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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望着天花板出神,到了十点多,实在躺不住了,才慢慢悠悠地穿衣起床。
毕竟岁数在这里了,年轻时四处碰壁却从来不会觉得沮丧,总觉得明天会是美好的。然而无数个明天过去,意志被消磨殆尽,除了衰老什么也不剩了。
这时候才突然发现,原来明天和昨天也没什么两样。
陆飞心里闷闷的,咬了两口发硬的吐司,就带上钥匙出门了。
他要去他小时候住过的老房子。不过他不会去做些什么有意义的事情,只是想去看看,然后坐在废弃的院子里,点上一根烟,默默抽完。
☆、GAY吧
熟悉的筒子楼,墙面灰头土脸,抹上去毛毛糙糙,跟现代都市的化学粉刷料截然不同的感受。
陆飞绕着老机关慢慢走完了一圈,这里处处散发着童年的气息,从掩藏在乱草里的锈蚀铁锹,到杂乱无章堆放着的垃圾,甚至是老木头腐烂的味道。
陆飞的爸爸曾经是个武警官兵,老机关旁边稀稀疏疏有一排军属住宅区。后来老机关改迁,部队里又有一批提干转业的官兵,住在院子里的人越来越少,陆飞家也在陆飞上小学的那年搬到了市区。到了二十世纪初的时候,这片老军区已经完全荒废了下去。
但是,有些人总是对童年生活有着特殊的感情,陆飞就是这种怀旧的人,从十岁到二十岁,从二十岁到三十岁,年龄越大,对老房子的依恋就越深。
高考失利,和初恋女友分手,奶奶过世。遇到生活中的挫折事,想不通,想不明白,或是觉得被压抑的钢筋混凝土逼迫得无所遁形了,他就会独自一人骑着脚踏车,踏过半个城市,气喘吁吁地来到这片荒废的老房子,一坐就是一个下午。老房子对于陆飞而言,就像是动物的巢穴,在城市森林里受了伤,陆飞就会蜷缩进洞里,独自舔舐着自己污浊的伤口。直到慢慢痊愈,直到不再忆起。
这里装载着陆飞童年时很多幼稚的梦想,比如他曾经希望当一个科学家,再比如他曾经希望长大之后能娶隔壁的小玲姐姐当老婆。
不过这些希望都已经在现实生活中被一个一个摆到了茶几上,下面还惨无人道地吧唧贴上标签“精品杯具,250RMB/只”。
现实是这样的,“科学家”最终成了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员工,整日介就埋首在案牍间,冷不防就被裁员的尖刀削中,原本就清瘦的身板被拮据的生活剥得只剩下一具骨架。
曾经暗恋的小玲姐姐如今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嫁给了一个有钱的温州大老板,陆飞听说她现在过得很幸福,于是他知道自己再无可能。
如果把人生当作拼图,那么老房子就是现实和梦想的夹缝,陆飞现在就坐在夹缝中,光线反射进来变得光怪陆离,极为讽刺。
记得上个星期他在姨妈的监督下,进行了今年的第六十七次相亲。对方姑娘是个在小商品市场做生意的,二十有五,相当老辣,坐下来第一句话就是:“有车有房吗?年薪多少?低于十万我们免谈。”
陆飞觉得自己也许真的不用去找老婆了,三十
八岁高龄,干得多拿的少,有车,但是永久牌的自行车。有房,但是廉租房,厨房公用,连马桶带床架起来一共二十五平方。日子十年如一日停顿在温饱水平线上,买根黄瓜还要从摊位上顺走一把香菜。过年和同事去吃自助餐,他永远是饿得扶着墙进去,胡吃海塞一通,把自己给撑得实在受不了,就去洗手间狂吐,吐完了回去继续吃,直到把餐厅老板都吃哭了,他才扶着墙心满意足地出来。
有人说他吝啬,小气,一毛不拔,爱占便宜。
陆飞笑了笑,并不置否,穷酸日子过惯了,任谁都是一样的,放在眼前的油水不捞,就好像一个脱光了衣服的美女横躺在你面前,你却从她脸上踩了过去,即伤了她的心,也伤了你的肾,这叫死要面子穷装逼。
阳光照在他身上,暖洋洋的很舒服,陆飞一根一根接着抽烟,不知不觉间脚下已经全是烟蒂。
连太阳也看不惯这男人的颓废,临近下午五点的时候,慢吞吞地爬下了地平线。陆飞终于拍拍衣服站起来,将最后一根烟丢在水泥上,踩灭。
逃避完了,人终究还是得面对现实的。他决定回家重新再装修一下自己的简历,实在不行他妈的就算做假证也得做个英语四级出来,否则能还能怎样?他已经两个星期没沾新鲜肉了,再这样下去直接说他自己是佛学院毕业算了。
就在他下定决心迎接明天的太阳的时候,手机响了。陆飞一看,是朋友老沙打过来的。
老沙是之前他们单位里的一个员工,四十出头的大叔,保养得倒是很好。
电话一接通,老沙就大嗓门地在那一头喊:“哎,陆飞,好久没见你啦,今天我们老板发奖金啊,你要不要去老地方玩玩?哥哥我埋单。”
老地方,指的是S城最著名的GAY吧,是一个意大利老板开的,名字叫AMORE。
老沙为人耿直,心地善良,偶尔有一些很雷人的举动,但在陆飞心里的总体印象分很好,不过老沙是个彻头彻尾的同志,记得和老沙混得那些日子,陆飞一下班就被老沙拽着往GAY吧里跑,然后像伺猎的豹子似的勾搭美少年,拖到床上扯了衣服脱了裤子戴了套子滚了床单。
一觉醒来,重新化身成衣冠禽兽,走出房间门,从此不认人。
陆飞倒也不排斥男人之前的这种事情,好歹都是三十八岁的人了,又至今单身,如果说是一直洁身自好,自行解决的,恐怕连个幼
儿园小朋友都骗不过。
陆飞是个BI,无所谓美少年还是美少女,他都喜欢。可现实是悲哀的,口味再广泛也没有,无论在哪个圈子里,都没人喜欢他。
到了AMORE的时候,正是晚上七点多,酒吧的黄金时段刚刚开始。陆飞和老沙下了出租,老沙今天穿了一件他自认为很潮的英伦绅士服装,天气冷了,还围了一条深格子羊绒围巾,这一身装备和老沙那微微谢顶的脑门组合在一起,显得非常好笑。
陆飞抿了抿嘴唇,挺直了背脊,油然而生一种形象上的优越感。
他们推开门,走进了酒吧,这里还是和以前一样,纸醉金迷,红灯绿酒,是醉生梦死的场所,混杂着各式各样的社会人群。酒吧的装修带有很浓重的意大利风情,宽敞的长条吧台上摆着一盏一盏瑰丽的鸡尾酒,LED灯束投下非常应景的暧昧光线,将在吧台前勾肩搭背的那些客人的脸都染成了邪媚妖冶的蓝色。柜台上整齐地码着各种各样的进口洋酒。
“在酒吧里,没有不兑水的酒。”这句话也不知是谁说的,但是用在AMORE上是绝对不合适的,陆飞在这里喝过几次酒,口感相当醇正,所以他对这里的印象还是很好的。
由于今天是老沙请客,陆飞就大大咧咧地在吧台前坐下,让调酒师给他调制了一杯SAMBUCA。
调酒需要花一段时间,陆飞就坐在吧椅上,目光由墙壁上的威尼斯面具装饰游弋到美少年之中,想来也有好多日子没享受过夜生活了,既然今天来了GAY吧,倒不如勾搭到一个上床的对象,缓解一下内心的空虚。
想到这里,陆飞拿胳膊肘撞了一下老沙,目光却仍旧停留在远处一个少年身上,低声道:“喂,你看那个怎么样?”
“啊?”老沙转过头来,顺着陆飞的视线看过去,然后笑了起来,“那个没戏哦,已经有男朋友了。”
陆飞不服气:“你怎么知道的?”
老沙耸了耸肩:“亲眼看到的,喏,他男朋友就是舞台上那个主唱。”
陆飞朝舞台上望去,站在最前面的年轻主唱周身笼罩着一股浓重的朋克风,嘴唇贴着话筒唱得活力四射气场鲜明,陆飞被他的青春气息压抑地有些沮丧,低下头吐了口气,暗骂了一句
顿了顿,又偏过脸问老沙:“你怎么弄的这么清楚?追那小子未遂,碰了软钉子?”
“嘁,我对那种才没有兴趣。只不过这段时间经常来,偶然碰到过他们两个在一起而已。”看到陆飞将信将疑的神情,老沙不耐烦地扯了扯围巾,“真的,我想追的不是他,是另外一个人。”
陆飞挑起眉,问道:“哦?告诉我,是哪个孩子这么倒霉?”
老沙笑骂着拍了他的肩膀一下,然后偷偷用手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个角落。陆飞看过去,只见一个身材高挑俊挺的年轻服务生正拿着托盘收拾前一桌客人留下来的果壳。
那服务生低着脸庞,细碎的刘海垂落在眼前,但陆飞仍然能看到他英挺的鼻梁,下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