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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丽莎白-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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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现在绝对不行。她明天就要举行登基大典了,她是女王,而我却曾经是个囚犯!”
  与此同时,伊丽莎白也是紧张到了极点。如果罗伯特有什么出人意料的亲热的举动的话,她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伊丽莎白心里矛盾极了,又激动,又慌乱,又紧张不安,又有几分羞怯为难,此时此刻,她真是心乱如麻呀。
  其实,伊丽莎白的紧张是多余的。她端坐在沙发上的姿势就已经说明了一切,她是那么矜持,那么高贵,脸上的笑容那么适度。噢,天哪,她简直是一尊塑像,圣洁,庄重,高雅,令人不敢冒犯!两个人在嘴上说着些不关痛痒的话,其实他们的内心却有一种渴望,渴望着肌肤相亲,心心相印,却又都碍于礼法而不得不自我克制。这场面真是令人尴尬,罗伯特后悔自己来的不是时候,他有些坐立不安了。

童贞女王(18)
伊丽莎白心里惦记着明天的登基大典,也有些心不在焉。终于,她打破了沉默:“阿什利,水果准备好了吗?”
  罗伯特知道自己该告辞了,他就这么两手空空地回去实在有些不甘心。于是他站起身,后退了两步,单膝跪下,就势握住了伊丽莎白的一双纤纤玉手,热烈地亲吻起来。
  立刻,一种酥软的感觉传遍伊丽莎白的全身,她快活地呻吟了一声,低声柔柔地说着:“回去吧,罗宾。记住,明天你必须时刻陪伴在我左右,这样我的心才会踏实,才有安全感。”
  “放心,你的一举一动都左右着我的视线,我不会离开你半步的。祝你做个好梦,我的女王。”
  “噢,这个温柔多情的罗宾。”伊丽莎白还在回想着刚才那有些尴尬又有些甜蜜的一幕,不知怎的,她现在的心情很平静,是的,按罗伯特的话去做吧,做个好梦,明天还得以饱满的形象出现在众人面前,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庆典真是令人应接不暇,透不过气来呀。
  1559年1月15日,这是普天同庆的日子。按天主教的传统,这一天是星期日,应该是成百上千个善男信女走进教堂聆听主的福音的宗教纪念日,但现在它却成了伊丽莎白女王的加冕日,人们涌上街头,载歌载舞,欢度这一盛大节日。
  礼炮隆隆作响,钟声愉快回荡。在万民欢呼声中,伊丽莎白乘坐的凤辇出现在伦敦塔下。天下起了淅沥的小雨,伊丽莎白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之中却丝毫没有察觉。然而等候在伦敦塔下的文武百官们却都注意到了,伴随在伊丽莎白身旁的两位英俊威猛的青年军官,举起了绣着红白玫瑰图案的华盖为伊丽莎白遮挡着风雨。他们之中有一个人为人们所熟悉,因为他就是曾经权倾一时的阴谋家诺森伯兰公爵的长子罗伯特·达德利。至于另外一个虎背熊腰的红头发青年,他自称是亨利八世的私生子,因而也就成了当今女王伊丽莎白的兄弟,他的名字叫约翰·佩德罗爵士。
  虽然伊丽莎白只在伦敦塔被囚禁了一个星期,但对她造成的身心伤害和巨大的耻辱感却令她永远难以忘怀。此时她不禁感慨万分,事过境迁,当初这里被关押的囚徒如今成了堂堂正正的女王。命运多舛,人生多变,这一切全是天意,谁能抗拒得了?
  在不经意之中,伊丽莎白感觉到了罗伯特那灼热的目光,她心里一暖,禁不住朝他投去了甜甜的微笑。
  王公贵族齐集在伦敦塔附近,虽然天上飘着零星的雨丝,但宫廷贵妇们佩戴着闪闪发光的珠宝和耀眼的黄金项圈似乎使阴霾的天空变得清澈明亮起来。当然,衣着鲜艳的乔治·诺利斯一家三口也在人群中,他们的女儿雷蒂希亚正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女王。
  伊丽莎白身穿华丽的紫红色天鹅绒皇袍,满身的金饰闪闪发光,戴着属于公主的小巧别致的金冠——因为这时她还没有正式登基呢。她开始登上一辆敞篷的銮舆,銮舆四周披挂着带着流苏的长及地面的金色锦锻,驾辕的两匹骏马也披金挂银十分神气。紧跟在銮舆两侧的是人数较多的皇家卫队,他们身穿绯红色锦锻长袍,手持金色战斧——在古罗马人的心目中,这就是王权的标志,他们称之为“法西斯”,不知伊丽莎白此举是不是效仿古罗马人。再往后是穿着绯红色丝绒紧身上衣、身披盔甲、全副武装的士兵,他们的胸前和背后装饰有十分醒目的红白两色玫瑰和E·R(E·R。为ElizabethRegina的缩写,即指伊丽莎白女王)两个字母。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童贞女王(19)
人们立即意识到了,“在这场隆重、豪华的庆典背后,更多地显示了新政府的魅力。”
  雷蒂希亚挽着父亲的手臂,夹在拥挤的人流中机械地迈着步子。她的视线完全被伊丽莎白吸引过去了,她发现女王身上有一种特有的魅力,令人难以抗拒。雍容华贵的皇袍衬得她白皙的脸上容光焕发,神采奕奕,伊丽莎白身材中等稍高,十分苗条,优美的身段使她显得比实际年龄要年轻得多。尽管伊丽莎白只是二十五岁出头,但这对雷蒂希亚这样一个年仅十七岁的少女而言,已经算是很老的了。
  似乎是遗传了母亲那股子争强好胜的心态,雷蒂希亚暗暗地将自己与这位表亲作了比较。根据雷蒂希亚所见过的博林家族的画像判断,伊丽莎白更多地继承了母亲安妮·博林的那种难以言传的风韵,其实她的五官并不是很像安妮,倒是她那头刺眼的红头发更多的是亨利国王的杰作。当然,伊丽莎白的肤色很美,褐色眼睛十分动人,再加上她优美的身段和高贵的举止,虽说不上是倾国倾城,也称得上是一位才貌俱佳的女王了。
  这么一想,雷蒂希亚不禁有些气馁,她转着乌溜溜的眼睛,噘起了红艳的嘴唇。其实,雷蒂希亚一出生就被公认是一个小美人,她有长长的睫毛,浓浓的双眉和一双乌黑明高的大眼,还有一张遮在金发下的鹅蛋形的脸,更重要的是她已经长成为一个亭亭玉立的大美人,正是含苞待放的花季,她美得自然,几乎无可挑剔。
  看着女儿那副怅然若失的样子,诺利斯夫人似乎明白了几分。她悄悄地耳语道:“亲爱的雷蒂丝,你是我们的骄傲,你知道吗,你的举手投足间有安妮·博林就是你姨婆的影子,在我的眼里,你比任何人都漂亮。”
  雷蒂希亚笑了,一脸的灿烂:是呀,倘若没有公主或王位的光环,伊丽莎白究竟能有多少迷人的地方?当然,人们不可能撇开王位去想像伊丽莎白,因为王位已经成了她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了。瞧,她的睫毛和眉毛稀疏得几乎让人看不见,她还有一个傲慢的鼻子,她的皮肤白皙但却给人以柔弱的感觉。噢,看哪,上帝,原来伊丽莎白脚上的靴子加上了高高的后跟!难怪她穿了拖地的长袍,难怪她给人一种苗条纤细的感觉,哼,恐怕她还没有我高呢。雷蒂希亚对欢腾的场面并不太感兴趣,她只盯着伊丽莎白,琢磨着自己如何才能比她更出色。忽然,雷蒂希亚眼睛一亮,上帝,她发现伊丽莎白身边有一个同样引人注目的漂亮男子!他高大魁梧,两道浓眉下是挺拔的鼻梁,笔直地将两缕胡子分成了漂亮的八字形。天哪,他是那样的威严、高贵,卓尔不群的翩翩风度足可以与伊丽莎白媲美。看哪,他几乎与女王并骑同行了,他神情凝重,没有女王那样傲慢的气质,顾盼间显得沉静自若,十分自信洒脱。
  “父亲,那个肤色黑黑的年轻军官是谁?”
  “哦,他是女王的御马总监,相当于王室三品官哩。他就是赫赫有名的达德利家的长子罗伯特·达德利。”
  “罗伯特·达德利?”雷蒂希亚暗暗记住了这个名字。这个男子与她所见过的任何男子都不一样,显而易见,他具有一种难以用文字描绘的独特气质,他不仅仅漂亮,他的周身散发着一种令人无法抗拒的魅力,成熟、稳重、热情和风度翩翩。雷蒂希亚轻轻地叹了口气,她不能不承认罗伯特的魅力已经使她神魂颠倒了,而当她注意到女王伊丽莎白那种无言的默契时,她觉得整个神经都兴奋紧张起来了,因为雷蒂希亚已经找到了可以伊丽莎白相抗衡的东西!她自小就雄心勃勃,耳朵里被父亲灌满了宫廷里的各种礼仪和伊丽莎白生活学习的一切内容,伊丽莎白一直是她心目中的楷模,而现在则变成了她的对手!雷蒂希亚知道自己的身份,所以她并不羡慕即将被伊丽莎白戴在头上的王冠——这对雷蒂希亚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事,想想那个心高气傲的简·格雷,不就因为贪慕王冠而葬送了性命吗?雷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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