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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可奈何花落去”,更能明白“世界潮流,浩浩荡荡”。在“中国特色”被庸俗化的今日语境下,会使我们保持某种清醒。 我想最后介绍一下故乡一块墓碑的命运,来结束全文。随曾国荃攻进天京后突然身亡的李臣典坟墓距我所读的中学不到5里路,他的暴亡原因史界争论不休,但他的风光大葬却在故乡老一辈口中传说至今。“文革”中,他的墓碑被人拆了去修路,到了80年代后,有关部门又找回那块墓碑重新立在坟前。高二的一个细雨飘拂的春日,我和两位同学来到李臣典萋萋坟前,看到了那块重立的墓碑写着:“太子少保一等子爵谥忠勇侯”。 那块墓碑的遭遇也许从一个侧面反映后人眼中的湘军。  
化干戈为玉帛的文体和事实(夏筱雅)
“手持长矛抢火枪,这是浪漫主义;写秉上诉,规定文体为现实主义风格。文体和事实之间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没有马尔克斯或者残雪的叙事才能,估计谁也写不清这件匪夷所思、耸人听闻的事件。” 谭伯牛在《战天京。白云可杀不可留》中这样调侃清名将陈国瑞和刘铭传之间的一场传奇般的火拼。读到这里,不禁敬佩,这些名动一时的将军,果有过人之处,武能征战破敌,文能刀笔官司,且进可用状似平实文风攻敌,退足以看若公允字句自保。当然,清代以至历代军中皆有幕僚文书,极有可能奏折手秉都并非二人亲力亲为,但是,仍可看出叙述方法,即使对于武夫也是性命攸关所在。 武夫如此,文人更如是,“言之无文,行而不远”,立言载道都要靠适当的文字,能够彰显增色自然是好,虽说不能因辞害意,至少不能辞不答意。为有效起见,文体成为规范文字的一种简便的圭臬。 至于治史,特别讲究叙述体例,“名正则言顺”,治史之人,即便是有孔圣的春秋笔法,或如太史文正公削伐裁度,必当遵守一经创建即已沿袭成规的体例,才不失为严谨大度的正史巨著。别传固然在取材方面灵动活泼,尽得遗闻佚事之便,但是,征信的要求还是基本的。谭伯牛先生的《战天京》,以传信录为副题,征引了大量往来公文、奏折、谕旨和信函,不仅兼顾志状述传略记言录等别传体例,而且征引处随手别裁,文言白话,旧章新词,无不妥帖,若符合契,行云流水中法度严谨,六经注我时浑然天成。 咸同年间多战事,如开篇提到的匪夷所思、耸人听闻的事件不知几何,以二十万字篇幅描摹状写以曾李左为代表的军政要员之间千丝万缕的家国恩仇,如果没有如椽巨笔,确难调度停当。 汉语极具表达张力,既可丰富隐晦,亦可轻灵显白,前者常常是隔着一层窗纱,一旦点破就无比亲近,后者则像剥葱,一清二白间,也许就别有滋味,伯牛论史兼具两种功夫,遑论细节上的万千气象,直笔刻画者有,亦不乏曲笔皴描。 史实寥廓开朗处,堂堂皇皇,幽暗隐秘处,微微茫茫,做到这样地步,已属不易,然终究在描摹状写之列,文体和事实本无违逆,若于隐微处开出强悍辞章,张扬显著,在开阔中凸现曲水流觞,臧否议论,则更为难得。于论史者,要达到文体与事实最终化干戈为玉帛的要求,固需奇技妙语,造成强烈创作反差,这样出来的史,于读者,更可谓上穷碧落下黄泉,跟随论者殷勤寻觅后,终于找到雪肤花貌的佳人的惊喜。  
复兴传统历史写作以及关于战争的讨论(高超群)
历史有什么用处?研究历史的人常常被问及这样一个使人恼火的问题。因为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却很难回答,即便是那些已经成名成家的历史学家也未必能说清楚。二战期间,法国沦陷,史家布洛赫投身于反抗纳粹的抵抗运动,或许心有所感吧,他再用枪拯救祖国的自由的同时,写了一本小书,题目就叫“为历史学辩护”,不过,布洛赫的辩护并不很具有说服力,因为时至今日这个问题依然困扰着历史学家。至少直到1980年代我们在大学求学的时候依然如此,那时,白发苍苍的教授们不得不花很大的精力来向我们这些“新兵”解释,这个即将吞噬我们的青春和智力的工作是多么值得从事。 其实一旦历史学被限定为对过去发生的一切的纯粹客观记录,对历史学家的写作意图予以坚决拒绝,历史学就再也逃避不了类似的追问。一些等而下之的历史编撰者和研究者们,就在“客观”、“真实”的辩护和口实之下,排比罗列现成的史料,再缀以几句事后诸葛亮式的诠释,来构造自己的历史学,以为这样的日积月累就可以建造一座通天塔,揭示“天道”的秘密。这种剪刀…浆糊历史学被柯林武德戏称为前培根式的历史学,不过,以这种方式“构造”出来的史书,居然成了现代史书的标准版本。为了逃脱工具性的奴役,被视为可以任意打扮的小姑娘,历史学付出的代价也足够惨重,即背叛了它对文明的担当。这种只能生存于专业小行会里的历史学因而也就被学以致用的读者们抛弃了,心怀不满的读者自然有理由质问历史的用处何在。 在古代,历史学不仅没有遭到这样的诘难,历史学家还常常被奉为智慧的象征。诸如 “读史可以使人明智”之类的格言大家都能耳熟能详。在但丁的《神曲》中,罗马史家塔西佗被描写成具有洞察一切的智慧和理性。在中国的传统中,众所周知,“史”是最重要的经典之一,它可以知兴衰,可以“资治”。“观之上古,验之当世,参之人事。”,可以“察盛衰之理,审权势之宜,去就有序,变化因时,故旷日长久,而社稷安矣。”连皇帝乃至暴君也要对史家礼让三分,大饥荒期间,刘少奇也曾忧心忡忡地对毛泽东表达了他对被写入史书的恐惧。 在现代,历史被当作一门科学来研究,史书的撰写与古代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历史被认定为是一个不断进步和演变的自然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蕴藏着一些神秘的客观规律。为了保证在探求这个规律时,史家是客观和科学的,“人”逐渐被逐出了历史的伟大运动。这当然是现代学科发展进步的结局。可是历史记载的内容和精神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中国古代传记体的史书常常记述人的自然德性,如勇敢、荣誉、智能、功业等,在审视帝国的庞大身躯的时候,史家总是怀着对天道敬而远之的清醒,“天行有常,不以尧存,不以桀亡”,“岂有苍苍不可问之天哉”,王夫之说的更干脆:“生有生之理,死有死之理,治有治之理,乱有乱之理,存有存之理,亡有亡之理。天者,理也;其命,理之流行者也。……夫国家之治乱存亡,亦如此而已矣。”,他们心如古井,秉笔书写帝国的庄严神圣、治乱兴衰,判明善恶美丑,记录君王、臣子、工匠、走卒、巨盗、刺客等言行事迹。由是我们得知古老的风俗、律令和制度是如何浸润于民族的血液之中,我们也才能够体会到:那“耕种土地的贫农,其血管中有着好几个时代的血液,这样,他正像和‘牛’是兄弟一样,和我们也是兄弟。” 古代和现代历史撰写的另一个重要区别是历史编撰者身份的变化,黑格尔对此有很精辟的说明:现代的历史家多是头脑单纯的编年史家,他们绝不参加积极的公共生活,相反地,古代的历史家却是积极参加公共生活的。这种身份的差异对于历史的撰写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更为重要的是,古代的人对历史的看法从根本上与现代有着很大的分别。古人曾说:欲亡其国,必先亡其史。这个说法或许偏激,但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古代世界的实情。正如识者所见:“在古代世界里,如果把一种文明比作一个政体,撰写政治史的根本作用就是为一国文明理出来一个秩序,换言之,就是为一国文明立法。那么,撰写政治史的传统可谓是这个政体的宪法。其实,大凡政治史撰家似乎都具有为民族立法乃至为万民立法的意图。”在中世纪的修道院里那些默默搜寻、注释古代希腊、罗马典籍的作家曾经是基督教最害怕的敌人,因为“他们在对古代典籍不动声色的爬疏和研究中延续着古代世界的生命﹐从而培植了能够抵制乃至颠覆基督教文明秩序的最坚韧的力量。”而在这些典籍当中最鲜活、最有力的武器就是记载着他们高贵祖先嘉言懿行的那些异教史书。布克哈特在其杰作《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中曾经记录了文艺复兴时期如痴如狂的好古之风,那些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