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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越评水浒-第1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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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松到了孟州劳改营,受到了劳改营头目儿子施恩好酒好肉的款待。这个施恩是个什么人呢?他为什么要这样优待武松?原来,他仗着父亲是牢营的“管营”,在孟州东门外的快活林小镇开了一家酒店,却不是靠“合法经营”卖酒卖菜赚钱。书中说得很清楚:“此处东门外有一座市井,叫做快活林,凡是山东、河北的客商,都去那里做买卖。有百十处大客店,二三十处赌坊、兑坊。往常时,小弟一者倚仗随身本事,二者仗着营里有###十个舍命囚徒,在那里开着一家酒肉店,都分给众店家和赌坊、兑坊里。凡是有过路的妓女之类人到那里去,先要来参见小弟,然后许她们去趁食。那许多去处,每天都有闲钱,月终也有二三百两银子进项。”根据施恩的叙述,分明他是在快活林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头子嘛!管营相公出钱当后台老板,却让儿子出面做生意,实际上是黑社会恶势力流氓帮会的“大哥”。他不但利用了父亲的势力欺行霸市,还把犯人中的亡命徒调到酒店来给他当打手。
  如果说洛阳是南来北往的交通孔道,倒还差不多,书中说孟州东门外的一个小镇子,竟有一百多家客店、有二三十家赌坊,恐怕有点儿言过其实,很可能是施耐庵的想当然。如果一个月有二三百两银子出息,一年可就是三千两银子的收入。当时的市价:一两银子可以买到100斤大米,三千两银子,可是一笔巨款哪!——要不然,一个小小管营,何来如此奢侈的生活?请注意:郓哥父子,只要有五两银子,就能生活好几个月!用今天的话来说,施恩分明是个收取“保护费”的黑社会头头儿。
  一个牢营的“管营”,就有这样大的势力,开一家酒店,就有这样多的收入,难怪要引起别人的眼红。于是“管营”的顶头上司张团练插手了。团练这个官儿,在宋代本来是管军队训练的,劳改营也归他节制,但不是劳改营的主管领导。他暗地里引来一个自己的亲信蒋忠,此人身高九尺——宋朝的九尺,相当于今天的六尺半,是个身高两米多的大汉,所以外号叫“蒋门神”——不但有一身好武艺,而且善于相扑——也就是摔跤。他来到快活林,一顿拳脚把施恩打跑,强占了施恩的地盘。这叫什么行径?这叫强者还有强中手,是大鱼吃小鱼,是黑社会恶势力的互相厮拼!
  施恩把自己被排挤的情况都说清楚了,要武松去给他报仇:打败蒋门神,把酒店夺回来。武松当过都头,不应该不懂得这是“黑吃黑”的事情吧?如果他是个懂得法律、懂得正义的人,他应该坚决地拒绝。但是武松出于“义气”——什么义气?不是正义之气,而是好酒好肉招待的酒气和肉气,不但居然一口答应了,还和施恩结拜为兄弟,投靠了黑社会势力,给黑社会老大做帮凶。从此武松被扯进了黑社会的互相攻击,陷进了是非冤仇之中,也引发了他后来的不分好歹,为了报复而杀了张都监一家男女大小十五口,造成一宗大血案。
  帮一个黑恶势力去打另一个黑恶势力,当然不是什么值得称赞的“英雄行为”。但是作者出于鼓励造反的目的,偏偏把这种黑吃黑行为描写成豪气万丈的英雄业绩。几百年来,读者一提起“快活林醉打蒋门神”,都是用称道的口气去表扬武松做得对,做得好,称赞武松是大英雄,却没有从本质上看问题,没有认识到这是黑吃黑。所以作者在这一回书中,为了突出武松的豪情和英雄气概,特地用浓墨重彩描写了武松到快活林去的一路上如何豪饮:每过一处酒店,就喝三碗酒,前后一共喝了三十五六碗——大概有十几斤的样子。还说他“没酒没本事,有一分酒,就有一分本事,有十分酒,就有十分本事”。——这一回喝的,当然不是景阳冈下的“透瓶香”六十度白酒,大概是黄酒了。
  

吴越评70回本水浒传 第二十八回(5)
打斗的结果,是蒋门神大败亏输,跪地求饶。从书中的描写看,打败蒋门神的过程仅仅用了一招“连环鸳鸯脚”——也就是一脚接着一脚。这样写,似乎说得太简单也太短促,把蒋门神说得太无能;绝不像戏曲、电视剧特别是山东快书等打得热闹、说得热闹。下面一回书,就是蒋门神答应三个条件:一、把酒店还给施恩,二、请来快活林的头面人物都来给施恩陪话,三、交割清楚以后,自己连夜离开快活林。——从下一回书开始,施恩才“重霸快活林”,不但酒店比往常增加了三五分利息,“各店里并各赌坊、兑坊,加利倍送闲钱来与施恩”。也就是说,邪恶势力争斗的结果,倒楣的还是老百姓,至少是那些买卖人家和过往客商。武松醉打蒋门神所使用的方法,特别是收回酒店以后所使用的“陪话”手段,都是流氓行径,没什么可以值得称道的。充其量不过是帮助这个恶人打败了另一个恶人。——当然,施恩“重霸快活林”,只是暂时的胜利,很快他和武松就都要遭到报复了。
  这一回书的最大误导,是让读者误认为武松的行为是“义举”——是出于义气的义举,是出于正义的义举。实际上,这次行动,和“义”字根本就不沾边儿。武松这一次的所作所为,最多不过是没有是非、没有原则的“江湖义气”罢了。——《水浒传》中,像这样的误导,可不是一处!
  《水浒传》作者一方面固然没有隐瞒施恩的真实背景和身份,一方面也因为武松是个英雄人物而把这件并不光彩的狗咬狗斗争涂上了一层亮丽的色彩,并不公正的天平,明显向施恩一方倾斜。
  我们不妨来一个“易位思考”:如果蒋门神霸占了快活林酒店之后,又被施恩带领亡命之徒夺了回去,无路可走,流落到了十字坡,和武松相遇,说起自己的经历,当然要说施恩的许多不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是非不分的武松,是不是会帮着蒋门神去打施恩呢?
  作为今天的青少年读者,第一要有明辨是非的眼光,看清“醉打蒋门神”的事件本质,并不是什么“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义行为;第二千万不要像武松那样,把这种并不体面的打斗当作英雄业绩来加以模仿学习。
  金圣叹先生对这一次黑吃黑的江湖风波没有从本质上观察分析,甚至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却对武松走十几里路、喝三十五六碗酒的“豪情”极感兴趣,对这件事发表了如下热情洋溢的赞语:
  此篇武松为施恩打蒋门神,其事也;武松饮酒,其文也。打蒋门神,其料也;饮酒,其珠玉锦绣之心也。故酒有酒人,景阳冈上打虎好汉,其千载第一酒人也。酒有酒场,出孟州东门,到快活林十四五里田地,其千载第一酒场也。酒有酒时,炎暑乍消,金风飒起,解开衣襟,微风相吹,其千载第一酒时也。酒有酒令,无三不过望,其千载第一酒令也。酒有酒监,连饮三碗,便起身走,其千载第一酒监也。酒有酒筹,十二三家卖酒望竿,其千载第一酒筹也。酒有行酒人,未到望边,先已筛满,三碗既毕,急急奔去,其千载第一行酒人也。酒有下酒物,忽然想到亡兄而放声一哭,忽然恨到奸夫淫妇而拍案一叫,其千载第一下酒物也。酒有酒怀,记得宋公明在柴王孙庄上,其千载第一酒怀也。酒有酒风,少间蒋门神无复在孟州道上,其千载第一酒风也。酒有赞酒,“河阳风月”四字,“醉里乾坤大,壶中日月长”十字其千载第一酒赞也。酒有酒题,“快活林”其千载第一酒题也。凡若此者,是皆此篇之文也,并非此篇之事也。如以事而已矣,则施恩领却武松去打蒋门神,一路吃了三十五六碗酒,只依宋子京例,大书一行足矣,何为乎又烦耐庵撰此一篇也哉?甚矣,世无读书之人,吾未如之何也!
  李秃翁曰:“武松固难得,而施恩尤不易得。盖有伯乐,自然有千里马也。故曰:赏鉴有时有,英雄无日无。”
  李贽评:磨剑问不平,士为知己死。武松打蒋门神一则,纯是义气用事。
  王望如曰:岸上沙,昔时流水今人家;城边路,昔日犁田今日墓。沧海桑田,从无百年千年之事。而英雄每欲据其一日之胜,以为一世二世以至千万世者,皆施恩类也。
  又曰:其于虎也,先醉后打,其于蒋门神也,先醉后打,其于王道人也,先杀后醉,其于张都监也,先杀后醉。或打或杀,皆籍酩酊以佐其神威。酒之动气,甚矣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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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越评70回本水浒传 第二十九回(1)
  施恩三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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