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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成功,每一个人的失败则是全家的失败。社会地位卑微的农民更是把家庭看成是自己的“安乐窝”,至今北方农村尚有“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谣谚。而且,农民多是聚族而居,不是谁想灭掉自己的全家就可以灭掉的,这是会震动整个宗族的。这种把家庭看作干“大事业”的累赘,必须清除干净的想法,只能是反映了沉沦在社会底层的游民为改变自己的命运,铤而走险之前的独特的心态。《花关索出身传》的确也把蜀汉刘备等帝王将相争夺天下的历史看作到“兴刘山”作“替天行道”的强人的故事。南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十八记载:建炎二年(1128)六月,建州兵乱,“军士叶浓等相与谋,互杀妻子以为变。是夜,纵火焚掠,盗本州观察使印,突城而出,进犯福州”。看来“花关索”中情节也不只是出于艺人想象,是有现实生活为依据的。明末的农民领袖李自成李自成是游民出身,他长期为驿卒。就不许与之无关的女人进入其营地,当遇到被包围或其他困难时,先要杀掉老羸妇幼以保存自己。见《绥寇纪略》卷八。直到民国时期,那些落草为寇的土匪,仍然是蔑视女人,视家庭为累赘,哪怕匪首是女子的也多采取这种态度,她们完全没有女人对家庭的眷恋。土匪完全是个男性的世界,女人只是他们的消遣对象。有个匪首在行军中仅仅因为其妻子是小脚,跟不上队伍,就毫不犹豫地把她一枪打死了。有的首领仅仅因为眷恋某个女人,就会导致众叛亲离。(见[英]贝思飞著《民国时期的土匪》,P182—186。)家庭中的主要内容——女人,在游民生活中是没有地位的。这正像描写解放前###会生活的电影《摇啊摇,摇到外婆桥》中黑帮老大所说的,“兄弟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女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一样。
家破才能造反:论游民意识的存在(2)
《花关索认父传》中还有个情节也大悖于中国古代主流社会的道德观念,那就是在“孝”的问题上江湖艺人所提出的挑战。花关索长大成人后英勇非常,并有一身好武艺。当他到荆州来认父亲关羽之前,已经为父亲立了一个大功——为关羽追回了丢失的胭脂马(即《三国志演义》中所说的赤兔马)。可是因为花关索来历不明,关羽不肯认他这个儿子,骑上胭脂马便走,于是性格暴烈的关索“怒生嗔”,和他父亲翻了脸:
看你今朝哪里去,如何不认自家人。好生今日认儿子,做个遮枪付剑人。若是言声言不认,横山落草做强人。投了六国曹丞相,领其干戈动战争。来打兴刘铁脚寨,拿捉官员五虎人。
这段唱词中,关索竟声言,如果关羽不认他,他就要投靠曹操,再起刀兵来捉拿关羽等属于刘备一方的五虎上将。这是大逆不孝的。“孝”是中国古代宗法社会中上下一致认同的伦理观念,在下位的农民也与统治阶级一样重视孝道。佛教初传入时,因为不敬父母不讲孝道,很难在中国传播,后来中国化的佛教也不能不修改其教义以适合中国的国情,大肆张扬目莲僧救母的故事。曹操何尝是孝子,但他却可以以“不孝”的罪名杀掉孔子的后裔孔融。皇权专制社会这里的皇权专制社会就是指我们通常说的封建社会。用“封建”来定义秦始皇以后的中国社会是不符合实际的。详见后记。里,就统治者实际利益来说,他们最重视的伦理道德应该是臣下们对皇帝的“忠”,然而,他们不说“以忠治天下”,这是他们的聪明处。他们说“以孝治天下”,就因为“孝”的覆盖面更大,并且是能够被全体老百姓认同的,因为孝是维护宗法制度最重要的道德观念。而《花关索认父传》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对“孝”提出挑战,这种思想意识是超出主流社会所允许的范围的。用“民间思想”很难对这种现象加以说明,因为以宗法农民为主体的民间,对孝道不仅不会背弃,往往比统治集团中的人们更虔诚。《花关索认父传》中对“孝”的态度,只能是无家无业的游民才会有。《三国志演义》一个较早的本子《三国志传》中,删去了关索威胁其父要挑起战争的情节,当关羽拒绝认他时,他只是哭昏于地,痛不欲生,这才符合社会的主流意识。后来的本子则干脆删去了关索这个人物,因为与他有关的故事许多都与主流社会意识相左,不好处理,修改者才采取这种断然措施,一了百了。
又如,元明之间江湖艺人所撰的杂剧《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剧中写到亡命江湖的关羽与卖肉的屠户张飞相识之后,在街头又碰到长相奇异的刘备,于是便邀请他一起饮酒。酒后刘备醉卧,有赤练蛇在他的七窍中穿来穿去。关羽对张飞说:
兄弟也!你不知道。这是蛇钻七窍,此人将来必贵也。等他醒时,不问年纪大小,拜他为兄,你意下如何?
只是因为刘备“将来必贵”,为了沾他点光,也不管他的年龄大小,便拜之为兄的做法,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不论是在有权有钱的人群中,还是在平民百姓当中,都会被认为是丑恶的势利眼的作风。也许社会上有些人持这种想法或实际上这样去做,但他们为了与主流舆论保持一致,也决不会公开地承认和张扬。此剧的作者则不仅对此大加张扬,毫不以为非;而且让它从后世被尊为“武圣人”的关羽的口中说出,真是对关帝圣君的亵渎。这种思想意识与这样不讲究文饰的作风,是传统社会里具有一定角色位置的人们所不能为或不敢为的;它只能出于在公开的社会秩序中丧失了一切,已经没有了角色位置和角色意识的游民群体。因为,他们目前关心的只是生存。
有些研究者也发觉了这些情节的古怪,但是不能对它做出合理的解释。只是说民间艺人“常会有些匪夷所思的想法”,而不知道这些艺人的想法是与他们的独特的社会地位与生活经历联系在一起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社会意识”,这个道理,虽然人们谈得少了,但它还是万古长新的道理。这些问题,后面还要详加论证,这里只是提个头儿。
家破才能造反:论游民意识的存在(3)
这仅仅是两三个比较特殊的例子,还有许多常见的问题。例如,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武侠小说风靡全国,特别是香港作家金庸的作品在大陆拥有极其广泛的读者群。上起高级官员、高级知识分子,下至平民百姓,无不爱不释手。数学家华罗庚把武侠小说誉为“成年人的童话”。此语“一锤定音”,为武侠小说争得了合法的地位。武侠小说流行以后,“江湖”一词便活跃在人们的口头。其实自先秦就有“相忘于江湖”之喻,《史记?货殖列传》中也有范蠡“乃乘扁舟浮于江湖”之说,这个“江湖”是与“朝廷”相对的。朝廷充满机心与斗争,没有自由,不得安宁,甚至连生命都得不到安全保障。生活在统治阶级高层的人们,“夜费心机,日施手段”,为的就是趋利避害,保存和发展自己,抑制和削弱他人;而江湖则是安谧宁静之所在,这里泯灭了差别,没有斗争,有的是自由自在,随意和潇洒,可以说是周谷城先生所提倡的“无差别境界”了。当然,它属于那些起码是不愁衣食的有产者的,而且还带着几分文人士大夫的幻想成分。
武侠小说中的“江湖”与文人士大夫的“江湖”则是根本不同的,它充满风波艰险、刀光剑影、阴谋诡计和血仇报复;它又是变幻无常的,在普通人眼中神秘莫测,很难一履其地。这种“江湖”是与文人士大夫无关的,那些出没于江湖的盗贼侠客,如果褫去了武侠小说作家对他们的神秘化和美化以后,读者们看到的就是脱离了社会正常秩序、勇于冒险、富于主动进击精神的游民。“江湖”是这些游民生活的空间。他们在这里挣扎、冒险,有时仅为觅得一粥一饭也要付出很大的气力;可是,在这里他们可以凭着自己的力量获得生活的权利,或许在这里他们会取得变泰发迹的机会。然而,这里的风波险恶决不亚于庙堂(朝廷),而且由于游民缺少文化,他们之间的斗争更加激烈,手段更加残酷,斗争的目的不加任何文饰、更为赤裸裸。金庸武侠小说《笑傲江湖》中一些浪迹江湖的侠客,就有厌倦江湖的险恶、打算“金盆洗手”退出江湖而不可得,甚至为此付出生命的。
游民的“江湖”与隐士的“江湖”是迥然有别的。如果我们不从游民和游民文化的角度考察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