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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尘-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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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当然是指那些鲜血的主人。
深吸一口气,卡欧斯冷静下来,然後慢慢靠近黑煌。
几乎是他才踏前一步,黑煌就以惊人的气势回过到来。已经杀红了的双眼闪出锋利的金光,足够把人活活砍得不成人型。
卡欧斯马上停下来,静静站在那里等黑煌反应。这时候再出声或继续接近黑煌都会遭到攻击,已经有不少人因此丢了小命──杀人中的黑煌是没有意识的,只留兽性。
但慢慢的,通红的双眸变回原来的灿金,黑煌周围的杀气逐渐消散,连绷紧的肌肉都放松下来了。
「……是你啊。」松一口气,似乎已经恢复意识了。
「黑煌……所有干部已经安全撤离,今天的晚餐取消了。警察马上就会来了,我们快走吧。」
「嗯,好啊。」黑煌乾脆地丢下那条手臂,敏捷地跳下尸山:「还以为这次会无聊透顶,结果其实很好玩嘛!喂,你们两个,如果以後每次聚会都出这种事的话,多少次我都奉陪!」
「每次?」加奥司夸张地瞪大眼睛:「算我拜托你了大少爷,如果每次聚会都遇这种事,我们还用吃饭吗?不如乾脆开电脑会议更方便啦!」
「哈哈,加奥司难得说一句合理说话呢。」卡欧斯笑呵呵地无视加奥司那句『你说甚麽!?』:「这次的偷袭确实是灾祸呢,不过连酒店本身都应该不知道这是干部会议……」
「有内奸啊?」加奥司如寻找猎物的猎犬般抽抽鼻子:「卡欧斯,这次交给我处理吧。」
「好啊,正合我意。」卡欧斯乾脆地让出工作:「反正我都要准备下一次会议,而且有数个地盘的事要处理,正好没时间。这次的事就交给你吧。」
黑煌完全不管组织的事,所以组织的运作都是由两兄弟共同进行的。在出了这种事的当下,要本来就忙的卡欧斯找出叛徒都太勉强了,所以加奥司毛遂自荐,给兄长减轻负担。
「喂!你们两个,在後面慢条斯理的在做甚麽啊?」走在最前面的黑煌回头叫人:「我快饿死了!赶快去找些吃的吧!」
两兄弟互看一眼,然後同时轻笑。
「唉,我们的王子殿下下命令了啊。」卡欧斯难得幽默。
「那就赶快去领命吧!骑士先生。」加奥司咧齿而笑,还顽皮地眨下眼。
「喂!走快点吧!」黑煌又回头大叫。
三人打打闹闹地离开了停车场,言行举止平静得像普通的青年,没有半点的不寻常。
尽管他们在离开时,踏出了一地的鲜红色脚印。

作家的话:
各位读者你们好;如各位所见我是新人作家;今後请多多指教~
另外黑煌都请多多指教了。抱歉不会有三人行剧情出现(俺是一夫一夫制的)




☆、第二章

 天使尘,即Angel dust,或Phencyclidine,是一种精神毒品。这种毒品对中枢神经有抑制、兴奋、镇痛和致幻的作用。吸取天使尘後,用药者会感到轻快、温暖、刺痛、漂浮感或与外世隔绝的宁静,重药者甚至会出现幻视、幻听、体象改变、时空知觉扭曲、妄想和思维形式的障碍。
  
  天使尘曾一度是医院及军方常用的麻醉药,直到1962年,韦恩洲立大学的克雷格教授研发出副作用更轻的氯胺酮後,天使尘就被当作禁药被封锁起来了。
  
  而是今时今日,尽管这种药物已经不再流通,『天使尘』这名字仍然街知巷闻。最少,在警方的资料中,天使尘占有重要的位置。
  
  对於过去五年来发展得最快的黑帮组织,警方自然要知道其名字。
  
  天使尘於五年前成立,初时组织成员只有三人──首领,和两名摄政。
  
  一般来说,这种小混混自组的小组织,别说警方,连正规的组织都会不屑一顾,更别说当时的首领只有十五岁。在所有成年人眼中,这只是小鬼组成的童党,没有在意的必要。
  
  然而,这从三人开始的组织却以惊人的速度迅速成长。才半年时间,天使尘已经毁掉了一个帮会,占领了半个城市。三个月後,天使尘把管理同一个城市的另一个帮会吞并掉,发展成拥有上百名成员的正规帮会。
  
  接下来的五年时间内,天使尘以爆炸性的速度超速发展,而且完全没有被阻挡或停止下来的徵兆。短短五年间,天使尘已经摧毁了八个帮会,占据了五个城市,接收了当中所有舞厅、赌场或夜店等资金来源,当然都接收了八个帮会的所有成员。
  
  今天的天使尘已经是个拥有八个城市和过千名组织成员的大组织,在黑帮之间都算是数一数二的。别说同道的黑帮,就连警方都不得不礼让三分──只要天使尘别做得太过火,警方一般都睁只眼闭只眼当看不到。
  
  天使尘之所以能成长得如此之快,并不是因为有甚麽特别的药物或军火,都不是因为与其他组织有甚麽特殊关系,而是因为组织的首领……事实上,建立组织的不是这名首领,而是那两名自称摄政的双胞胎兄弟──卡欧斯和加奥司。
  
  两兄弟比黑煌正好年长五岁,换句话说,在组织组成之初黑煌才十五岁,而两兄弟才二十岁。卡欧斯是具组织及判断能力的辅助角色,而加奥司亦是具行动力及领导力的长官级人物。两人联手本该能创出一番风云,但问题来了──他们还太年轻、没有钱没有权力,亦没有伟人赏识。
  
  於是比起寄人篱下慢慢往上爬,两兄弟想出个主意──只要自己造个组织就成了嘛!但如果随随便便造个组织,那这个组织都会随随便便解散。如果事情发展到这种地步,那麽创造再多的组织都没用,都只会是一碰就坏的镜花水月。
  
  在两兄弟烦恼的时间,他们遇到了组织的首领──黑煌。
  
  不同於一心要闯一番伟业的双胞胎,黑煌只是单纯的喜欢打架而已。他享受打架时的痛楚和快感、亦享受胜利的甜美。
  
  没错,他只是单纯喜欢打架,都单纯的……战无不胜而已。
  
  无论对手是赤手空拳还是重装上阵,黑煌同样能轻易取胜。他不但臂力异於常人、受伤後的回复力超乎常人,而且他的眼睛异常的好,好得可以看出对手的下一个动作,他的动作亦异常的快,快得可以在对手行动前就先把人打倒。
  
  结果就是,无论对手是小混混还是组织成员,单纯的壮汉还是受过训练的保镖,在黑煌面前都不过是玩杂耍的小丑,受不了他几击就倒下了。
  
  双胞胎马上就看上了这强大得离谱的少年。他们深信凭一己的才智,再加上黑煌的力量,别说创出一番伟业了,连吞食天下都不是难事。
  
  在这里,问题来了。如果是一般人,对於两人的看法自然会大感兴趣;就算不能成为首领,只当个高级干部都是相当不错的提案。活在那种地方、那种生活,有谁不会想当首领享尽荣华富贵?他们没有父母、教育或社会的照顾,在胜者为王的低层社会里,谁能打谁就是山寨王。而如果有人跑出来说可以把山寨变成皇宫,有谁不会赶紧答应?
  
  偏偏黑煌对这种提议不屑一顾。
  
  『我只是喜欢打架而已!组织甚麽的麻烦死了,少烦我!』丢下这样一句话,他对那种赏识拂袖而去。回过头,他又惹上了不知哪个童党老大,打个火热朝天,最後丢下被打到休克的少年们,潇洒地用抢来的钱买晚饭去了。
  
  两兄弟没有蠢到再去劝说,仅仅几分钟的相处已经足够理解到黑煌不是个好耐性的人。最少他的拳头不会好耐性到等你问完第二次同样的问题。
  
  所以比起继续劝说,两兄弟反而花时间与黑煌相处。一开始是他们硬黏在黑煌身边,更请他去吃饭饮酒。虽然做好了会被痛殴的觉悟,但出乎意料的是,黑煌没打他们几次,而且几乎每次都是随便两拳就收手,甚至从未打断他们的骨。
  
  後来他们才知道,除了打架之外,黑煌最爱做的事就是吃和睡。而对於时常请自己吃饭的人,黑煌多少会手下留情。
  
  在与黑煌相处的时间里,虽然偶尔三人会去饮饮酒把把妹,但绝大部分时间,两兄弟都是在看黑煌打架。打架对黑煌有一种不能言喻的吸引力,甚至大於人类的三大生理欲望──吃、睡和性──只要有架可打,黑煌可以丢下吃了一半的美食跑出餐厅、都可以从熟睡中彻底清醒过来、更可以丢下做了一半的女人急急穿衣服出门。为了打架他真的可以不顾一切,遇神杀神遇佛杀佛,就算挡路的是警察他一样打……那次的事後处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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