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戴维斯回答道,“事实上,克拉姆,我见证了很多场合,确信夸张的虚假声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损害。对此,我们向卖空商发出了通知,告知他们错了,请改正。随后,虚假声明不留痕迹地被撤回,但是虚假的谎言并没有从此消失,而是反复出现。认定诽谤行为的难点在于你必须证明对公司造成的损失,股东其实比公司更适合就此提起诉讼。”这听起来似乎已经没有什么遮遮掩掩,而是明明白白地告诉联合资本的股东,应该起诉我们了,虽然事实上单个股东很可能不会站出来进行这样的诉讼。联合资本很可能既希望我们被起诉,又惧怕被牵连,而最终不得不放弃对我们提起诉讼的冒险。
戴维斯还在继续发表他的言论。他大谈《国会法案》向卖空交易强加额外的限制规则。库德罗质问戴维斯:“这似乎并不是什么个人行为,而是关于—这些报告完全可以视为商业行为。在我看来,如果你想证明一桩阴谋,不论是正面的或是负面的股票研究报告,你都已经取得了法律上站得住脚的欺诈或犯罪的事实。但是,如果并没有什么阴谋存在,戴维斯,我不明白,这只不过是某个个人的观点而已—为什么要起诉呢?”
戴维斯回应道,“嗯,首先,这是一个个人发布虚假信息,以此操纵市场的犯罪行为;其次,是不当谋利的犯罪行为。不过,我相信,斯皮策总监察官和我认为大家所关注的阴谋是,卖空商和媒体何时开始散布虚假信息,并基于该信息变现和获利。我从多个客户那里收集到关于散布虚假信息的证据。现在,克拉姆和库德罗,求证的呼声已经高涨。我不愿意看到我的任何客户起诉,除非我们已取得散布虚假信息的确凿证据。”我不禁猜想,戴维斯是否认同,如果以说过什么虚假的话而论的话,联合资本的管理层是否也应该遭到同样的起诉呢?
调查的消息还阻止了前BLX公司高管回复我的电子邮件。在他最后告诉我的事情中提到,小企业管理局总监察办公室的凯斯·霍希默曾联系过他,询问有关BLX公司的情况。他询问霍希默,调查是不是严肃的,因为霍希默抱怨,一项详尽的调查需要做如此大量的工作。无须再说,至少,一些事情正在发生。
2003年2月4日,联合资本公布了BLX公司发生的两项重大事宜。第一件事情是,BLX公司从阿姆斯科独立投资基金公司买入了亿美元的优质小企业管理局贷款。优质贷款的增加使BLX公司得以掩盖现有投资组合过高的违约率和损失率。联合资本向BLX公司增加了5000万美元的投资,并将4300万美元的次级债投资转变为股权。显然,BLX公司需要股权的输入和债务转股权才能继续维持运转。不用说,联合资本同样没有减少对BLX公司投资的结转价值。第二件事情是,BLX公司变更了公司架构,成为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在第二个星期举行的收益发布电话会议上,联合资本管理层给出了解释,“为了税务的需要及获得更大的灵活性,公司应当负有限责任。”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一路骗到底 第三部分(5)
同一个电话会议上,我被允许再提一个问题。由于联合资本习惯于被迫揭露坏消息,我决定让他们当场现形。我质问道,“请陈述你们与小企业管理局总监察办公室的一切联系,据我所知,他们已经致电给所有与BLX公司往来密切的人。你们如何看待他们的调查—真的存在调查吗?如果存在,你们认为情况会怎样?”
在一个意味深长的停顿之后,斯维妮回答了我的问题,“好的,大卫,我不了解你说的情况。我的意思是,很清楚,BLX公司是小企业管理局批准的规范的实体。我知道总监察办公室通常会与小企业管理局合作,调查它的放款商。如果真有质询的话,通常来说,都会是例行公事、例行的质询,这就是我知道的所有信息。我们不知道任何质询的本质。你知道的,这样的质询定期在小企业管理局借贷市场上反复发生。”
2004年3月,我们发现,其实就在斯维妮“装傻”回答的几天之前,她亲笔签署了违约贷款由BLX公司转入联合资本的协议。这些贷款,早已被小企业管理局判定为非正当贷款,因此要求并收回了超过500万美元的担保返还。当我问及此事时,她竟然声称一无所知。
当天下午稍晚,联合资本的电话会议结束之后,我就接到了来自证券交易委员会执法部的电话,询问我在电话会议上的提问的基础何在。很明显,联合资本在官方布有耳目,对我提出了诉讼。这通电话给我的感觉是证券交易委员会跟踪着每一天的进展。他们对我的质疑暗含着一种担忧,即我制造的电话事件的目的是吓唬与会的其他人,而不是从公司得到某种答案。我解释道,我了解卡鲁瑟斯的工作,知道霍希默致电前BLX公司雇员的情况,而我本人也接到了类似的电话。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律师似乎很满意我的正面的而非搪塞的回答。
2003年3月初,我们接到了来自总监察长斯皮策办公室的传票,签署日期为2003年2月28日,要求我于4月15日到场,“验证与证券发行和销售相关的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虚假声明、欺诈以及蓄意操纵市场等。”这一次,我们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更为壮观,包括与哥谭联盟发表的研究报告相关联的若干公司的相关记录,我们所有的投资者的名录,与其他对冲基金的沟通记录,与若干记者的沟通记录—其中包括我的妻子。
3月15日,我们收到了来自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传票。这个曾标注为“与哥谭联盟公司相关事宜”的案子,现在,根据传票附件中的显示,已于2003年2月11日升级为“正式调查”,同时赋予传票传唤的权力。我被要求4月15日和4月16日两天出现在华盛顿特区。调查的目的是,确认哥谭联盟及其他对冲基金是否利用虚假或误导性声明,或蓄意操纵交易等打压股票。调查涉及联邦农业房贷公司、MBIA、联合资本,以及美国资本战略公司。美国资本战略公司是联合资本的竞争对手之一,我们从未对它进行过卖空或批评。事实上,1998~1999年间,我们一直持有它的股票。该公司的业务模式与联合资本一致,所以有人认为我们的批评也同样适用于它。实际上,我们的大多数批评与商业模式无关。我不认为此类业务发展公司存在什么本质的问题。绿光资本对冲基金的批评仅针对联合资本,以及它的会计准则和公司行为。
一路骗到底 第三部分(6)
4月4日,证券交易委员会再次送来传票,要求4月11日前提交所有文件。所有传票统统都在星期五送达,难道这只是巧合?这一次,他们希望提交:另外几家公司的信息、信贷衍生产品的交易信息(我们根本没有此类交易)、我们的客户清单、客户要求赎回的清单,以及我们与其他几家对冲基金的来往通信。我提交了所有要求的文件,并准备好与官方会面。我并不担心陷入麻烦或是真的做错了什么,但是,我发现,不得不聘用律师详细检查每一封电子邮件确实让人烦恼不堪。此外,当局对错误对象的调查也着实让人泄气。他们似乎错误地把显微镜对准了错误的人(小人物)—我。我希望与他们见面的时候,能够说服他们把注意力集中在联合资本身上。
几个星期之后,纽约州联邦法官驳回了对联合资本及其会计准则的集体诉讼(在我的演讲之后很快提起的诉讼)。法官裁决如下:
鉴于联合资本的会计准则在每一份递交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备案中都进行了某种程度的公开披露,原告关于被告欺诈的控诉必须基于:被告的会计准则导致了对某项具体投资隐蔽的夸大估值,或是联合资本并没有坚持公告相关的会计政策。由于原告提供的事实无法支持以上结论,因此,驳回原告对被告欺诈行为或误导性声明的起诉。
首先,原告未能充分证明联合资本的估值政策导致了它对某项投资的夸大评估。诉状仅声明了原告关于出现多种估值并不恰当的观点,以及偶尔对该观点的简单推理,却没有论证原告所主张的真正价值。
翻过几页判决书,判决继续:
即便原告提供充分的事实支持联合资本有可能夸大了某些投资的价值的推论,原告也未说明任何此类夸大估值的程度。为了申诉特定的欺诈,原告必须申明联合资本如何夸大投资……
因为原告没有申明联合资本夸大评估问题投资的具体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