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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总监来抓人-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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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候虽然有些感动,但是逢场作戏,总觉得这些细小的关怀是可有可无的,没什么必要特别放在心上。
  然而后来想一想,自己没必要把别人放在心上,别人呢?明明只是萍水相逢点头之交,又何必要对你关心入微。
  原本就是,谁也不欠谁的。
  L城是自己成年后,和祝霖第一次相遇的地方。祝霖结婚之后,夏志英虽然表面上一副看淡释然的样子,但是心里那沉甸甸的滋味,又实在很不好受。
  如果说程维可以去婚礼现场砸场子摔桌子抢新郎,那么自己显然没有权力去那么做。更何况,这次……即使是程维,都没有任何的动静,只是淡淡然的给了句祝福,并无诘难。
  他又还能抱怨些什么。
  那个热带小岛还是像几年前一样风和日丽,景致怡人。几年前正在动工的主题公园修建好了,掩映在棕榈树后面的娱乐设施崭新漂亮,年轻的夫妇带着小孩,
  情侣们手牵手漫步。夏志英独自一个坐在摩天轮上,支着下巴俯望窗外霓虹灯闪烁的繁盛夜幕,心里却有些空荡荡的。
  自从毕业以来,他都好像过得很迷茫,从来没有找对过自己的位置。明明放不下手中的画笔,却不得不被家族推搡着跑上尔虞我诈的商场。那种行尸走肉的感觉,真的是糟糕透了。
  来L城摄影画画,是自己长那么大以来,第一次违背父母的旨意,自己做出的选择。
  虽然看着老爸已经有些斑白的鬓发,心里会有愧疚之情,但好歹,当他走在银色的疏旷海滩,呼吸着小岛温暖咸湿的海风时,并没有丝毫后悔。
  人总是要离开父母,独自在这个社会上摸索的。就好像动物终将离开巢穴,果实终将离开高枝。谁都不能例外。
  哪怕有家底殷实的背景,那也只意味着你或许可以比别人少绕些弯路,多一些机会,否则即使是摇钱树,也迟早会有被挥霍殆尽的那一天。
  在海边写生,不知不觉天色已渐晚,浓重辉煌的霞光铺满了半边天涯,粼粼海水被夕阳流淌下的炽热血液染成热烈如花的深红色。一朵一朵叆霴绚烂的云层仿佛凋零的花瓣,橘黄的,浅金的,夹杂着瑰丽紫色的,天地间霎时一片锦绣风华。
  夏志英站在潮湿的漫滩边沿,泛着泡沫的海潮温柔地涌上来,没过他白皙的脚背,海风吹拂着他柔软的头发,白色的衬衫。
  他举起胸前的相机,眯起漂亮的凤眸,将这海天一色摄入了镜头中。
  咔嚓。
  眼里的壮丽风景在摁下快门的那一刻定格成永恒。
  将照片洗出来,一组一组精美如画的海岛印象如同他最珍惜的记忆,他原以为自己会毫不犹豫把这些美好都寄给祝霖,然而拿起钢笔,在旅馆小音箱轻轻流淌出的加州旅馆音乐声中,流畅写下的,却是工整平直的“致陆飞”。
  连他自己都愣在了桌前,直到新鲜的墨渍逐渐干透,在相片平滑的背面,颜色逐渐泛深。
  那个平平常常,普普通通的人,总是一副无所谓的随性模样,丝毫不愿成为别人瞩目的焦点,恨不得一辈子就像个路人似的活着,叫他衬托别人的辉煌成功他也毫不介意。
  廉价的香烟,款式陈旧的衬衫,乱七八糟一团的房间,床底下堆着的是单身汉必须的泡面。
  一直都是那么低调,不懂得照顾自己,也不希望别人把目光集中在他身上。
  就好像一个在三线跑了很多年龙套
  的小角色,如果突然被哪个导演看中,拖到舞台的最中央来,应该会……很不自在罢。
  所以一直活的小心翼翼,不敢走出自己的圈子,唯恐不小心踩到了哪个大腕的戏服衣摆。
  那个家伙轻手轻脚惯了,就连他是什么时候溜进自己心里,夏志英都不知道。
  拿着那张色彩浓重深厚的火烧云照片,夏志英白皙的手指尖摩挲过上面挺拔纤细的“致陆飞”,看了很久很久。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章应该就可以完结了~~~尊开心~~~飘~~~


    ☆、平坑

  陆飞曾经在书上读到过一句话,他素来不是个拥有好记性的人,可是那句话他只看了一遍就记在了脑海里,他不知道究竟是因为自己的境遇被这句话剖析的太过鲜血淋漓,还是因为他实在是对着那一行小小的四号字看了太久太久,直到那双被岁月磨砺的不再清澈的眼睛终被水汽模糊。
  那行字平平淡淡地写着——长恨人心不如水,等闲平地起波澜。
  此时陆飞坐在与瓷碗湖边,他看着在微风吹拂下皱起一轮轮波纹的湖面,这句话又飘飘忽忽地荡回了心底。他原本并不是T城的人,这个靠着瓷碗湖的小小村落才是他的老家,只是在他还很小很小,甚至小到还没有什么记忆的时候,他的爸爸便外出打拚,他只有在逢年过节才会跟着爸爸回去看看,对那个被他称为爷爷的人,他其实并不熟悉,但是却觉得很亲切。
  陆飞说不上为什么,大概是因为每次过年回去,他都能老远老远就能看到站在乡村泥泞小路上,披着厚重却破旧的军大衣,在雪地里举着大手电筒盼望着他们父子出现的那个老人。
  又或许,是他们每次离开村子,那个佝偻着的身影总会孤独而固执地站在村口,一个小小的,苍老的身影,呆呆地看着他们乘着村里的小棚车远去。
  他和爷爷的接触并不多,但是当那个老人看到他们回家时,那枯木般皱纹纵横的脸上由衷洋溢出的窝心的幸福笑容,却是陆飞这辈子都不会忘记掉的,最美最美的老照片。
  可是爷爷在某一年的冬天离开了这个世界,陆飞的爸爸带着陆飞赶回了农村,丧事坻定,陆飞和憔悴的不成人形的爸爸一起坐上了破破烂烂的小棚车去往县城的汽车站,临走时,小小的陆飞回过头,寒风刀割似的刮着他的脸,他眯起眼睛,看向那个从来没有改变过的,有着泥泞弯曲的土地,生着杂草,立着青石路碑的村口。
  直到被爸爸抱着坐上车,陆飞还是那样愣愣地扭着头,看着村口,看着青石路碑旁几寸的地方,看着那一片空空荡荡的寂寞与凄凉。
  看着以前他们每一次离开时,那个老人会颤巍巍地站着,目送他们的地方。
  他再也不会来了。
  再后来,陆飞便再也没有回过老家。
  年轻的时候,陆飞不知道什么是绝望,什么是人情冷暖。那时候他天真地以为自己他觉得自己就像一棵树苗,只要努力,就可以在浮华奢侈的T城扎根生长,拥有一片小小的,可以撑开绿荫的土地。
  可是后来他明白,很多时候人并不是树,而
  是是流离飘荡的浮萍,哪怕再怎么竭尽所能,再怎么精诚所至,清寒寂冷的池水都不会被你打动,人们注定漂泊,注定了一阵大风就可以将你带向远方,而你若不肯走,死死盘踞着,那么当池水枯竭的时候,你就会在原地干死渴死,那片冷漠无情的沃土永远不会接纳浮萍,它只会向拥有根系的植被们敞开怀抱。
  陆飞不想枯死在焦灼的土地上,四十年了,他认命了,他让一阵风把自己吹走,把自己带回瓷碗湖,这个他的祖辈曾经生活繁衍过的地方。
  “爸爸,爷爷……”陆飞凝望着温柔的湖水轻轻敲击着碎石河滩,他闭上眼睛,带着水藻味的风流淌过他的脸颊,湿润了他微微颤抖着的睫毛,他释怀般笑了,虽然哽咽着,这个已过不惑之年的男人在湖风中沙哑地说,“我回来了……”
  沙——
  细碎洁白的浪花涌上石滩,涌向陆飞舒展着伸直的双脚前,这一瞬间,陆飞忽然觉得从所未有的寂静和安宁,曾经在T城那座钢筋铁骨的林林总总的往事,便在这一刻变得如同一场场上辈子做过的梦,那些尔虞我诈的算计,那些遍体生寒的阴谋,那些沉冗的苦痛和一点点的清甜,都在这苇塘水光中慢慢地,慢慢地变得不再重要。
  陆飞发现他走了四十年,终于走回了他真正的家。
  他只是一个小人物,一个没有钱,没有出色的相貌,没有强大的势力,没有聪明的头脑,这样平凡到放在人海中顷刻便被淹没的小人物。
  他就明白的,其实很多人也是一样,早就明白自己的未来是平凡的,甚至是悲哀的,却总是被理想魅惑,总是在荆棘路上头破血流地跋涉着。
  结果呢?
  生活并不是一本励志小说,事实上励志小说的存在本就是为了抚慰那些在现实中伤痕累累的心脏,总有一天,那些飘荡的浮萍会明白,自己这一辈子都不可能生出根系,站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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