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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脑袋靠在言祁腿上的余小童紧紧地揽住言祁的腰。
其实言祁,你知道吗?我小的时候想过当厨师,因为想品尝各种各样的美食。后来到了初中,我又想当老师,再后来,我觉得还是做个美食鉴定专家更好,可是后来我又变了,觉得还是呆在家里当个作家比较好一点……
我从小到大,喜欢的东西、喜欢的人不计其数,却从未有什么让我一直不变的喜欢着。你或许算个意外,一开始为你的美丽所心动,后来为你的温柔而沦陷。
人是越长大越自私,开始想着,如果某样东西,我们注定要失去,那为什么还要去拥有呢?
这一刻信誓旦旦的承诺,往往难免沦为他日笑柄。
所以我想,我会再遇见你,也可能再爱你,我却觉得我不会再和你在一起了。
有时候,连自己都不知道这莫名的心绪由何而来,它这样不通情理,它这样匪夷所思,或许,我还期待,只是害怕失望而已。
又或许,我太爱你,然而生活太琐屑,谁敢保证细枝末节不会夭折了爱情?如果后来的某一天,我们后悔了,那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是值得我们期待的。
曾经我那么渴望的完美的爱情,不是也抵不过时间。
那么,还有什么值得我们为之信任,放任一切呢?
可是这一刻,你在我面前说着,我们要不要在一起,我竟然又心动了,所有的质疑一瞬间都不知道消散到了哪里?
作者有话要说:
☆、第 40 章
你一直都是我一个近乎完美的梦,尽管我曾近那样近距离地触碰过你。
我行走在茫茫陌陌的世界,我心下茫然、我四处张望,然后我怅然若失,我的世界那么大、那么精彩纷呈,然而没有你,似乎一切就都没有了意义。
我时常觉得不可思议,我们为什么能爱一个人那样深切而又那样不顾一切,仿佛爱你成了生活全部的真谛。
我也时常思索着,爱人,如你一样在我心底明显与其他人的存在不同的特别的人,在我的生活里起着一种什么样的作用。
如果什么作用也没有,那么爱人于我们而言有何意义。就像这么过去的这么多年,我不敢否认我有哪一天不在爱你,可是,你不在我身边,你没有陪着我经历我所遇见的一切,就这样,你并未在我的生活里留下任何痕迹,我却依旧活得很好。
活得很好,是真的很好,有着一群很谈得来的朋友,并且很喜欢和他们在一起,甚至那种愉悦超越了跟你在一起的时候。那个时候,我总会不由自主地想着,我们真的需要爱情吗?
如果从来不曾有恋人这样一个概念把我们从一个群体切割成以两人为单位的个体户组合状,我们总能一大群人在一起谈天说笑狂欢,那么我们就不会寂寞、不会感到冰冷,继而,也不会爱你。
朋友总是会散的,他们因害怕群体解散后空虚寂寞而寻求恋人从而脱离群体,从此群体被打散,产生了更多寂寞的人,所以后来我们总觉得朋友是好的,却也是短暂的,因为他们无法与我们长期作伴,但我们需要一个永远不会离弃我们的特殊的朋友,他叫爱人。
所以爱人即朋友,至少他是我们最爱的最可靠的朋友,但并非非有不可,因为我们错过了一些人,我们也会不断地遇到另外一些人。
所以,我不曾感到寂寞过,因为人并不总局限于一个群体。
所以后来余小童在想,其实,言祁对于自己而言并没有多重要,甚至,自己都不敢说爱他,因为自己不曾为他的离开而焦心,也不曾因为他不在自己身边而孤独过。
只是后来,余小童才懂得,是的,一个人的确可以不在我们的生活范围之内,也可以从不曾影响我们的生活,但是我们生活的意义却因那个人而存在。
我在没有你的地方笑得开怀、活得快乐、不过是因为我知道,你也很好。可是如果有一天,你突然消失掉,我才会发现,我所生活的一切,尽管与你没有任何外在的联系,可是一旦失去了你,生活便同时失去了意义。
杜拉斯说:“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
对余小童而言,言祁就是那样的一种存在。
这居然是爱情,它与我的想象相去甚远,可它远比想象能带给我更多的惊心动魄。
言祁说:“我想和你一起喝酒,今晚咱们不醉不归。”
于是两人买了两瓶红酒去附近的酒店,脱掉鞋袜坐在床上相对无言地喝着酒,渐渐地,眼前模糊起来。
两个人都有些醉了,言祁关掉灯:“睡觉了吧。”
余小童晕乎乎的,只觉得很累,头一沾到枕头就想昏睡过去。他感到身边的言祁调整了一下位置,最后撑起身子亲了自己的嘴唇,他下意识地去回应。
终于一发不可收拾,言祁脱掉了他的衣服,他晕乎乎地回应着,不想反抗,也没有什么要反抗的理由。
最后他看着身侧的言祁,言祁也在看他,余小童想起以前的事儿,突然笑了出来。
言祁的声音哑哑的:“笑什么?”
“笑我自己以前太傻。”
“嗯?”
“以前高中放学,有一段时间我总爱跟在你身后,看着你回家、进家门,然后又返回家里。”
言祁看着他,有些心疼有些宠溺地笑了,伸手抚上他的脸:“……笨蛋。”
余小童侧身看他,言祁伸手环到他的脑后,余小童双手环过他的脖子,整个身子贴近他,把头放在他的脖颈处。
这感觉真是太好了,他感觉言祁的手在自己的背上游走,他想更加紧紧地抱住他,永远这样抱住他,于是他缩紧了手臂,把自己的头更加
用力地埋在他的脖颈间。
亲爱的,这一刻我很幸福,你知道吗。
“我很高兴,我觉得很幸福。”
从他们分手后到相识以来,他们之间总是若有若无地暧昧牵连,有时候两人都不由自主地故意隐藏自己部分的情绪,借此试探对方的反应。
这样直白地表露情绪是很少的,可是余小童突然觉得不重要了。
我爱他,他爱我也好,不爱我也罢,他愿意陪在我身边哄我开心,哪怕是骗局也好,我们都乐在其中就好。
再勾心斗角有什么用,再这样互相没完没了的试探有什么意思,我喜欢他,他在我身边我很高兴,我应该这样告诉他,告诉他我最真实的心情。
言祁翻身压着他,从上往下看他,急切地求证:“余小童,你还喜欢我吗?”
余小童看着他,微笑:“我不喜欢你了。”
言祁的神色一僵,眼角露出委屈的神色:“那你……”
伸手环住他的脖颈,轻声表白道:“我爱你。”
言祁却似乎快哭了,眼里磷光跳跃,伸手拨弄他的头发:“你这个……大笨蛋,大傻瓜。”
是啊,我是大笨蛋、大傻瓜,从高一遇到你就开始变傻。
其实余小童知道,那句我爱你言祁不会相信,尽管那是真的。人就是这样,一个人心思百转才鼓起勇气说出的千钧重的话语总会被人百般度量后削减了重量。
可是无所谓,哪怕你懂的千分之一也好。
我只想告诉你,我喜欢你,我爱你,你满身污秽地站在我面前你依旧是我心间那个最干净美好的少年。
我对你的记忆,贯·穿着一生,却永远停在十五岁。
作者有话要说:
☆、第 41 章
提及爱人。
言祁那一生偏爱诗书的母亲曾对他说过一句难得言情的话:“你看着他就像看一首诗。”
父亲曾是母亲眼中的那一首最爱的诗,只是或许后来母亲厌倦了那样的空洞浮华,爱上了沈教授那样的清俊飘逸。
言祁觉得自己看余小童却不像看一首诗,而像看一则美好的童话。
诗,或大气磅礴、或激扬高亢、或缠绵悱恻、或平实无华。风格多样,各有千秋,爱的人多,却来来往往鲜少有人长于驻足。
而余小童像童话,童话永远只有一个主题,它是单纯的,哪怕善恶、哪怕黑白,它分明得容不下界限。
或许童话里的孩子有些任性,有些叛逆,但他们的心仍是纯善的。
像他的余小童,从来就只傻傻地对自己好而已。
美好的东西,我们应当不只懂得去怀恋,更应当学会珍惜和把握。
又到新年,两人匆匆一聚又匆匆一别,言祁要去看望母亲,余小童也要回自己家。
临别时,言祁拥抱了余小童一下:“过年来拜访我爷爷奶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