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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钱来。这事老乡绅只要跟他一说起便发火,其中许多话又说得模棱两可,前矛后盾,儿子便认为他是感情用事,言过其实。其实那些话不管表面上显得多么矛盾,却句句都是实情。然而,对一个在奥斯本这个年龄上的年轻人来说,手头连一张五英镑的现钞也没有,那种多有不便的感觉也真够叫人难受的。哈姆利庄的饭菜很丰盛,几乎到了奢侈的程度,主要物品都靠自家田庄生产供应,所以就家里眼下情况看,决没有挨饿的模样。奥斯本只要在家里不出去,就衣食不愁,要什么有什么。可是他在别处有个妻子,他要经常不断地去看她,就不得不老往外跑。她,说来可怜!得靠他养活——这一趟趟出门的钱从何而来?要供埃悔·定的吃穿花销,钱又将从何处来?这便是如今令奥斯本想得头疼的大难题。他念大学时,身为哈姆利家族的家业继承人,他的费用为一年三百镑,罗杰比他少一百镑,也只好满足。一年要付出这么多钱也曾给老乡绅带来不少麻烦,但他觉得这只是暂时吃紧点,也许他的这种想法很不合情理。他认为奥斯本会成就大事,取得很高的荣誉,在剑桥念完研究生,娶一个源远流长的家族的女继承人为妻,婚后住在哈姆利庄。庄上有许多没人住的房间,他们可以住在这些房间里,还可以协助老乡绅管理地产,这份家业迟早都是他的。罗杰则去做牧师,人踏实、脑子慢的罗杰也就适合干牧师工作。如果他不愿意进入宗教界,喜欢比较主动、比较冒险的生活,那么他干哪行都可以。他动手能力强,有务实精神,找什么工作干都合适。奥斯本则不行,他讲究多,天分高(原来是冒牌天才),适合罗杰的工作他倒干不来。所以说他是长子算他命好,否则的话他就无力在世上奋斗求生。要叫他安心从事一门职业,那就像要剃头刀砍木头一般!如今的奥斯本住倒住在家里,却老惦着往别处跑。他的专款事实已经停拨了;老实讲,最后一两年里之所以还按时拨发,全亏了他母亲苦苦努力。现在已经停了,父亲或儿子却谁也不提这事;钱上的事情叫人伤透了心,父子俩无法提起这个话题。老乡绅时不时扔给他一两张十英镑的票子,给的时候忍着不怒吼出来,而且他什么时候会得到这种礼物也全无把握,所以要以此为根据考虑他的事情实在是极其靠不住的。
“我到底怎么办才能确保有笔收人?”奥斯本心想。他站在壁炉边的小地毯上,背对着熊熊燃烧的炉火,他的咖啡送进来了,杯子是哈姆利庄上祖祖辈辈用过的珍贵瓷器。他的穿戴精致考究,他的穿戴从来不可能有失体面。外人很难想得到这位雍容华贵的年轻人,生活在荣华富贵的福窝里,脑子里竟然翻来覆去地考虑着这么一个大问题。然而事实正是这样。“我怎么办才能保证眼下有笔收入?情况不能这么下去了。即使我进了圣殿法学会或林肯法学会学律师①,也得有钱支撑两三年时间。我总不可能参军领薪维持生计吧,再说我也讨厌当兵这一行。其实干哪一行都不好——我听说过的行当中恐怕没一行我能真正成为其中一员的。也许我还是受‘圣职’比干哪一行更合适。可是做了牧师便得每星期都写布道辞,也不管有没有可说的,还很有可能注定只和卑微下贱、没有教养的人打交道!然而可怜的埃梅必须有钱花。我们这里吃的是什么?大块大块的肉,又有野味,又有甜食,吃不完,道森还非要全端出来不可。埃梅却正餐只有两小块羊排,相比之下我实在于心不忍。可是我父亲要是得知我娶了个法国女人,他会怎么说?照他眼下的脾气看,他会取消我的继承权,很有可能的。他还会用我忍受不了的态度对她说二三道四。唉,还是个罗马天主教徒!算了,我不后悔。再来一次还娶她。只可惜我母亲当时身体不好——没能听我对她说,她要是认了埃梅该多好啊!事到如今我还得保着密,可是上哪儿弄钱去?上哪几弄钱去呢?”
① 英国伦敦有四个具有授予律师资格的法学团体:内圣殿法学会,中圣殿法学会,林肯法学会及格雷法学会。
这时他想起了他写的那些诗来——可不可以卖了,拿钱回来?他虽熟读弥尔顿①,却自认为他的诗也能卖钱,便去他的房里拿来那些手稿。他在炉边坐下来,想用评头品足的眼光研究研究,尽可能让自己代表公众意见。自从赫门斯太太的诗盛行起来后,他的诗风也有了转变。他的诗才基本上是长于模仿,最近他一直跟着一位流行的十四行诗歌作者走。他把全部诗作看了一遍,这些诗几乎等于他一生中的一段自传,他把它们按照时间顺序排列起来,这些诗的篇目如下:
《致埃梅,和一个小孩散步》
《致埃梅,边做针线边唱歌》
《致埃梅,我倾诉爱情时她转身离开了我》
《埃梅的表白》
《埃梅在绝望中》
《埃梅居住的异国他乡》
《结婚戒指》
《妻子》
① 约翰·弥尔顿(1608…1674).英国著名诗人,《失乐园》的作者。
他翻到最后那首十四行诗时,放下手中的那卷纸,思索起来。《妻子》,对,还是个法国妻子,信罗马天主教的妻子——也可以说是个打零工当女仆的妻子!他父亲痛恨法国人——一国之民他恨,单个的法国人他也恨。他痛恨法国是他们搞动乱,惨无人道.全是暴徒,不但谋杀了他们的国王,还犯下了各种各样的暴行,血债累累。他痛恨单个的法国人,是因为他们的代表是拿破仑,他们的模样都是各种各样的漫画人物——癞蛤蟆①,滑稽可笑。想当年老乡绅年轻气盛爱憎分明之时,癞蛤蟆的美名四处传扬,约摸传了二十五年。至于奥斯本。哈姆利太太从小到大信奉的宗教,只说一点就够了:有些政客已经谈论起天主教要获得解放云云,英国人中的人多数。一想起这等事就发出了愤怒的吼声,扬言要来个你死我活,其势如波涛汹涌,日益高涨。在这样的情况下,把他妻子是天主教徒的事在老乡绅面前提起,奥斯本非常清楚,无异于公牛面前抖红旗——激它发怒。
接着他又思量,假如埃梅有那种说不明白的好福分,天下无双的好福分,出身于英国家庭,生在英格兰的正中央——比方说沃里克郡——那该多好啊!假如她从没听说过神父、弥撒、忏悔等等东西,也不知道教皇、盖伊②是什么人,仅仅在
①巴黎市徽上有蟾蜍,故十九世纪盛行用癞蛤蟆貶指法国人。
② 盖伊·福克斯{1570…1606)是英格兰火药阴谋中的主要人物。当时英格兰的天主教徒企图在国会开会将詹姆斯一世及其主要大臣炸死,租了一间直通国会大厦基层的地下室。福克斯在里面放了二十多桶火药,用煤炭和木柴伪装起来。后因事泄被捕,1606年在国会大厦对面被处决。
英国国教的庇护下出生、受洗礼、长大成人,压根没见过反英国国教的非国教徒的教堂,也没见过教皇制的教堂,那该多好!——唉,就算这么多优势她全占了。又能怎么样呢?她只当小小保姆(法语中的“bonne”在英语中怎么说?“家教保姆”一语不算凭空捏造吧。),一季度才领一次工钱,主人不要她的话,提前一个月打个招呼就让走人,喝口放糖的茶也要靠别人施舍,这种情况要叫他那位因世代家门高贵而自豪的父亲知道了,无异于兜头一棒,会打得他再也缓不过气来。
“他要是见见她就好了!”奥斯本心想,“假如他能见见她该有多好啊!”然而老乡绅假如真见了埃梅,他也会听见她说的那一口结结巴巴的英语——虽说这口结结巴巴的英语对她丈夫珍贵得很,当初她正是用这口结巴的英语学着英国人的腔调挺费力地向他表白,说她用她那颗法国人的心完全彻底地爱他——而老乡绅哈姆利偏偏又是以痛恨法国人自夸人前的。“她会给我父亲做个活泼可爱、温柔听话的小女儿——只要他能认她,她一定能像个女儿一样填补这个家里的空白。可是他不会认她的,永远不会认的,那么他也别想得到机会作践她。不过我要是在这些十四行诗里称她为露西呢?假如我这些诗引起轰动——在《黑檀》杂志和《每季评论》④上受到赞扬,那么全世界就要急着找出诗的作者来,我就告诉他我的秘密,假如我成功了,就可以告诉他,我想那时他就会问我露西是谁,我就可以和盘托出了。假如——我多么恨‘假如’啊!但愿我没有假如!我一直靠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