他把机器打开换碟,然后选歌,是一首刘德华的《忘情水》:“曾经年少爱追梦,一心只想往前飞。行遍千山和万水,一路走来不能回……”
他已经过了变声期,声音圆润清晰,很是好听,而且身材修长,雪白的毛衣,配上修身的牛仔裤,细腰长腿,半闭着眼睛,唱的十分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