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芸砂奈模欢郧嗝分衤碓谀Хㄑг旱墓适拢サ目谕缝牵何涫渴卦虻赬X条……。攻宠受,受占有欲极大,不怎么虐,此文纪念我看蜡笔小新的时期。口胡,最后一句话是乱入!还有……还没到结局。
☆、第一百二十一章形同陌路
“你在埋怨我的选择?”斐言的脸色有着不同以往的苍白,连一丝的血色都极少。
后背的伤口还在炙热的疼痛着,他能感觉到只要自己一个轻微的动作就会牵扯到原本的伤口,令他的脸色愈发的难看起来。
斐诺要不是看在斐言的面子上,那么他一定会直接提起某一个躺在病床上当木乃伊的家伙,好亲自送他去见西方度假的如来。
“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还不如晚上给你炖猪蹄,以形补形。”斐诺一见到斐言裹着绷带的手,心里特么的想要某人再去死一死。
“……你想说的是炖猪脑吧,以脑补脑。”斐言要不是看在手里还受伤,他也不会让斐诺这么快就进他的家门,甚至包揽了他的所有事,包括——日常洗漱。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人,只有共度患难,才能见到真心。
况且久病之前无孝子,斐诺为了他,算是尽心又尽力。
夜色初临,初冬的风还是刮得人脸上一片生疼。斐诺揽着斐言的腰部,敏锐的发觉他瑟缩了下,他皱了皱眉梢,解下自己围巾的一角将斐言圈在里头,“我知道你现在戴手套会难受,可是围巾还是必不可少的。回家以后,我会调温度,但在外面,你就乖点,不要闹腾。”
斐言抓着围在他颈项上的围巾的一角,他懒散地靠着斐诺,若无其事地道:“这么心疼我,那好啊,你如果每天都主动去客厅睡,我大概好的会更快。”
“……你小时候还是比较可爱点。”面瘫也有面瘫的好处,斐诺也有点招架不住现在的斐言。他叹了叹气,倒是想念以前万分听话的斐言。
“怎么,后悔了。”斐言冷淡地瞥向他,勾了勾唇道:“别说我变了,直接说你厌倦了不是更好。”
“阴阳怪气,别迁怒到我身上。”斐诺揉乱了斐言的发型,有些事情,做过后悔,总比没做过就后悔好。当然,这句话,他是不会告诉斐言的,毕竟他现在的心情……不是一般的糟糕。
有谁的情人会一听到自己的兄弟有状况出现,连温存一下的时间都没有,就直接把人从床上踢下来。
“斐言,他出事不关你的事情,你不需要内疚,或者……当成你的责任。”如果斐诺没有一边咬牙切齿,一边安抚着斐言,也许他会相信他是真心想要安慰他。
斐言已经不知道该说他什么好的往前走。
也许赶紧回家吃饭才是上上之选。
********************************************************************************
如果真想见一个人,哪怕翻遍整个世界,用尽所有的手段。只要你想,你敢。
可是当宁克想要这么做的时候,他所要见的人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
斐言面无表情的注视着站在他家门口的人,斐诺反而按住他的肩膀,对着他摇头,而后掏出钥匙,想要拉着斐言进屋。
“你……”宁克的视线转移到斐言包裹着绷带的双手上,他眸光黯淡,低声道:“包子,他……”
斐言没有回头,他的手攥着斐诺的手,只要一抬头,就发现他担忧的眼神,他知道斐诺在担心他什么,可是包子那么惨,为什么宁克还敢出现在他的面前,提及包子。
“见了,又能怎样,他会回来么?你既然都知道了答案,那又有见面的必要吗?”他只要一想到那天包子被压在行李箱下,面目全非的样子,他就忍不住想要颤抖,想要拆掉宁克身上的每一个骨头。
“我只想知道他在哪里。”宁克没有问及吴默默的骨灰到底道哪里去了,在他的心中早已经有了答案。
除了斐言,没人会有兴趣去偷一个死人的骨灰。
更除了他,谁可以在他的监控之下,毫不费力的带走吴默默的骨灰。
斐言转过身,面无表情地上下扫描了下宁克,嗤笑道:“我只知道他不会想要知道你在哪里。”
吴闻已经死了,至少在身份证上,他已经是个死人。
“有一种人,无论多想念,都不曾想要再见面。宁克,你过你的生活,他当他的死人,两者互不相关。你如果想要讨回债务,可以去他的坟头踩踩,我不介意你把他的墓碑拆掉,重新换个。”斐言的语气依旧是平缓而温和的,但他的眸底的冰冷算是完全的出卖了他此时此刻的心情。
人与人之间,迟早会因为死亡,越等越远。
“斐言,进屋!”斐诺推开门,没有看宁克一眼,就拽着斐言,毫不留恋的向里走去。
没有什么好说的,他也想到宁克会有一天选择了这条路,如果他够理智、够清醒,他和兔崽子的结局就不会到现在的地步,形同陌路。
PS://(ㄒoㄒ)//斐言不小心打快了,于是成了……肺炎。这叫什么事情啊,为什么我取名字就那么悲屈。
宁克,你是渣攻中的战斗机,(^o^)/送你也去死一死,好不好。
那个墓碑里的骨灰坛不是吴默默的,也不是吴闻的,口胡,吴闻还没死,哪来的骨灰坛!
额,只是路边小狗的,斐言顺便找宠物医院烧化了一头病死的小狗,然后当成是吴闻,埋了进去。
好吧,这是我的恶趣味。
☆、第一百二十二章雄雄大盗
有一种词叫做不问自取为偷。
那么不问自进是什么?
“小猪,你是怎么进来的?”斐诺抽搐着嘴角,望着趴在沙发上装死尸的艾陈舟。
他以为他就薄薄的一片,可以假装自己是壁纸吗?
小猪,有时候,他也会是个不可思议的存在。
“要喝什么?”斐言连头都没抬的换鞋,他眼角扫向艾陈舟摆在沙发底下的跑鞋,淡声道:“你爬水管上来的?”
艾陈舟抱着抱枕,睁着双黑白分明的眼眸,可怜巴巴地瞅着斐言道:“不要赶我走。”
他爬了很久才到四楼的,水管真心的不好爬。
“……”斐诺嘴角抖动地更加可怕了,书呆子爬水管,而且一下子还能爬到四楼,不过他是怎么打开阳台的门的。一想到这,他就扯着嘴皮子,沉重地挪到阳台边上的玻璃门前,他抬起手,按着门把道:“小猪,你能不能告诉我,在门锁紧锁的情况之下,你使用什么道具才能不伤门锁分毫就能进屋。”
高智商犯罪就是惹人讨厌!
尤其是——某人还挂着是他徒弟的名号。
“用脚。”某人很欢腾的踢脚给人看。
“……你可以了。”斐诺默默地攥紧塑料袋,他非常的怕自己会一个忍不住就甩到艾陈舟的脸上。
他不是在夸奖他啊。
斐言懒得去提醒小猪,他家的钥匙一直放在门口的花盆下面,想要进来,直接用钥匙不就好了。
“霍凌剑今天怎么放你出门?”斐言弯腰把鞋子放在昨天刚买回来的折叠七巧板上,这才偏头对着一脸神色不定的艾陈舟道:“他爬不上来?”
除此之外,他想不要其他的理由。
“……”艾陈舟默认了,他沉痛的承认他比霍凌剑爷们的地方就在于他的筋骨比他要来的柔韧,甚至要灵活的多。
斐诺无言以对的扶额中。
霍凌剑怎么就栽在比他要来的彪悍的小猪身上。
这只猪,平时吃的多就算了,智商比他高那也算了,身手更比他灵活……
他就不怕有一天,这只猪想要翻身做主人吗?
艾陈舟嘟着嘴,他抱紧了抱枕,脸部还留着被某人扇了一巴掌的红印子,看手指的纤细程度,应该是他……妈咪留下的。
“我叫他在楼下把风,一看到我妈咪跑来这,他就立即打电话通知我,然后我们跑路。”
他握了握拳,破釜沉舟地道:“我要他浪迹天涯去!”
“然后呢?”给斐诺倒了杯水,斐言背对着艾陈舟,淡声道:“现在还知道先踩点,小猪,你可以和霍凌剑一起去当雌雄大盗。”
“是雄雄大盗。”艾陈舟不是很高兴的反驳斐言的话。
斐言耸耸肩,他走到斐诺的面前,面对着他眨眼,“要喝吗?”他将水杯推了推,斐诺没有多说什么的接下。
喂喂~~不要对他熟视无睹。艾陈舟气嘟嘟地叫道:“我这一次是真的受不了了,妈咪打我就算了,怎么还打凌剑。”
斐言与斐诺齐刷刷地睨向艾陈舟,敢情是因为霍凌剑被打了,小猪这才发起反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