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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人啊,就算是喝多了,醒来还是能记得一清二楚啊。”
“说不定是别人……陌生人什么的……你女朋友什么的……”说到女友几个字,谢莫的眼中不可见的有些黯然。
“哈?老师身上的味道我怎么可能认错。而且我没有女朋友啊。”
“啧,你这么说太不靠谱了吧。你女朋友不是还很喜欢吃醋的么,说在教室里醋的很厉害什”
“可是见到老师的那天我就跟她分了啊!”金应风轻轻的躺了下来,从被子外面抱住了依旧躲着的人,把脑袋埋在他的脖颈里,勾起嘴角笑了,“是上个学期吧。在餐厅门口见到老师,我高兴的不行呢,马上就问了所有可能知道老师的人,放学的时候还偷偷跟着老师回了家,在老师去吃晚饭的时候,还把球球生的一只小狗狗放在了老师家门口。”
“别在我脖子边上笑啊喂,”别扭的推了推脖颈边上的脑袋,不过没推动,只好作罢,“所以你到底想说什么?”莫名的觉得球球这个名字略耳熟,似乎曾经一直听到过。
“我喜欢老师。”接的很快,很坚持。
“……哈?……这是……这是什么意思。”谢莫显然是被吓到了,缩了缩身子。
“我喜欢谢莫老师!就这个意思,喜欢老师,想和老师永远在一起。”
“别开玩笑。”谢莫翻过身躺平,与支起身子的人对视。
在谢莫的正上方,金应风的嘴角愉悦的上扬着,迷人的双眼更是夸张的微微眯起,低下头,唇与唇只是轻微的碰触,竟是连心都跟着颤动了。
“谢莫,我爱你。”
慎重的低喃听的谢莫觉得有些好笑。爱啊,真是轻薄、肤浅的东西。这么轻易的说出来,果然只是个幼稚的孩子,大多数人说我爱你,为的是听到对方也如是说吧。不知道为什么,谢莫觉得有些失落。大约是觉得轻易说出的这句话太过虚伪了。
“你让我觉得那天晚上的我傻的一逼。”
“老师能为我做那些,我心疼又开心的快死掉了。”
“……以后都不许再提那件事!不然就掐死你”谢莫有些羞掩的移开了眼,重新回复成侧卧的姿势。
“好。”
金应风笑的越发柔和了,轻轻扯开了被子。被窝里的人一丝不挂,感觉到他的动作谢莫一惊,却是没有动作。屋里温度开的很高,并不会感到冷,感觉到那人的手指轻柔的触到身下后处,涂抹着微凉的东西,尽管过了2天了,异物伸入的时候依旧带着丝丝疼意,谢莫垂了垂眼,没有出声阻止。
“?”感觉到被子又重新盖上,谢莫略带疑惑的看着。
“?……这种药听说很管用,那个叫张兴的男人和吴老师送过来的……原来老师没有和他们在一起啊。”金应风看着谢莫的表情解释着,恍然了解谢莫的想法忙开口,“啊……我又不是禽兽怎么可能在老师这么虚弱的时候下手。”
虚弱?谢莫挑了挑眉,“我以为你食髓知味。”
“老师是笨蛋吗……就算是也要阻止我嘛。”金应风捏了捏谢莫的鼻子,起身喊了一个像是医生模样的人把针管拔了,又让人准备了清淡的食物。
“……你怎么会在这……把我掳来要送的豪门少爷是你?”谢莫懒死在床上,不愿动,张张嘴就有清淡滋补的粥汤送到嘴边,暖暖的却不烫口。
“怎么会。我醒来以后到处都找不到老师,怕老师出事,就去找了我母亲。”
“你妈?”
“啊嗯”金应风点点头,看到谢莫依旧不解的模样又开口解释到,“我是跟我娘姓,我娘叫金红玉……大概老师也听到过。”
……谢莫默默的垂了眼。这个名字很大众,可是却是A城三岁小儿都知道的名字,大概是最为典型的女强人了,A城最大上市贸易公司的总裁是个女的,这让很多人不甘,见识过后却是个个心服口服,并都成了追慕者。没想到那个集貌美与智慧并存的女人竟有了这么大的儿子。
似乎不知不觉间惹到了麻烦的东西呢。谢莫有些无奈。有钱人的世界出乎意料的荒诞虚伪,见识的多了便越发不愿靠近。
叹了口气,谢莫对着婉撅了撅嘴,摇头示意吃饱了,“那你还出国吗?不是说……”
“当然不去了,”放下碗,金应风的脸似乎有些发红,“老师还说那个张兴跟老师在一起了。我还想既然老师有伴了……那就再等段时间,等老师身边没人了……”
“哈?等?……这么懦弱的话真不像是你说的……那天我又没说,是他突然冒出来,他本来就那性子,喜欢开玩笑。”
“可是老师陪我去买房子的时候,说过你们睡一起吃一起……还……啧,总之是青梅竹马的,大概喜欢的很深了吧~拆散老师的幸福于心不忍……况且,我又不是等不起。十年,二十年,三十年……总有可以乘虚而入的时候。”
“你小子是肥皂剧看多了还是言情小说洗脑了,这些恶心吧唧的都是什么台词啊。”谢莫愣了楞神,嫌弃的拍了拍金应风的头,“我要睡觉,你走不走。”
“不走。”说着也不脱衣服,隔着被子就搂了上去,死赖着闭上上眼一副我已经睡着了你不能赶我走的模样。
“……死相。”好笑的抿了抿嘴,还是随手拿了外套搭到了他身上。
四处都充溢着他的味道。
意识到的谢莫缩了缩脖子,心喜悦的颤了颤。
伸手按了按额角,暗骂自己一声没出息,不知道是觉得丢人更多亦或喜悦更为甚。事情发生的太快,现在细细体味起来,好多地方恨不得穿越回去把二逼的自己掐死。
还好……
这样就够了……
感觉到抱着自己的手又紧了紧,谢莫不自觉勾起了笑意。
永远有多远呢?
曾经有个人跟自己说过:永远是你想走多远我便陪你走多远。
可惜,终究,自己还没有想过放手,那人却是猝然离去了。
也罢。
得逍遥时且逍遥。
不问朝夕。
☆、16 (2130字)
和煦的阳光看起来似乎很是温暖,玻璃窗上结了一层雾,初春还差些时候,现在外面依旧冷冽的让路人颤微,不过这跟屋内是没有什么关系的。
整日开着空调不是什么健康的事~大家不要学。不过谢莫怕冷,身体刚好全没多久,金应风也就由得他缩在屋里。
谢莫很干脆的搬了出来跟金应风一起住。出乎他的意料的是,金应风买下的正是张子当初卖的那间,也就是谢莫之前一直住着的。谢莫用调笑的眼神看他的时候,他微微红着耳根大义凌然的说:这房子急着出手,价格很低,又离学校近,合算!
谢莫了然,勾勾手指人便疑惑的凑了过来,咻~的波了一口,对他有远见的行为表示了高度的赞赏。
其实谢莫也舍不得这里,好歹是正真属于自己的窝,独自一人在这生活了那么些年,换个地方还真不习惯。
慵懒的翻个身,寒假对于谢莫来说真是上天的恩赐,睡到自然醒什么的……何其有幸。
撇了一眼床头的闹钟,九点一刻,不算早也不算多晚。床上没有金应风的影子,不知道在外面作什么。
对的,两人同居且同房了。对于情侣来说,刚确定关系就这样貌似太过仓促了。不过就男人间的感情来说,谈情说爱什么的,虽无伤大雅,却始终觉得太过繁琐了。何况金应风就是那样的脑子,大多数时候想什么说什么,小部分时候,大概是指在感情表达方面略带青涩,默默的藏在心里,每天看着看着,直到它发芽或者发霉。那日的表白,谢莫归结为他万年难得一遇的开窍。所以他说:老师,跟我住吧。谢莫说:好。于是就一起回到了这个姑且算个家的地方。
拨了个号码,隐隐听到客厅有手机欢乐的唱着歌,只唱了一句,房门就被打开了。
探进头来的人随意的穿着件休闲的毛衣,大大的领子能看到大片细致带着健康色泽的肌肤,摸起来的触感跟所想的一样,不像女子般细腻,别样的手感,带着几乎要灼烧人一般的温度。松松垮垮的牛仔裤堪堪挂在劲腰上,算不上粗壮也算不上纤细的腰肢,没有一丝赘肉,诱人的腹肌只有在使用的时候才会显露出完整的形状,带着完美的爆发力。
“先吃早饭?蛋炒饭?还是喝粥?要不蒸包子?或者都来一份?”
笑的有些傻。
若是不说话发呆的时候,那张静谧不乏的脸,必然能吸引所有的过路人。
谢莫挑了挑眉,一只手支起了脑袋,被子滑落,露出的大片肌肤上暧昧的痕迹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