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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撑了三分钟,终于做不下去了,借口上厕所,拿了烟从包厢里出来了。
这个饭店设计不太合理,走廊的采光有问题,昏暗得很,我觉得头有点晕,走到走廊尽头的窗口旁边,把窗户推开,点了一支烟。
快到中午了,太阳升得老高。可以清晰地看见光和暗的分界线,空气里的微尘乱飞。
我脑袋里乱糟糟的,许多事都搅在了一起,一会儿是蒙肃的围巾,一会儿是回去要怎么应对李祝融的怒火……我已经是三十多岁的人了,做出这样顾前不顾后的事,确实不应该。
好在还有烟。
我吸了两支烟,喉咙痒痒的,刚要咳嗽,走廊尽头的包厢门忽然被人推开,一个高高瘦瘦的青年从里面走了出来,他怀里还搂着个妆扮很妖娆的女人。
他看见我,怔住了。
青年很瘦,眼眶有点陷下去,他的脸很窄,眉眼都细长。
我是看到他琥珀色的
眼睛才想起他是谁的。
他是罗秦。
…
如果一定要说,在我二十一岁之前,有什么时候,是深切认识到李祝融的恶劣性格的话,就是我大三那一年,李祝融和郑野狐捉弄罗秦的事。
那时候,李祝融和郑野狐,都是十五六岁的少年,最是飞扬跋扈唯我独尊,他们从小到大,受过的所有教育,都告诉他们:别人的喜怒哀乐都与你无关。你有资格恣意欢谑,践踏着他人的自尊得到快乐。
罗秦,其实也是家世显赫的,他的祖父和李祝融祖父的职位不相上下,但是,同样的铁血教育下,李祝融继承了他祖父的铁血手段,罗琴却变成了一个懦弱苍白的少年。
很多男孩子小时候,伙伴中都会有那样一个角色:苍白,瘦弱,家庭不完整,被欺负了也不敢吭声,永远是比人的出气筒。
他们太年轻,以至于连最基本地尊重他人的道理也不懂,他们拥有了伤害他人的能力,却没有控制自己的能力,他们永远不知道什么是“度”。
李祝融十六岁那年的冬天,他和郑野狐,因为一件小事,把罗秦的裤子扒下来,扔到院子里,然后哈哈大笑着打电话叫人来看。我是第一个目睹这件事的人。
已经十四岁的少年,被扒了裤子,畏缩地躲在沙发后面,因为屈辱和愤怒,他的脸上都是眼泪,而这件事的两个始作俑者,却大笑着,把他从沙发后面拖出来给我看。
因为这件事,我和李祝融吵了一架,我借我的裤子给罗秦,他没有接,他神思恍惚地走到院子里,把自己的裤子捡起来,穿上,回了自己的家。
在那之后,他再也没有和李祝融或者郑野狐出现在同一个场合。
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和李祝融的关系,所以他才恨上了我。以前我一直对他很好,对李祝融的朋友,我向来是一视同仁。也许是我太迟钝,他们有时候会欺负罗秦,打他,或者开带着侮辱性的玩笑,我只当他们是玩得过分了一点,没有疾言厉色地劝阻过。
我只知道,罗秦恨我。
我二十一岁的时候,从R大退学,在学校门口看到他,他开着一辆敞篷跑车,朝我啐了一口,说:“死同性恋!”
我想,我做人确实很失败,每一个我想要好好对待的人,最后做出的事,都让我寒心。
…
罗秦看到我,并没有说话,他甚至也没露出认出我的迹象,他只是站在那里,笑得有点轻佻。
我把烟头在窗台上按灭了,从他身边走过,回了包厢,在包厢门口碰上出来找我的蒙肃。没有对话,一起进去了。
我可以清晰地感觉到,背后有一道视线,阴冷得像蛇,让我整个脊背都僵硬。
菜色很漂亮,味道也尚可,我早就嚷嚷着饿了,自然要显出饿的样子,磨磨唧唧地吃到十二点半,蒙肃结了帐,我没有和他争。
我甚至不知道,我还有没有回请他的机会。
下午本来是要去石林峡看看,但是,发生了一点意外。
我们走出饭店门口的时候,一辆黑色凌志,几乎是气势汹汹地直冲过来,蒙肃拖着我退上台阶,饭店的保安上去,刚要说话,凌志的车门几乎是被踹开了,盛怒的李祝融,从里面走了出来。
我自己走了过去。
蒙肃在这时候,拉住了我的手。
我不知道他哪来的那么大的力气,我整个人被他拖到他身后,李祝融的脸色简直是在预告一场灾难。
“蒙肃,你管什么闲事!”我伸手去掰他的手指:“你还真以为你是我什么人了,你正义感过剩吗!”
蒙肃冷着脸,一言不发,只挑衅地看着李祝融。
我快疯了。
蒙肃大概还不清楚,李祝融是什么人,他从小就是跟着实战的军人学的格斗,下手又准又狠,完全不顾及后果的打法,蒙肃对上他,只有吃亏的份。一个月前我们还素不相识,我不想害他。
李祝融径直走了过来,我掰着蒙肃的手,哀求地看着他,我不管蒙肃事后会不会唾弃我,只低声下气地跟李祝融告饶:“我错了,我跟你回去,你不要打人。”
李祝融笑了起来。
他笑的时候,眼睛眯着,狭长,他这样轻松,像是在开一个无关大雅的玩笑。
他说:“晚了。”
14、第 14 章
我没有想到,即使过了十年,他仍然是那样,脸上明明在笑,下一秒却已经一拳打在你脸上。
是的,没错,就是我脸上。
事实证明,我刚从C城医院出来的时候,他心血来潮带着我天天在山上跑步也不是全无效果,至少,我的反应速度还是很快的。
在他挥拳的时候,我反应过来了。
如果你也曾经这么喜欢一个人,喜欢到连他眉头皱的弧度都看得懂,我想你也能反应过来的。
我挡在了蒙肃面前。
李祝融的拳头,挟着厉风,狠狠砸在我的颧骨上。
我的耳朵中“嗡”地一声,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我脑袋里炸开了,我连自己是什么时候瘫软下去的都不知道。
意识渐渐恢复的时候,我已经被李祝融攥着手腕,搂在怀里,他用另一只手托住我下巴,让我不至于继续流鼻血。我瘫软在地上,他也坐在地上,搂着我肩膀,在耳边反反复复叫我名字。
我醒过来之后,第一眼看到的,不是平谷寒冷灿烂的阳光,而是他复杂得让人不敢看的眼神。
我动了动手指,全身好像断电之后重新充电的机械,一个细胞一个细胞地苏醒过来。
忽然想起来,在十年前,他不叫我许煦,我也不连名带姓地叫他李祝融,那时候,他叫我老师,我叫他小哲。
我觉得他紧张的神色很好玩。
“小哲……你打了120吗……”
“说什么胡话!”他冷着脸打断我的话,瞪了我一眼,忽然低下头来,狠狠吻我。
他的吻,就像他这个人,冷静霸道,带着让人畏惧的侵略性,让你连一丝后退的余地都没有。
我晕晕沉沉的,听他让人准备车子,听他骂人,最后被他带到车上。
他一直把我打横抱着,我看见许多人异样的眼光,我曾经那样惧怕那种眼光,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靠在这个叫李祝融的人身上,我忽然就什么都不怕了。
“我们要去医院,”他这样告诉我:“你可能有点脑震荡。”
于是被搬到宽敞的房车里,坐在后面,他把我放在真皮沙发上,有点狼狈地扯松了自己的领带。
我看到他嘴角有一块淤青,不是很大,但是因为他皮肤白,所以显得触目惊心。
是伸出手来,碰了碰他唇角的淤青,用最轻微的力度描画着他唇角,他也难得地安静着,漂亮的丹凤眼眯着,沉默地看着我,在他长长的睫毛下,那目光像冬天里温暖的太阳,让人整个心都软得疼起来。
“小哲,我们是什么时候,就走到了这一步呢?”
…
据说,喜欢一个人,只要呆在他身边,你就觉得安稳幸福,别无他求。
我不记得自己睡了多久了。
我梦见黑暗潮湿的防空洞,我的梦里,我一次次痛到苏醒,又一次次痛着昏沉。
我并不知道,我为什么要遭受这些。
我并没有害过任何人,我努力工作,我对我的朋友真诚,我对我的学生负责,我只是不经常回家,因为那会给父母招来非议,我总是在一年最忙的那些工作日里回家,因为那样就不会有人注意到许家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