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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义疏财汉便来。
究竟林冲对吴用说出什么言语来,且听下回分解。
吴越评70回本水浒传 第十八回(7)
【简评】
这一回书的回目,叫做“林冲水寨大并火,晁盖梁山小夺泊”,实际上在“林冲火并王伦”之前,还有许多故事,在回目中没有反映出来。
这一回书的开头,写到济州府府尹派缉捕巡检和缉捕使臣各自带领五百人马,到石碣湖去搜捕,晁盖等人得到消息,决定到梁山泊去入伙儿。按照常情来安排,晁盖等人只要在大军到来之前溜之大吉、逃之夭夭,官军到来,抓不到人,也就算了。最坏的后果,不过多抓渔民几条鱼、几只鸡。但是施耐庵偏偏要在这个节骨眼儿上显示一下这几个人的本领。于是出现了《水浒传》中的第一场“匪警战”。——实际上,这一场战争,不但完全没有必要,完全没有胜利的希望,而且还会给晁盖等人带来了许多恶果。第一,与官府之间的矛盾加深了;第二,王伦既顾忌你们这几个人本领太大,也顾忌你们和政府结的“梁子”太深,你们投了梁山泊,会把战火引到梁山泊来。
《水浒传》的作者,最善于写杀人放火,但是却不善于写战争。
这《水浒传》的第一场战争,官方是五百训练有素的官兵,加上五百“眼明手快”、善于缉捕的“刑警”(按当时济州府的实力,我估计绝不可能有五百缉捕人员,更何况书中说的是“召集众多做公的,整选了五百余人”,也就是说,还有许多人没有被选上);匪方却只有五条“好汉”(另两条好汉吴用和刘唐保护老小和财产去了)加上十几个打鱼的渔民。双方实力,完全不成比例。从任何一个角度分析,让这一千官兵全军覆灭的可能性是极小的(如果事先经过侦察,官军分兵一半,去李家道口拦截老小,刘唐和吴用,肯定无法抵敌)。但是这一场“警匪战”,还非让“匪方”大获全胜、让“警方”全军覆没不可,不然,就无法给“好汉”们扬威立万了。于是就出现了一场让金圣叹称之为“墨兵笔阵”——也就是“纸上谈兵”的儿戏式的战阵: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再加上妖法魔法,人工制造了一场“以少胜多”的空前绝后的战例。
首先第一条:这五百官兵,可不是乌合之众。尽管当时“当兵吃粮”的人大都不是什么“精英”,不一定都懂得“尽忠报国”,但是例行的操练,还是少不得的。不能说他们一个个都是酒囊饭袋,根本就上不得战阵。再说带兵的将军。在文官系统,利用裙带关系走后门当上一官半职的人不是没有,甚至可能很多;但是在武官系统中,这可是要实打实带兵打仗的差事,武艺上、战阵上,要是猴儿戴胡子 —— 一出也没有,那可真是寸步难行了。何况五百官兵之外,还有五百做公的,也就是“刑警”和密探。这些人都是人精子,不见得会比当兵的更能打仗,但是一定比当兵的机敏狡猾。
在这第一次战役中,主要是四个人出风头:一个是公孙胜,三个是“阮氏三雄”,加上一个晁盖当配角,帮着砍人。吴用和刘唐护送老小和财物去了,没有参与战事。以五个人加上十几个渔民,就算一共二十个人吧,而且也只能算是“乌合之众”(事先不可能经过训练),居然能够“全歼”五百训练有素的官军加上五百机灵的“做公的”,单单放走了何涛一个;这在古今中外的战史上,恐怕也绝无仅有。整个石碣村,好像都听三阮调遣似的:一百多条船,都不藏起来,故意引诱官军抢去使用,一边在湖荡中杀死他们。此外,还有许多条小船,装了芦苇,点着了火,去烧满载官军的大船。船,不论大小,都是渔民的命根子,谁舍得呀?——难怪金圣叹也不相信这是“真有是事”。他是这样评论这次战役的:
何涛领五百官兵、五百公人,而写来恰似深秋败叶,聚散无力。晁盖等不过五人,再引十数个打鱼人,而写来便如千军万马,奔腾驰骤,有开有合,有诱有劫,有伏有应,有冲有突。凡若此者,岂谓当时真有是事?盖是耐庵墨兵笔阵,纵横入变耳。
在这场战争中,我们就没看见官军中负责指挥的“缉捕巡检”做过什么战略部署,甚至没说过一句话、下过一次令,完全是一副傻等着挨宰的可怜相。倒是何涛,还身先士卒,敢于亲自到前线去侦察敌情。你想啊,既然这支队伍是到湖泊中去剿匪的,军中怎么可能没有深知水性的水军?竟能让“阮氏三雄”像耍弄小孩子一样被整得晕头转向、不知所措?作为一个指挥官,难道会连“地理不熟,切不可孤军深入”这样的战术A B C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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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越评70回本水浒传 第十八回(8)
第二,我们姑且承认这一千征剿大军加上指挥官都是饭桶、草包,你们七个抢劫了生辰纲的劫匪,有必要把他们斩尽杀绝么?要知道,你杀的官军越多,你的威风固然建立起来了,但是你的处境,也就更加艰险了。何况杀戮太多,也不是“仁义之师”的做品。晁盖既然口口声声宣扬“仁义”,难道就是这样杀人不眨眼么?
一句话,这一次官军的全军覆没,第一是不可能,第二是没必要。之所以要这样写,完全出于施耐庵“鼓励百姓造反”的主观需要:告诉读者:官军没什么了不起的,你看,二十个人,就能够把一千官军消灭得干干净净!——但是他没有想到:这样写,正好暴露了这些“好汉”们人性中“恶”的一面!
再看正文中,经过这次战役,对晁盖等七人的称呼,就从“好汉”上升为“英雄豪杰”了。按照施耐庵的认识逻辑:会杀人的,就是“好汉”;杀人多的,就是“英雄豪杰”。整部《水浒传》中,都充满着、贯穿着这样荒谬的认识和逻辑。
关于晁盖等人劫了生辰纲之后的去向,《大宋宣和遗事》说得很清楚:
(南洛县知县根据遗留的酒桶,查到了作案的人是晁盖等八人,派董平带三十人到郓城县搜捕。)有那押司宋江接了文字看了,星夜走去石碣村,报与晁盖几个,暮夜逃走去也。宋江天晓却将文字呈押差董平,引手下三十人,至石碣村根捕。不知那董平还捉得晁盖一行人么?真个是:网罗未设禽先遁,机阱才张虎已藏。
那晁盖一行人,星夜走了,不知去向。董平只得将晁家庄围了,突入庄中,把晁盖的父亲晁太公缚了,管押解官。行至中途,遇着一个大汉,身材迭料,遍体雕青,手内使柄泼镔铁大刀,自称“铁天王”,把晁太公抢去。董平领取弓手回县,离不得遭断吃棒。
且说那晁盖八个,劫了蔡太师生日礼物,不是寻常小可公事,不免邀约杨志等十二人,共有二十个,结为兄弟,前往太行山梁山泊去落草为寇。
这里说得很清楚,来抓捕的军官是董平,带的是三十个人,不是五百或一千人。晁盖被宋江放走以后,董平回县,受到了处分。晁盖联合了杨志等十二人,同往“太行山梁山泊”落草为寇。——这样安排,故事虽然简单些,但总不至于出现“二十个人消灭了一千人”这样的“军事奇迹”。同时也证明,这样的“奇迹”,历史上并没有发生过,完全是不善于写战争的施耐庵面壁虚构的。
至于林冲的火并王伦,这是明摆着的自然结局,即便吴用不用话去刺激他,他也必然要这样做的。王伦是“武大郎开店”,凡是比自己个子高的,一律不要(看起来,这个王伦,虽然名为“秀士”,实则草包,书也没读通,连如何网罗人才、驾驭人才也不懂,难怪屡试不第)。像林冲这样的“八十万禁军教头”,武艺在梁山泊绝对数第一,但却屈居第四——实际上是最后一个,他心中能服气么?所以金圣叹在评论林冲火并王伦一事上,他是这样写的:
圣叹蹙然叹曰:嗟乎!怨毒之于人甚矣哉!当林冲弭首庑下,坐第四,志岂能须臾忘王伦耶?徒以势孤援绝,惧事不成,为世僇(lù鹿)笑,故隐忍而止。一旦见晁盖者兄弟七人,无因以前,彼讵不心动乎?此虽王伦降心优礼,欢然相接,彼犹将私结之以得肆其欲为,况又加之以猜疑耶?夫自雪天三限以至今日,林冲渴刀已久与王伦颈血相吸,虽无吴用之舌,又岂遂得不杀哉?
这话完全有理。林冲的错,错在火并王伦之后,应该名正言顺地坐上第一把交椅:以他的武艺和名声,为什么就不能在不过是小小一个“保正”的晁盖之上?
施耐庵在这一次火并事件中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