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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伤口好很蛮快,不久後我就把纱布丢了,露出了新的刺青。师傅的技术相当的好,翅膀没有丝毫偏差地印在腰上和背上。我轻轻顺住翅膀的走向抚摸著,好像真的触到了软绵绵的羽毛,栩栩如生得好像我真能够飞起来。可惜刚弄好的刺青上,周围的皮肤还是有些红肿,不过待这些都消下去後,一定好看得很。
於阳之後看过了,也大为赞赏。他说,我从来没有看过这麽漂亮的刺青,不过比起拥有它的人,却是差了千倍万倍。
我乐得笑了起来。
作家的话:刺青~好老套……
码字的时候有段小插曲……刚好码到有歌词的东西,然後我自然地把那首歌开出来听了,超欢快轻松的音乐,所以我坐在椅上就不老实了,动手动脚起来,之後一个踢脚,踢上了插头开关(我在母上大人的房间码字,图个清静,电脑却有点旧,插头还刚好在脚平放的高度……)……一堆脏话就爆了出来……我还没存档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接著重启电脑,发现……嘻嘻,这麽旧的office都有自动存档……啦啦啦……
今天又大清早起床回校测验了,又不会做QAQ
请随便留言~我需要有更大的进步~你们的一句话是我前行的勇气~^_^
第六十一章
得了那个纹身大约一个月後,有天下了课我跟於阳到了酒吧。那天苏清去应酬了,不能回家,於是我就跟於阳在酒吧待久了,然後打算一起吃饭。
差不多七点钟的时候,酒吧里已经坐满了人。我们离开了楼上的房间,到了下面的大厅凑热闹。大厅里挤满了人,两个两个地坐著,都望著舞台的方向。我也往那里一瞄,发觉有个客人正走上台,然後拿起了麦克风。
刚好於阳拉著我在邻近舞台处坐下,叫了点酒和小吃。
台上那人跟背後的乐队说了些甚麽,然後站回前方,示意一下,音乐就响起。前奏的钢琴声清脆而且旋律悦耳,配上接著而来的鼓声,节奏感变得强烈。台上那人合上眼,跟著节拍摇著头。
之後那人张开了嘴,吐出第一个音:「失去才会懂得珍惜——」
本来还在谈笑的人们都静了下来,瞬间整个大厅都变得鸦雀无声。
「但我珍惜你——」
那个人丝毫没有注意到台下的状况,还是闭著眼,对著麦克风吼。
「闭嘴吧!」
「脸皮怎麽那麽厚?」
「下来吧!」
周围的人有的张大了嘴,有的往台上骂,有的在嘲笑,而於阳也是其中一个。他坐在我的对面,把头别过,笑了起来。他想压下笑声,但一听到扩音器传来的歌声,又忍不住偷笑起来。
我被他的样子逗乐了,笑著问他:「你干嘛笑别人,你唱得比他好吗?」我用一副怀疑的样子,上下打量著他。
他倏地板起了脸。
「你是在质疑我的能力吧?」
「就是。」
「好!」他用力一拍桌,站了起来。
他这个举动让观众把注意力都放在他的身上。他毫不紧张害羞,反而向台上一举手,示意音乐停下来。
「对不起,台上这位先生,很抱歉要令你停下来。不过请问你,能给我一个机会,上台唱首歌吗?」
明明是个无理得很又没礼貌的要求,可观众一知道能够摆脱台上那把「魔音」,连连叫好,一齐起哄。
台上那人也无地自容,把麦克风放下就跑走了。
於阳见状便走了上台。他重新把麦克风放回架上,接著把放在一旁的电子琴搬到麦克风前。
我盯著他放上琴键上的修长手指。
「噔;!」
随著第一个音调传来,接著乐韵倾泻而出。
音乐的节奏明快而轻松,有点跳跃的感觉,使人格外愉快。於阳的手指流畅熟练地活动著,好像已经练习过许多次一样。他不像是用力地按下琴键,而似是抚摸著它们,轻轻碰了一下,然後滑走,再提起手,又回到白色的按键上。整个动作非常自然,即使闭著眼,他仿佛也知道他手下的音符一个也不会有偏差。
“Down on Lexington they’re wearing
New shoes stuck to aging feet;
And close you’re eyes and open;
And you’ll recognize the aging street;
And thing about how things were right
When they were young and veins were tight
And if you are the ghost of Christmas Past hen won’t you stay the night?”
他双唇张开,一把清脆的歌声传入耳中,歌词完美地被他与音乐一起带了出来。他一边唱一边扫视著台下的观众,观众已经被先前的愉快轻松的前奏吸引了,现在又看到一个样貌俊俏的男生开口唱歌,还比先前那个男人好上百倍,都兴奋起来,甚至有人跳起舞来。
“Ne Me Quitte Pas; Mon Chere
Ne Me Quitte Pas
Ne Me Quitte Pas; Mon Chere
Ne Me Quitte Pas”
他重覆著这两句歌词,凝视著我,挑眉一笑。那一刹附近所有东西都消失了,只有台上唱著歌的於阳、他的韵律和我。
一定是台上的射灯太刺眼了,我眼睛一酸。
Ne Me Quitte Pas; Mon Chere 。
(不要离弃我,我亲爱的。)
作家的话:歌那里……原谅我太落伍了,那个男人唱的是王力宏的「爱的就是你」,於阳唱的是Regina Spektor的”Don’t Leave me(Ne Me Quitte Pas)”~【路人A:可是於阳能唱女人的歌吗……还有直接唱副歌没问题吗……】有同样喜欢独立的亲吗?*^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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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我们离开了酒吧以後,於阳居然跟我说要带我回他家,做菜给我吃。我愕然地问他家里有没有人,他摇摇头,说父母都不在,所以我才放下心来跟他回家。
於阳唱歌弹琴都会点,做的饭却不好吃,还好,至少能咽下。上天也蛮公平的,给他一点才华,就让他在其他方面比人逊色一点。
我们很快吃过饭,接著他带我看一遍他家,最後在他的房间里停了下来。我眼角的馀光瞥到床头的一个相架,把它拿起来定睛一看,竟是於阳小时候的相片。原来连他也不例外,小时候也是胖胖的,脸颊胀得像个包子。
我躺在他的床上,望著天花板叹了口气。这麽舒坦的日子也好不真实,不会只是一场梦吧?
「刚才的歌好听嘛?」
他坐在床边,扭过头问我。
「唔……」我沉吟一下,看著他慢慢失去耐性,然後说:「好!比那个男人好很多。」
「我难道只配和那个人比?」
我坐了起来,把手上的相片放回原处。
「嗯,是的。」
「哼……在我的地方也胆满口狂言,看我怎麽收拾你!」他猛地把我推回床上,将我压住。
「喂喂喂……你想干嘛……」我手脚都动不了,任人鱼肉,顿时有点怕。
「你说呢?」
他把手伸进我的上衣里,手掌贴了上来。大冬天的,他的手似一大块发著寒气的冰,我连忙抓住他的手从我衣内拉出来。
「走开。」
「嘻嘻,怕了吧?」
「好吧好吧,怕了你。你唱得很好听,好听得我耳朵都要烂掉了。」
「好恶心的形容。」
他低声说道,把头埋在我的颈窝处,一呼一吸我都清晰地感觉到。
「你不觉得这麽舒服的一个晚上,该做点甚麽更舒服的事吗?」
我皱眉,用一个看怪物的眼神望著他,说:「甚麽奇怪的东西——」
他猛地吻了上来。
四片唇瓣相互触碰,於阳的体温传来,温热的感觉由双唇扩散到四肢。他的舌轻轻溜了进我的口中,胡乱捣弄。原来温柔的亲吻变得炽然无比,我整个人都快要被他的热情溶化了。
他的手在身上乱摸著,最後他用跪著的膝盖顶了顶我两脚之间的位置。
我触电般推开他,爬到床的另一边,防备地看著他。
「来来,不要怕啊。」他招了招手。
我用被子包住自己,紧紧的,让他碰不到我。
没有心理准备,我很喜欢他,但没想过今天就要把自己交到他手上,就像听到一个突如其来的消息,需要一点时间才能缓过来。
不过待那一阵的惊讶过後,我的想法很快被於阳那些甜言蜜语动摇了。
对啊,有甚麽好怕的?不过是相爱的人都会做的事,像个女儿家一样矜持干甚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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