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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一片豌豆地,是娘种的。正是豌豆开花的时候,那花开起来像一片蓝色的火焰,人一走动,就有无数细小的花粉扑腾起来,娘的发鬓上也飘落了不少花粉。但娘的脚步很软,一双腿已软得没有力气走动。娘就站住了,似乎想要吃力站稳的样子。
他感到了自己的残忍。他是应该留下来陪陪娘的啊。他在城里念中学上大学,虽不能日日陪伴在孤独寂寞的母亲身边,但至少每个周末可以回到同城市只有一水之隔的黄龙洲。每次回家,下了轮渡,他还在北湖沿的堤坝上走呢,娘就知道他回来了。娘的眼睛,望是望不得这样远的,但娘似乎能嗅得到他身上的气味。娘的鼻子很尖,豌豆苗刚从地里长出来时,娘就能闻见青豌豆的气味。然而娘却闻不到她男人的气味。方世初记得,每次父亲回来,总要让她大吃一惊,然后,很久都回不过神来,傻了一样,只把两只手在围腰上反复搓着,仿佛那双手很脏似的。
现在,娘竟然当着他的面也这样搓手了,反复搓着,仿佛那双手很脏似的。他记得自己突然很冲动地把娘的两只手握住了,他喊了一声“娘,你回吧”,立刻就泪流满面了。娘慢慢转身,“嗯,我就回,就……”娘说着,突然又一转身,把他的两只手捉住了,握得那么紧,握得他都疼了。手松开时,娘叹了一口气,“今年的新鲜豌豆,你是吃不上了。”娘把脸转过去,望着掩着的家门,却有泪水闪亮地从她鬓角流下。 txt小说上传分享
梦城 第三节(2)
方世初很是伤感,“娘,我还会常来看你的,娘……”
娘把眼睛闭紧了,眼泪汩汩漫出。娘过了许久许久才又把眼睛睁开,却已变成一种陌生人的目光了。她打量着自己的儿子,说:“趁早赶路吧,你要走的路还长呢,我也该回去了。”
方世初现在想起来,这话里就有了一层别的意思,真是一语成谶啊。
当时却没一点异样的感觉。那天,方世初上了湖坝,回头去看娘,没看见娘。只看见那棵长在豌豆地头的大桑树。还是早晨呢,阳光里闪烁着无数银白色的水珠子,晃得方世初的两眼有些花了。这是很奇怪的一种感觉,只要回过头来看什么,他两眼就发花。他没看见娘是怎样走回家的,也没看见娘回家的那条路。方世初在遥远的澳洲偶尔会想起那个色彩鲜艳的春日的早晨,但忆念中的故乡缩小到只剩下那棵孤零零的桑树。每次他从城里回乡下,娘就是站在这棵桑树下等着他的。送他,也只送到这棵桑树底下。一来二去,就觉得娘是一辈子都站在这棵树下的。如果再往前走一阵,上了湖坝就能看得更远一些,就可以看见湖那边的城市了。可娘好像再也没有力气往前走一步了。娘好像很害怕湖那边的那座城市。或许是因为乡土养育出来的那份自尊,抑或是乡下人面对一座城市时太自卑太胆怯,娘一直不敢走近城市,她也就永远停留在了一个城市故事的外面,直到死。
他为娘感到委屈。娘才五十出头,离死还远着呢。但她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死了。澳洲其实并不像娘想象的那样遥远,方世初中途只在广州白云机场转了一次机,就飞到了母亲身边。可他一去三年,却总是以太远了为借口,没来看过母亲一次,陪伴母亲一天。他总以为以后有的是时间,却没想到母亲一声不吭就走了,作为她血脉相连的儿子,自己竟没一点预感,母亲也没托个梦给他。
守在母亲的灵前,方世初心里涌起一阵阵无言的酸楚。虽是早春,却仿佛还夹着去冬的风,湖乡夜晚的空气又冷又潮,有难耐春寒的小虫在夜的各个角落里啁啾,母亲头前、脚后亮着的四盏长明灯,被风吹着,也颤颤地一点点地变得黯淡模糊,就像他模模糊糊的回忆。他差不多就这样坐了一整夜,这一夜就像经历了一生。到天亮时,他才迷糊了一会儿,他也有些累了,不知不觉地,就把身体深深地向母亲弯去。他伏在母亲的遗体上睡着了。
他不知天是什么时候亮的,醒来时才发现背后加了一件外套。眼皮还肿肿的,只感觉眼前一片发亮。仿佛就是这一夜之后,无论看什么,他的目光都变得不清晰了,看谁都是鬼气十足的样子,捉摸不定的样子。
把他推醒的是父亲。方友松低声对他说:“该出殡了。”
方世初两腿一软,就在母亲灵前跪下了,整个人刹那间又被泪水控制了。
梦城 第四节
葬礼按照黄龙洲的风俗进行。棺材比人大多了,漆黑死沉。十六个丧夫,两人一根杠子,每根杠子上都吊着酒盅粗的缆绳,一条条缆绳已经把棺材五花大绑地捆了起来。这个时候的丧夫是最受尊敬的人,方友松在边上赔着笑脸,给丧夫们敬烟,讲好话。很多年了,方友松已经很少在村里人跟前这样低三下四的。这让那些丧夫把架子拿得更大,而且一个个都显得很不情愿。龙秋月不是寿终正寝,这是有罪孽的,这样的死人丧夫们都不愿意抬。不愿意抬是假装的,暗地里他们早已收下了几倍的丧夫钱,想当这样一个丧夫,抢都抢不到呢,可假装还是必须要假装,这是乡下的规矩。终于,他们摆着头,黑着脸,就要动手了。
主持葬事的是龙富贵老汉,用破锣嗓子喊一声“起啊”,就把在门口插着一杆灵旗拔起,十六个丧夫也把棺材抬了起来,努力抬高,不让棺材触着了门槛和门框。这很关键。如果叫棺材触着了任何一个地方,都是很不吉利的,对死者活着的亲人都会有妨碍。偏偏在这要命的关口,方世初忽然像疯了一般,其实在棺材盖上的那一刻他就几乎崩溃了,他守着一个死去的母亲心里是平静的,恍如进入了无限纯净的静谧之境,当母亲被完全覆盖之后,他这才觉得母亲是真的死了,就要永远地埋葬了。他不顾一切地扑向棺材,想要掀开棺盖,但一只手却被黄家老大死死地攥住了,另一只手则被他父亲攥住了。谁也没提防,方世初身子突然一挺,一阵强烈的震动从心里传遍全身,哇的一声就对着棺材喷上了一口热血,殷红殷红的一片。
这血腥味让丧夫们吃惊地晃悠了一下,棺材忽地擦过门框,把那老旧的门槛撕掉了一块漆皮。
方友松看见了。他的心突然似被什么东西挑了一下,没来由地猛地一颤,一双眼就死死地盯着门框上的那道白印子。龙富贵诚惶诚恐地挨过来,“死鬼啊!”他这么低低地咕哝了一声,往地上吐了一口痰,用鞋底蹭了蹭。方友松只犯了一会儿傻,就醒过神来了,他挥了一下手说我不信这个,又拿眼在慌成一团的人堆里去寻黄岚,要她赶快给市一医院打个电话,马上派个最好的大夫来。活人要紧,儿子要紧。
黄岚其实比所有的人显得都冷静,反应都敏捷,方友松叫她时她已用手机叫过大夫了。方世初平躺在一块门板上,他双目微闭,胸脯上还一片血红。黄岚念过卫校,懂一点急救知识。她给他做着胸部按摩。很快,方世初就苏醒过来了,他欠了欠身子,看见十六个丧夫抬着那口巨大的棺材,正像一只漫长的蜈蚣似的向坟地那边缓缓蠕动,送葬的队伍由龙富贵打头,肩上斜扛着一杆灵旗,棺材后面挂着一长溜送葬的人,走得越来越远了,渐渐看不见了。
他挣扎着想要站起来,一只手动了动,却被黄岚的一只手握住了,他被她柔软温热的手轻轻握着,她的手太小了,是无法把他全部掌握的,但手指和手指交织在一起,手心贴着手心,能感觉到她手心正默默地浸润着自己的手心。绵绵长长的,有些什么正朝他的心里渗透,他的手就不像刚才那样僵硬了,开始变得温润。
“世初,舒服点儿吗?”黄岚俯下身,柔声问。
方世初扭过头去,避开了她挨得很近的脸,把一口唾沫咽进了如火燎一般的喉咙里。他苍白的脸上,一片涨红的血色又浮现出来了。
她满脸通红,似还有些发窘。但她眼神里深含着的忧伤却是那么真实,她不敢相信,一个儿子可以为母亲的死伤心到这种程度。都说是瓜里面有子,子里面无瓜,这个方世初可是真正的孝子啊。
黄岚走神的片刻,方世初看看黄岚,这还是那个打小跟他一块儿长大的黄毛小丫头吗?很突然地,他一下把黄岚抱住了,这个动作很猛,十分的粗暴,黄岚本能地挣扎着,越是挣扎他抱得越紧,他疯了,完全不顾及这里是灵堂,还有些没送葬的人都在看着他们,“世初,世初……”黄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