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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克默不作声的皱起眉头。西蒙尼到底是怎么想的呢?虽然从放弃救世军到现在几年的时间,他都一直甘心于这样平淡的隐居生活,甚至一直表现得乐在其中,但是他心里真的完全一点芥蒂也没有?
他说他爱闵和。
但是那爱情,也太完美了一点吧?
从下午第一批客人离去到晚上第二批客人到来,期间不过几个小时的时间,刚刚够收拾打扫然后小憩一觉。
闵和实在是有点累了。他原本就不是单兵素质优良的军人,普通人的普通身手而已,在作战能力强悍的救世军中他的角色经常是被人重重保护的智谋型指挥官。几年的隐居生活让他的身体很快的松懈下来,连花园里的活儿都一股脑推给西蒙尼去做了。
闵和站在杯盘狼藉的厨房里,环视周围一圈,突然灵机一动,上楼去把一直呆在房间里看电视的百加给叫了下来。
百加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靠在餐桌边:“你干嘛啊,吃下午茶了吗?”
“没有,不过我打算给你一个赚零用钱的机会。”
“零用钱?”百加对平常女孩子都有的零用钱闻所未闻,“那是什么?”
“就是你帮我做家务活儿,我发给你五……嗯,十块钱好了。可以吗?我实在太累想去睡觉,在我醒来之前把厨房收拾一下,不用太干净,杯子盘子都放到水池里去,把地擦一遍就好了。”闵和顿了顿,突然对小姑娘心生愧疚,“算了我给你二十块钱吧,这样你就可以去买你上次看中的那双小皮靴了。”
百加双眼一亮,满怀期待:“可是那家店在汤姆逊街,离这里有七公里。”
“明天我开车带你去。”
“闵和!你真是太好了闵和!不要嫁给别人了,干脆就嫁给我吧!小北那个废柴男人,我帮他打老鼠的时候他一分钱都没给我啊!”
“……”闵和看着小姑娘充满干劲的身影,默默的闭上眼睛。可怜的百加,你在那个号称军界第一人的废柴大叔家里到底过着怎样的生活啊?
怀抱着让未成年的小女孩动手做家务的负罪感,闵和一边打哈欠一边去卧室小睡了一觉。西蒙尼本来睡在床上,但是闵和上床的时候顺脚就把他踢到了地上。西蒙咚的一下惊醒,摸摸头站起来,看看背对着他侧躺在床上的闵和,耸了耸肩,躺在地毯上继续睡。
结果闵和到底没能睡着觉,因为他刚刚闭上眼,百加哐当一声撞门而入,像一枚小炮弹一样直冲过来,抓住闵和的肩膀拼命摇晃着:“二十块钱!二十块钱!!二十块钱!!!”
闵和在剧烈的震荡中努力发出破碎的声音:“都……都打扫完了?”
百加雄赳赳气昂昂的拖着闵和,一路咚咚咚下楼去,站在改头换面焕然一新的厨房前。不,这已经不再是一个普通民居的厨房了,这是家具商店里的厨房样板间啊!
“……”闵和揉了揉布满血丝的眼睛,“很好。储北中校把你培养成了做家务事的天才。”
他从钱夹抽出二十块钱给百加,然后颓然坐倒在沙发上,修长白皙的十指痛苦的插进自己的头发里,“……但是百加啊,下次你在直接冲进一间有着两个男人在睡觉的卧室的时候,能不能至少先敲个门?不管你法律意义上的爹是雷诺还是储北,我都不想让他认为我对他女儿做了什么奇怪的事啊!……”
撒巴斯丁来访的时间定在晚上九点,八点五十五分的时候,大门口准确无误的响起了铃声。
谁都知道撒巴斯丁和西蒙尼之间的关系不好。西蒙尼原本没想过这么早交权,而撒巴斯丁则一直忌惮暗中支持西蒙尼的势力。但是就算私下里再怎么势同水火,表面上他们都必须维持一副亲亲热热的样子来——比方说每年西蒙尼生日时撒巴斯丁都会来访,虽然仅仅只是坐下来十分钟就走,但那是必须做出来给人看的,是事关安定团结大好局面的重要问题。
撒巴斯丁据说祖上有东方血统,他的头发颜色近似于黑,有几撮白发夹杂其中,明明是壮年的年纪,看上去却比实际年龄要大不少。大概是因为习惯于神经高度绷紧的原因,他的眼神很肃厉,配上鹰钩鼻,更显得不好接近。
如果人只能单纯用好坏来评价的话,撒巴斯丁应该是介于好坏之间,绝对不能算是个坏人。尤其是在这样复杂的国际局势之下,没有认识单纯的反面角色,也没有人能当救世主。人和人之间实力的差别、结局的好坏,只是因为他们的政治风格不同而已。
“你精神不太好嘛,撒巴斯丁,”西蒙尼懒洋洋的坐在沙发上,连稍微站起来迎接一下的意思都没有,语调也带着微妙的、嘲讽般的味道,“我听说你最近压力很大,都没时间往我家院子里扔燃烧弹了?”
撒巴斯丁径自走到沙发边,大马金刀的一坐,冷笑道:“谁说的?我甚至有时间来参加你此生的最后一个生日呢。明年的这个时候我会去你的墓碑前看你的!”
闵和默不作声的倒了两杯茶来,一杯放在撒巴斯丁面前,一杯放在西蒙尼面前,然后动作很轻的坐在西蒙尼身边的沙发上。
“我只希望明年这个时候别去监狱里看望你——应该不会是监狱吧,”西蒙尼顿了顿,充满兴趣的猜测:“也许他们抓到你就会直接枪毙,一般犯人都埋在什么地方来着?也许我得去大学医学系的解剖教室看你?”
撒巴斯丁习惯性的腰张口反驳,但是西蒙尼站了起来,对闵和摆摆手:“抱歉了,我实在不想面对这张让我倒尽胃口的脸。亲爱的帮我送客吧,我要去楼上呕吐一会儿。”
闵和一言不发的喝茶,茶香袅袅中他的侧脸玉石一样一点表情也没有。西蒙尼的脚步声消失在楼上,半晌他才放下茶杯,客套的问:“要留下来一起吃晚饭吗,撒巴斯丁?”
撒巴斯丁摇摇头:“我还是走吧。”在对闵和说话的时候,他语气里那种讥讽冷漠的语调顿时都消失了。
闵和送他出了玄关,并肩走在在夜幕初降的花园里。闵和是个气场比较温和容易相处的人,即使是撒巴斯丁也难得的没有口出狂言,只安静的走在一边。
“其实你没必要每年都专门跑来一趟的,西蒙的生日从来不大办。”
“……啊,”撒巴斯丁顿了顿,“明年我不来了。”
闵和站在大门口,礼貌的对他点点头:“那我就送到这里了,回去的路上开车小心。”
撒巴斯丁往前走了两步,突然停下来,回过头:“你气色不错。我听说你去年受了伤,看来现在已经无碍了?”
“哦,那个已经没事了。”去年闵和所受的伤,其实就是百加在他后肩胛上刺的一刀。百加第一次砍人,下手并不重,刀口是颤颤巍巍的进、摇摇晃晃的出。那一刀后来经过处理已经完全愈合,只留下了一道浅浅的伤痕。
撒巴斯丁看了他很久很久,突然道:“你知道吧?西蒙尼他不是个好人。”
“没关系,这个时代没有人是好人。”
“……你爱他吗?”
闵和轻描淡写的反问:“这和你有什么关系?”
撒巴斯丁张了张口,然后才慢慢的叹了口气,“我只是不想看见你这样——”
这样是怎样,他却没有说。闵和站在花园门口,看着撒巴斯丁走向停在路边的车,一只手扶在花园边洁白的大理石门柱上。他这个举动很微妙,被他这样目送着的人不知道他到底是出于礼貌才这么做,还是出于别的好意。当撒巴斯丁俯下身去打开车门的时候,他从车窗玻璃上看到闵和的身影,刹那间在这两种猜测间徘徊了好几个来回。
“如果有一天西蒙尼不在了——”撒巴斯丁回过头,紧紧盯着闵和的眼睛,“……请让我来照顾你,可以吗?”
闵和一愣,然后轻轻笑了一下:“你觉得我是那种必须要人照顾才能活下去的人吗?我已经成年很久了啊。”
撒巴斯丁无法从这含义不明的话当中判断他有没有理解自己的意思,他忍不住想说更多,但是却无法找到能形容自己想法的词句。闵和的那个笑容看上去好像简单纯粹,实际上却包含了很多微妙的意思,是讥讽或自嘲?还是觉得好笑,或是觉得自己被冒犯了?
他终究什么也没有说,只低下头短促的笑了一声:“这样啊。那我先走了,晚安……希望我还有能见到你的一天。”
闵和风淡云轻的挥挥手,撒巴斯丁车开出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