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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绝不-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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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往常一样,走出办公楼,然后走到车站前等着,等待着拥挤的公交车。

我翻遍了整个包只找到了一个硬币,无奈跑到附近的小卖部,买了瓶矿泉水,变相了换了几个硬币,继续等着车子。

二十多分钟后,公交车,终于来了。

一堆人蜂拥而上时,我每次都是最后一个上来。

有时候等到我要上来时,公交车上已经连个站脚的地都没了,无奈,只得下车等下一辆。

有时候我不明白这些人为什么这么死命挤着要先上来呢?每次这个时间,这个站,不管迟上来的还是早点挤上来的,都是和一大堆人一样,站在一起,拉着扶手,在这逼仄而狭小的空间,闻着各种不好闻的气味,然后身体随着司机的急刹急转而剧烈摇晃着。

每当这个时候,我只有伸长脖子,紧紧地扶着把手,才不至于自己被车子甩到一处去。

我庆幸下班这个时间我的肚子总是空空的了,否则,肠胃里的东西铁定要被挤压出来。

拥挤的公交车里,每天不断地上演着你踩到我,我撞到你而发生争执这样的闹剧。在我的头脑还没有被浑浊的空气完全熏晕之前,我都得静静地看着。

我最怕的是在拥挤的人群中费力地挤出后车门准备下车的时候,那时候我总要使出吃奶的力气,挤出那个让人不能呼吸的空间,而且一路诚惶诚恐的,总担心因为我的不小心而踩到别人的鞋子,而跟人发生争执……

细细回想,我到底有多久没有挤公交车了呢?

五年,至少五年了。

从嫁给牧少臻以后,我就再也没坐过公交车了。

那时候,怎么会想到生活里还有柴米油盐、上班、下班、挤公交车呢?

只因牧少臻给我的生活太理想,也太脱离现实了。

而现在,留下我一个人面对这苍白的现实。

也许,我只是回归到了凡人的生活,因为我本来就是个凡人。

只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而我,似乎也是验证这个真理的一个凡人罢了。

★★

刚下公交车没走几步,手机响了。单欣说晚饭不回来吃了,叫我做自己一个人的分量就好。

刚放下电话,把手机放到包里,就看到前方一辆熟悉的黑色兰博基尼驶过,上面的车牌号是那么的熟悉。

虽然仅是一瞄,但我却清楚地看到了那张俊逸非凡的脸,就在我的眼前一晃而过。

我就这么呆愣愣地站在那,看着那辆车疾驰而去--

我没有挪动脚步,我知道,追也没用。

因为我再怎么样,也追不上。

就像我和他的人生,总是在交会时错过,错过,错过--

在他爱我的时候,我不爱他;而在我清楚自己的情感时,他却已经走远。

为什么,我总是后知后觉?

为什么,我总是赶不上他的步伐?

为什么?

……

 74 追不上(二)

一个人在大街上晃荡。

不自觉地又来到那家霓虹灯闪耀下昏暗的酒吧。

这次我看清楚了酒吧的名字--魅。

右脚才刚踏进去,Mark的脸就朝我这边望过来,他用眼神跟我热情地打招呼。

待我走到吧台,“欢迎--”Mark举起手中的玻璃杯。

我讶异在这么久之后Mark居然还能认出我来。

“漂亮又悲伤的女人,总叫人过目难忘。”Mark看出我的疑惑,低低地解释了一下,笑道,“今晚想来杯什么?”

“忘情”

我胡诌了一个,却是我此刻内心最真实渴求的。

有人说,人之所以痛苦,是因为七情六欲在作祟,那么忘了情,也就不会伤心了吧。

“好”Mark居然应了一声,随后就转身从酒柜里拿出了好几个酒瓶子,各倒了一些在玻璃杯里,然后装满了不同颜色的液体玻璃杯,在他那双好看的手指下变化着。

“你要的”

我看着杯子里最后透明如清水一般的颜色,不由得一愣。

我以为调出来的颜色会很复杂,没想到竟是最简单的无色。

我轻轻地抿了一口,味道很独特,不像水果鸡尾酒那么酸甜,亦不似“琥珀之泪”那么辣,那么呛。

舌尖上新奇的感觉叫人欲罢不能,不知不觉一杯喝光了。

为什么叫“忘情”呢?

是因为喝了后心魂皆醉了吗?

想起要问Mark这个问题的时候,我的脑袋开始有点迷糊了。

我摇摇晃晃地走出酒吧。

“小姐,你一个人很闷吧,要不哥来陪陪你啊!”忽的,我的手臂被人拉住,转过脸,只见眼前一个油光满面的肥胖男人,正用他那双色迷迷的眼看着我的脸。

我一阵恶心,随即用力甩开他的手,呸了他一口,“滚开!”

谁知那人根本就是个无耻狂妄的色胚,他完全不顾及此刻正在大街上,就明目张胆的地直接举起他的那种脏手就朝伸了过来。

在他的脏手就要触碰到我的胸部之际,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喝酒壮胆了,直接一个巴掌“啪”地挥了过去。

“妈的,敢打老子!你不要命了!老子今天就让你尝尝老子的厉害!”

说着,这个肥男就一把拽住我的长发,像拎小鸡一样地牵扯着我的发丝,似乎想要把我的头发连根拔出。

我的头皮一阵发麻剧痛。

我强忍着疼痛,大声呼喊救命。

很快他的另一只臭手覆盖在我的嘴巴上,阻止了我的大声呼救。

他眼露凶光,挥起巴掌,朝我的脸横劈过来。

我认命地闭上眼,后悔今天出来的时候没带把刀在身上。

一秒,两秒,三秒……

奇怪的是,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到来。

我的耳边响起那个嚣张的色男人发出了的杀猪一般的声音,随后那声音渐行消失。

我缓缓睁开眼,看到眼前男人高大的身影。

瞳孔剧烈放大!

是幻觉吧?

亦或是酒精在作祟?

眼前怎么会出现这张脸?

这张如希腊雕像般完美的脸。

这张我思念了无数次的脸。

这张我在心里默默描绘了无数次的脸。

怎么会呢?

我闭上眼,摇晃着脑袋。

我要把脑海里、眼睛里出现的牧少臻的幻影全部摇出来。

片刻,我再次缓缓睁开眼。

风,摇曳着枝桠,

叶,沙沙作响着,

时间,飞速流逝着,

震惊,依然继续着。

牧少臻!

是他!

他就这般真实地站在我的面前。

不是幻觉,不是臆想,是真实的,有生命的地站在我面前。

那一刻,我惊喜地丢掉了声音,丢掉了思维,丢掉了意识。

唯有,我的心在鲜活地,砰砰地跳动着。

就这样,我们对视着。

只是,

他看我的眼神是这般淡漠。

没有温度。

只有陌生。

我的心抽痛了一下。

陌生?

是因为不认识了,还是因为不爱了?

“少……”

约莫半分钟后,我终于拾回丢掉的意识,找回自己的声音,我颤抖着声音呼唤出他的名字。

然而,我终究没能完整地叫出他的名字。

因为--

一阵铃声响起。

只见牧少臻迅速的从西装里掏出手机,接着看了一眼屏幕后,脸上的表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什么事?我马上过去……”

接着他的声音随着他转身疾步离去而越来越小。

我看到他打开车门,坐上了那辆我异常熟悉的车。

我听到车子引擎启动的声音。

很快的,车子消失在了我的视线之外。

我呆愣愣地站在原地,望着车子消失的方向。

许久……

许久……

------题外话------

为了让亲们能纵观全局,了解各人物的状况,偶尔会穿插第三人称来写,希望亲们能看得习惯。

另外,喜欢看宠文的亲们,再耐心等等,菲菲和牧少会相识的,呵呵!

 75画不出你的眼

一张白纸,一只铅笔。

久不曾画画的纤手,在下笔之时并没有一点的生疏。

在一笔一画间,描绘着的,全是相识以来的点点滴滴。

初见时,他十岁,她五岁,他是她最信任的牧哥哥。

再见时,他二十七岁,她二十二岁,她冲到了他的车下,他成了她的夫。

结婚三年,她一直看着别人,从来没有发现身后这双凝视自己很久很久的眼睛。

当他三十岁,她二十五的时候,她终于回头了,一步一步走进他为自己铺下的深情情网时,记忆恢复,又痛失孩子。

她伤心离开,他深情挽留,在机场,说两年,等着自己回来。

经历生死,她如期归来,她只是他的陌路人。

牧少臻,到底那一个才是你呢?

如果你不爱我,又为何总让我看到你眼里的柔情?

如果你爱我,又为何在你的眼里看不到曾经的柔情了?

牧少臻,我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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