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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帮"兴亡-第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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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对审判工作的党内指导机构。我被推选入这个领导小组。   

  审判〃四人帮〃和林彪反革命集团,是党和人民的一致要求。1980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特别决定,宣布成立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   

  在如何判刑的问题上,是经过不少的争论的。有人主张轻些,说将这些人养起来算了;有人主张重些,提出一定要判处死刑;也有人提出不轻不重的判法。可当时到处都是一片杀声,这对我们也是一种压力。在全体审判员会议时,大家同样认为江青、张春桥等人死有余辜,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开始都准备判决杀,但反复考虑以后还是不行,一要顾及国内外的影响;二要设想后代人怎么看,不能以一种义愤情绪来决定。   

  我们充分陈述了自己意见后,很快得到了各审判员的支持,最后又得到了中央的同意,即将江青、张春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别的主犯则分别判以无期或有期徒刑。王洪文还年轻,他自己就曾说过,十年以后再看分晓。对他判轻了可能还会出来起作用,他的地位也最高,罪行及影响仅次于江青和张春桥,所以将他判为无期徒刑。姚文元本来也应该重判,后来考虑到他搞的宣传活动许多都是上面指示了叫他办的,对他判重了就不大公道了,所以判了个二十年徒刑。   

  1981年1月25日上午,第一庭和第二庭的十名主犯全部押到一起,听取对他们的判决。十名被告显得十分紧张,他们也急于想知道自己将受到什么样的惩处。江青尽管平时装腔作势,这时也沉不住气了,当我念到〃判处被告人江青死刑〃时,还没等我念出〃缓刑二年执行〃,她就慌忙叫喊起来。待我宣读完对江青的判决,法警立即给她戴上手铐,这时全场破例地爆发出了一阵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由于江青企图挣扎和还想喊反动口号,头发也散乱了。我看到江青正想捣乱,立即下令道:〃把死刑犯江青押下去!〃当时我太兴奋了,竟少说了一句话,应该在下令前,先说由于江青违犯法庭规则、破坏法庭秩序依法将她赶下场的。当全部宣判完毕,并由江华庭长宣布将十名罪犯押下去交付执行时,全场洋溢起欢庆胜利的声浪。   

  历时两个月零七天,开庭四十二次的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的公开审判胜利结束了!根据判决后的国际舆论来看,我们做得是正确的。   

  〃死缓〃二年以后怎么办?当时我们也有个初步设想。于1983年1月25日,对两案主犯宣判整两年以后,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发表了一项〃裁定〃,宣布〃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主犯江青、张春桥,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原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并说他们在〃死缓〃期间〃无抗拒改造恶劣情节〃,其实,还应该说〃也无接受改造实际表现〃,但为了给他们减刑,也只能那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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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节:押上历史审判台(23)         

  1981年,在王洪文被判处无期徒刑不久,他的母亲王杨氏因脑溢血在长春去世。   

  在〃四人帮〃之中,王洪文最为年轻,也是身体最好的一个。但是,可能由于在〃四人帮〃中他的阅历最浅,心理承受力也最差,所以他在狱中显得非常苦闷,长吁短叹,愁眉苦脸。沉重的心理压力,使王洪文病倒了。   

  据王洪文弟弟王洪双说,王洪文自1986年起,离开秦城监狱,住入公安部所属北京复兴医院。他与张春桥住在同一幢病房大楼里,医疗条件不错。   

  1992年8月5日,《人民日报》刊登王洪文病逝电讯,全文如下:   

  新华社北京8月4日电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王洪文因患肝病,于1992年8月3日在北京病亡。   

  王洪文五十八岁,于1981年1月经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王洪文于1986年患病后即被送医院治疗。   

  据北京八宝山殡仪馆火化工段月忠说,王洪文死后,被送往八宝山火化。为王洪文送行的有王洪文的妻子和王洪文的兄弟。段月忠回忆说:〃他兄弟跟他长得真像!〃   

   至此,王洪文结束了他的一生。   

   如今,王洪文的妻子和三个子女在上海过着普通市民的生活。王洪文的妻子崔根娣与王洪文的弟妹们常通信,而且还多次从上海前往东北老家看望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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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春桥的狱中生活   

   对于张春桥的审判,大致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开庭审判张春桥概况表   

  日期 被告人 庭审主要内容   

  1980年11月20日 四人帮〃 宣读起诉书。   

  1980年11月27日 张春桥 〃长沙告状〃;   

   诬陷朱德、陈毅;提出〃改朝换代〃;   

   指使、煽动〃打倒刘少奇〃。   

  1980年12月4日 张春桥 指挥〃游雪涛小组〃从事特务活动;    

   制造上海康平路事件;   

   支持济南〃五·七〃武斗事件。   

  1980年12月13日 张春桥 组织第二武装;策动上海武装叛乱。   

  1981年1月25日 〃四人帮〃 法庭宣判。    

   在被告席上,江青依然〃和尚打伞……无发(法)无天。〃   

  王洪文倒是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姚文元胸前依然别着一支钢笔,金鱼眼睛仍朝着天花板,一般尚能认罪,但往往要咬文嚼字,掂斤拨两。   

  唯有张春桥胡子拉碴,双唇紧闭,从头至尾一言不发,以沉默相抗。他松弛了的眼睑低垂,一双眼睛更显得成了三角形。   

   张春桥在审判中实行〃三不主义〃:   

   面对提问,不答;   

   送达文件,不看;   

   要他签字,不签!   

  香港黄河浪先生当时为审判台上的张春桥写了一首诗,颇为传神:    

  当年舌尖分叉   

  喷吐谎言的瀑布   

  每一星唾沫   

  都是杀人的蛇毒   

  而今哑口无言   

  滔滔雄辩已冰封   

  你的心冷到零度   

  正因为张春桥〃而今哑口无言〃,问他不答,所以审讯张春桥比审讯江青、姚文元、王洪文要快得多。   

  1981年1月23日,张春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的罪名是: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八条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第九十二条阴谋颠覆政府罪,第九十三条发动武装叛乱罪,第一百零二条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第一百三十八条诬告陷害罪,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         

虫工木桥◇。◇欢◇迎访◇问◇  

第171节:押上历史审判台(24)         

  张春桥被关押于北京远郊的秦城监狱。   

  差不多每隔一两年,从那高墙深处,总要传出一点关于张春桥的消息。   

  在〃四人帮〃之中,只有江青与张春桥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姚文元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王洪文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到了1983年1月,张春桥与江青缓期二年已满。根据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死刑缓刑期间如有悔改表现,可改刑为无期徒刑〃。张春桥与江青均被改判为无期徒刑,理由是:〃没有以极端的方法抗拒劳动改造。〃   

   1983年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送达张春桥,上面写着:   

  罪犯江青,女,现年六十九岁,山东省诸城县人,现在押。   

  罪犯张春桥,男,现年六十五岁,山东省巨野县人,现在押。   

  上列罪犯江青、张春桥,经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于1981年1月25日特法字第一号判决,认定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主犯,都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八条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第九十二条阴谋颠覆政府罪,第一零二条反革命宣传煽动罪, 第一三八条诬蔑陷害罪,罪犯张春桥并犯有第九十三条策动武装叛乱罪,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严劣,分别判处江青、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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