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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羽拍了拍哥哥的肩膀。
「不就是出去念个书嘛!个把年就回来了。你还怕以后见不着何雅哥?」
「这可不好说。」
陆离轻轻叹气,呼出的白雾在眼前凝成小小的一团白球。他回头看了一眼回来的路——除了自家的院子,院子里的染缸,院子外的见不着人的路,面上结了一层薄冰的河,再没有别的了。
那个人,已经走了。
陆离转过身,跟着弟弟进屋去了。
这一转身,就是十年。好似人这一生,有好多个十年。
※
有人说,大城市就好像是院子里的亮灯,聚集了许多四面八方飞来的蚊虫。它们狂热地迷恋这不曾见过的光明,贪婪地吸附它。的确,这里——横滨,自从明治维新以来,就成了一座光辉闪烁的城市。即便到了现在这个深夜时分,大街上依旧人来人往,灯红酒绿。
码头旁,汽笛的长鸣已经响起。马上,这里将有一班轮船,向大海西岸,中国的上海出发。
「明希,我最后问你一次。」
男人的丰唇间吐露出流利的日语,手上的动作却显得迟疑。他站在女人面前,本想将手搭上她的肩膀,思索片刻,双手还是垂在了身体两侧。
「你真的愿意,同我一起回我的故乡吗?」
身披天鹅绒披肩的女人看了看男人的手,贝齿轻咬下唇,点了点头。男人于是又说:
「那里是乡下。家里很穷,除了书实在没什么别的东西。完全没有办法和你在东京的家比。」
「我知道。」
女人抬起头,坚定地看着面前的男子。男子长相英俊,眉眼间流转的,是再多硬朗也掩不去的清秀和文雅——难怪他叫「何雅」,她常这样想。
何雅,何其儒雅。
女人望着男子眼中倒映出的自己,以同样流利的中文,一字一句回答道:
「我是你何雅的妻子。丈夫去哪里,妻子理所应当跟着。」
男人叹了口气,终于伸出双手,将妻子拉入怀中。
「我只希望你不要后悔。」
女人靠进丈夫温暖的怀里,静静地感受他已经被穿得很薄了的大衣下,那规律而有力的心跳。
印象中,男人一直穿这件外套,打从他俩第一次见面。
※
那个时候,赴日留学的中国学子特别多。大家都怀揣着各自的抱负,或大或小,向着海的那一边,那个和自己的祖国隔一道海的国家——隔海相望,那是别府蒸腾的温泉,是东京繁华的夜市,是白头千年的富士山,是上野公园灿烂的樱花。
何雅从小就知道,自己不是什么雄才大略、胸怀大志之人。之所以当初选择去日本留学,竟不是为了向邻国学习什么先进技术和思想,而只是因为自己曾在闲暇时光,在父亲老旧的书柜前坐下,静静听了一曲古老的《樱花》。他能想象的到,那在风中流泻的花瓣,惨白的笑颜铺落一地,仿佛歌舞伎脸上的□□,与唇上浓重的铅黑对比的浓烈,飘散开了一种沁人心脾的清香。也有可能,是缘于自己对那一篇闲淡的《雪国》的贪恋,沉醉于雨中夹杂着六月冰棱的叹息,静笼成氤氲,如音符中的舒缓节律,滑落空灵的至美。
【或许,我就是这么一个碌碌无为的人吧!
也罢,这辈子,差不多就这样吧!】
回头看自己的妻子——那是他的大学同学,出身富庶的商贾之家。因为家中过去常和中国商人打交道,因此习得一口流利的中文。此时的她,正披着一件天鹅绒披肩,站在船头的另一侧看风景。
【人这一辈子,无非就是娶妻生子。爱不爱,都这样……】
不知怎的,脑海里竟模模糊糊地形成了一个人影。何雅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咸腥的海风自鼻翼进入,吸进肺里,意外地带来了一股仿佛尼古丁的快感。何雅紧了紧身上那件穿了十年有余的外套。
【一转眼竟然就已经十年了。这十年,你还好吗?】
※
冬天对于习惯了温暖和炎热的南方人来说,是相当难以忍受的。但春天那种霪雨霏霏,到处都湿嗒嗒黏糊糊的感觉,显然更让人不适。尤其是在这种讨厌的天气里,还要忍受早已听得倒背如流的聒噪——
「你说说你,过了年就是廿八的大老爷们儿了。怎么成家的事,还这么让我们两个老头老太操心!」
又来了,日日催夜夜催,就为了成家这事儿,陆离觉着自家娘亲就差没去陆家的祖坟上哭诉自己的不孝了。
「妈,这事儿我都不急。你急什么?」
「你,你懂什么!」
陆妈妈被儿子这一句给气着了,捂住胸口连连喘了好几口气。陆离知道自己做了坏事,急忙过来安慰。
「好啦,妈,我这不是想着再帮家里多分担点事情嘛!你看染坊每天都那么忙,光靠您二老怎么能行……」
「娶媳妇生儿子和这有什么关系吗?」
陆妈妈无奈地瞥了大儿子一眼。
「呃,这事儿不是小羽在努力嘛!我就……」
「就什么?」
见儿子又要逃,陆妈妈赶紧揪住他的耳朵,把陆离给扯了回来。
「疼疼疼,妈……」
「不疼不长记性!」
嘴上说的凶狠,但陆妈妈心里终归还是疼着儿子的。见他被自己揪得龇牙咧嘴,赶紧松了手,还轻轻捂了一捂他的耳朵。
「反正你给我记着,媳妇的事你得给我抓紧。对了,我前些天听镇上的阿拓说,何雅要回来了。」
「哦?什么时候的事?」
脸上表情平淡如常,但陆离的眼神,却是不由得黯了黯。
※
即使过去这么多年,何雅依然最喜欢这里——不光是因为那世人皆知的小桥流水人家,那精巧雅致的依水建筑,还有那飘逸在空气中的,一股浓郁得连史书都装不下的文化气息……
何雅喜欢这里,喜欢脚下那沾着晨露的青石板,喜欢那层层叠叠的黛瓦粉墙,喜欢那静若止水实则细流无声的河,喜欢那被水围绕静谧安宁的房屋,喜欢那异国他乡大城市所没有的一切……
喜欢,那与生俱来的美丽。
或许和大城市的日新月异相比,农村里的变化,总是要慢那么好几拍。所以,阔别故乡十年有余的何雅,竟感觉不出多大的变化。
早些时候,何雅去过苏州和杭州。不过,比起秦淮遗风的脂粉香凝,何雅还是更喜欢这里——不光是因为,这里是自己的故乡。
走在沾了晨露的青石板小道上,何雅仰起头,透过层层黛色的砖瓦,像小时候那样,眯起眼睛,任由太阳在自己的脸上洒落点点金粉。
【只可惜明希不在。不然,趁着这个时间,倒是可以带着她四处转转。】
考虑到妻子一路舟车劳顿,何雅回来之后,特意嘱咐她在家好好休息——幸好,这么多年过去了,虽然父母早已不在,但家里的宅子一直保存完好。所以回来之后,何雅只简单收拾一下,就可以入住了。
【奇怪,看样子家里一直都有人在收拾?不过,改天还是要好好打扫一下。对了,不知李嫂还住在隔壁不?】
思及此,何雅闭上眼睛,轻轻呼吸,静静地感受这久违的美好。一群穿着木屐的小朋友嘻嘻哈哈地从何雅身边跑过,留下一串银铃般的笑声。
「呀哈哈哈哈哈哈……」
何雅看着那群孩子的背影,忽然想到了自己,想起了那些从前和伙伴们在河边奔跑的时光——像这些孩子这样的无忧无虑的笑容,他暌违多久了?
从小,自己就被灌输一定要继承书香门第传统的思想。进私塾,上学堂,去留学……父母都指望着自己有朝一日,可以光宗耀祖,封妻荫子。
【爱新觉罗时代都结束那么久了,哪还有这么多仕途啊!】
「啪嗒啪嗒啪嗒……」
一个小孩子从何雅身边跑过去,努力迈开短短的小腿,极力想要追赶上跑在前面的小伙伴——看到孩子略显笨拙的模样,何雅不由得想到了年幼的自己。
然后,又想到了那个人。
「快点啊,小水!」
前面的小朋友停下脚步,不耐烦地回头催促。
「你每次都那么慢,怪不得总是拿不到陆离哥哥给的糖。」
听到孩子们的对话,何雅的目光不自觉地追随起那个努力奔跑的孩子。
「来了,等等我……」
落在后面的小朋友说着,加快了奔跑的速度。可惜这小朋友一急起来,就容易出现问题,比如说——
「砰!」
可怜的小朋友让自己的左脚给绊着了右脚,「砰」一声,狠狠地摔在了青石板上。
「呜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