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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
如果你有一亿,你会怎么花?
大学的时候,楚阳曾经问过萧华这个问题,当时萧华很是慷慨激昂地把心中的狗屁梦想讲述了一番,楚阳就笑了:“你丫的能不能讲得具体点,到底拿钱干什么去?”
萧华为之语塞。
后来才知道,自己当时根本就不知道一亿是什么概念,直到现在,他也没想明白,假如自己当真有了一亿,该去干些什么,能去干些什么?
井底之蛙,根本没有办法想像天空的广阔。
一个连一百万也未曾有过的人,根本无法想像一亿元能过怎么样的生活,该做什么样的事情。即便勉强地去想像,大概也只能大吼一声——老子看啥贵买啥!
不过,萧华要是有一亿的话,至少,张君悦是不会走的。
张君悦是在十天前走的,萧华进门的时候,她正在收拾东西,脚边放着个大提包,看到萧华,她说:“我要走了!”
萧华愣住:“干什么去?”
张君叹了口气,“我有了男朋友。”
萧华明白过来,脸色瞬间青白,“我他妈的才是你男朋友!”
“从现在开始,你不是了。”
张君悦看了他一眼,神色平静,那样子就像面试官在宣布应聘者出局一样,冷酷无情,而且不容辩驳。
当时,萧华的手呼地就举了起来,双眼血红,额头青筋突突乱跳,张君悦的脸仰了起来,他的耳光却打不下去。
“你不算一个很有出息的男人,可毕竟还没沦落到动手打女人的地步。”张君悦居然又在叹气,“我很高兴,所以,我跟了你六年,也还不算后悔。”
说完,她就提起箱子,打开门走了。
谁说女人一定就不能打,谁说男人就不能留眼泪,萧华觉得这两条所谓原则根本他妈狗屁不通。
所以,当时他的眼泪就下来了,更后悔刚才没有狠狠地给那婊子两耳光。
但是,也只是心里后悔而已,即使时光倒流,他仍旧不会打那个耳光。
大家都说,男儿流血不流泪,所以,作为一个男人,你不能在人多的地方留眼泪,只能躲起来偷偷的哭。
大家也说,打女人的男人,是最没有出息的男人,所以,即使在没有人的地方,你也不能打女人,因为,她一定会告诉别人,然后,大家都会知道。
“大家”,指的就是很多人,一群人数不能确定、面容模糊的人,不能得罪的人,可以众口铄金,积毁销骨的人。
一个什么都没有的年轻人,并非彻底的一无所有,一个什么都没有还声名狼藉的年轻人,才是彻底的一无所有。
所以,“大家”都认同的原则,那怕再可笑再荒谬,萧华也一向不敢违背,起码不敢正大光明的违背。
也正因为这样,他终究不会打张君悦的耳光,更不会自取其辱地问她离开的原因,因此,他的愤懑无处发泄,每天晚上只能像条受伤的野狗一样在房里打转。
房子里的一切是如此的熟悉,阳台上还挂着张君悦忘记带走的内衣,客厅里张君悦最喜欢的布艺沙发也还在。所有熟悉的一切都在对萧华的伤痛进行着无情的嘲讽,所以,他想离开。
幸而,他还有一个地方可以去,所以,他就去了。
打开房门,口袋里的手机就响了,是楚阳,应该是来要他的车。
萧华接了电话:“怕我拿你车子去卖掉?”
楚阳应该是在喝酒,话筒那头,一片嘈杂的嬉闹声,楚阳嘿嘿地笑:“不是,我们要到一哥们的别墅去,多叫了几个妹妹,车子不够用!”
“来拿吧,我在楼下等你。”
萧华下了楼,十分钟后,楚阳就到了,一个大约二十出头的小青年开着辆三菱把他载来的,拐进路口的时候呼啸有声,停在萧华面前时,刹车响得人心里发颤,地上长长一道黑色的刹车痕。
楚阳从三菱里钻了出来,满脸通红,酒气冲天,指了指那小青年,笑道:“萧华,这是我今天刚认识的哥们李力,李力,这是我好兄弟,萧华!”
小青年冲萧华点点头,随手扔过来一支中华,萧华冲他笑了笑,扭头看着身边的楚阳,“跟谁喝酒呢?”
楚阳压低了嗓子,扭头看见李力关上了车窗,眼中露出些不屑的样子来,笑道:“一帮太子爷,年纪不大,主意不少,花样也多,一个个比他们的老子还*!”
萧华点上烟,“你这一把年纪,跟他们混个屁啊?”
楚阳眨了眨眼,低声笑道:“这帮小混蛋,一个个都是那帮老太爷的心头肉,把他们弄舒坦了,比搞定他们老头还管用。”
正说着,李力的脑袋又钻出了车窗,叫道:“阳哥,好了没?”
楚阳笑着答应了一声,对萧华笑道:“要不要一起去,那帮妞有几个还不错!”
萧华笑道:“谢谢了,我可陪不起他们玩!你自己也注意啊,有了身份证的才好上,小心不够年纪,告你个诱奸未成年少女!”
楚阳哈哈笑了起来,推了他一把,“你他妈的是怕张师妹骂,不敢去!”一边笑,一边转身去开车,萧华看着两辆车去远,才举步走向路口。
楚阳并不知道张君悦已经走了,萧华还没有跟任何人说起过,毕竟那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现在,也还不是说的时候。
所以,在人前,该胡说八道的是,他一样胡说八道,该笑的时候他还是一样的笑,男人最痛苦的地方在于——什么时候,都得让自己看起来像个男人。
到了路口,萧华扬手想叫车,然而突然又打消了坐车的念头,沿路缓缓地走了起来。
张君悦初到C市的时候,很喜欢拉着他在这条沿江的路上走,说是浪漫,当时的萧华却不喜欢,总是建议直接开车兜两圈就好。
是的,那时候萧华还有车,虽然只是很普通的福克斯,可是现在已经没有了,别人问他,他说是开腻了,打算换辆好的。
车子是卖了,却不是开腻了,而是为了凑齐送给徐老头的那袋“菜干”。
车子没了,张君悦也走了,萧华独自漫步在沿江路边,一阵阵的心酸。 。。
第三章 曾经拥有
萧华要去的地方是一个酒吧,名字叫“回忆”,是围子起的,萧华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直接就笑翻了,说这名字特典雅,文艺得一塌糊涂,直似时光倒流,回到了八十年代文学青年时期。
围子就踹了他一脚。
围子是回忆的老板,他组的乐队名字也叫回忆,他是乐队的键盘手。听过他弹键盘的人都以为他是音乐院校出来的,没人能想到他是经管系的高材生,也没人能想到这个谈起音乐头头是道的家伙,唱起歌来却很不怎么样。
这是围子最伤心的事情,自己一心献身音乐,嗓子却不争气。而萧华这纯粹为了某种不可告人目的接触音乐的家伙,却能轻轻松松飙好几个高八度音。
大学的时候,围子初到校园,第一件事就是到音乐社报名,当时的音乐社社长听完他的键盘之后,二话没说,直接就把他确定为乐队的正式键盘手,而那时候,萧华还是个只懂哼哼“对你爱爱爱不完”的伪音乐爱好者。
两年后,围子还是乐队的键盘手,萧华却成了主唱,还兼任着主音吉它手,乐队的灵魂人物,最出风头的人物。
萧华的吉它学习始于大学一年级的元旦晚会之后。
那晚举校狂欢,围子在后台等待着演出,兴奋得手心满是汗水,萧华和楚阳领着几个混蛋扛着啤酒,坐在离舞台远远的草地上,一边看美女,一边嚷嚷,灌牛一样相互灌着啤酒。
乐队终于上台,一首《我是一只小小鸟》之后紧接一首《挪威的森林》。《挪威的森林》间奏时候,围子改编的键盘独奏澎湃而热情,气氛也在那个时候达到了高潮,一群女生如狼似虎地冲上了舞台,在所有的乐队成员脸上留下了唇印,围子脸上也留下了三个,仅次于主唱吉它手的五个。
萧华和楚阳在台下看得眼放青光,狼嚎不已,当晚回到宿舍,就拎着酒瓶威胁围子,要求把他们介绍进音乐社。
围子问:“你们为什么想入社?”
萧华笑道:“那自然是出于对音乐的无限热爱了!”
楚阳在旁边嘿嘿地笑。
“那你们进去以后,总得学点什么吧?”
两人齐齐点头,“当然学!”
“哦,打算学什么?”
萧华和楚阳对视一眼,哈哈大笑,异口同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