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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遗事-第2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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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怕他走极端!不过,也不必太担心。”
  “为什么?”吕公著问。
  “皇上虽是信任,也还没超出顾问近臣的界限,离他掌权还远得很。即使有那么一天,也还有制衡的办法?”司马光似乎比公著更有信心。
  “怎么制衡?您说说看。”公著没想到这一层。
  “您我就是制器,可以随时向皇上进言,向朝野讨求公道。走得再远,谁也逃不过这两关是不是?”司马光果然有主意。
  “要说进言,献可可是比谁都强!他也早该回京了。不如我们明儿就联名上书,请求皇上召回献可。”公著想起吕诲,提议说。
  “好主意,明儿咱们就上本。”君实完全同意。
  不过,目前暂时风平浪静,连任何一点争斗的蛛丝马迹都还没有。要说有,顶多也就是在暗中,为不明朗的未来积蓄能量而已。
  但很快,安石就遇到一个小小的挑战:翰林侍讲学士给皇上讲书,可不可以坐着?
  

大宋遗事 第六十六回(5)
在开始,皇上对于大臣一般是比较尊礼的。不说别的,仅仅为了维持皇权,这也是绝对必要的。大体倒是大臣自己迫于皇威,自轻自贱,越弄越没有分量。在先,历代规矩,丞相见过皇上,都要赐坐赐茶,然后一起商量国事,这就是所谓坐而论道。大宋朝,太祖一开始也是这样。可丞相等人,后周时都是与太祖一起共事的同僚,太祖黄袍加身之后,大家才由同僚变成了君臣。这一变,脊梁骨也就变软了,太祖叫他们坐他们也不敢坐了。一而二,二而三,由新而旧,渐渐就成了新的祖宗规矩:大臣再甭想与皇上一起坐而论道了,统统都站着吧!
  翰林院设侍读、侍讲学士,是真宗时的事情。开始也是很礼遇的:老师嘛,统统坐着讲书。时间晚了,还有尚食房赏下的御用好酒好菜吃。到仁宗接位,讲书的学士突然脊梁骨又发冷,再不敢坐,全改成站着讲了。皇上坐着听倒也罢了,跟着听的人也全都坐着,只有讲书的一个人站着。且不说尊师重道什么的,所有的人——包括一起听讲的侍者,都跟皇上一起坐着,这又是什么礼数呢?
  安石既是侍讲学士,当然得讲书。开篇第一讲,就发现这站着讲坐着听,有些不伦不类。当时就上了折子,请求让讲书者坐下,而一起听讲的侍者之流则都得站着。吕公著也是讲书的翰林学士,也有同感,支持安石。支持安石的,还很有一批人。韩维不是礼官吗?他就说:“恢复真宗时的旧制度好。稽古重道,也能显示皇上的圣明。”
  但反对的也同样很多。
  有个御史的话,最地道:“侍臣在皇上面前讲书,不能坐。避席而谈,原是古今君臣的常礼。假如皇上请讲读官员坐,那是皇上尊德乐道,当然可以。但现在是学士们自己求着要坐,这就是另一回事了。绝对不行!”
  另外一些人则说:“乾兴以来讲读官一直站着讲书,仁宗、英宗两朝都是这样。五十年不变的东西,怎么能一句话就随便改了!”
  神宗问公亮,公亮说:“老臣侍候仁宗,倒都是站着的。”他是实话实说,并没拿出意见。
  这下,神宗有些为难了。坐还是不坐呢?他拿不定主意。
  再讲书的时候,完事之后,神宗将安石单独留了下来,说:“爱卿以后讲学,可以坐着讲。”
  安石能一个人独自坐着讲吗?这事他连提也不提了,倒也没往心里去。
  究竟是坐是站,不是什么大事。可只要稍稍一琢磨,它后面的象征意味,却实在不能算小。
  司马光笑着问吕公著:“怎么样,又学了一回乖不是?”
  公著并没有学乖,自然无从回答。
  司马光看出他不是有意装傻,敞开了谜底:“坐不坐,一件小事而已!可既成了惯例,要改就难了。小事尚且如此,大事更可想而知!这是不是乖?”
  公著这才恍然大悟,由衷地佩服道:“是,是乖。小中见大,惭愧惭愧!”
  这话要是安石听了,不知会作何感想?总不至于无动于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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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遗事 第六十七回(1)
棒打鸳鸯阿云走险
  定议刑狱群臣纠纷
  世界上最血腥的事,不是战争,而是刑狱。战争,水火相并,血肉横飞,固然残酷,但双方各执刀枪在手,毕竟是一种平等竞争:死也好,活也好,大家好歹还是机会均等。刑狱就不一样了。一旦罹罪,只能坐等惩罚,任人宰割。所谓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想谈别的,只好做梦!两相比较,这种完全不能自卫的伤残死灭,自然要比有权一争胜负的对等拼杀,更残酷血腥。
  或许正因为如此,几乎从刑狱刚刚诞生的那一天起,人们就要求慎重对待它了。随着专制政体的日渐发展,相因的约束机制也日益健全、完善起来。尽管它始终只是专制政体之下的一种健全与完善,与现代文明的司法制度根本不可同日而语,但其存在与发展却是毫无疑义的。说起刑狱,以为古代就全是一片黑暗,显然不尽正确。黑暗也有不同的色调。古今相比,有时会让你哭笑不得,倒也不是根本不可能。
  大宋的司法刑律,承的是唐代,不过小有变化。地方上的刑事诉讼,小事归县,大的归州、府。州、府,审理与判刑也是分开的,大致分为三节。司理参军主管案件的调查审讯,这叫推鞫;司法参军根据案情实际,检索法律条文,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这叫检断;最后是勘结。由判官或推官,复查案件,定罪量刑,写出判稿;再由知州或知府大人敲定判词等等,对外发布。一旦发布,这案子也就算审结了。审结的案子,由知州或知府负主要责任,其他人负连带责任——哪一段出问题,哪一段负责。
  三节中的流通,是一种自我约束、自我监督。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两级监督程序。
  一级是路,一路通常辖有好几个大体平级的州、府、军、监。大宋在各路不是设有提刑司吗?提点刑狱使或转运使,就专门或兼职负责本路各种刑事诉讼的审查监督。
  最后一级,自然是朝廷。朝廷这一级,也有互相制约的三个环节。一是设在皇宫里的审刑院,一是刑部,一是大理寺。地方上将疑难重大案件,先报审刑院。审刑院接到材料,转给大理寺审判;大理寺审好,转给刑部复审;刑部复审之后,再转呈审刑院最后复查。假如这样还有分歧,皇帝就会下诏让两府重臣或翰林学士们集体讨论,以便最后形成一种意见。
  这么层层把关,不是很细密、很周到吗?这样细密周到,该永远不会有冤狱了,怎么还有呢?其实很简单:抽象的程序当不得真,关键还在怎么做,由什么人去做!当然,有这些防范程序,毕竟比没有还是强多了。在它的羽翼之下,多少总还能保护几个可怜的生命!
  远在登州的阿云,大抵就是靠它留了一条小命。
  这是一个凄婉而又悲惨的故事。
  阿云姓刘,是蓬莱县刘夏村人,家里薄有田产。一个弟弟是后来生的,直到###岁还只有她一个,加上生得一副鬼精灵样儿,特讨人喜欢,父母就权当个男孩子养着了,掌上明珠似的。阿云有个嫡亲表叔,是个落第秀才,屡试不中,自己也灰了心,干脆再不妄想,只靠教书吃饭了。有人请呢,就去坐馆;没人请,就在家里设帐收徒。那两年还算顺溜,叫韦庄请去坐馆了。学生除了韦庄的孩子,也还有附近、乃至亲戚的孩子附读,也就十来个人吧!乡下人读书,未必有什么远大目标,不怕人多受影响。相反,有人附读,与主家,与先生,倒是两便:主家可以少付一些束脩——就是工钱哪,先生也可以额外多一点收入。阿云父母不是疼爱她,当男孩子养的吗?家里也还勉强能过;韦庄又不远,不过里把路的光景,早晚的炊烟都望得清清爽爽。当时就与表叔商议,叫阿云也去附读,好歹识一个倒顺,在家闲着也是闲着;束脩呢,一文不少,人家给多少这边也给多少。是真亲戚,原来处得蛮好,又不是白教,表叔没说二话就同意了。主家原是允许附读的;就是女孩子不方便,本家都不忌讳什么,自己操那份闲心干什么?外加有先生出面,这事一说就成了。从此,阿云就成了韦庄私塾的一名学生,与十来个男孩子成了同窗。
  阿云不但长得鬼精灵,也真出奇地聪明,什么都一学就会。同窗里面除了阿云,只有黄士则与韦阿大最突出。士则是黄庄来附读的,虽是农家出身,却与阿云一样聪颖俊秀,老师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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