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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
某某研究城市的学者说,这样的没有特征的高楼,是一个城市的阳具。这阳具是向世人显摆一个城市的无知和盲目。
不管人家说的是对是错,但城市已经不能住人了。现在有点钱的人都住郊区,有钱的人都跑到欧美国家去了。
我原本还属于那种有点小钱的人,但按照目前的情况,离破产的日子已经不远了。所以,以后连郊区都住不成了。郊区都住不成了,那住哪里呢?
能住哪里呢?住地狱去。
我和麦子说我要住地狱去了,麦子说你胡说什么呢,不是说还没结果,再等等的嘛。我说再等等就是不用等了,没用了。钱花了关系也走了,也没见到什么动静,估计是没戏了。
麦子见我我有点伤心的模样,用手摸着我的脸庞。
麦子的手软软的,痒痒的,那一瞬间感觉到那么一些所谓的幸福。
那天晚上麦子给我做饭,什么土豆炖排骨,黄豆闷草鱼,都是我爱吃的菜。这些菜让我想起我们的大院。傍晚的时候,大院里的各家厨房的角落里就飘出这样家常的菜的味道。这样的味道离我已经很远了。忽然有所感叹起来道,有时候牛排的味道还不如土豆炖排骨的味道,因为,家,是我牵挂的地方。
麦子说我说的很诗意,像说戏文一样。
我说,如果我给一家私房菜馆做广告,这绝对是个好的广告词。
麦子说吃饭不谈工作。
我闭口,想起前途未卜的公司,有点心痛。
“原来得到和失去,都是一个正比,就是这么回事!”我对麦子说。
第二章第十一节
忽然有一段轻松的时光。
轻松,是因为既然是等死,那还不如潇洒地死。人说好死不如赖活着,我说赖活着还不如好死。痛快一点,不要扭扭捏捏的。
我对老凯说,能办就办吧,不能办就算了,我认命了。
老凯说,我也是没办法,我也不是神,他们也不是神,只要是人都会怕事。
我的公司最严重的下场就是吊销营业执照。
吊销营业执照,封锁帐户,公司的人作鸟兽散,然后我什么都没有。
既然如此,就认命了。
有些东西,不能斗争,不能反抗,没用。
和费力开车去郊区吃饭。那是真正的郊区,离城市一百多公里。那地方叫东源山庄,那里的师傅叫陈二,烤走地鸡是他的绝活。
我说现在什么都不能吃了,就乡下的食物能吃。
费力很不理解,难道城市的东西就不能吃了?现在不是挺好的吗?我说我们现在天天吃的食物都是添加剂和激素造成的,只能勉强维持生命,好吃算不上,营养更算不上。
在路上,我们经过一个乱石岗。
这个乱石岗,当年是进入这个城市的关隘。历史上,这里曾经发生过多起大战。北伐战争时期,桂系部队就曾经和粤系部队在这里干上了一架,斗了个你死我活。
费力说,抗日战争全面开始后的1939年,国民革命军桂系部队在这里阻击日军,南下,战役在反复争夺中打了两个月僵持不下,国军损失了两万多人,日军第21旅团几乎全军覆没。在这次战役中,日军甚至动用了细菌弹。
当硝烟散去几十年,从车窗外望去,看到的只是莽莽群山,丝毫没有当年的硝烟味道。
费力说,抗战最艰苦的1940年,八路军战士没有衣服穿,弹药极度缺乏,可是今天,我们还能走那么多远去吃美味,所以我们应该幸福。
可是,我怎么感觉不到一点的幸福。
结果是,我和费力在山庄里喝醉了。酒在有些时候是个好东西,比如失恋或者失业的时候可以麻醉自己。我虽然没有失业,但也差不多了,我甚至在酒精的幻觉里看到了制服上我公司封锁的情景。
真是痛快淋漓呀。我大笑道,他娘的,好久没有这么痛快过了。
费力不说话,只是看着面前那么多的啤酒瓶子,似笑非笑。
东源山庄的老板,也就是大厨陈二一身的肥油。长得像那个年代的乡绅一样精明。陈二知道能跑那么远来他这地儿吃饭都是些什么家伙。所以,他好心地养了一班司机。养这些司机,就是防止这些家伙吃饱喝醉后,有人还能清醒着帮他们开车回城市里去。
陈二在我们吃好喝好后,进来给我们推介他的临时驾驶员。
可是我说我没醉,你见到我醉了吗?我对陈二说我已经破产了,没钱了。
陈二说每个人都说自己没钱,其实个个钱都比他多。既然你不需要司机,那格子你回城路上悠着点。
我开车上路,费力在车后座已经睡着了。
这是一个月光如水的夜晚。
高速路两边的绿化带在月光之下发出柔和的光芒,前方的城市,把天都烧红了。这城市,多像一个伟大的母体呀,生出的儿女千奇百怪无所不能。
车速100。
我忽然想起那个大娘说的,我的车不是车,是铁驴。我问费力,铁驴说的不是自行车吗?
费力含糊说:“那玩意是鬼子汉奸才骑的玩意!”
是呀,凭什么说我的车子就是铁驴?我又不是鬼子汉奸。“有鬼子汉奸长得我那么标准的吗?”我大笑起来。
费力迷糊道:“说不准,知人知面不知心!”
忽然,车子有点震动。
接着,一阵强烈的光朝我的眼睛里飞了过来。
不好!感觉的大大的不妙!
容不得我仔细想,一瞬间我明白了。
我的车肯定是某个地方失灵了!
当我明白的时候,一切都晚了。
我只感觉到自己看到前方是一片越来越耀眼的白光,我的车仿佛是朝着太阳飞驰而去,接着,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三章第一节
麦子和我走在原野上,身边,草地青青,远山如黛,世界静美。
我牵着麦子的手,感觉到她的手心在冒汗。有人说,相恋的人约会的时候,手心都冒汗。不用什么科学解释,所谓缘分。
缘分不是科学。
我对麦子说:“我们结婚吧。”
麦子说:“再等等,我不知道我爱不爱你。”
我做痞子状笑道:“我们这些人呀,不需要爱情,只需要一张床。什么时候对床厌倦了,就是所谓的爱结束的时候了。”
麦子说:“如果是这样,我们最后还是离开,对吗?”
我说是的,所以,我们还是不结婚了。
这年代不流行结婚。
我还继续往前面走,我说麦子呀麦子,只要你结婚了你会后悔的。这个世界上因为后悔的人太多了,天天去民政局办离婚的人都排上了队。
我继续走,我说麦子,你怎么不说话?
回头,麦子已经不见了。
这时,非烟走过来了。我说:“怎么会是你?”
非烟还是大学时的样子,穿着白色的T恤,扎着马尾辫子,一脸的纯真。年轻时的非烟说:“怎么不能是我呢?我们已经认识很多年了。”
我说:“你不是和老白好上了吗?”
非烟说:“是呀,可是老白已经对我厌倦了,老白只需要我的身体。”
我说:“你是个聪明的人,这个道理你早应该懂对不对?”
我说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甜言蜜语了,那些都是骗人的。我现在也不说了,我只相信眼前看到的。忽然,麦子从非烟的背后出现,笑咪咪看着我。
我惊讶得张开大嘴:“你们怎么能在一起?你们……”
我张着的大嘴被一股温热的液体滋润,一瞬间感觉到很幸福。
张开眼睛,进入眼帘的竟然是几张陌生的脸庞。陌生的脸庞之上,是黑烟腾空的天。这一瞬间,我不知道自己在哪里。
嗅了嗅鼻子,鼻腔内有浓厚的火药味和从来没有闻到过的浓烈血腥味。
还有,其中一个陌生的脸庞的手里还拿着一个瓦罐子,我看着瓦罐子,又盯着陌生的脸庞,只看到那人的头顶着一个黑色肮脏的破毡帽。
都什么年代了,还戴着这玩意?
我张张嘴,发现自己说不出话来。
我逐渐看清了,我身边的是三个家伙。三个衣服上都是黄土的家伙。他们的衣服的款式属于中式的,而且因为中间夹了棉絮显得臃肿不堪。
这当我在极力分辨这些人到底是谁时,三个人中的其中一个老者转身对某个方向喉:“快啊!这里有个活的!”
然后不远处有个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