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樾幸倒ぷ髡撸馇泠膊桓枚运致吵赡茄�
「昨晚醉了,所以,不好意思,有点粗鲁。」吴倾霆轻声道歉。看着男人黑发凌乱、浑身吻痕、那可怜巴巴的说要找个地方住的弱受样子,吴倾霆其实很想再欺负他一次,可是又觉得晦气。
因为他们正待在这种情色旅馆不说,对方还是个比吴倾霆年纪大很多的人。而且说不定再来一次,就真的要帮他找地方住了,所以还是算了。望了男人几眼,吴倾霆终于是转身走了,走到旅馆门口几乎是遮住脸走上自己的车子。
这时是正午,毒辣辣的太阳晒在头顶,道道晶光宛若流出的火焰,迎面撒下来,烧得吴倾霆口干舌燥。这个亚热带城市的夏天很出名。一提起S市,人们便会说:哎呀,那里的夏天最热了,真是热得要死。
将钥匙插进车孔,开车上街那刻,虚岁二十一岁的吴倾霆忍不住要想:自己怎么会干到一个大叔?难道是最近真的太寂寞了。
他从不否认自己是个很野蛮的男人。大部分认识他的人,见到他都要假装尊敬称呼他一声「蜻蜓哥」。因为他以前念书的时候很混,根本就是个流氓。
十七岁那年他从高中毕业,因为在学校里参与的多起校园暴力事件,差点被警察抓起来,之后是搞得不能考大学,勉强被家里安排去南部当了兵。现在再回到S市来也有大半年时间了,目前在西区自己开了家苹果电脑专卖店,卖品牌电子产品。
每月收入不是很多,日子也不是很顺,个人私生活也不是很协调。
比如,上个月有个女人又跟他说分手了,因为女人生日那天,他不但没有送花送礼物,还在那天跟女人的弟弟在床上搞在了一起。
分手的时候,「你这个只用生殖器思考的禽兽,怎么不去死?」女人狠狠赏了他一巴掌,打得他眼冒金星。他看着女人离去的身影淡淡笑。
妈的,好像是她先来粘他的吧,三番五次故意当掉自己的电脑,找机会跑来他店里维修,一直小鸟依人地跟他说什么他英俊得像战神,从高中起就喜欢看他带着他的兄弟们帅气干架一类的情话。妈的,怎么一下子转身就可以改口骂他是个禽兽呢?
吴倾霆一直这样过日子,身边来来去去,不断地有好多主动对他告白的女朋友。可是每次,他都要惹得她们跟他闹分手。原因很简单,因为他是个同性恋。他总是背着她们偷偷去睡男人,被她们发现后再被她们抛弃。
吴倾霆是个『烂咖』。几乎每个人都那么说。吴倾霆笑。觉得搞不好是他老妈的原因,给错了他基因,天生就给了他注定做烂人的基因。
破旧的水蓝色Mini休闲车在路口遇上红灯,吴倾霆趁机点了支烟。吸了一口,喉头有了不舒服的干涩感,忽然想起之前某个交往对象曾经建议他戒烟,告诉他说抽烟的人其实都很寂寞,而他听完后只是带笑地将香烟含在嘴里,不羁地等烟燃到最尽头。
老实说,如果真的知道什么是对的,他就百分百地去做的话,那他也许现在还在念大学,不是这样随便跟陌生人进出Love Hotel,跟人做完爱后,连问对方叫什么名字的兴趣都没有。
六月的天气很是炎热。西区电子城街,一家苹果Mac专营店里,吴倾霆正在给顾客介绍产品,态度很是友好。
「这么多专用功能,所以,不是多花一点钱买个Logo这样,这台机跟外面的比,其实是很实惠了。」购买意见还没决定的中年女人想了想,始终觉得还是太贵了,不情愿购买。倒是身边带着的小孩眼神渴望。「小妹妹,很喜欢是不是?」吴倾霆问。
「哎呀,算了啦,这么贵,买回去你爸肯定要骂的啦。」女人最后还是拖着自己女儿走掉了。
吴倾霆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皱眉。三天了,店里一台电脑都没有卖出去。眼看马上月底,又要支付店里的薪水、房租了,回家还要理水电费、帐单与房租。有时候日子真的可以很不顺,特别是对于他这样的男人来说。
并且,「欸,蜻蜓哥,这个月抽成可不可以给我多一点。」快要关店时,店里的一个工读生问他。那是附近理工科大学的一个男生,叫阿P,在店里负责做一些维修工作,或者帮人刷水货机器什么的。因为是技术活,吴倾霆都不太会,仗着这一点,阿P平时跟他说话的口气都很屌,「你看,这个月都是来刷机和维修的,根本都是我在做,所以,那个……」
「嗯,好的。」吴倾霆一点都不迟疑,就答应了他。
阿P很满意自己老板的回答,背上背包要骑机车回学校前,告诉他:「哦,对了,昨天你不在店里的时候,有个人来这里找你。我不认识的,是个男人。」
「谁啊?买机的顾客?」
「不像是顾客,他讲话怪怪的,好像是外地人。」
吴倾霆怔住,第一个条件反射是想起了那天在情爱旅馆里的那张标致的脸。「他有没有说找我做什么?」
「没,我说你不在。他等了一阵子,就走了。」
「哦。」吴倾霆陷入了沉思。他有种预感,那个人是真的来这里找他了。
天黑后,吴倾霆关了店,开车去跟人吃饭。
饭桌上几个老朋友聊起彼此近况,热闹地攀谈着,划拳的划拳,干杯的干杯。
「蜻蜓!」发现他的沉默不语,朋友大声叫他:「你怎么不说话……什么时候要好好谈恋爱啊?汪成昊以前念书的时候不是经常跟你打架吗?你看,他是个Gay,现在他都跟那个很娘的马子单慕结婚了啦!」
吴倾霆端起面前的高脚杯,里面装有不太正宗的白葡萄酒,鼓动硬喉结接连喝下了好几口,才淡淡笑:「我知道。我祝福他们。」
那个很娘的马子以前吴倾霆也追过,那是唯一一个吴倾霆放手追过的男人。念书的时候吴倾霆经常找借口欺负他,可是他却不愿意多看吴倾霆一眼。
初恋情人跟别人结婚这件事,搞得那杯白葡萄酒好像被人掺满了眼泪一样难喝。吴倾霆也是个Gay,只不过他不像汪成昊,有种跟身边人坦白他喜欢男人的事。
吴倾霆觉得身为一个混混们的大哥,怎么可以是Gay呢,多么缺乏男子气概啊。这样觉得的结果是曾经在校园放肆不羁的大哥湮没于现实社会后,不但不再被这些混混们尊敬,还越来越平庸与孤单。
吴倾霆念高中的时候很混,根本就不念书,每天去学校上学,其实只是去跟人打架。他打架超狠,在学校里可以算是个老大,每个人都因为怕被他打而对他好。
可是毕业后走进社会,谁会因为你打架狠就把你当作老大呢?现在的他太普通了,只是一个后青春期的城市年轻人而已,并且是生活处处都轻易让他难过的一个年轻人。
「所以,你啊,也快去找个人一起交往吧!」
「好,我考虑看看……」末了,吴倾霆又加一句「如果有合适的人的话。」
那顿饭吃了一两个小时,一帮老友混在一起,说说笑笑,只是没有话题是吴倾霆感兴趣的。饭局结束后是他买的单。在席的有两个装喝醉了,另外一个去洗手间了,还有一个临时有事,接了个电话,就被叫走了。
明明是他们说要请客他才来的。为了要来陪他们吃饭,吴倾霆还提早关了店门,没想到来了之后不仅变成了请客买单的那个,还沾了一身晦气,被以往带的兄弟取笑。
「干。」吴倾霆忿忿地骂。
于是这个世界,每个人似乎都过得很好,就是除了吴倾霆。
等吴倾霆开车回到家门口,时间已经过了十点,巷子里人烟稀少。他居住的那栋居民楼只有他那套房子是漆黑的,一点生气都没有。
他一个人住在一套很老的公寓房里。房子四周都是树,夏天很阴凉。那里只要他不回去,就是空的。所以那只是房子,不是家。等他锁车上楼,在家门口他又见到了那张脸和那朵蔷薇。它们像是在炎热的夏天生出的丰盛幻觉。
吴倾霆觉得男人不可能找到他的。
「你、你回来了……我一整个晚上都在等你……」依旧是那很奇怪的国语腔,依旧是很温和的口气。
「大叔!」吴倾霆皱眉吼。吴倾霆不晓得他是不是真的是个大叔,尽管他长很美,但是吴倾霆记得他的鱼尾纹,他起码大了吴倾霆好几岁。
「你这样到底是什么意思?」居然找到吴倾霆家里来了。
还好吴倾霆是一个人住,不然事情就棘手了,他睡男人的事情就会被家人都发现了。这是他第二次见到这个长相标致的男人。男人比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