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明浩这才知道自己的胃打算收拾好行李离开贫穷的腹腔了。他没有回答郭爱梅,大步跨进厨房,直接用手把电饭煲里的剩饭塞进嘴里,硬咽下去。
“吃饭”对明浩而言是多麽残忍的事情,他觉得自己是多麽没有资格去享用那些金子般珍贵的饭菜,它们应该在那些有才华的人的胃里落户──这也是它们最大的人生理想。
而明浩是一个被生命完全操控的人,本能占身体的绝对主导权,本能是热爱面包和牛奶的,本能是热爱财富权利的,本能也是自卑的,消极的,懂得谦卑,懂得在强大的灾难面前选择逃避。
有人说,本能就是一只穿著刺眼的鲜红色马甲的乌龟!
明浩终於将电饭煲里的白米饭吃得干干净净,揉搓了会儿麻木的嘴唇,转过身去,看到郭爱梅敞胸露怀地背靠在厨房的磨砂玻璃门上。
明浩紧闭上眼,一边喘息一边叫道:“你能把衣服穿好麽?你再这样,我们真的不能住在一起了。”说到“真的不能住在一起”这句话时,明浩的气息全然低沈了下去,仿佛它搁浅在了嘴边。
就算此刻郭爱梅扒光全部的衣服朝明浩扑上去,明浩也不会真的搬出家,除了这儿,他没有任何地方可去。是的,他空荡荡的口袋让一切看似完整的事物对他产生了抵抗性。
郭爱梅还是乖乖地系上睡衣腰带,走到沙发跟前,直挺挺地倒下去,手指在茶几一角的烟灰缸里搅动著。
明浩回到卧室,脱去外头,钻进被子里後便听到手机铃声无病呻吟地响起。
明浩整个人缩进被子,接通电话:“喂──”
“嘿,夥计,想你了,你好久都没来我地盘光临了,你看现在那些混蛋都不愿意朝吧台位置瞄,所以,赶快给我过来,借点你的‘春光’给我。”电话那头传出一连串清脆的声音,不知道打电话过来的家夥在声带上擦了什麽牌子的胶原蛋白霜。
“嗯。。。。。。”明浩心不在焉地回答道。
“嘿,我说,你今天是咋回事?以前就看你不对劲,今天你这感觉像是在太平间拉小提琴似的。你学学大哥我,不是被老婆抛弃就是被更年期妇女强烈追求,乃至最後变成追杀,虽然如此,我照样活得比蜜蜂美儿。。。。。。”卫羽晨说完这句话就自顾大笑起来,笑声爽朗。
卫羽晨就是一名叫Crime同志酒吧的老板,1790年生,现在应该有40多岁了,男人的全盛期似乎仍在他的身上停留。真的应了一句话──快乐是年轻的保养霜!
(四)未冷却的Crime酒吧
Crime在被卫羽晨接手之前是一间小型的冰淇淋店,在市大道的拐角处。对於一间夜店来说,这样的地理条件是天赐,既利於招徕顾客又不至於在主流市场里过份招摇,产生不必要的视角争执和商业硝烟。
卫羽晨一直很用心地经营这个酒吧,酒吧里的任何器具物柜都是他亲自挑选的,连内部装修的任何细节都重在贴近同志的心灵,为这个脆弱的圈子传输进不轻易消散的暖意。
其实,卫羽晨本身并不是同志,他经历过三次失败的婚姻,每一次都输得彻彻底底、肝肠寸断。
记得卫羽晨在酒吧见到明浩的第一面时的场景,那时明浩还留著齐耳长的碎发,身著一件纯白色的大号休闲衬衣,背著黑色的单肩背包,阴郁却蓬松的气质,高高大大地出现在吧台前,出现在卫羽晨闪烁的视线里。
当时卫羽晨有些傻眼了,他想明确地告诉明浩这儿是gay吧,这儿来的顾客或多或少对异性是有感觉的,但他迟迟开不了这个口,明浩忧郁的气质和漂浮不定的神情让人有种想去抱著他哄著他的冲动。
“哥们儿,要喝点什麽?”卫羽晨笑容祥和地问明浩。
明浩取下背包,紧紧抱在怀里,局促地坐在吧台前的高脚凳上,微微晃动起身子,硬朗光洁的脸上浮出几丝忐忑和不安,回答道:“比较烈性的酒。。。。。。”
“龙舌兰怎样?”
“嗯──”明浩的脸颊顿时红了个透,是那种极不自然的红,仿佛在他脸颊里的那片森林被本拉登放了火。
卫羽晨对身旁赤裸上身的调酒师打了个响指,“用草莓的,再多放点糖霜,就这样。”
调酒师拿起摇酒器,向空中抛出一个漂亮的弧度後,朝卫羽晨打了个Ok的手势。
调酒师的动作麻利流畅而时髦,连他的表情都可以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明浩手趴在吧台上,静静地看著他,像抢先欣赏一部大制作电影的预告片。
卫羽晨用手背轻推了一下呆滞的明浩,把一杯淡蓝色并点缀了两颗鲜草莓的龙舌兰酒放在他的面前。
明浩点头说了声谢谢,伸出手去握杯脚。卫羽晨较明浩先夺过龙舌兰酒,耷拉著眼问:“你确定要喝这杯酒吗?”
“很贵吗?”明浩的手渐渐往回缩了点。
卫羽晨点点头,紧接著又摇摇头,亲自将这杯酒递在明浩的手上,语气淡定地说:“很便宜,便宜到它经常作为赠品。”
明浩半信半疑地将嘴唇靠在杯壁上,一抬臂,一仰脖,整杯酒就一股脑地滑进他的喉管,在他的胃里撞击,酒精随著血流在他全身各个角落爆炸开来。明浩抱紧不断膨胀的脑袋,脸庞直接压在吧台面上,背部在剧烈地颤抖。
卫羽晨把手放在明浩的背上。明浩才有些许的松弛,抬起头,眼泪在灼热的脸颊上沸腾起来,这才令他泛发出一层薄薄的年轻人的生气,一半明亮一半朦胧,一时忧郁一时温热。
“我就知道你不会喝酒,现在明白酒为什麽能解愁了吧。”卫羽晨用掌侧使劲割了一下喉结,“忧愁是被杀死的,在你身体里留下很多刀痕,人最後还是借酒消愁愁更愁。。。。。。兄弟,振作起来,一个人高马大的男人害怕有什麽苦难过不了的,又不比那些小姑娘们需要别人来安抚寂寞的,惆怅的,冰冷的,哀伤的心啊。”
明浩顺著卫羽晨手指的方向望去,四个打扮得红红绿绿,动作妖冶的男孩子窝在一个角落里兴致勃勃地讨论著什麽,其动作有招引别人注意的巨大嫌疑。
其中的一个花甲虫最先不经意触碰到明浩的视线,突然张大嘴,又连忙用手阴柔地遮住,摆弄出自以为很炫辣的姿态。其余的几个像得到号召一样地把各自的视线搭在明浩的脸颊上,企图瓜分掉这块美洲新大陆。
他们的姿态很炫,真的很炫,充满了让人跑肚的毒素。
明浩没有过多地把注意力放在他们的身上,那样太可怕了。他起身掏出钱包,拿出一张100块放在吧台上,转身要走。
卫羽晨定定地拉住明浩的衣服,压低眉眼,用食指关节一边敲击吧台一边下言道:“立刻把钱拿走,你要是愿意交定我这个朋友,就照我说的做,把钱拿走,有时间就来这儿找我,随时奉陪。”
明浩没有多说什麽,将一百块的钞票放回原处,重新坐在了高脚凳上。
卫羽晨和明浩互相做了一个简单的自我介绍,接著便浸入到沈默里。为了打破这种异样而尴尬的沈默氛围,卫羽晨谈起了自己的私生活和失败的婚姻以及那几位让他的婚後生活水深火热的母老虎们。
如此亲和的男人竟然喜欢武则天一样强大的女人,这是明浩万万没有想到的。
卫羽晨的第三个老婆是健美教练,有比他要发达而完美的肌肉,家里的一切重活都会由她包下,她觉得这样可以保持好身材。但她却讨厌闲手的男人,她每次抬水搬柜时看到站在一旁傻看著的卫羽晨就会怒火中烧。她就是一个心理矛盾到白痴地步的女人。
就这样不断累积的怒火在某一天爆发了,他们的婚姻全然裂口。
卫羽晨说他的第三个老婆在拿到离婚证後将他的家弄得一片狼藉,锅碗瓢盆在床上,袜子衣服在马桶里,瓦斯罐在楼下,保安叫来了警察。。。。。。
这像一个超现实的笑话,很讽刺,很有意味。听到这样确实发生在卫羽晨身上的笑话,明浩从心里抛出了一丝明亮的笑。
明浩的笑容永远是那麽动人,却那麽短暂,好像一直是这样。
明浩离开酒吧时跟卫羽晨相互交换了电话号码,还有一只花甲虫的QQ号和MSN号。
只怕那只花甲虫会将自己的遗像安放在电脑前,用Q点来祭奠。呵,他怎麽就那麽有勇气在酒吧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