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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签署意见
;不断提高工艺技
术水平。
9。负责本科人员的管理工作和全厂各单位工艺人员的业务领导和考绩工作。
10。负责本科方针目标的展开和检查、诊断落实工作。
11。完成总工程师布置的各项临时任务。
(二)职权
1。按规定审批程序
;对工艺文件、工装图纸有更改权
;对制订的工艺文件有解释权
;对不符合图
纸要求的工艺作业有纠正权。
2。对车间执行工艺的情况有检查、监督权
;对违反工艺纪律的行为有制止和处罚权。
3有权向有关部门索取产品质量和原材料消耗的资料。
。
4。有权召开全厂性工艺技术人员的专业会议
;进行技术交流
;组织技术攻关
;对技术业务工作进
行布置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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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全厂工艺技术人员的奖惩、晋升晋级有建议权。
(三)职责
1。对在计划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工艺准备工作
;而影响新品试制进度和生产任务完成负责。
2。对因工艺编制或工装设计问题
;导致产品大量报废或返修
;造成经济损失负责。
3。对解决生产中发生的工艺技术问题不及时
;影响生产负责。
4。对审查签署的工艺技术文件、产品技术条件、工艺标准、工艺规程等工艺资料的正确性、
合理性、完整性负责。
5。对原材料工艺消耗定额存在计算方法或数值错误
;造成浪费或损失现象负责。
6。对由时工艺设计不合理
;造成不良影响负责。
7。对本科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诊断、落实负责。
8对在工艺技术上发生失、泄密现象负责。
9。副科长协助科长工作
;对科长布置的工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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