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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
是的,男人不会做这种打小报告的事情。
他也不想伤害为爱一头热的她。他的恋爱经验虽然不多,但他明白,女人并不喜欢听真话,如果真话不好听的话。
他还为室友向她说谎呢。当室友跟另外一个女人在床上的时候,他当了挡箭牌,说他出去吃宵夜。
但是,再多的谎话也无法使劈腿(指感情上脚踏多条船)经验过多的室友不穿帮,她的心还是碎了一地。她怪男友骗他,也怪他帮忙骗她。
室友根本不愿意面对翻脸后的女人,他因为一点罪恶感,帮他收拾残局,这一收拾,担子不小心扛到了自己肩上。那一夜,落泪伤心的她触动他的心,他情不自禁。
性常比爱情进展得快。
从此,她变成他的女友。为了怕尴尬,他搬离了原寝室。
她是个好女孩,像个小母亲,仍用照顾他室友的方式对待他。可是基于醋意,他还是会想:“她对我比对他好吗?”他知道,自己并没有风流倜傥的室友那么有吸引力。
而她也一直怀疑着,他对我是同情还是爱?他会不会计较我曾经跟他的室友在一起?
两人在爱情中互相取暖了一整年。后来他遇到了一位让他动心的女孩,还是伤了她的心。她的感觉比昔日与他室友分手时更绝望,她说:“你们都是一样的!”
而他的结论是:“同情不会变成爱情,友情只能变成亲情。”在他的解释中,他和她在一起,其实只是一段见义勇为的故事而已。对女孩而言,这比被背叛更加伤人。
见义勇为是人类的好德性,见义勇为的爱情上却让人伤心,勇士们也常因无法自救而灭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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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越没人见证越好(1)
渴望有人见证的爱情,
逞的都是意气之勇,
只训练了肤浅的表面功夫。
和好友约好吃晚饭,见了面才发现这天竟然是七夕,如果硬要到餐厅吃饭,两个女人恐怕也会被迫点上一套情人餐吧。
每到西洋情人节、七夕情人节,一进餐厅,服务生送上一杯水后,会说明:“今天我们只有情人餐唷。”服务生们几乎都不会意识到自己的唐突,但只想吃饭的非爱人们或单身食客,都会尴尬得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
我们决定到夜市吃饭,反其道而行。嘿,在这讲究品牌的年代,一定不会有人在情人节请亲爱的上夜市大啖小吃吧,果然夜市里头逛街和用餐的人零零散散。
正在夜市旁窄巷里低头吃担仔面时,一部摩托车从我眼前蛇行游街经过,是一对二十岁左右的男女,坐在后座的女孩一手抱着男生,一手高高拿着一堆撑得像一把大伞的粉红色的心形汽球,在男孩耳边咕哝,灿烂地笑着。
“他们在卖汽球吗?”我问。
“才不是呢,”一直在担任心理辅导的朋友笑着说:“一定是过情人节的男女朋友。八十年代生的人谈恋爱很敢秀,都想让全世界见证他们的爱情,广告词都这样说。”
其实,不只八十年代生的人,只是爱的表现方式有别而已。年轻时都以为伟大的爱情是要让全世界见证的,谁没有过这种虚荣?
当我还是个梦幻少女的时候,我也很向往有人狠狠地花一笔钱,请我到五星级饭店吃上一顿昂贵的情人餐,再送上一把当日最抢手的粉红色玫瑰花——花一定要送到教室或办公室,要不然怎么会有人知道有人爱慕我?一到情人节,不管是西洋的还是中国的,如果身边没有情人,当晚必然开始自怜自艾,寂寞仿佛洪水来袭,把所有的爱情垃圾、枯枝败叶再一次澎湃上心头。
所以情人节前后想不开的人总不少,就怕无人见证自己是个有人爱的人。
度过许多个情人节之后,我已经明白,情人餐多半又贵又难吃,和情人走进餐厅里和许多不认识的情侣一起用餐,有点做作也有点俗,年岁催逼,人会渐渐变得皮老心韧,不太容易受到商业手法催眠。尤其是中国情人节,我觉得有固定伴侣者还是不过的好。七夕的象征意义实在不太好:牛郎织女结婚后,男废耕、女废织,所以被罚一年只能见面一次,这样的婚姻其实很悲哀,照理说七夕该聚会的应该是分手的夫妻才对。
朋友听了我的“七夕不祥说”后,表示:“你也未免想太多,谁要象征意义?大家只是需要一个借口,找个理由表态、上床、拿礼物,这是多么大的诱因呀。”
爱情,越没人见证越好(2)
要全世界见证爱情,是专属于年轻男女的痴勇。爱情,如果只是想要外现,却缺乏内省内敛,总有无数陷阱隐藏其中。全世界都有这样的人:为了让全世界见证自己的心意,不惜伤害自己生命;为了让全世界看见自己的坚贞,不惜殉情;为了逞一时之勇,根本忘了两人是否真的相爱、能否真的兼容。
太想做面子给别人看时,总会忘了里子。
曾有位在婚姻中饱尝伤痛的早婚友人说:“当时如果不是我家人反对得那么用力,我想我会看清楚,他实在不值得我奉献大好前程。花了许多力量团结对抗外力,我以为结婚就是我们的胜利,却在婚后才发现,我们的人生价值完全不同。真的搞不清楚当初是什么力量,让我奋不顾身?”
爱情,是两个人的事,关全世界什么事?渴望有人见证的爱情,逞的都是意气之勇,只训练了肤浅的表面功夫。
爱情,越没人见证越好,越能看见实质。正如婚姻,越少“陪审团”参与越安全,但人总要吃过苦头后才知道。
谈恋爱,别留祸害(1)
正在热恋中的男女,
他们抛弃共同养育的宠物比例是最高的。
有好一阵子一直有人问我,有没有看过《再见了,可鲁》。
可鲁的书好几年前就推出了,摄影集在日本卖了百万本,在电影的推波助澜之下,在台湾也成了热卖商品。电影比书更有催泪功能,所以电影一开播后没多久,满座都是吸鼻子的声音。不哭反而显得很奇怪,好像有一点“读出师表而不哭者不忠”的味道。
电影慢慢散场,灯光渐渐变亮,走出大门,你一定会听到前头或后头有个可爱的女生把头倚在男友肩上撒娇说:“噢,我好想养一只可鲁呀。”
真糟糕!这种景象让我联想起当时《海底总动员》的动画片到处受欢迎,而水族馆里小丑鱼大受欢迎的情形。当时供不应求,远离珊瑚礁家乡、被迫抛夫弃子的小丑鱼们,现在应该没有一只不在上帝的怀抱里吧?
可鲁应该是最近最有人气的动物明星。不过,担心可鲁——拉布拉多犬因而变成流浪动物的爱心人士,也开始忧心忡忡起来,我是其中之一。
人类最没有自信的行为之一,就是连养宠物也要跟流行。我逛夜市时,发现各大宠物店的招牌宠儿已经从“红色贵宾狗”清一色的变成“拉布拉多”。听说,拉布拉多曾经在台湾卖过二万元以上,但因它是大型狗,长大之后一般家庭实在不好养,不受宠爱时只能卖个六千元,现在已经涨了三倍,靠狗生狗维生的商人,已看好后市大力繁殖拉布拉多。
“现在缺货,你现在不买,再逛街逛回来就会被人买走啰!”宠物店主人鼓吹着正在犹豫的小情侣。小狗在女孩怀里无辜地摇着尾巴,我忍不住为它未来的命运捏了一把冷汗。
我很想把一则剪报拿给这个正打算付钱买生日礼物给女友的男生看。那是我在报上看到的读者投书,写得很好,题目是“狗比女友难养”。虽然把女友跟狗来比不太适当,我们女人理所当然应该不太高兴,但他说的也没错。
拉布拉多很温驯,不会看家。拉布拉多很会掉毛。拉布拉多体型很大,不小心一定会撞坏家里的摆饰。拉布拉多在晚上常会狼嚎,扰人清梦。拉布拉多一定得按时遛狗,而且你还得带着大塑料袋随时把热腾腾的排泄物收拾起来。这些特点,想养它的人一定要知道。
为什么他说拉布拉多比女友难养呢?因为跟女友个性不合,还可以分手,各自都活得下去,谁也不靠谁,但养了个性不合的狗,你还不能跟它说“我们分手算了”,因为你是它生命的全部,你已签下道德契约,要为它养老送终,你弃它于不顾,它就是死路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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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恋爱,别留祸害(2)
挺有道理的。
其实,要当动物的朋友或主人都是不容易的,要具有比当情人更高尚的情操才行。我常劝热恋中的男女、感情还不稳定的男女、忙到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不婚族和丁克族、还想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