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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但是菜单上标出的价码有些离谱。
1986年到1988年,物价上涨得邪乎。1986年,普通一桌(8—10人)酒席的价钱突破百元大关。
有位画家回忆说:1987年,我的新婚之日,在和平门全聚德烤鸭店请了两桌高档宴席,一桌女眷家属,另一桌则是我特请的以叶浅予王人美夫妇为首的四对画家夫妇作为男方亲友代表。两桌酒总共花了400元钱。
印象很深的是,1988年5月1日那一天,全市餐饮业联合行动。一下子涨价50 % ,顾客中有消息灵通的,赶忙提前定座儿,结婚的喜宴赶在五一劳动节以前。原来山东饭庄的鲁菜一桌(8—10人)酒席200元,有4凉菜、4 冷盆、4 热炒(整鸡、整鱼)等;劳动节放假头一天,猛涨到300元一席。您哪,爱吃不吃,有的是包桌的主。
1993年,岭南饭店,粤菜一桌酒席400—600元,不过6凉菜(3 荤3素),6热菜。
此后几年,餐饮价格更是一个劲儿地步步攀升。
到1996年,同样的一桌十人酒席,要800—1000元。
1998年以后,餐饮业一度停滞,菜价平稳中略降。以后餐厅朝着设备高档、装修新式、服务周全的方向发展。
90年代后期,高档餐厅和中、低档的差距明显拉开了。工薪阶层的餐饮价格比较稳定。而高消费的四星、五星级饭店,简直是天价,不是一般知识分子和老百姓所能光顾的了。
学生包伙的伙食费
大专、高中学生在食堂包伙的伙食费标准变化,很能说明问题。
同样的学校伙食,1960年以前多年之间,一直是包月12元5角;
但是50年代初期的伙食质量好,每月12元5角,相当于抗战之前4银圆多的水平;
三年灾害时期,社会生活直线下降、物资匮乏,农贸市场物价飞涨,学校伙食很差;
1964年包月涨到15元,略微改善些(只相当于50年代初期的10元水平);
1978—1979年每月20—30元;
1984年每月40元左右;
1985年到1988年物价上涨得厉害,1989年每月伙食费需要80元;
90年代物价涨得更凶,到1998—1999年间,每月240—300元。
20世纪末大专、高中学生的伙食费,要比20年前高出10 倍左右,比60年代高出16倍左右(按照同样的伙食);如果饭菜质量的要求再高些,那么伙食费价格更贵。
歌星的身价
“时间就是金钱”如今有了另一种含义。经过十多年改革开放,时间的积累伴随着金钱的积累;“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而且越来越富,富得流油、富得冒泡、富得发烧。问题在于,老百姓和知识分子心理不平衡,“该富的没有富起来,不该富的反倒大富特富了!”
大富特富者被俗称为“大款”、歌星影星被俗称为“大腕”。但他们恐怕都称不上什么“知识分子”。有人戏说:流行歌星实际上是“高级体力劳动者”,因为他们挣钱动用身体,多于动用大脑。试问:花样百出的吼叫、嚎叫用得上多少知识或智力呢?
北京某大饭店里,一位“大款”老爷要请某歌星出场献艺,歌星不肯。款爷大怒。拍出5万块钱,声言:“我就不信5万买不了她露露脸。”这位歌星据说是这辈子头一回遇上有人花5万块钱买她一首歌的。顿觉身价百倍,成了“大腕”。她很有感情地唱了一首《其实你不懂我的心》,并给那位大款深深的鞠了一躬。大款爷扬眉吐气:“老子也听不懂她唱的是什么,老子就是想让她出来她就得出来。”您听听,多大的气派!
据说这位大款爷靠“官倒”发了大财;手中的存款至少有6位数吧。他听这首《其实你不懂我的心》,扔掉了咱们普通工薪阶层20 年的辛苦所得。而那位歌星“大腕”呢,转瞬之间到手5万。这就叫“水涨船高”。款爷的腰包更鼓了,出手大方,消费档次随之提高;于是饭店要装潢、商店要翻修,歌星的价码也要提高。
1989年1月27日,《中国音乐报》根据1988年的行情,开列了一批歌星的出场价目;并作了说明。这价目表曾引起不小的轰动。照抄如下——
毛阿敏:约1500元;刘 欢:约1500元;韦 唯:约1500元
孙国庆;约1000元;田 震:约1000元;胡 月:约800元;
杭天琪:约800元;红 豆:约600元;那 英:约600元;
范琳琳:约600元;蔡国庆:约600元;
说明:以上所列出场费均为日单场价格,若每日演双场或三场,价格亦可下浮;另根据演出节令、演出场所、招待情况、主办单位级别(按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新闻出版单位、企业事业等分类)以及“穴头”同歌星个人交情深浅等项因素,出场费还可再议。
对比:1989年清华大学教职员人均月薪213元;一级教授月收入不到500元。
(注:1989年人民币1元折合今元。)
四年之后,行情大涨。1992年6月26日:广州出版的《南方周末》又以“骇人听闻的歌星出场费”为题,披露了当时最走红的部分歌星的出场费:
韦 唯:5000—7000元;毛阿敏:5000—6000元;杭天琪:5000—6000元;
刘 欢:5000元;李玲玉:5000元;张 行:4000—5000元;
田 震:4000—5000元;孙国庆:3000—4000元;范琳琳:3000—4000元;
解晓东:3000—3500元;蔡国庆:3000—3500元;胡 月:3000元;
那 英:2000—3000元;
说明:这里的数字都是每演一场的价格,而且必须是税后款。
如果每个歌星年均上演100场(有的歌星远不止于此),就以韦唯每场6000元来算,一年收入是60万元,两年120 万元。
对比:1992年清华大学教职员人均月薪393元,一级教授月收入不到1000元。
(注:1992年人民币1元折合今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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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稿酬标准”低得可怜(1)
1977年10月,国家出版局颁发文件,决定恢复稿酬制度。然而,依然左倾或“心有余悸”,只敢实行低稿酬标准。仅付给作者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每千字著作稿只有2—7元,翻译稿只有1—5元。这实际上只不过回到1966年1月的水平(注:有些文章认为是恢复到1964年的标准,错了。其实只有1964年标准的一半。)
比如一部20万字的图书,印行4万册,基本稿酬按每千字7元计算,则作者仅得1400元,名义货币收入约相当于1958年10月付酬标准的19 %,甚至不到1953年付酬标准的八分之一。而物价更为上涨、人民币明显贬值,1977年的一元钱,购买力只相当于1958年的7—8角,或1953年的6角钱。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一再强调尊重知识、尊重知识分子。1980年7月,国家出版局党组修订了1977年10月的付酬办法,恢复印数稿酬。稿酬标准改为每千字著作稿3—10元,翻译稿2—9元。印数稿酬以万册(而不是过去按千册为单位)计算,印1—5万册,每万册按基本稿酬的3 % 付给,5万册以上实行累计递减的办法。这还是没有恢复到1964年的水平。采用这种付酬办法,以每千字13元计算,与上述同样一部20万字的著作,作者可得稿酬还不到3000元。
1984年12月,文化部出版局再决定修改付酬办法。一、提高基本稿酬,著作稿每千字6—20元,翻译稿每千字4—14元;二、提高印数稿酬,印1—2万册,每万册按基本稿酬的5 % 付酬,2万册以上累计递减。对有重要学术理论价值的著作给以优惠,印1万册以内,每万册按基本稿酬的20 %付酬。此外,增加了对著作权(版权)保护的一些规定。
按这种办法付酬,印50万册的书,作者所得的印数稿酬才相当于基本稿酬的97%;对确有重要学术理论研究价值而印数较少的专著,规定计酬比例:如印1万册,按基本稿酬的20%付酬,2万册按基本稿酬的10%付酬,2万册以上按一般书籍稿酬付酬。若是20万字的作品,印4万册,基本稿酬按每千字15元计算,作者可得稿酬5310元。约相当于1958年10月付酬标准的一半,这是因为印数稿酬太低而造成的。
1958年印数稿酬以千册为计算单位,而1980年和1984年的付酬办法是以万册为计算单位,并且付酬的比例较1958年低。
综上所述,建国以后,我国稿酬制度虽然有过多次变动,但概括起来,主要是两种办法:一是学习苏联的印数定额的办法;二是采取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的办法。尽管在一个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