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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白5·生于死地-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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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尔德喝了一大口咖啡,艾伦看出他学乖了,没像上次那样说漏嘴。实际上这两个案件的内幕他们比眼前这个经验尚浅的警探知道得更多,但总归会有遗漏,比如说匆忙从皮尔逊·墨菲的别墅离开后发生的事,关于那个神秘杀手在现场留下的任何蛛丝马迹,他们都有兴趣知道。这场生死较量中,只有获得更多线索,揭开神秘杀手的真面目才能扭转劣势。
希尔德对手头的案子守口如瓶,但多亏这个话题终结了艾伦那位“了不起的叔父”的故事,他终于又想起刚才想和麦克聊的侦探小说。
可这时艾伦却说:“我们得走了,多谢你载我们回来。”
“你们有急事吗?”
“是有一点。”
“喔。”希尔德有点失望,“那我也该走了。”
“你看起来很累,应该回去好好睡一觉。”麦克说。
“我可以顺路送你们去想去的地方。”
“我们想在附近逛一逛。”
“好吧。”希尔德只好去结账。
三个人一起走出去。餐馆在一条小巷里,通向对面停车场的路有点不好走,一个醉醺醺的酒鬼在角落里两眼发直地瞪着他们。
希尔德掏出手帕捂住鼻子,酒鬼脚边有一大滩内容不详的呕吐物,正散发着恶心的臭气。
“这味道不好闻。”他皱着眉。
“是有一点。”麦克说,“这样也还是挡不住回头客,这里的咖啡真的很好喝,谢谢你请我们喝咖啡。”
“别客气,这种小事不必放在心上。”
巷子太窄了,只能两个人并肩走。麦克和希尔德走在前面,艾伦若无其事地跟在后头,墙角边的酒鬼举着个空酒瓶朝他嚷嚷:“嘿嘿先生,请我喝一杯!”
他们走到外面,互相道别。第二次见面,可以算是关系亲近的朋友了。
“他是个挺不错的人。”艾伦说。
“这话真心吗?”麦克看着希尔德的车消失在街口问。
“要是他看你的眼神没那么专注,这话要多真心有多真心。”
“这是前提条件?”麦克勾搭着他的肩膀低声说,“男人在那方面的烦恼没有了,就可以心无旁骛地把所有精力都用在事业上。这话可别让露比知道。”
“他知道了又怎么样,难道还会付诸行动?”
“搞不好他真的会。”
艾伦愣愣地想了一会儿说:“别让他知道。”
“我不会告诉他,不过你真会编故事。”
“这不算什么。有次我去杀一个黑道大姐头,那个故事才精彩。他走运了,通常听我编故事的对象都活不了太久。”
一滴水从天空落下,麦克抬头看了看。
“下雨了。”
路上的行人都仿佛没有察觉,冬天的雨不是那么猛烈,细密的雨点要过很久才能把地面弄湿。艾伦往路的中央看去,这里距离内丽小姐枪店不远,只隔着三条街。
他说:“走吧,我们回去了。”

37。黑暗之王

他徒步走向小巷深处,巷子里仍然充斥着一股难闻的酒气和呕吐物的酸气。
实在难以理解一家好餐馆开在这种地方的心态,而且其中还有个无助的老人死在店里的故事。不过人们往往就是喜欢逆反,来这里吃饭的客人年轻者居多,死亡离他们很遥远,脏乱和颓废或许就是生活的一部分。
他也不例外,喜欢这样阴暗的小巷、冷空气、阴雨天、潮湿路、流浪汉、酒鬼、皮条客、娼妓、毒贩、瘾君子。他曾在这种地方混迹过蛮长一段时间,直到他发现杀人可以解决一切问题。
那个拿着空酒瓶的醉鬼仍然坐在自己吐出来的脏东西上,两眼发直,不知道在想什么。
看见他走进巷子,流浪汉先对他的鞋子打量了一会儿。小巷里的脏水溅到了他的皮鞋,本来锃亮的鞋子上沾了几点泥垢。
酒鬼抬起头看看他,似乎认出了他,高兴地举起空酒瓶晃了晃说:“是你。你要请我喝酒吗?你把酷克弄哪去啦,他是不是在为你干活啊。”
流浪汉试着自己站起来,伸手去拍拍他的肩膀。他让开了,酒鬼扑了个空,差点又摔在地上。
“我跟你说,我比那个酷克聪明多了,他外号里有个酷字,可是根本不行。我也可以给你干活啊,跑腿、要债、送‘货’、拉皮条什么都行,你看起来就是个干大事的人呢。”
他没有出声,在流浪汉第二次扑过来时,伸出一只手,抓住了对方的脖子。
酒鬼瞪大眼睛,吐出舌头,口水流下来,可见他的手劲有多大,一下子就让人窒息了。空酒瓶砰一声掉在地上摔成碎片,他没花多少时间,镇定得就像在路边等车一样。这个角落正对着对面的餐馆,随时都可能会有人推门出来看到他的杀人勾当。但他一点也不慌张,干净利落地办完事,松开手,拿出手帕擦了擦手背上的口水。
流浪汉就这么死掉了,倒在地上,看上去像酗酒过度醉倒街头。如果没人多管闲事,恐怕得过好几天,尸体开始发臭才会有人怀疑他死了 。
他不太关心这些,通常他杀掉一个人,都会在报纸或新闻上得到消息,附上几张打了马赛克的照片,一段极富感染力的文字。
有时他很享受这样的消息,有时又有些反感。不过这和眼下的事无关,一个酒鬼,谁又在乎他的生死。
他离开小巷,走得一点也不匆忙,穿过街消失在因为下雨而行色匆匆的人流中。
这时从小巷的另一头冒出一个孩子的脑袋,他长了一副可爱的模样,皮肤黝黑,里头穿着件骷髅T恤,外面套着兜帽夹克,裤子上挂着几根不同颜色的绳子,完全是一副街头小混混的打扮。看到倒在地上的流浪汉,小家伙的脑袋往外伸了伸,似乎想看看凶手的模样,可不知是因为胆怯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最终他改变了主意。
这无疑是个明智的决定。
瑞普利被电话铃声叫醒,没来得及吃早餐就匆匆赶到现场。
虽然死的只是个流浪汉,瑞普利也没有觉得这是小题大作。他戴上手套,查看尸体。
勘查组的同事经过他身边说:“波比,就你一个?”
“就我一个。”
“你的搭档去哪了?”
“大概还在睡觉。”
“喔,他真好命。”
“听说局长特赦了他一天假期。”
“这案子不大,多半是流浪汉之间的恩怨。”
“有可能。”瑞普利看到了尸体脖子上的伤痕,他是被掐死的,没有多少挣扎。这就说不通了,如果是酒鬼和流浪汉打架,不可能是这样的伤痕。谁都知道那些家伙打起架来肯定是酒瓶横飞,血流满地。
只用一只手就置人死地,除非凶手是个重量级拳击手。
倒霉的混蛋刚死不久,对面是一个餐馆,据餐馆老板和出入用餐的客人回忆,早上十点前见过他在小巷的角落里喝酒,其中一个客人还很不幸地在进门时看到他弯腰呕吐。
可遗憾的是谁也没看到凶手。
瑞普利脱掉手套站起来,尸体被装进尸袋。
最近他和希尔德负责的案子一直没有进展,因此看起来似乎整天在游手好闲,于是这样的街头命案就顺便塞了进来。瑞普利走出巷子,在附近逛了一圈,买了份早餐和咖啡。等他走回来时,发现一个十四五岁的男孩子鬼鬼祟祟站在巷口张望。
“嘿。”瑞普利朝他喊。
男孩被吓了一跳,转头看一眼。
“你吓死我了。”他埋怨着说。
“你在这里东张西望看什么?”
“看死人啊!”瑞普利没穿警服,这小子不知道他是警察。
“是吗,在哪里?”瑞普利咬了一口炸鸡肉卷饼问。
小家伙看着他的早餐咽了口口水说:“看起来好像很好吃嘛。”
“是很好吃。”瑞普利又喝了口咖啡。
“这是你的午餐?”
“早餐。”
“那你是不是还要再吃一顿午餐?”小混混说,“你很奢侈啊,要是我,一天吃这么一顿也就够了。”
瑞普利看看他,他眼珠直转,喉咙一直在吞口水,看来炸鸡对他的诱惑真的很大。
这样的小家伙街上到处都是,家庭问题、叛逆、孤儿,黑人居多,他们是最好的情报员,可以随意去到那些警察和大人去不了的地方。小孩子总是让人少几分防备。
“你是不是饿了?”瑞普利问。
“还好啦。”他说,“你看看这家店,这家店是新开的,差不多开了一个月。你知道他们在卖什么吗?”
“卖什么?”瑞普利看他神情严肃,以为他要告诉自己什么秘密。确实有点奇怪,这家餐馆开在这种鬼地方,生意还这么好,说不定会在暗地里卖毒品,古柯碱和大麻什么的。希尔德又要烦恼他旁生枝节了,可警察不就是这么回事吗?整天怀疑这个怀疑那个,好像全世界的人都是心怀鬼胎的坏蛋。
小男孩说:“他们卖炸鸡培根华夫饼!双蛋吐司!还有猪肉煎蛋卷!”
“餐馆里卖这些有什么好大惊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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