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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与牛郎-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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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过了多久,凌胜缓缓开口,有些沈痛的声音:“是你吧?杀了自己的表妹和男友……不,他根本不是你的男友!他的女朋友是个长相普通,但是和气可亲的姑娘,──就是你的表妹。”
“凌大哥,你好坏!”易南蹙起好看的眉,委屈道,“我说到你的痛处了吗?为什麽要这样中伤我?”
凌胜却继续道:“其实你也蛮惨的,你的姿色家境都比你表妹强的多,从小到大人人都不敢忤逆你,可是那个男孩子他就是不爱你,即使你在舞会那天把你的表妹杀死了,还到处去说你们的背影多麽相像,装成一副自己也是受害者的样子,人家还是不爱你!人家甚至只顾自己悲伤,连一点同情都不给你!”
“凌胜你不要乱讲!”易南的脸色终於变了,声调也随之提高,“他就是我的男朋友!”声音凄厉。
凌胜却继续步步紧逼的刺激她:“人家不爱你,你便把他也杀了,公园那起案子里没有一个目击证人,并不只是因为时间晚,根本是你贼喊捉贼!你还想利用之前的两起未破的悬案造成连环案,做成好像有人要杀你的事实。──不过你还不知道吧,昨天那起公车爆炸案的犯人自首了,他根本不是针对你,只是简单的反社会,至於食物中毒的大叔,人家只是对某种海鲜过敏而已……”
随著凌胜的话语,易南的脸色变得有些可怖,再也不刻意掩饰眼里的疯狂味道,不知何时,手上多了一把明晃晃的水果刀。
“说完了吗?说完了你就可以去死了!”
凌胜看著她手里的刀只是冷笑。
“你除了扮可怜还会做什麽?你画蛇添足制造假的车祸未遂,一眼就被黎诺看破!你不要傻了,你杀了我金乐福只会去殉情,才不会爱上你!”凌胜依旧不停的拿言语刺激她,不知该说他大无畏还是反应慢半拍,说到後面竟自己得意洋洋起来,“你以为金乐福真的专门跑远路去给你买牛角面包,还不是因为离这边最近的那家红叶旁边有我最喜欢的那家小笼包,不信你等他回来自己问他看看,到底谁是特地谁才是顺便?”
“你给我去死!”
跟所有的凶手一样,易南乖乖的听完凌胜所有的分析剖白才想起动手,所以也只能跟所有的凶手一样乖乖的束手就擒。

“啊……我的屁股好痛啊……难道是昨天吃太辣的关系?”虽然嘴里不太正经,不过黎诺从背後抓著易南的手还是一点也不放松的,“小姑娘,女孩子不要整天喊打喊杀的,变成你凌大哥那种性格很恐怖噢!会没有男人爱你的!”
“你放P!”触到了易南的软肋,她再也不掩饰的对著黎诺破口大骂,“你你你……你是什麽东西!从什麽鬼地方冒出来的!”
“不要这样说嘛,我刚才在厕所里奋战了一个小时哎!便秘好惨的啊!”黎诺苦口婆心的说,“小姑娘,要我说啊,爱这种东西是勉强不来的,否则整天对著帅的日八代的凌小胜,我怎麽还是最最最爱我家熊熊呢?我们家熊熊啊……”
“你家熊关我P事啊!”虽然刀子被夺,易南一屈膝,还是撞到了黎诺的关键部位。黎诺吃痛手一松,一下让她给挣脱了出来。
凌胜还没来得及打电话叫人,一回头易南已经发疯似的扑了上来,撞得他一屁股跌在地上。只见易南粗俗的叉开双腿压坐在他身上,随手举起茶几上的台式锺……

随之而来的,既不是剧烈的击打声,也不是一声惨叫,而是金乐福有些迷惑的声音:“小南,你在干什麽?”
由於情况太过混乱,没有任何人挺到玄关处的开门声,随著脚步声的逼近金乐福的声音却突然慌乱了起来,“小胜,你有没有事?是不是宿醉?头痛?──对了小胜我特地去给你买了你最喜欢的福星小笼包……小南你让开,小胜我扶你起来好不好?”
虽然是处於弱势的位置,随著金乐福的每一句话,凌胜看著易南的眼神完全充满了胜利者对失败者的鄙夷,最後却闭上眼,深深叹了口气。
“你要是早点跟我们走多好,金乐福他真的同情你,你却这样让他失望……”
手中的台式锺掉了下来,易南坐在客厅的中央,大声嚎哭起来。

(警察与牛郎 之 牛郎傍大款 完)




警察与牛郎 番外 初恋总是在春天 1

番外 初恋总是在春天

一、
凌胜的初恋发生在小学三年级时。
记得那天班主任老师像往常一样走进教室,与往常不同的是这天老师的身後跟了一个梳著可爱的西瓜太郎头的小朋友,除了一头完美的马桶盖,凌胜觉得这个小朋友矮矮的个头,瘦瘦的身材,小小的脸蛋,大大的眼睛,粉粉的嘴唇,无论哪里都说不出的可爱……用比较斯文的说法,凌胜的小心肝漏跳了一拍,──他初恋了。
可惜小凌胜的初恋只持续了不到五分锺就破灭了,小学三年级的小孩早就知道了男人和男人不能恋爱的事实。正当小凌胜低著头默默的拾捡他碎成一地的小心肝的时候,班上的其他小朋友正兴奋的七嘴八舌:“咦?新同学?你叫金乐福?你是哪里转来的?──啊!你好脏啊!用手擦鼻涕!”
不知是否为了彻底断了自己的念想,小凌胜听到这话抬起头,正巧看到他的梦中情人把擦完鼻涕的手在自己的裤子上蹭了蹭,还憨憨的笑说:“嗯哪,没关系,擦到裤子上就好了……”
於是凌胜的小心肝再次漏跳了半拍,──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这麽平易近人又没神经的美人……
结果小凌胜在压根还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叫天生同性恋的情况下,就这麽莫名其妙而又顺理成章的再次坠入了爱河。

沈浸在初次恋爱中的小凌胜,没过几天就发现,他心目中的大美人,之所以身材纤细苗条,是因为家里经常忘记给他午饭钱的缘故,之所以总是豪放的把鼻涕擦在裤子上,是因为家里从来不给他准备小手绢的缘故,之所以他的家长这麽不靠谱,乃是因为他的父母双亡,寄住在极不靠谱的小姑家的缘故。──没办法,一个二十二岁刚入社会的大学生,让她拉扯一个小她不过一轮的小男孩,的确还是有很多需要学习的地方。
当然小凌胜关注的重点不在这里,而是在如此标准楚楚可怜的待救美人落难公主面前,小男孩心中那点粉红色的骑士情怀连压都压不住……
可是,生长在警察世家的小凌胜是个从幼儿园大班就开始扮酷,挤著川字眉活到三年级的男人,加上又是第一次恋爱,怎麽样既保持自我又巧妙示好?──小凌胜纠结了。

“喂!你是不是叫金乐福?”金乐福来到凌胜班里一个月後某个中午,小凌胜终於鼓足勇气,大摇大摆的晃到对方的座位前,选择了一个简直不知所云的开头。
金乐福轻轻的“嗯”了一声,笑得有些不好意思,看在凌胜眼里却是天使!
凌胜的小心肝哟……
盛气凌人的把手里的饭盒往桌上一摔,虚张声势的恐吓道:“喂!金乐福!老师说不能浪费粮食,你帮我把这些红烧肉吃了!”
看著饭盒里油汪汪香喷喷的红烧肉,金乐福毫不掩饰的吸了吸口水,可是这样突如其来的状况却又让他不敢马上伸出手去。周围的小朋友听见骚动,却对虽然不高却很壮实,力气很大打架总赢的凌胜心怀敬畏,没有人敢伸头过来看热闹。
凌胜於是更加肆无忌惮的把饭盒往金乐福面前一推,怒道:“叫你吃就吃!我最讨厌吃红烧肉了!”──末了还要强调似的加上一句。
被他这麽一凶,金乐福这才伸出手,高高兴兴的接过红烧肉吃了起来。
“谢谢!”
狼吞虎咽的间隙,泛著油光的粉红色小嘴微微翕动,凌胜听到天使的呢喃,──丝毫没有过多无聊的自尊心,心怀感激的接受对方的好意,即单纯又可爱。
凌胜的小心肝哟……

结果一个学期下来,金乐福觉得小凌胜简直是世界上最挑食的小孩。他不爱吃大虾,不爱吃鸡腿,不爱吃红烧肉,不爱吃糖醋鱼,不爱吃汉堡包,不爱吃巧克力,不爱吃苹果还不爱吃梨……自然这些东西全都进了金乐福的肚子里。
也因此升上四年级的时候,金乐福已经不再是班里瘦得最厉害的小孩,而是面若桃花唇红齿白的更加可爱,──看得凌胜的小心肝都要早搏了!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暑假的某天,凌胜的妈妈看著手里的体检表,忧心忡忡的说:“儿子,你今年一点没长哎……”
凌胜他爸大惊:“啥?是横的没长还是竖的没长?”
凌胜他妈把体检表翻来倒去的看:“横的没长……竖的……也没长……哎我说,儿子你吃的那些饭都到狗肚子里去了?”
这下小凌胜难得一次的对著自家老妈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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