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怪地对方方说,“方方,这就是你的那位学长?”
我竟然觉得脸上发烫,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低头正好与小莎的视线相接,这下更叫我不自然起来,于是急忙避开,心里就算是对自己,也要鄙薄一番,简直是丢脸到家了。
最后,我拉着方方匆匆离开,那样子无异于落荒而逃,这下好了,更多了两人鄙视我诱拐小MM。而那天送方方回学校后,在女生寝室楼下,小MM末了拽过我的胳膊,她问我,“学长,你是不是根本就不喜欢我?”
老实讲,这问题当着她的面,实在叫人难以回答,而事实又那样明显地摆在面前,那一瞬间,立即就让我焦灼起来,而最终的结果是,我非常没出息地没有回答,这实在是逊毙了,真是没想到自己竟能愚蠢,无耻到这种地步,自作聪明地想要挽回已经发生的错误,结果一错再错。。。
我发誓,那会儿我切切实实地诅咒了宋之南百八十遍,这该死的家伙,他大概还以为自己是唯一的受害者,天知道我这个始作俑者更是焦头烂额,郁闷不堪,他至少还有一大帮人同情,我连那个都没有。
方方带着哭音对我说了声,“我上去了。”
我很想在楼下再站会儿表示自己的歉意或者是其他什么复杂的说不清的情绪,可事实上,我还是忍不住地转身离开了,真是该死!
我对自己失望透了。
实在是太失望了。
回去的时候,看我不佳的面色,邱沛东问发生了什么事,而我目前的情况,就算连说句话也觉得困难,而事实上更有叫人沮丧的事情发生,小莎下个月结婚,今天特地和婷婷送请帖来了,非常赏脸,我们这群同学中,只邀请了我一个。
我用手指夹起那片红色的,极为喜庆的包装精致华丽的请柬,仔细读了两遍,最后又放回去,邱沛东试探性地问我:“你要去?”
“去,当然去!”无来由地提高了音量,我起身走回自己的卧室,倒头大睡,原来小莎都快要结婚了呢。而我,不知道哪里来的酸溜溜的感觉,越来越搞不懂自己了。
7
故人新婚(上) 。。。
方方那边再也没了后文,而这场闹剧注定是要以我长久的歉疚收场。
公司里入职后越来越忙起来,好容易暂时摆脱了坏心情的纠缠,那日的研讨会上,我竟然又看到了宋之南,我顿时有种无力挫败的感觉,就不知道宋同学是否也有同感。
宋之南静静地坐在会议室的后排位置上,几日不见,他似乎清减不少,虽然是穿着整整齐齐的西服,眉间掩饰不住的憔悴,其实我根本不想去注意他,无奈怎么也控制不住自己,到最后连会议的内容也不曾听清楚。
磕磕巴巴地总算弄明白原来这是公司与母校的合作项目,宋之南的导师刚好是母校那边的项目负责人,所以他才会出现在这里,而出乎意料之外的,我竟然被点名为公司这边的项目负责人之一,要知道当时的情况,即便是连吴双也露出惊讶的神情来。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原来还是这么优秀的人,不过入职月余竟能飞黄腾达到这种地步,在研讨会上,当副总说出这样的安排时,我虽然面色上没表现,心里还真是大大吃了一惊,而更要命的是,我竟然下意识地去观察宋之南的反应,让人失望的是他除了轻笑并没有其他反应,我偏过视线后,对于自己为什么总是这么在意宋之南的事实表示无比的郁卒,那其中甚至还掺杂了些许惶恐。
会议后,虽然说正式的工作还没有开始,大家都寒暄起来,宋之南的导师实际上也曾经教过我,他不住夸我年少有为,我只在一边陪笑了几声,便急急离了现场,最后宋之南竟然开口叫住我,他不冷不热地恭喜我刚进公司便能这般顺利,我僵着,没说话,有的时候,我就是这样失态,总给别人留下高傲不可亲近的坏印象,无庸置疑,在宋同学眼里,我的分数又连番降了无数等。
成为一个项目的负责人并不是什么轻松的活计,忙忙碌碌中,小莎的婚礼将近,有着前男友的尴尬身份,也许不去是最妙的选择,可是这请柬都已送到,不去已经不是我颜景的风格了。
香格里拉酒店,说老实话,似乎连出席这样的场合的衣服我都没有,如果就那样衬衫牛仔裤的模样出现,是丢自己的脸,还是丢小莎的脸,好像还不好定论。于是我决定还是穿着得体才好,再怎么样,大家都是被认为是精英优秀的人,好歹我们都是某某大学出来的,想到这儿,我就忍不住自嘲的笑笑,手也顺便从口袋里掏出烟,吞云吐雾起来。
然后便去向符宣借衣服,他开门见到是我,便笑到:“小景,这会儿你可正是春风得意马蹄疾,还知道来看表哥我,真是不容易呢。”这家伙似乎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喜欢开我玩笑,并且似乎我的近况他总是非常清楚。
不去理会他素来都要的废话,我开门见山地借衣服,他意味不明地叹了口气,一副老妈子的口吻,“小景,你也该学会给自己买衣服了,要不就赶快找个女朋友给你买。”
我皱起眉头,这似乎该是老妈教训我说的话,从只长我四岁的表哥嘴巴里出来,总叫人觉得奇怪,我烦躁地回了句:“怎么?罗里罗嗦是不是小气到连衣服也不想借给我?”
难得的符宣没再废话,他笑笑,“好了好了,说吧,要借衣服干什么去?”
我淡淡地说了声,“去参加朋友的婚礼。”
“你的朋友都有快结婚的哪?”他不适时宜地又大惊小怪起来,摇着头说,“没看出来。”不过倒是转身替我翻出一套西服,深色料子,看上去非常正式,即便我对服装品牌或是其他都一窍不通,也知道价值不菲。
他让我试试看,顺便说到,“说来真巧,我今天也要去参加朋友的婚礼,香格里拉,据说新娘是个大美女,我啊,今天赶着大饱眼福呢。”
“香格里拉?”我将手里的西服放到沙发上,懒得去试,“我好像今天也去那个地方。”
“新郎叫白拓明?你的那位朋友是指他?”符宣饶有兴致地问。
“我是新娘的朋友,大概就是吧。”我回想起请柬上,似乎是有白拓明这么个名字。
符宣嘟囔了声,“真巧。”然后又急色地问我,“怎么从来没听你提到过还有个交情好到出席别人婚礼的女性朋友啊?”
“不是什么女性朋友,是前女友比较确切。”我笑笑。
“哦?”符宣挑眉,“嗯,那你换套西装吧。”
他竟然开始翻箱倒柜起来,这次是套浅色的西服,确切来说应该形容为暗淡的银灰色,我接过在手上,不禁问到,“有什么区别吗?”不想符宣倒故作神秘起来,摇摇头说,“你这脑袋啊,说了估计也不明白。”
果然是不明白,所以便索性不问了,七手八脚换好衣服后,符宣喊着再给我配条领带,人也不知跑哪去了,我走到二楼的卧室找他,老天,这家伙弄得跟打仗似的,把衣橱翻的乱七八糟,我叫了声,“大哥,不用这么夸张吧?”
符宣转过头,脸上的表情,只能用奇怪来形容,半晌,他哈哈笑了起来,“就说嘛,我的表弟,果然是一表人材!”听他这么句话,意料之外的,我的脸竟有些微微的发烫,该死,这些天的焦头烂额弄的我连面皮也薄了起来。
8
故人新婚(下) 。。。
符宣好容易拣出条领带,而我系领带的水平还停留在小时候系红领巾的等级上,于是烦躁地将领带扯来扯去,依然成效不明,符宣在一边窃笑,然后他就那样将手搭在我的肩上,“小景,还是我帮你吧。”
不得不承认,他手法纯熟,修长的手指在我的颈项处来来回回,我暗自佩服之余,脸却不可抑制地越来越烫,他还在一边喋喋不休地教育我,“小景,男人不会系领带可是会被笑话的,干脆这样,我今天教会你?”
我觉得自己的脑袋也开始糊起来,想也没想便顺口答应下来,这下倒好,他干脆把刚系好的领带又给拆了,“实际上,很简单,你可以先试着打个单结,当然,正宗的应该是双结。。。”他不厌其烦地言传身教,说老实话,我以前从来没觉得自己的表哥是这么个罗里叭嗦的家伙,无奈只能洗好耳朵听,他越说兴致越高,最后竟然手把手教起来。
然后,我恨死自己那双笨手了。
符宣的手指牵过我的手,而我的脸,相信应该已经烧得通红,于是好不容易结结巴巴说了句:“哥,我会了。”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