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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9章 番外-水绚璎篇(16)()
当那双脏兮兮的小手碰到我的身体时,我条件反射般地抽身退出,谁知一时用力过猛,竟将她推倒在地上。随即,我跨步离开,始终不曾望她一眼。
到达磨安镇最大的锦绣店,我随便指了指一些布帛,叫家丁搬走,自己跑去跟掌柜结帐。正当我掏出银子,准备付帐之时,一个小小的身影突然横在了我与掌柜之间。我讶议地低下头,发现站在自己眼前的,正是刚才被我推倒的小乞丐。
她站在正中间,双眼直视掌柜,冷静地问道:“那些布帛一共多少银子?”
掌柜不明所以地望望她,又望望我,以为她是我的朋友,便诚实地道:“一共一百三十两。”
她不屑地哼了哼,指着仆人手上的蓝色丝绸,问道:“那个纹宁绸多少钱?”
掌柜郁闷地望着她:“三十两,怎么了?”
“哼,掌柜不诚实,昨天李夫人过来,你只卖二十八两。”
她又指指另一仆人手中的乳色锦缎,“那个呢?”
掌柜的脸有些发黑,低声道:“四十两。”
“前天赵三爷来买,你明明只卖三十七两。”她愤怒地望着他,双手指着仆人们手上的布帛,继续道:“那凤尾锦,你四十三两卖给了孙四娘;绒地绢,三十二两;洋花缎,二十七两;绮霞绸所有的加起来,一共一百二十两!掌柜你不厚道,怎么能这么做生意呢?这样的黑心钱怎么可以赚?”
掌柜的脸色越来越青,他尴尬地望了望默不作声的我,勉强挤出了一个笑容:“这位小少爷,那些都是老顾客的价格。但一回生,二回熟,今日我也这个价钱卖给你,以后记得常来光顾本店,嘿嘿。”
我二话不说地掏出银子,付了帐,转身走了出去。
没想到,那个脏兮兮的小丫头也跟着跑了出来。她望着我,傻笑:“漂亮的哥哥,你了我两铜币,我帮你省了十两银子。我可不欠你了哦!”
“好。”我点点头,试图绕开她。谁知她一个跃步,又跳到了我的眼前,狡黠地笑:“鉴于这十两银子是我帮你挣回来的,你是不是应该分我一半?”
我慷慨地掏出掌柜退还我的十两银子,递给她:“全给你,拿去吧。”
她开心地伸出手,笑嘻嘻地试图接住我递过来的银子,就在我松手的刹那,银子突然掉了下去。伴随着银子一起落地的,还有那个肮脏而瘦弱的身影。刚才还活泼跳跃的孩子,突然就这样从我的眼前倒了下去,晕厥过去。
第310章 番外-水绚璎篇(17)()
于是那一天,我将昏厥的她带回了水绚宫。后来我才知道,她之所以会昏厥,是因为连续几天滴米未占,饥饿过度所致。
小乞丐苏醒后告诉我,一年前,她的父母为躲避战乱,带她来到此地。可是在途中,遭遇土匪袭击,双亲当场毙命,而她,因为藏身在车上的茅草堆里,才侥幸逃过一劫。这一年来,她独自流连在磨安镇,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
我望着那对明亮清澈的眸子,心里感叹,这真是一个倔强的丫头。明明过着饥不择食的生活,却不愿卑微地向他人乞讨。为了维护心中那点渺小的尊严,努力地从荒郊野岭摘来几束寒梅,试图以梅换钱。出于怜悯,我将她留在了身边,做我的贴身侍女,并且送给了她一个名字:赤雪。
那时候的我,不过是心血来潮,做了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可是我怎么也不会想到,从那天开始,她竟然在我身边,不离不弃地待了十七年。
初进水绚宫时,赤雪爱极了白色。那时候的她,总是会穿着一条雪白的小素花裙,成天粘在我身后,欢天喜地地当我的小跟班。她总是用干净的嗓音,喊我为“璎哥哥”。
小时候的我,深深厌恶着白色。那纯净而一尘不染的颜色,太过干净,与我的世界格格不入。所以相应地,我讨厌着穿白裙子的她。每次她试图靠近我,我总是会不耐烦地冲她吼:“你走开。”
我欣赏红色,尤其是暗红,因为那是血液的颜色。我遗传了父亲的基因,天生就有一头暗红的卷发。我的人生注定充满血腥,唯有在狰狞的血光中,我才能找到生存的意义。
令我奇怪的是,相遇三个月后的某一天,赤雪突然不再穿白色了。从那日起,红色成了她唯一的标志。正是那一缕红裙,陪我走过了之后十几年的岁月。于是,我莫名其妙地相信,其实她与我一样,也是个嗜血之人。
半年之后,水绚宫惨遭灭门之害。我与赤雪被藏身在密室之中,屋外杀声撼天,屋内的我,却什么也做不了。
那一日,强烈的愤怒与仇恨侵袭了我的心房。于是,我下决心修行水绚。而陪伴在我身边的赤雪,理所当然成了我的试验品。
那一日,我将童年时代偷看水绚所学为的咒术,用于了她的身上。“我以水绚宫神鸷的名义,赐于你弯月烙。从今以后,你就是我水绚璎的专属女奴!生生世世,永不停歇”
自那日起,赤雪成为了我的奴,而我,是她唯一的主人。
第311章 番外-水绚璎篇(18)()
水绚宫灭门当日,扇须右使在赤雪的包裹中,放入了足够我俩生存几年的盘缠。秘密逃出之后,我带着赤雪,在一处僻静的山林,买下了一幢大房子,作为我练功的秘密基地。
不得不说,“水绚”似乎是特意为我而准备的邪功,自修行之日起,我那原本空虚的灵魂,仿佛突然找到了前进的方向。于是,自那日起,我将自己封闭在密室,夜以继日地修行着。五岁的小赤雪,成为我主要的血源供应者,也是照顾我饮食起居的唯一伙伴。
那时候的我,早已习惯了被人捧在掌心的少爷生活,根本不懂得生存的艰辛。我从来都没想过去关心,年仅五岁的她,为了照顾我这个小少爷,每日需要付出多大的努力。我将扇须右使留下来的银两,全部都交给了她去打理,自己则全心全意修行“水绚”。
对于赤雪,我有着绝对的信任。每次看见那丫头崇拜而羞涩的眼神,我总会在心里嗤笑,真是一个蠢丫头。如果她想逃走,这几年将是她最佳的时光。可是,我却非常清楚,那丫头根本不会逃。她不会离开我,更不会背叛我,因为,她是我水绚璎的奴。所以,我很放心把一切都交给她。
魔功“水绚”似乎天生为我而出现,我的成长速度远远超过了它的创始者水绚离。不过短短三年,我的功力已达到当时一流剑客的水平。这三年里,我潜心修行,完全忽略了那个总会定时出现在我身旁的小小身影。直到,那一天的到来。
那是一个秋风萧瑟的黄昏,我独自在林中舞剑,在满天飘落的碎叶中,欣赏落日时分天际那一缕血红的霞光。每日夕阳西下之际,身着红裙的小赤雪,都会蹦蹦跳跳给我送来晚膳,并且坐在我身旁,笑嘻嘻地望着我用膳。然而那一日,她没有出现。
我坐在树荫下,不耐烦地等待着。夜色渐沉,夕阳的余光消失殆尽,漫天繁星爬上了漆黑的夜空。可是,那个从来不曾迟到半分的女孩,依旧没有出现。
第312章 番外-水绚璎篇(19)()
我的心情开始变得莫名地焦躁。我怒气冲冲地回到我们的宅子中,却发现,她不在那里。我的心中闪过一丝疑惑,她会不会已经逃走了?我的“水绚”还没有修炼成功,她是我的第一个血源供应者,我需要她。如果,她敢逃,我定饶不了她!
于是,我凭着对她气息的感知,一路寻她而去。只是我没有想到,再次见到她,竟会是这样的情形。
微弱的月光下,漆黑的深巷中,她跪坐在地上,被几个打手模样的人围在中间,遍体鳞伤,眼神中透着惊恐与倔强。一个富家阔少模样的男子,站在外圈,嚣张地大吼:“给我打死她!奶奶的,竟连本少爷的钱包都敢偷。打!往死里打!”
打手们伸出拳头,凶猛地向她袭去。我飞身将她救出,神色阴霾地望着那帮狂徒,冷静地问她:“怎么回事?”她紧紧揪着我的衣袖,眼框溢出了晶莹的液体,吞吞吐吐:“我我”
“臭小子,你少管闲事!”不远处,那个富家阔少却开了口:“这个死丫头,屡次三番偷我的银子,今日总算是逮着了,老子非打死她不可!”
“为什么?”我们自己明明有银子,为何还要去偷窃?
我冷静地扫向她,她却只是紧紧拽着我的袖子,半天不肯说一句话。后来我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