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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没有一劳永逸的好事,媒介公关同样如此,一次研讨会是不能给顾雏军的评价一锤定音的!“郎顾之争”只是一个导火索,当国家监管层面出场时,潘多拉的盒子才慢慢地打开!顾雏军也就离倒下不远了!
宋秦案之“罗生门”(1)
科龙20周年厂庆刚刚过去两个半月,顾雏军就再次陷入了麻烦中。不过,这次当事方是格林柯尔,而不是科龙。2005年1月14日,新鸿基经纪人宋秦向香港高级法院提起对格林柯尔及顾雏军的诉讼。1月17日下午,格林柯尔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董事局主席顾雏军及副主席胡晓辉出席。
“流年不利,被贼偷还要遭贼咬”,在这一事件中,顾雏军的这句不平之语被广为转载,人尽皆知。
但在这一似乎很容易看出对错的案件中,媒体的态度还是很不友好,许多媒体都是以《格林柯尔顾雏军遭追讨1053万》为标题报道这件事的顾雏军又陷入一片不利的舆论声中!
在新闻发布会上,他的不平是显而易见的,“即使单看宋秦的起诉状,也能看出一个最简单明白的事实,宋秦是贼,他偷了格林柯尔的钱,格林柯尔是受害者。但是这两天,香港媒体报道这件事的手法,对我本人及格林柯尔伤害很大,我很纳闷,在一个盗贼和受害人之间,难道盗贼可以逍遥而受害人还要受到进一步的伤害?”①
但他还是尽力防止此次风波波及科龙。有心细的记者发现了这一点,在1月17日的见面会上,当主持人说“我代表格林柯尔,代表科龙感谢大家来与会”时,顾雏军马上纠正:“你就是代表格林柯尔,代表我就行了,不是代表科龙,否则就麻烦了,又会成为别人的把柄。”
在类似这样的细节之外,此案最大的亮点是:原来该案的主角除了宋秦、顾雏军之外,还牵涉到另外一方,也就是顾雏军的老冤家——郎咸平。宋秦既曾是新鸿基证券经纪人,也曾是郎咸平在香港中文大学1994年的学生。
事情就此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在日本经典影片《罗生门》中,大导演黑泽明运用音乐、树林的寂静、阳光、树影等简单的叙事的基本环境,以及简单的人物结构,叙述出了一个极富张力的复杂故事。《罗生门》中,差役、樵夫、强盗、灵媒以及真砂……,不同的人物从各自的利益角度出发,都有抬高自己形象的迫切愿望,说着不一样的证词:美女真砂表明自己是一个忠诚的妻子;武士把自己描绘成富有荣誉感和符合身份的行为举止的楷模;强盗也为自己的行为渲染浪漫、英勇的色彩。
在宋秦案这一现代版罗生门中,同样,我们也会从中发现这一特征。每一名当事者都迫切地表现着自己所处地位、阶层的必备道德。
1.罗生门宋秦版
先看看案件的肇始者宋秦的说法,事情的脉络应该是这样的②:
2000年7月,通过朋友范嘉彦(译音)介绍,宋秦结识了刚刚在香港上市的格林柯尔董事长顾雏军。
2001年底,顾雏军和格林柯尔面临内地媒体一片质疑,格林柯尔的股价因传闻大跌。顾雏军情急之下找到宋秦帮他澄清不利传闻,并口头承诺如果事成,将付给他最少1000万、最多2000万港币的酬劳。
宋秦想到了自己的老师郎咸平。郎咸平作为内地财经杂志《新财富》的学术顾问,自杂志创刊以来,便在杂志上开设固定专栏“咸平财评”。宋秦向郎提供了格林柯尔的财务资料,顾雏军、郎咸平以及宋秦三人曾多次一起讨论格林柯尔的案例,不久,郎咸平在《新财富》撰写了一篇有关顾雏军和格林柯尔的利好文章,不仅令顾氏成功购得科龙,也让格林柯尔的股价不久出现回升。
然而顾雏军并未履行自己的承诺。2003年~2004年间,宋多次提醒顾及其助理履行此口头协议。到了2004年,顾雏军提出了一个新方案:宋秦可以将顾雏军的两家英属处女岛公司持有的科龙股份出售,来获得该笔报酬。2004年5月,顾雏军向新鸿基投资发出书面通知,宋秦遂将两笔万和529万港元的资金,转到他以离岸公司开设的账户内。
一切好像是顺利当然的,把巨额资金转走都是顾雏军的授意,宋秦本人作为证券公司经纪人,并没有违背自己的职业道德。
但顾雏军怎么评价此事呢?
2.罗生门顾雏军版
1月18日,顾雏军在深圳五洲宾馆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就宋秦起诉顾雏军的事件做出的回应:
对宋秦的诉状,顾雏军通过格林柯尔批驳如下:售出GTT和SIMOG两家BVI公司名下科龙股票及将售股所得转至宋控制的户口名下均未有顾及公司的任何授权,且新鸿基就授权股票买卖没有任何电话记录及其他记录。
“2004年5月31日,新鸿基寄来的自动对账单显示,未经我许可,格林柯尔旗下两子公司所持有部分股票竟然被转卖。我们迅速向香港警方报案,并在第一时间与格林柯尔开立证券账户之证券行——香港新鸿基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交涉。”①
“新鸿基公司立即就此事展开调查,并查明该股票盗卖行为是时任新鸿基公司股票经纪人——宋秦所为;而且新鸿基在股票交易指令语音记录原始资料中未找到任何有关录音记录。涉案交易完成后,所得款项被宋秦转入他所控制的银行账户;专家已确认,转账指令上的签名,是宋秦用我在新鸿基公司开户文件上的签名并假拟传真件伪造而成,宋秦在完成上述交易后迅速将款项转至加拿大其本人及其妻子的账户上。”①
宋秦案之“罗生门”(2)
宋秦以蒙骗的手法售股并转账成功,有关售股及转账自2004年5月被揭发后,格林柯尔及顾雏军立即向香港警方报案。顾雏军说:“从公司报案的那一分钟起,就知道他(宋)要被抓,专业人士告诉我,他应该会被判4年~6年的牢,他在香港的起诉完全是黔驴技穷,垂死挣扎。碰到这个窃贼,我们很不幸。”②
既然宋秦提到,“2004年5月,顾雏军向新鸿基投资发出书面通知”,那么,宋能否出示书面证据呢?至今,宋秦仍未能交出任何证据证明格林柯尔或顾雏军指示有关的股票买卖。
针对郎咸平写的文章,顾雏军称:“我一直以为郎咸平写我的文章都是负面文章,从律师那里看到这篇文章之后才知道他还写了一篇对我不是那么负面的东西。我仔细看了这篇文章,没看出来这对提升格林柯尔的股价有什么利好作用。请克林顿做一次演讲也就是20万美元,这么一篇文章就值1000万港元?这么滑稽的事情可以当故事讲出来。在这里我套用郎咸平的一句话,我和他之间没有任何交易。”顾雏军以前究竟有没有和郎咸平沟通过,顾雏军透露曾与郎咸平通过一次电话,但只是礼貌性的问候。顾雏军还诘问记者:“我不会靠一个人写文章来推高股价,也不会认为一个人写一篇文章股价就会怎么样,你不认为宋秦很幼稚么?”③
3.罗生门郎咸平版
对于被自己的学生宋秦牵涉入事件中的郎咸平来说,那篇被宋秦称作对顾氏公司股价有力挽狂澜作用的文章,发表于2002年6月,《新财富》总第14期,名为《从“科龙”事件谈柔性管理》。
当时,顾雏军收购科龙、入主董事会后,曾经当众表示,如果不盈利,他本人只拿象征性的年薪12元,每月1元。郎咸平在高调赞扬了英美等国的柔性监管后,举顾雏军的个例说:“据了解,顾的年薪是12元。我听到很多流言说他太过矫情,只是做做戏给股东看而已。当然,我是局外人,不可能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但是当我回顾川普(美国地产大王)的例子,感觉顾雏军12元的薪酬与川普10美元的午餐费及K…Mar(最廉价的连锁店)的采购相比,本质上没有什么差别,都是一个善良管理人应该做的事。”①并阐明顾雏军在科龙巨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