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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经济学-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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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扮演的重要角色,并帮助她们做得更好。下面,让我们分别来谈一谈。
  我敢肯定你听到过人们抱怨说,较之双收入家庭,同样收入、但只靠一个人挣钱的家庭要支
  付更多的所得税。出现这种看似不公正的现象,是因为我们的制度是以个人为单位(而非家
  庭)课税的。还因为我们的税收比例是“累进”的,也就是说,随着你的收入增长,需要缴纳
  的所得税也越来越多。是以,倘若A家庭靠丈夫养活,丈夫一年收入60
  000澳元,妻子待在家里照料孩子,他们要缴纳的所得税,就比丈夫妻子都上班、每人每年各
  挣 30
  000澳元的B家庭高得多。很明显,A家庭只能享用一次纳税起征额(也就是预先可扣除6000澳
  元不纳税),B家庭却能享用两次,而且适用的税率更低。
  如果你认为这有失公平,约翰?霍华德也是这么想的—我猜珍妮特?霍华德大概也一样。早在2
  0世纪70年代就任费兹政府的财政部长时,霍华德先生就认为,单收入家庭在纳税时,应当把
  收入分摊在丈夫和妻子两人头上,这样更公平。对此,你或许并不知情(这事儿从来没上过
  报纸头条),但在霍华德就任澳大利亚总理的10年间,他一直不懈地为此努力。
  再想想下面这个例子,引自悉尼大学经济学教授帕特丽夏?艾普斯2004年发表的一篇论文。在
  2003~2004年之间,年收入 60 000澳元、育有一个5岁以下儿童的单收入家庭,需缴税12
  000元。而收入总额一样,但由夫妇分别挣30 000澳元的家庭,缴税金额为10
  000澳元多一点。在这个例子里,我们可以把双收入和享用两次起征点的优势简化地概括成一
  年节约1900澳元,或者一个星期省36澳元。这也就是说,经过我们长期的努力,单收入家庭
  的缴税额,基本上和夫妻分开的缴税额差不多了。按税务经济学家的行话,我们现有的税收
  制度,其实已经很接近于“夫妻共同”缴税了。
  现在再来想想这个。按2004年联邦预算公布的结果,单收入家庭的净缴税额一年跌了1560澳
  元,而双收入家庭只跌了600澳元。新近的变化把两类家庭的税收差距减少了一半,平均每星
  期只差18澳元。在此一过程中,我们离“共同”缴税制度更近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们的总理如何能够悄无声息地对我们的税收制度做出如此根本性的
  变革(从以个人为课税单位,转为以夫妻为单位),却又丝毫没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呢?注意
  到霍华德先生小动作的人不多,既是因为他使用了间接、累进的手段,也是因为他从未当众
  承认过自己的用意。但此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对税务问题有发言权的专家,大多数是男性
  —他们要么是压根没注意,要么就是认为此事压根不值得注意。少数女性税务专家早就注意到
  了霍华德的小动作,可没人听她们的。
  那么霍华德先生是怎么做的呢?首先,他引入了家庭税务补助金(family tax
  benefit),然后一有机会就提升它的额度。为了履行选举承诺,他于1997年在国家预算中初
  次引入补助金,2000年把它放到了GST税收改革方案当中,之后,又在2004年的预算中再度提
  升补助金的额度—每个孩子补助600澳元。在这个过程中,他把补助金的最低额度,从一个孩

职业女性(3)
子每年补助600澳元,升到了差不多1700澳元。补助金的最高额度可达每个孩子一年4900澳元
  。
  这里有个窍门:要想申请补助金的家庭,要先做一个经济情况调查,而这个调查里的收入,
  是按夫妻共同收入来定义的。所以,对于孩子尚未成年的夫妇来说,最终净纳税额(也即扣
  除家庭税务补助金返还之后的纳税额)的很大一部分,不再按个人收入计算,而是按共同收
  入来计算的。
  当然,家庭税务补助金还有第二个部分:B部分。B部分的领用金额(现在一对夫妇一年可领
  取2900澳元),不是按夫妻共同收入来计算的,而只算妻子的收入。而要想申请到B部分,妻
  子的收入必须低到一个不合情理的程度,所以,B部分实际上是专门针对全职妻子的一种税收
  减免政策。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你不把家庭税务补助金当做是一种平衡实际收入相等的单、双收
  入夫妇净纳税额差距的秘密途径,那它实际上所起的效果,就是提高职业女性的税率。请看
  艾普斯教授所举的另一个例子。2003~2004年间,一个从事兼职工作、年收入为20
  000澳元的妻子,如果按个人纳税,缴税额不到2700澳元。这样,她的平均税率为。可
  实际上,根据艾普斯教授的估计,从事兼职工作、年收入19
  200澳元的已婚妇女,有效平均税率高达。这是怎么回事呢?因为,除了以个人身份纳
  税之外,妻子们还要扣掉一部分家庭税务补助金。 如今的财政部长彼得?科斯特罗(Peter
  Costello)希望有尽量多的人从事受薪工作,缓解因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成本。可按国际标
  准来看,澳大利亚妇女的就业率并不高—如果把从事兼职工作的妇女也算上,那澳大利亚女性
  的就业率就更低了。为什么我们女性的就业率如此之低呢?一个可能的原因是,我们的总理
  大人认为,相较于同等收入的其他人,对职业妇女课重税是个好主意。还有个可能的解释,
  我们的总理大人认为,限制政府在儿童保育方面的支出同样是个好主意(直到最近才有所变
  化)。
  让我们回到人口出生率问题上。伴随着20世纪60年代中期避孕药的发明,我们总体生育率(
  每名妇女生几个孩子)的显著下降,与越来越多的已婚妇女重返职场,两者存在紧密联系,
  对此似乎没有太多值得怀疑的地方。生育率从1961年的峰值,跌到20世纪90年代末的
  6—远远低于的人口更替率。幸运的是,最近6年人口出生率有所增长。所以,人口统计学
  家所预计的进一步衰退,说不定并不会真正出现。然而,我们那些好眼光的领导者,却不愿
  给此事一个转圜的机会。
  科斯特罗先生公布2004年联邦预算(其中包括一项新生儿补助计划)的时候,他敦促人们“回
  归家庭,履行自己的爱国义务”。他试图用这一笨拙的幽默话,掩盖他对人口出生率问题的态
  度大转变。2002年发表《跨代报告》(Intergenerational
  Report)时,科斯特罗尚认为,较高的出生率,反而会加剧人口老龄化的问题,而且,政府
  没有什么办法能逆转此一发展趋势。的确,就业人口既要赡养退休的父母,又要照顾未成年
  的孩子,这样一来,孩子越多,日子越难过。
  但这种看法是很短视的。社会必须照顾年轻人到20~25岁,帮助他们接受教育,但25岁之后
  ,年轻人就变成了劳动力,有能力赡养他人了。至于科斯特罗认为政府没有什么办法能逆转
  此一发展趋势的看法,更是完全不对—他后来的预算方案和花言巧语同样不对。如果你认为,
  给3000澳元的新生儿补助—到2008年进一步增加至5000澳元—并不足以影响夫妇生养孩子的决
  定,那你可算说对了。就其本身而言,新生儿补助方案能够带来一些有利后果,但微不足道
  。
  用钱鼓励夫妇生孩子的想法,可谓目光短浅。要找到真正的解决办法,不妨来看看下面这个
  叫人吃惊的事实:在加入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国家当中,已婚妇女就业率高的
  国家,出生率一般较高,而女性就业率低的国家,出生率往往也较低。这或许和你想的恰好
  相反,因此,我们(当然还有丈夫们)务必需要对妇女、受薪工作和生孩子之间的关系,做

职业女性(4)
一番更深入的考量。(上述结论得自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统计学教授彼得?麦克唐纳的研究,后
  为艾普斯教授的研究所证实。)
  所有发达国家的人口都在迅速走向老龄化,但大多数国家的程度远远不如我们严重。20世纪
  80年代初,大多数欧洲国家的人口出生率,跌到了我们如今的水平。于是一部分国家,如瑞
  典、挪威、丹麦和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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