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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伴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老龄群体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发生了许多变化,面临着诸多困惑。从经济方面来看,老年人随时面对疾病的威胁和生理变化所导致的工作能力下降,因此对于大多数老人来说,通过就业来增加经济收入已经成了无法实现的事情。从精神方面来看,老龄群体也同样有着来自各方面的苦恼和心理上的不平衡。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及居住条件的改善,中国传统的大家庭生活正在迅速解体,家庭的小型化、核心化已经成为发展趋势,世世代代依靠家庭和子女的传统养老模式正在经受冲击。据统计,中国平均家庭户人数规模,1982年为人,1990年下降到人,2000年进一步下降到人。随着独生子女父母辈老龄期的到来,中国的老人家庭将进入以“空巢”形式为主的时代。这样,老年人由于健康水平下降而导致的社会接触范围的缩小将更为严重,他们的处境可能越来越被动,甚至会陷入与世隔绝的精神痛苦之中。
三、“积极老龄化”的新思维与幸福晚年的创造
社会老年学有一种“社会损害理论”,它描述了一种互为因果循环的过程。在这种循环中,被定义为消极、无能、衰弱的老年人开始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这些加在他们身上的定义,并按照这一定义行事,就会不由自主地进入消极和依赖的地位。他们感到自己没有能力,于是越来越消极。这种恶性循环无疑大大损害了老年人的自尊和自信。所以,除了政府的制度性安排应该趋向于充分发挥老年人自立、自尊、自强的主观能动性外,老年人自身也应该以一种积极的心态面对社会变化和老年生活。
首先,老年人和整个社会需要打破将高龄者视为无能、是社会负担和无社会贡献可言的群体的旧观念,而确立“积极老龄化”的新思维。在这个问题上,联合国卫生组织在2002年发表的“积极老龄化”政策中,积极倡导老年人继续参与社会、经济、文化、精神、市民社会等各个领域的活动。并强调:“必须认识到老年人不仅有能力带头改善自身的情况,而且有能力带头改善整个社会,从而对社会作出贡献。前瞻性思考要求我们发挥老龄人口的潜力作为今后发展的基础。”应该说,这一“积极老龄化”政策有着足够的理论和现实依据,同样符合我国老年群体的愿望:通过参与各种经济的、社会的活动,可以提高老年人的自信和自尊,在活得潇洒的同时也增加经济收入,提高自我保障的能力。参加活动还有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对于健康的低龄老人(80岁以下)来说只要有积极的参与意识就不难融入社会,而对于高龄老人(80岁以上)来说虽然可能会遇到身体障碍和自理能力差的问题,但也还是有可能参加一些适当的社会活动。老人可从关心他人的活动中获得生活的满意感,感受生命的意义,从而远离消沉和孤独的心境。其次,改变“养儿防老”的旧观念。“养儿防老”是对老后生活的一种设计,是一种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然而,人口结构和生活方式的现代化使家庭养老方式赖以存在的基础受到了日趋严重的冲击,由此使“空巢”老人家庭的出现变得日趋普遍,“养儿防老”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原来它所包含的内容,从而使许多老年人陷入苦恼。面对传统家庭养老方式的破坏,老年人应该相应地转变思想,用一种积极的态度去对待它,树立独立生活的意识,培养独立生活的能力。再次,树立积极的健康意识。一方面,从未老之前做起,为自己储蓄健康和精力,把锻炼身体当作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另一方面,树立疾病并不是无法战胜的这种乐观主义精神,这是保持精神生活愉快的心理条件。
幸福表现为期望和需求的不断得到满足过程的一种感觉,以上三种主观意识的确立,能够成为克服老龄化社会种种困惑的精神武器,是一种进步的价值观,是体验和享受老年幸福所需要具备的主观条件,也是我国与国际社会接轨、接受积极老龄化这一新潮流的思想出发点。
经济增长与幸福指数
经济增长与幸福指数
刘 伟 蔡志洲
影响幸福指数的因素固然很多,但经济成分无疑是最本质、最核心的因素之一。虽然幸福指数和国民收入间并不一定会表现出线性的关联,物质生活的改善也不一定带来精神生活的改善,甚至还可能出现精神生活恶化的特例,但从整体上看,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均收入越高,人们所普遍感受到的幸福程度也就越高。在生产力和人均收入还未充分发达的情况下,通过经济增长来改善收入(国民收入及家庭可支配收入),仍然是改善人们幸福程度的最重要途径之一。
如何反映人们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满意程度,是新的研究课题,幸福指数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提出并得以应用的。虽然各种研究表明,幸福指数和国民收入间并不一定会表现出线性的关联。但是,中国经济发展到了今天的水平,我们开始更多地关注人们的幸福程度,这本身就说明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之间的一种关系。物质水平越高,对于精神生活的关注度也就越高。这也是对于幸福指数的讨论为我们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的积极意义。
一、测评幸福指数:幸福与经济增长无关
目前,国际上最具权威的幸福指数的计算是由美国密西根大学教授罗纳德·英格哈特负责的世界价值研究机构公布的。这一指数是通过对被访问者调查结果进行处理后得出的。问题只有一个,而且非常简单:把所有的事情加在一起,你认为你是非常幸福,比较幸福?不很幸福?还是不幸福?通过对访问者答案的统计处理,世界价值研究机构得出各个国家的幸福指数。
在该机构公布的2004年82个国家的幸福指数排名中,经济不太发达的拉美国家波多黎各和墨西哥高居榜首,北欧国家丹麦为第三名,美国只排到了第十五名,而日本、中国和韩国分别排名为42、48和49,居中等水平,印度尼西亚位于参加调查的国家的最后一位。这个排名和我们直观的感觉是接近的,拉美国家的人们生活乐观,追求幸福,只要政局不是像海地那样激烈动荡,生活又有一定的保障,就会感到很满足;而北欧国家丹麦作为一个福利国家,人民安居乐业,当然对目前的生活满足程度较高;美国虽然在经济上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但是人们在生活中要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排名就有可能偏后;日本、中国和韩国都属于东亚新兴工业化国家,只是工业化程度有所不同,虽然经济增长的情况比较好,但是人们在工作和生活中也要承受较大的竞争压力,因此排序就有可能更为偏低;而印尼是属于仍在###之中的国家,恐怖事件的发生、民族冲突以及经济生活中的问题,都会降低人们在生活中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排序在最后也是自然的。
在中国,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行为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奚恺元与媒体合作,在2004年也对中国六大城市进行了一次幸福指数测试,测试的结果是:杭州、成都、北京位居前三位,西安、上海、武汉居4到6位。这一测试的结果和我们的直观感觉非常接近,确实反映了现实情况。尽管从这些城市的人均GDP考察,上海是最高的,但是如果这里的人追求更高,现实生活离目标较远,他们对目前生活的满意程度就会偏低,由此出现幸福指数较低的现象。而杭州和成都的居民,历来被认为是最会享受生活的人,杭州的人文传统,成都的茶楼文化,都是当地人民知足者常乐这种生活理念的重要体现。这两个城市在人均GDP虽不如上海和北京的情况下排名反而相对靠前,也就不足为奇。
世界价值研究机构曾经根据1998年人类发展报告中的54个国家和地区的1995年人均GDP(按购买力平价方法计算)与他们计算的幸福指数相比较,发现二者之间的相关系数达到了,统计检验显著相关。它说明,尽管按人均GDP排序的结果和幸福指数的排序不完全一致,但从整体上看,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均收入(表现为人均GDP或人均可支配收入)越高,人们所普遍感受到的幸福程度也就相对越高。人们在最基本的生活需要还没有得到满足的条件下,就想通过追求精神生活的方式来提高幸福感,这种改善肯定是有限度的。时至今日,一些经济相当落后地区的人民,仍然很注重自己劳作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