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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行情-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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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端坐在这里,就像我坐在她的身旁陪伴着她。她正在为我数着天上可爱的星星。

Myriverrunstothee——

“悲剧,多么伟大的悲剧呵!”高骞站在讲台上面,正如一个做弥撒的神父神情庄重地说道,“我是你父亲的灵魂,哈姆莱特,记着我。莎老夫子故意把一件伟大的事业交给一个有着美丽、纯洁、高贵而道德高尚的却又不能胜任的傻瓜去担负。啊!呸!忍着吧,忍着吧!就这样,他的心除了总是触景生情,总是回忆过去,却只会‘再会!再会!记着我。’啦!同样也因为人有悲欢离合,所以曹先生便把从山脚下捡来的那块棱角分明的石头很随意地抛入水中,而待它确已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之后,污泥没有了,棱角也没有了。于是乎,它便让自己缩到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蓬里面去了。”

我想你,我的思念围绕着你,你那像火焰般深情的眼睛正在看着我——

myriverrunstothee——

突然,一个低低的声音从我的身后很清晰地传进我的耳朵里来:“皓哥,……”

“是你!”我大吃一惊,我赶紧站起身来,转回身,睁大眼睛望着眼前的姑娘。一时间,我真不知道我该说些什么,只是用笨拙的语气讷讷地说,“你,你怎么也到这里来了。”

很显然,她在我身后已经站了很久了。这时候,她用坚定的目光凝视着无边的山野。

如果你对眼前这个姑娘缺乏了解的话,那么,你的眼光马上会被她那寒冰似的眼神镇住,并退缩回去。可是当你拼出最后的努力迎着她的目光大胆地望进去的话,那么,你将会发现其中的另一番景象——

爱我吧!我给你一切,

唯一的爱人啊,我何曾忘了爱你?

是的,那是一个丰富多彩的爱情世界。我的心,每一次我放大胆子迎视她的目光的时候,我的心就像一把七弦琴,正在被一双温柔的纤手轻轻弹拨。

她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忙垂下眼光,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而且用低低的声音问道:“皓哥,你啥时候离开红岩村?”

“就这几天吧!”我说,“再过一个星期,学校就要开学了。”

“你打算悄悄离开红岩村,是吗?”

“我,我……”在她的眼光逼视下,我竟有点不知所措了。

“我知道,一个出色的男人应当去开拓辉煌的事业。”说到这里,她犹豫了片刻,继续说道,“是啊!一个偏僻的小山村的确没有什么留恋的。”

我没有说话,就像我并没有听到她说些什么,而我的眼光却极不自然低躲避着她。最后,我只好把自己的目光移到挂在树梢之间的月亮上面。

紧接着,她又说道:“皓哥,我知道,我不该到这里来,可是……”

“不,不,”我有点词不达意,说,“我,我是说,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我一直跟在你的后面,就这样,我也来到这里。”

“敏慧,”我一下子抓住她的双手,注视着那张年轻而又美丽的脸庞,老半天没有说出一句话来。

“皓哥,如果你想说什么,就说吧!”她说,“而我只不过是一个又丑又蠢的乡下姑娘罢了。”

我尽量使自己平静下来,过了一会,才缓缓低问道:“敏慧,你真的爱我吗?”

“是的。”

“为什么?”我继续追问道。

她迎着我的眼光,很果断地回答道:“我爱你,你是我唯一心爱的男人,因为对我来说,爱情只有一次,那就是用我的整个生命爱你!”

可是,没等她的话音落下,我就一下子把她紧紧搂在怀里,因为,此时此刻,我奔流的血液正咆哮着一个响亮的声音——

我爱你,敏慧,我爱你!爱你!直到永远!

Myriverrunstothee——

第十九章

“我还当你不来了!”她说。

我走了过来,很随便的坐在杏树下面的石头上,冲着她笑道:“你该不是认为我是个言而吾信的人吧!”

“你是那样的人吗?”她的嘴角闪动着狡黠的笑意。

于是,我便哈哈大笑起来:“你呵!还真是个蛮有趣的姑娘。”

“真的吗?”她似乎很好奇地问了一句。

“我只是实话实说呗!”

“程皓,”这时候,她才很认真地问道,“你愿意帮助我吗?”

“帮助你?”我疑惑不解地反问道。

“看得出,你是个很乐意帮漂亮姑娘忙的小伙子。”

“是吗?”

“我说错了吗?”她莞尔一笑,“至少你帮过敏慧的忙。”

“可是,我并没有帮她啥忙呵!”

“我觉得你不够坦诚,”她说,“该不是你们城里人都像你这样口是心非,表里不一吧!”

“我倒觉得你这张嘴太厉害了。”我说。

“是吗?”她快活地说,“那是你做贼心虚。”

今天下午,我到她家里去,是由于她摇告诉我一些前些阵子我渴望弄明白的事情,不过仅凭这一点,倒也不能断言说,我就是一个专门刺探别人隐私的人,自从我来到红岩村以后,我就一直关心表哥的婚事,不错,我希望表哥生活美满幸福。而由于舅妈作主,他和玉梅稀里糊涂,莫名其妙地订了婚,从此以后,也就是说,在他和她退婚之前,他对待他如同仇敌一般,这倒也不是说,她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姑娘,那是由于他的介入而使他不得不同自己所喜欢的姑娘分手,是的,一个男人和自己唯一心爱的女人分手原本就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多情自古伤别离。

错!错!错!

难!难!难!

而现在,她那定了主意,要把那些事情讲出来啦!于是我问:“玉梅,你不是想告诉我一些事情吗?”

“是么,”她那长长的睫毛似乎向上跳动了一下,嫣然一笑,“哟!瞧我这记性,差一点就把正经事忘了。”

“既然你不想说……”

@奇@“不过,我觉得你还是应该知道,因为有些事情是与敏慧有关的。”

@书@“是吗?”我不以为然地说。

“看得出来,你似乎对这些事情没啥兴趣。”

“也许是吧!”我慢吞吞地说,“不过,我觉得我应该对你所说得随便什么事情都感兴趣!除非是你不让我知道。”

“看来,我对你所说的任何事情都应该感兴趣,”我说,“尤其是那些捕风捉影的事情。”

“她就像一只可怜的蝴蝶,被一个淘气的小学生抓在手里,挣扎着,拍打着彩虹般的翅膀。”高骞沿着自己的思路竟自说了下去。

“我觉得你很有诗人的气质,能够跟轻风嘻戏,能够跟浮云谈笑。”

“真的吗?”他饶有兴趣地问。

“因为你太喜欢去摆弄那些子虚乌有的事情了。”

“好,说得好!”他笑了,“我只是不想让自己真正成为一匹十足得归纳法的驴子啊!”

“而我则很希望自己成为一只快活的林中之鸟。”

“可惜,你却让自己成了一个大名鼎鼎的傻瓜蛋了。”他滔滔不绝地说,“一个人耐着性子硬嚼苦闷之果的涩味,譬如说,那个有着美丽,纯洁,高贵而道德高尚的却又没有坚强的意志使自己成为英雄的他就是一直在他父亲的灵魂里徘徊却不肯让自己走出来。走了,走了,不再胡闹了,完了事了!他说罢,便嘻天哈地,大有疯傻之状,遂从此出门走了。瞧,他走了是走了,出了家门去了,还好,他让自己走到了那一领大红猩猩毡的大斗蓬里面,而不是像杨家庄的杨大,学名叫必恭的汉子,因借不到一条裤子而不能在大街上行走。总之,一个人要想走出家门,至少一条裤子万不可缺少的,否则,赤条条的,街上怎么走,我呢,作为你的好朋友,还是要提醒你——千万不要动不动就触景生情,动不动就回忆过去。实际上,你所需要的只是一个女人的爱,而不是什么林中小鸟的翅膀。”

于是我说:“罗地的征服者到头来还是让自己栽了一个大跟头,难道不是吗?”

“我可不在乎你随便讲些什么,反正我是心甘情愿地在花枝招展的少女中间充当一个憔悴的流浪汉。到处流浪!到处流浪!命运唤我奔向佳人,奔向佳人。”

这时候,李玉梅说:“那倒不必,只要你对敏慧的事情感兴趣就够了。”

“是吗?”

“应该如此吗?”她嘻嘻一笑,“一个男人对自己心爱的女人的事情感兴趣,原本就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吗?除非你不爱她,或者不在乎她!”

“那该不是一些莫须有的事情吧!”

“干吗不是呢?”她说。

我沉思了片刻,然后开口说道:“玉梅,我觉得你更像一个城里人。”

“哎哟!”她听了我的话竟哈哈大笑起来,“你呵!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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