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些问题我们都考虑过。即使我们的婚姻在中国暂时无效,但是对我和旻宇有效。我们会对彼此忠诚,相互扶持。而且我们相信,中国总有一天也会承认同性婚姻合法。”
秦芸和迪恩面面相觑。看秦炀和旻宇的相处,对他们的结婚决定并不意外。秦芸甚至希望试图以结婚为诱惑条件让秦炀和旻宇同意移居加拿大。
“结婚自然是好事。你们年纪也不小了。但是一定这次办吗?会不会太仓促?”
在加拿大结婚,要先领marriage licence,然后请牧师或者婚姻专员主持婚礼仪式。仪式上,牧师或婚姻专员会签署相关登记表格,然后提交给Vital Statistics Agency,该机构会对申请资料进行登记,然后才签发正式的Marriage Certificate。
这流程看着繁琐,但是其实唯一繁琐的是婚礼仪式。Marriage licence提交申请后就能拿到。而主持婚礼的人完善表格后会在两天内提交到统计局。统计局最终签发的结婚证可以邮寄到申请人指定的地址。所以其实操作起来并不麻烦。
秦炀和旻宇打算选择civil ceremony,因为选择religious ceremony需要找牧师,即便是在承认同性婚姻合法的加拿大,还是会有很多牧师拒绝为同性婚礼当主持。他们反正不是基督教徒,不想为此增添麻烦。
“在这里,除了你们,我们没有其他亲友。并不需要举办什么盛大婚礼,所以什么都不需要筹备。我们想请你们当我们的婚礼见证人。”秦炀说这话的时候握住了旻宇的手。这婚礼对旻宇来说终究是要有一个缺憾的:旻宇的父母不会到场。
如果要等旻宇的父母同意后再结婚,那他们不知道还要等多久。人生苦短,命运无常。人生经得起多少拖延?
见秦炀和旻宇决意如此坚定,秦芸和迪恩也只能支持。秦芸是个开明而有魄力的人,这从她在那保守的年代敢于未婚生子就可以看出。不管这个选择的初衷是什么,但是不能否认她确实是个特立独行的人。在不得不接受儿子是个同性恋这个现实后,她也不能不承认,旻宇是个非常难得的人。这个孩子有学识,有教养,而且与秦炀认识多年,感情深厚。更重要的是,有与儿子共度余生的决心。
要知道对于同性恋者来说,在爱情上原本选择就少,能遇到一个相爱的人又有多难。遇到了,对方又正好和你一样有勇气直面压力的更少。同性恋情因为没有法律保障,加上在伦理道德上四面受敌,所以总是比异性恋更为脆弱。也因此,同性恋者更容易自暴自弃,从而堕落。所以说如果生为同性恋者,是儿子的不幸;那么遇上旻宇,是他的幸运。
婚礼时间很快敲定。他们还邀请了Elvis和顾城。他们就住在这个社区,关于同性婚礼的事宜给了他们很好的意见。
三天后。他们的婚礼终于举行。礼服没有时间定做了,是在商场买的现成款,倒也很合身。同款的黑色西装,秦炀穿起来是成熟霸气的硬汉,旻宇穿起来却像优雅的贵公子。
旻宇还是第一次见秦炀穿得这么正式,虽然他的警察常服也是严谨的西装,但是那毕竟是工作制服,意义不同。
“人果然是要靠衣装啊!”旻宇看着穿戴完毕的秦炀笑着调侃。
“是吗?我觉得你即使什么都不穿也很好看。”秦炀凑到旻宇耳边,认真的说道。
“。。。。。。”旻宇竟语塞。秦炀,看来我真是小看你了!
婚礼仪式的主持是迪恩帮忙找的。是个面相十分讨喜的中年男人,主持过多场同性恋婚礼仪式。但是第一次为两个都是中国人的情侣主持。所以他甚至体贴的放慢了说话的语速,确保这两个来自非英语国家的年轻人能听清他的每一个单词。这让旻宇差点笑场。别说他好歹是中国最高学府优秀博士毕业生,平时什么颅脑解剖,脑干肿瘤英文文献都可以无压力阅读,婚礼致辞这么几段在影视作品中出镜率那么高的话更是耳熟能详。更何况秦炀前一天还找来了婚礼主持的致辞内容,来来回回看了好多遍,估计都能背出来了。
仪式的最后,秦炀握着旻宇的手,看着他的眼睛,满眼只有旻宇才见过的深情。
“今天,我终于体会到了梦想成真的感觉。你知道我有多么期盼这一天吗?每次参加别人的婚礼,或者在路上看到载着新娘新郎的礼车,甚至路过婚纱店,我都在想,如果站在那里说YES; I DO的是你和我该有多好。一直到现在,我都还有点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因为所有的这一切都和我以前做过的无数次梦太过相似。”
秦炀伸手摸旻宇的脸,感受他皮肤柔软温暖的触感。“阿宇,这真的不是梦,是吗?”
旻宇眼里泪光闪烁,他的手握住秦炀抚着他的脸的手:“这是真的。我们结婚了。你知道吗,在我们分开的那四年里,我有多么难过。我每天都想你。你不知道我有多后悔,有多想不顾一切去找你。可是我不敢,也不能。我一直在试图寻找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可是找不到。我只能恨自己。恨自己无能,恨自己太贪心,什么都想要。那四年,我恨透了我自己……”
旻宇的声音不再清亮,带着浓浓的鼻音,说到最后,甚至有些哽咽。秦炀的视线也开始朦胧,他伸开双臂把旻宇用力的抱在怀里,勒得他肋骨生疼。
主持还没来得及说“i pronounce you are now officially married”,他们已经吻在了一起。
这不是一场奢华的婚礼,甚至没有婚礼该有的热闹,但是这绝对是一场动人的婚礼。两个新人致诚致真的爱情胜过一切的奢华。
婚礼是在迪恩参与入股投资的一家度假酒店举办的。婚礼结束后,他们直接留在酒店度假。
酒店为他们准备了景色最美的新婚套房。宽大的露台上摆满玫瑰,连冰桶里的香槟瓶颈都戴着一圈精致的玫瑰花环。房间无处不透着最浪漫的新婚气息。
从进房间开始,秦炀和旻宇的身体就没有分开过。甚至秦炀开香槟时,旻宇也在身后抱着他。
他们共饮了一杯美酒,相拥着倒在洒满玫瑰花瓣的豪华大床上。
他们拥抱着热吻,在柔软的大床上肆意翻滚。
旻宇坐在秦炀的大腿上,感受到秦炀最真实的热情和最浓烈的渴望。秦炀满眼的欲|望,像熊熊燃烧的烈焰。
这要在平时,旻宇早被他反压在身下,贴合得连一丝缝隙都没有。
旻宇有些疑惑。
秦炀握着他的手,伸到自己的后面
“宝贝。。。。。。你想试试吗?”因为极力压制欲|望,秦炀的脸有点扭曲。
旻宇低头吻他:“还是你来。。。。。。”喜欢被你需要,被你占有,想把我的身心全部给你。所有你想要的,通通都给你。
秦炀早就迫不及待。几乎是同时,瞬间就把身上的人反压到了身下。他的身体像被火烧过的烙铁一般火热,旻宇甚至怀疑自己的皮肤正在被他一寸一寸的熔化。身体上的每一颗细胞,每一个毛孔都在叫嚣着升华。
“阿宇,我爱你……”秦炀呢喃着重复着最深情的告白。
“我也爱你。”旻宇搂着他深情的回应。
窗外秋色撩人,室内热烈似火。
直到深夜,烛光未灭。
旻宇躺在秦炀的怀里,双眼迷蒙。秦炀伏在他身上,温暖的大手轻柔的抚摸着他的脸,嘴唇摩挲着他湿漉的前额。
“宝贝,你真美。”秦炀总是在动情的时候吻着他发出这样的由衷赞美。
以前刚开始旻宇还抗议,说他乱用形容词。可是秦炀总是忘记,每次都情不自禁。因为旻宇的迷人风情真的只能用“美”形容,其他的词都太过平淡或俗艳。他不觉得“美”这个词是女人的专属。人们可以说某个景色很美,某幅画很美,某段音乐很美,某种味道很美。为什么就不能说一个男人很美?美是指味、色、声、态的好,并没有性别之分。他觉得旻宇给他的触觉还有他的相貌、声音和形态都很好,为什么就不能说他美?
两天后,新婚的两夫夫回国。两人手腕上都戴着同一款手表。是秦炀的母亲送的结婚礼物,一对同款的江诗丹顿男士表。如此昂贵的手表对于他们敏感的职业和现任职位来说,有点不合时宜。但是相对那闪亮的结婚戒指,这表似乎更适合日常佩戴。所以两人就默契的把这两只满载祝福的表当作婚姻契约的明证,每天都默契的戴着。
回到穗城后,秦炀和旻宇立刻就面临了最现实的问题。
结婚了,两人当然应该住在一起。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