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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雪倾城-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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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我喜欢。”

    离魂之术是让魂魄从躯体中解脱出来,但雪狐王族真正的力量与异能,却恰恰在于魂魄,当初天绯被天紫的“螭吻”所伤,也是因为万年龙骨的力量伤及了他的元神,而并非血肉,所以离魂并不等同于人间的生死之事,天绯的魂魄也并不是虚无缥缈,他有质感、有力量,甚至有温度,只是脱离了血肉之躯,会变得更自由些,不拘于形,不羁于物,可以坚如钢铁,也可以轻若浮云,一切,只凭心之所欲而已。

    但这样的道理,如果要给身边的这个大脑袋猫科动物解释清楚,恐怕自己先会被烦死。

    所以草草敷衍了一句,想起某只兔子,随口问道:“那丫头呢?”

    斑斓怔了怔,整个人忽然就情绪低落起来,垂了头蹲在那里画着圈,半晌才讷讷道:“……我……我对不起你,那丫头……让我给弄丢了……”

    天绯皱了皱眉。

    “今天早上云姜给我换药的时候,她还在蜃境里玩的,可中午吃饭的时候,她就不见了,你知道,蜃境对于外面的人来说,就是个进不得,也出不得的绝地,她不可能自己走出去,但我们把蜃境翻了个底朝天,连外面的八重山谷都找了,也没有见到那丫头的影子……”

    斑斓懊恼地拍着自己的头:“我还是想不明白,那丫头变成兔子,难道还学会遁地了不成……”

    “你说什么?”天绯打断他。

    “……我说……她变成兔子……难道还学会遁地了不成?”

    “遁地?”天绯淡淡重复着这个词,忽然笑笑,“刚才我就有个问题想问你。”

    “嗯?”

    “你觉不觉得今年春天,这北疆山中的番薯长得特别好?”

    “番……番薯?”斑斓实在不适应他的跳跃式思维,“我是老虎,番薯长成什么样,我却是不管的……不是在说苏软么?你提番薯做什么?”

    “从刚才在树林,再到这里,我总能看见一株番薯,忽前忽后,忽左忽右,不离不弃地出现在我们身边。”天绯懒洋洋地起身,“是今年风调雨顺,番薯丰收,还是北疆物华天宝,就连番薯,也学会了盯梢窥探?”

    话未说完,身形已化作一道白虹,向着不远处草地上那株碧绿的植物飞扑而去,电光石火间,粗壮的藤蔓已被他抄在手里,扬臂一拉,硕大番薯破土而出,见风却又变作一个紫红脸膛,须发皆白的老头,苦了一张脸,徒劳无功地挣扎。

    ”参仙?”这老头,斑斓是认识的,”你这老地瓜,居然还活着,不好好长你的人参须子,一大清早跟着我们作甚?〃参仙被天维揪住,自知逃不脱,索性就任他拎着,仰头看了看那张俊美异常的脸,忽然长叹:”白衣裳……红色印记……长得不错……长得不错……苏软那丫头说话真是不靠谱,这种样貌要是只能算不错,那夭下间,哪里还有什么俊男美女?〃

第二十二章 北方佳人东邻子() 
天朗走出寝宫的时候,门口的守卫正在睡觉,当他若无其事地穿过几重宫苑,来到后园珑兮的书楼,一路之上遇见所有的守卫,也都在睡觉。

    并非王宫卫队军纪松懈,或者集体睡眠不足,只是天朗殿下想让他们睡,他们就得睡,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狐王沧溟曾经严令,不允许三王子走出寝宫半步,天朗觉得自己应该遵从父亲的旨意,所以从寝宫到小楼,他足足走了一千多步,而且,没有任何一步是只走了一半的。

    他为他父王有这样恭顺的儿子而感到非常骄傲。

    后园的小楼里没有灯光,楼下的守卫自然也已经睡得香甜,天朗举步上楼的时候,轻轻捏了捏自己的睛明穴,一夜之间对那么多的人使用黑甜之术,眼睛还真有些吃不消。

    天绯的躯体就放在二楼的一张软榻上,苍白的月光从窗外透进来,照着他俊逸的脸庞和雪似的袍袖,像一尊美轮美奂的玉雕。

    上天造物真是不公平,魂魄在的时候妖孽得不可一世,魂魄走了,空剩了躯体,居然还是挑不出半点瑕疵。

    天朗颇不忿地扬了扬眉毛,伸出手去捏住天绯的脸颊,不遗余力地向两边拉,只拉得那张妖魅倾城的脸几乎变成等腰梯形,这才意犹未尽地住手,轻轻坐在软榻边上。

    “昨夜,你答应了让我挑选谢仪的……”很认真地对天绯说。

    天绯安静地躺在那里,当然不会有半句回应。

    于是天朗自己回应。

    “不错,我答应过你,所以你想要什么,可以随便挑选。”学着天绯的样子躺下去,拿腔拿调地对自己说。

    “真的么?那我可选了。”坐起来,作惊喜状。

    “随便,选什么都好。”躺下去,作慷慨状。

    “其实……很久以来,我一直想到雪原外边去看看,可你也知道,我自己的这副皮囊,离开雪原,恐怕连一日都撑不过去……”坐,自怜自嘲复又自伤。

    “是啊……你这身体确实弱了些,我作为兄长,也甚是忧心。”躺,关切之情溢于言表。

    “你三年前就离开王宫,到人间玩去了,天骁也领了父王的命令出去,只剩我孤独一人,你不觉得,这十分不公道么……”坐,愤愤不平。

    “对,确实不公平!”躺,深以为是。

    “所以,我才想求你,反正你现在用了离魂之术,魂魄跑了,这躯体放着也是放着,不如借我一用,出去散散心,看看人间风景,几日便回来,你意下如何?”坐,妖娆的凤眼中星光璀璨。

    “……这个,怕不大好吧。”躺,十分犹豫为难。

    “哥……难道你就真的忍心让我一生困在这雪原上,千年百年,连人间的秋月春水,花花草草都见不到?”坐,凄怆欲绝。

    “……好了好了,让我想想,让我想想。”

    ……

    寂静的小楼上,清冷的月光中,单薄的身影自说自话,躺躺坐坐,像极了一出诡异的独角戏,待到躺着的“天绯”终于被坐着的天朗说服,勉为其难地同意借出自己的躯体,两个人都已经累出了一身大汗。

    “多谢……多谢……你真是我的好哥哥……”天朗伏在软榻边,一阵剧烈的咳嗽。

    这种游戏玩得久了,太累,且肉麻。

    附身之术对于王族的任何一个人来说,都不是什么太难掌握的技艺,所以从谈判成功,到银色光华之中天朗悄然倒地,再到软榻上的天绯伸了个懒腰站起来,也不过是片刻之间的事。

    走出小楼的时候,“天绯”特意到温泉边照了照自己的模样,虽然是夜晚,又加上水汽氤氲,所以照得也并不怎么清楚,但他仍然非常满意,整了整因为卧床太久而有些凌乱的白衣和长发,忽然迅疾如风地飞掠数十丈,轻松跃上一座高大宫殿的房顶。

    “有个好身体,还真是方便得很呢……”居高临下地孑然而立,天朗喃喃道。

    这里非常冷,也过于清静,没人欣赏他的表演,没人知道他的喜悦,久了,会觉得有些寂寞。

    但从这么高的地方看下去,可以看见宫门外那条雪道,闪烁着淡淡银光的雪道,从雪山上蜿蜒而下,通向夜色苍茫中不知名的远方。

    那里有他从未到过的世界,也有他想念已久的东西。

    自由,从未离他如此之近。

    狐狸回来的这个晚上,苏软又失眠了。

    起初是极度兴奋,无论怎样,狐狸终于又回到了她身边。

    接着是愣怔,因为狐狸讲了雪狐王族与初月无忧的故事,讲了洪荒之门,讲了沧海之眼、长生之魄和异世之心。

    然后狐狸告诉她,所谓的异世之心,就是此时正在她胸腔里面嘭嗵嘭嗵跳着的那颗。

    虽然苏软曾经无数次地猜测过,自己没招谁没惹谁,奉公守法,团结友爱,到底因为什么成了众矢之的。但却做梦也没有想到,她,居然是个祭品。

    嘎得啊,祭品,就是以前看古装片,大户人家祭天祭祖时,托盘里装的那些鸡鸭鱼肉、瓜果梨桃,还有点着红点的超大个馒头。

    苏软从未想过,如果有一天自己的某个零件也被装在那些盘子里,会是种什么德性……

    兔死狐悲,物伤其类,世间事,最能让人悲从中来的就是个同病相怜,于是整个后半夜,苏软都沉浸在对以前所看见的那些被用来祭祀的猪、牛、羊、鸡、鸭、鱼、瓜、果和大馒头等物的同情和感伤里。

    “你到底又想在那里坐到什么时候?”狐狸侧倚了床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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