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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第一次离开的晚上,小丫头伤心至极,我带她打架、喝酒,喝得微醺时,她问我:“如果孤孤单单一个人……到底要靠什么,才能在这世上活你那么久……”
我怔住,此前从来不觉得一个人有什么不好,如果可能,我宁愿从一开始就一个人,这样便不会看着身边的人渐渐凋零,也不会为了谁羁绊数千年之久。
忽然想起我从马厩中带出来的那个孩子,他离开人世的时候已经是耄耋之年,然后便是他的儿孙,一代一代,都是我看着出生、长大、衰老、死去,却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再感觉不到喜悦和悲伤。
对于他们来说,我是从不见老的莫先生,而对我来说,他们既是同气连枝的故人,也是转瞬即逝的过客。
岁月留给我最多的东西,就是生命里数也数不清的过客。
但是小丫头说,即便她丢了整个世界,也并不后悔认识所有的人。
“东方连城、东方连锦,还有莫先生,早晚有一天,我也会离开你们,但我决不会后悔认识你们,因为所有的人,都在这儿……都在这儿呢……”她拍着胸口,面颊酡红如桃花。
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想放她离开。
……
之后,事情渐渐变得千头万绪起来,先是一个小小的疏忽,让那丫头有所察觉,拎了包袱夜遁而去,继而雪狐王族探得风声,开始插手此事。
我从来就没有打算要绕过雪狐王族,在开启洪荒之门的路上,他们永远是最重要的对手,所以我并不觉得惊诧或者沮丧,相反,却是有一丝宽慰的。
小丫头总也学不会防范和憎恨,算计她的过程如同当街殴打吃奶的孩子,毫无乐趣可言。雪狐王族的适时加入才让人真正有了战斗的心情,说实话,我尤其喜欢那只性情暴躁,骄傲凉薄,却又不离不弃狐狸。
鲲州城中,沧海之眼现身,洪荒之门尚未开启,周遭已强敌环伺。
苏家庄园一战,败得出乎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要与整个妖界对抗,或许,我还需要些像样的帮手。
连城那孩子坚信洪荒之门开启之日,便是东方世家雄踞天下之时,连锦的心思难以捉摸,但自幼与兄长感情甚笃,他们身上流淌着初月部族的血液,生来就非同寻常,他们是最适合的战士,有野心,有,有时,有势,有运,有命,唯独还没有能与妖族抗衡的异能。
所以决定再次授于他们噬魂之术,也不过一念之间的事情。
这样做有些危险,但除此之外,我再找不到另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既能为自己添些助力,也能让东方世家的后人不至于成为别人的俎上之肉。
小丫头终于完全看清了莫先生的险恶居心,却似乎仍然没有面对死敌时应有的恐惧或者仇怨,我不知她这该算是善良还是驽钝,却可以断定,她的那颗异世之心,必定会如最纯粹的水晶一般全无杂质。
苏家庄园雨疾风骤,小丫头单薄地站在檐下,说她不恨我,只是……可怜……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被人可怜。
犹记得王都城那家桂花飘香的酒肆,她喝醉了,站在椅子上大声吟颂着一首我从来也没有听过的诗,那应该是从她的世界带来的词句,不知何人所作,洒脱奔放之气却如海雨天风般扑面而来,回肠荡气,入耳难忘。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与尔同销……万古愁……
……小软软,若你不是你,而我也不是我,该有多好。
作者有话要说:文章神得太久,前面的都忘了,又得写后面的,又得看前面的,很烦人对于经年等待恨不得弃文,但现在又咬牙切齿翻开这章的宝贝儿们,刀很抱歉,卡文如难产,修文如整容,都是急也急不得的,况且我是在修文期间卡文,莫伤离的还蓖人纠结,番外也纠结,几易其稿仍不能满意,弄得我也有点神经质……无论如何,很抱歉,幸而现在总算写出来了,有服用了蜂蜜、香蕉、韭蔡汤,巴豆、大黄、油的感觉……午时已近,祝愿大家午餐有个好胃口……是麻
第三十四章 大鹏一日同风起()
黎明是“绿腰倦”一日之中最寂寥的时候;彻夜笙歌;所有的人都累了、醉了、睡了,也不会有什么客人在此时还来光顾,朱颜站在楼头,看着楼下的小厮熄灭门前的最后一盏彩灯,轻舒了口气,转身便要向卧房走去。
“留步。”
冷淡而尖利的语声,伴着飞鸟振翅;在清寂的空气里突兀响起;朱颜转身,但身后并没有一个人影,华丽的雕栏上却不知何时落了只白鹳,纤足修颈;通体如雪,正带了些倨傲的神情看着她。
这只鸟儿在鲲州城中堪称妇孺皆知,朱颜也只是微微一怔,脸上随即泛起职业性的温柔而妩媚的笑意:“我道是谁能这样高来高去,原来竟是九爷,稀客稀客,这大清早的,九爷贵足踏贱地,不知有何指教?”
白鹳阿九迈着它的“贵足”来回踱了几步,不咸不淡地哼道:“莫非你这绿腰倦中的客人,都是有指教才来的?”
“九爷是来做客的?”朱颜笑道,“那真是失礼了,您里面请,我这有新到的百灵画眉,歌声甚是婉转,模样也俊俏,后园还有一只孔雀,舞艺超群,就连楼中头牌的姑娘也比不上他,可惜是雄的,不知九爷喜欢什么,只要您提出来,朱颜定当竭尽所能……”
阿九倒是听得怔了怔:“你这绿腰倦……连鸟的生意也做?”
“寻常鸟儿自是不行的,但以九爷的身份,又岂能与寻常鸟儿相提并论?”
这话听在一只向来眼高于顶的鸟的耳朵里,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受用,九爷扬起脖颈,很得瑟地想甩甩头上的翎羽,却又想起那根羽毛日前已经被某个杀千刀的家伙给拔去了。
于是心下郁郁,看着这纸醉金迷的所在,竟真的想喝两杯:“鸟儿我却是不怎么喜欢的,你这有鱼没有?最好是那种漂漂亮亮,体态轻盈的小金鱼……”
一块石子挟了清啸之声从楼下激射而上,不偏不倚正中阿九的脑袋,阿九猝不及防,踉跄了几步才勉强站定,幽怨地向下瞄了瞄,没好气地对朱颜道:“今天要做客的不是我,正主儿还在楼下呢。”
朱颜凭栏向楼下望去,晨雾飘渺的街道上,不知何时已停了辆宽阔的双驾马车,有雪白劲装的车夫在旁边垂手而立,车上装饰简约,并不见攒金砌玉的精致浮华,却于厢辕帘笼之间隐隐透着难以言喻的尊崇淡雅之气,让人过目难忘。
“那车里……难道是?”这个问题出口,朱颜便觉得自己有些愚蠢。
即便不看那马车,鲲州城中,能让白鹳阿九做马前卒,为其打前站引路的,又还会是什么人?
“我家公子近日心情有些烦乱,听说绿腰倦中的歌舞甚是精彩,便想来散散心。”阿九摇头晃脑地道,忽然又瞥了眼朱颜,“看老板娘的样子,好像不大欢迎?”
“九爷玩笑了,龙大官人莅临,是我这小楼天大的造化,朱颜怎么敢不欢迎。”朱颜笑靥如花地拍了拍手,向闻声而来的小厮道,“快去,叫姑娘们赶紧起床梳洗,盛装迎客!”
……
盛装之下的绿腰倦,风光旖旎,美不胜收,胭脂珠玉的光彩掩去了长夜少眠的困顿,一张张艳若桃李的脸庞上仍然是看不出瑕疵的万般风情,没有谁去纠结为什么名满鲲州的龙大官人会在这个时候流连烟花之地,当箫管声起,舞袖蹁跹,一切与风月无关的问题,似乎都已经不再重要。
公子澈从朱颜手中接过那盏叫做“忘乡”的酒,目光却并没有离开大堂中翩若惊鸿的窈窕身影。朱颜看着他将盏中血红色的液体仰首饮尽,不由得浅浅一笑,眼底深处却带了些似有若无的惋惜之色。
知道来者不善,所以才用“忘乡”款待,不想他居然看也不看就喝了下去……如此绝美的男人,如此绝美的眼睛,眼见得就要烟消云散了,若不是主人志在必得,还真想将他做成雕像,长留在身边呢……
起身,打算借着去厨房催菜的托辞离开片刻,静候这个男人醉倒,但还未及移步,便被龙大官人牵住了衣袖。
“去哪?”优雅的身躯斜倚在花团锦簇之间,浩瀚如烟海的眸子望着她,似乎已是半醉半醒。
“还有一道酒酿虾,是小楼的招牌菜,给龙大官人准备的东西,可不敢马虎,朱颜去叫后厨多用些心。”朱颜轻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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