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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说天下-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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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其翻越的墙头上提取到微量血迹(墙上有玻璃碴)。两处现场提取的弹壳,经公安技术部门鉴定,歹徒使用的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与高井电厂被抢劫的枪支枪种相同。两处现场的子弹,发自同一支步枪。 

  半个月后,罪恶的枪声又在北京市丰台区的八一射击场响起。4月22日凌晨1时45分,某团七连哨兵张海峰、郭占平在值勤时听到军体大队管理处院东有放爆竹的声音,未能辨清是否是枪声。 

  2点40分,军体大队公务员靳先国在值班室接到一个匿名电话,打电话的人是男性,从声音上判断大约30-40岁。对方先问靳先国的姓名,然后说:“大门口出事了,有人被打死了。你赶紧向领导报告,快一点带人过来。” 

  靳先国拿着听筒问:“喂,喂,你是谁?” 

  对方已把电话挂断。 

  靳先国感到事情严重,马上打电话给军体大队代理协理员陈采良、代理军务参谋胡春利,一字不落地报告了匿名电话的内容。陈采良、胡春利立即带人赶到大门口,发现哨兵赵长文遭到枪击,已经死亡。 

  经法医解剖,赵长文身中两枪,均为枪弹贯通伤。死亡原因为失血性休克。对现场提取的7.62毫米步机弹进行鉴定,与日前“4?07”、“4?08”案件同出自一支步枪。哨兵身上携带的手枪枪套连同空弹夹去向不明。 

  给靳先国打匿名电话的是军体大队院内居住的一名职工。凌晨,他还没入睡,在宿舍听到外边有枪声。他长年在靶场工作,对枪声是很熟悉的,不可能听错。而且,枪响的地方应该在大门附近。他知道大门值勤哨兵只背着空枪套,里边并没有枪———那么,这枪是谁打的呢?出去看看,很可能有危险;不去看看他又不放心。坐在床边,连着抽了几支烟,他还是决定骑自行车兜一圈,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果然不出他所料,大门内侧躺着一名战士,已经被枪打死了。 

  他先在哨兵值班室给大队打电话,没打通,返回宿舍再次打电话时没透露自己的姓名。 

  几分钟之后,他从宿舍的窗口看到大门处聚拢了许多人,这才熄灯睡觉。第二天,他如实把自己看到的情况,反映给了保卫部。

  三、现场,现场,现场 

  “3?31”高井电厂袭击武警抢劫枪支案件发生后,北京市公安局成立“3?31”案件专案组,随即开展工作。 

  “3?31”现场犯罪分子遗留的物证痕迹不多,行凶的铁棍系现场采集,上边未留指纹。公安人员对电厂内部因素做了广泛的调查,并一一排除。专案组作出此案为外部人员作案的结论,并在以下几个问题上达成共识: 

  一、犯罪分子有备而来,犯罪目标明确; 

  二、对作案现场及周围环境熟悉; 

  三、身体强健,有较强的奔跑能力和攀登能力; 

  四、不是初犯,有用铁棒等钝器袭击头部的习惯动作。 

  由于犯罪分子抢走了枪支而没抢到子弹,对于犯罪分子下一步将如何动作,专案组做了多种设想,密切注视着事态发展。 

  果然,一周后便连续发生了“4?07”、“4?08”案件。 

  “4?07”案与“3?31”案在时间上有承接性,“3?31”案中被抢劫的是“五六”式步枪,“4?07”案出现了“五六”式步枪,在使用武器上有内在的因果联系。同时,两案均发生在石景山区,且袭击目标一致,都指向部队的值勤哨兵。 

  “4?08”案显然是“4?07”案的延续,犯罪分子袭击装甲兵司令部留守处后,在撤离途中与警方巡逻车遭遇,双方发生枪战。两案发案时间前后只差一小时,犯罪分子使用的枪支相同,案发地点恰在犯罪分子自“4?07”现场返回的路上,两案的衔接十分自然。 

  “4?08”现场不仅为我们提供了子弹等物证线索,现场还出现过一辆宝石蓝色面包车。这辆面包车从一开始就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石景山公安分局迅速布置警力,对本地区所有蓝色面包车司机进行调查,寻找车源。 

  在强大的外部压力和内心压力下,第三天,面包车司机来到派出所主动交代了当天的事情经过。 

  司机讲述的过程是这样的——— 

  那天晚上,我驾车在高科技园区附近转悠,遇到一个高个子男人拦车。我问他去哪?他说去337路汽车总站。我让他上了车。上车时,我看见他手里拿着一样东西,有两尺多长,挺显眼的。我问他:“您拿的什么?”他说:“打家具的木板儿。” 

  当时我试探地说:“前边*了,要查身份证。”他立刻改了口,说:“要不就去 

  古城地铁站吧。”我出来就是想多挣俩钱儿,便说:“去古城地铁20块钱。”他说:“行。”我看他拿出钱后才掉头。 

  掉头的时候前边来了辆警车,开始我没太在意。可刚开到十字路口,警车就追上了我的车。我看见车上坐满了警察,都拿着枪。 

  我车上的那个人说:“你赶紧停。”同时还拉右边的车门。我的车门不好使,拉两三下才拉开。这时警察已经下了车。那人也下了车。 

  他刚下去我就听见“砰砰砰”几声枪响,像放炮一样。接着就见那些警察都趴在地上,警车的边门上一下下地直冒火星子。 

  我吓坏了,先是双手抱头伏在方向盘上,听着枪声不那么密了,我抬头看看路面,挂上挡就朝西边猛开,后面的车门都没来得及关。 

  驶出开发区,往西开进郎川村,顺着河西的土路一直朝前奔。我听后边没动静了才敢回头看。这时我发现后车厢里有块红色旧毛毡提兜,是那个乘车人留下的。我顺手就把它扔到了车外边。 

  又开了一段路,我回过味来,拐了个弯,顺着311路朝南开。在路口遇到警察查车,他们看了我的驾驶证和行驶证,见车里没人,就放我回家了…… 

  司机向警方证实:歹徒只身一人,高个子,大约有1.78米。 

  石景山分局刑警大队根据面包车司机提供的线索,在郎川村一带进行了深入的调查访问,寻找那块红色旧毛毡提兜。但那块毛毡仿佛钻入地下,始终没有找到。 

  但“4?08”现场至少还给我们提供了如下情况: 

  对方有高超稳定的射击技术,对军用武器熟悉,从持枪和跳跃的姿势上看,很像受过专门的军事训练。据此,专案组认为:犯罪分子可能是受过警方打击的累犯,可能有过服役史,或接受过军事训练,有接触军用武器的经历。 

  “4?22”现场也证明了嫌疑人枪法的准确,且手段极其残忍。 

  犯罪分子在这4起案件中侵犯的对象都是现役军人,作案目标都是为了抢夺武器。为什么他要一而再,再而三地连续作案?犯罪分子的作案动机是什么?是出于政治目的,还是经济目的?是为报复社会,制造混乱,还是另有企图?这完全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犯罪分子3月31日在高井电厂抢到的是一支空枪,在此之后,突然出现了弹底标识为75-81的大量子弹。他的子弹,又是从哪里获取的呢?

  四、北京市全力侦破案件 

  北京市公安局“3?31”案件专案组提出三项果断措施。首先,专案组通过对几起案件相互关系的分析,得出如下认识: 

  几起案件相距时间不长。第一起案件,犯罪分子抢夺一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第二起案件,犯罪分子使用抢劫的步枪袭击装甲兵司令部哨兵,抢夺手枪未能得逞;第四起案件,犯罪分子打死八一射击场哨兵,抢走空枪套,其抢夺手枪的目的仍未得逞。因此,不能排除其以同样方法继续作案的可能性。 

  基于此种分析,专案组制定了“抓现行”的工作方案。专案组在石景山巡逻支队设立指挥部,组织了100多名精干警力,分成若干小组,配备好火力、防弹装备和夜视装备,每天晚上启动,在北京西部所有部队驻地的哨位附近布控蹲堵。哨兵为军营站岗。我们的刑警暗中为哨兵站岗。在重点哨位布网守候的同时,指挥部还安排了武装机动车辆在这一地区巡游,以备突然事件发生。 

  第二项重点工作,查子弹。子弹,始终是一个谜。 

  犯罪分子在抢枪之前,就存有充足的子弹,或者有获取子弹的办法和渠道。从几起案件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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