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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坐在老虎凳上的犯人,是后八号的瘸子,他的两条腿被齐刷刷的截下,看上去就象只有半个身体似的。他因涉嫌诈骗入监,不知是什么原因,他拒绝吃饭,因此被请上了老虎凳。看这情景,起码在上面呆了几个小时了。我忍不住地说了声:是不是已经死了。
他是装死的,不整整他他就是不吃饭。
这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充满了女性的磁力,是那么的动听和熟悉,就在我的身边发出。我掉头一看,是吕医生,她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我的旁边,我惊愕地看了她一眼,她清秀的面颊和那双颇为动人的丹凤眼依然存在,现在看上去却是格外陌生,真难想象老虎凳和温柔美丽竟会联系在一起。
她低垂着头,郁郁黑发撒在同样也是白色的长褂上,双眼散视着地上的白雪,自言自语说道:
他几天不吃饭,怎么灌都灌不进去,不整治他怎么行。
整治,这也叫整治,这完全可以致人于死。看来,这是吕医生的杰作。
我没有说话,我不能说话,也不愿说话,我悄悄走开了。
两天后,瘸子被抬进住院部,正巧又是吕医生值班,她检查后说不行了,立即送去公安医院。
她从医院回来后,笑着对我们说:
好险啊,差点死在路上,刚送到医院就死了,死在公安医院。
如果死在路上,看守所就要承担责任,如果死在公安医院,看守所就没有责任。这个责任是什么,谁来监督,如何追究,是受批评,扣奖金,还是承担法律责任,这些都不得而知。对犯人家属来说,得到的是一张通知:监毙。
他们永远也不知道死亡的原因。
雪化了,昔日的龌龊尽现,白雪曾与丑恶共舞,现在显得格外肮脏。 电子书 分享网站
我要心平气和地承认发生在我身上的这一切,放弃生活中那些已成为负担的期望(1)
刘胜林内劳了,他调到看守所编辑部,搞一个内部刊物,这个刊物全部是在押人员写的稿子,内容无非是认罪服法,思念亲人之类。
他请我为他设计第一期的版面,并给他撰写发刊词和取刊名。
经过再三斟酌,我取了“百花山”的刊名。
这个看守所位于百花山,犯人拖出去枪毙叫上山,如果脱胎换骨,重新做人,依然可以迎来百花般的春光,另外,壁立千仞无欲则刚,要象山一样摈弃一切欲望。我对这个刊名颇为满意,四重意思都包括了,后来,杨所长采用这个刊名。
由于写稿时频频出入编辑部,在刘胜林那里,我借到一本书――《新刑法概念》。
这是我入狱以来见到的第一本司法解释的书,在这本书里,我得以知道我的所谓罪名。
他们指控我是侵占罪,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的经理、职工。书中明确出,不是本单位职工的,不构成本罪。
直到现在,我才真正知道我是没有罪的。
在读这本书以前,我是按检察院办案人的思路去理解这个问题的,无论陈林如何欠我的款,我都不该采取这种手段,就是犯罪。所以,在他们审讯我时,还有我在逮捕证上签字时,我都觉得自己触犯了刑法,可以认为有罪。看了这本书,我才恍然大悟。
我不是他们公司的职工,我没有与他签定任何劳动协议;没有作过任何登记,没有得到任何聘书,没有享受任何福利,没有领取分文工资,我不是犯罪主体,因此就不构成本罪。况且,事前陈林拖欠我的款,事后我也与陈林达成了协议,我还退款。
我开始埋怨自己为什么不早知道这些,如果早知道,我可以理直气壮地与他们针锋相对,我可以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可以不给他五十多万元。
反过来又想,这也不能怪自己,任何经商的人,谁能掌握这么深这么全的法律知识,除非搞诈骗的人,利用法律的空子搞诈骗,他就可以把法律吃准吃透。这时,我突然想到我被绑架后我那天,陈林拿着一本法律书向我进行要挟,他还翻开这一条给我看,我确确实实也看到了有关侵占罪的这一条。当时我想,我怎么没有读过这本书,甚至不知道有这本书,我还是个本科生,连陈林都不如,陈林不过是个初中生,他都懂得去翻法律书。看来文盲不等于法盲,学历高低和法律知识并不是正比。懂得刑法的人不少是有意犯罪有心避罪,而不懂刑法的人大多不是故意犯罪。
想来想去,我才发现司法的险恶。
当一个人被捕入狱时,便和外界断绝了一切联系,不能见亲友,不能见律师,不能读书报,成为一个瞎子聋子,他们问什么,你就得回答什么,你甚至不知道自己构不构成犯罪,不知道自己罪大还是罪小,不知道能判几年徒刑。就这样关起门来东审西审,没有罪都会审出罪来。
当犯罪嫌疑人见到律师时,已接到起诉书,也就是说,这个案子已经不在公安,也不在检察院,而是到了法院,以前所录的口供,已经作为罪证送到了法院,要想推翻是难上加难。
香港的电影电视中,时常可以听到这样的对白,当警察拘捕人时,说道:你现在不必说话,你所说的一切,将成为庭堂供词。
这就是说,你可以保持沉默,直到你的律师到来。当然,他们的律师在一两天内就会来到,相互可以见面,询问了解警方的证据是否充分,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等等。
国内电影电视却是这样的对白:说不说?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不为自己想,也要为老婆孩子想想。
不仅用家人作为威胁,并杜绝了你与外界的一切往来,包括律师。作为没有法律知识的当事人来说,只能糊里糊涂任人摆弄。
傍晚,我的家属来接见。来人是弟弟,小舅子老七,还有姨佬的弟弟方小五和他在省检察院的朋友赵银洁。
今天他们的神情显得轻松随便,不时说说笑笑,一扫前几次接见时的严峻。
弟弟问我:到住院部这边要好一些吧?现在火生起了吧?我一接到你捎来的信后,就去买煤和铁炉子,送了两次才送进来。
这是礼节性的开头,我也作了礼节性的回答。
他开始进入正题,说:
这几天我们一直在跑你的事,又跑检察院,又跑陈林家。陈林对我说,他花钱把你关进来,不愿意花钱再把你放出来,你们能跑到什么程度就跑到什么程度,他也不管了。也就是说,他不再插手这件事。只要他不插手,事情就没有这样复杂,就要好办得多。检察院的这边也说好了,他们也可以认为是经济纠纷,只要陈林不再坚持,可以取保候审,可以不予起诉,只不过是,你不能提出任何赔偿请求。
无端地关了几个月,得不到任何赔偿,如果同意可以放人,如果不同意,一直关下去,这是检察院贯用的伎俩。我没有吱声,也没有去考虑赔偿的事,我知道,无论你是否提出赔偿要求,无论检察院是否同意赔偿,你都得不到这笔赔偿金。
问题是,被整了几个月实在划不来。
虽然我不说话,弟弟也看透了我的心思,他接着说:
赔偿是小事,再是同意赔,也不会给你多少钱,为这点钱腿都要跑断,人出来是大事。前两天检察院的通知说,可以办取保候审。什么取保候审,他们是办不下去了,想不了了之。谁不知道,取保候审这是给他们一个台阶下。不过社会就是这样,现实就是这样,你不能捡起石头砸天,该退让的,还是得退让,有什么办法,大权在人家手上。
小七插话说:
我都忘记介绍了,这是省检院的银洁。
我礼貌地和他握握手,说:谢谢,谢谢你了,我一直听说你在为我办事,今天第一次见到,谢谢你了。
唉,说这些,我也没有办成什么事,跟着瞎跑。你的事没什么,这分明是一种陷害,不几天就出来了,你也不要急,再休息几天。
弟弟说:检察院的关系我们都打通了,就是这几天办手续,那你就再呆几天吧,你看,还有什么事没有。
小七说:出去先洗一个澡,把所有晦气全部洗掉,现在穿的衣服通通扔掉,好好过一个年。
我的想法也是这样。在回号子的路上,我压抑不住欢喜,心想,不赔偿也罢,这半年时间,姑且作为一种生活的体验,让我有机会来了解司法的黑暗。罗跛子看见我喜形于色的,问:怎么,有好消息?
我点了点头: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