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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越来越喜欢呆在驿馆里,和我的两位人类朋友在一起,少去想那些烦心事。我和林霁月很谈得来,她也很乐意把她过去做杀手的经历讲给我听,就好像是我在陪着她作那些回忆。在此之前,我一直以为天罗不过是传说中捏造出来的组织,没想到它竟然是真实存在的,而我居然有机会去认识一个活生生的天罗。那些暗杀的故事的确扣人心弦,每次当林霁月讲到她屈身于小小的屋檐角落里,从缝隙里看到暗杀对象从长街的另一头慢慢走过来时,我就比她还紧张。
而黄小路则从来不愿意谈起他过去的经历,每次我要他讲点儿故事,他就只会讲他和林霁月一起去殇州,他和林霁月一起去越州,可事实上他们俩在一起搭档也不过一年时间。
“以前呢?你加入天驱之前呢?那时候你做些什么?”我不依不饶地追问。
“没做什么,”黄小路把头侧开,“我的生活很无聊的,就是读读书,玩玩游……练练武,活了十八岁几乎都没出过远门,比霁月差远了。你还是听她的故事吧。”
“你骗我,”我大声说,“说谎的人都是这样,说话时不敢看别人的眼睛。”
林霁月哼了一声,似乎对此相当不屑。听起来,她大概也从来没有在黄小路那里听到过他过去的故事。我有点生气了,对他说:“我走啦!”
我走出门去,黄小路也跟着追了过来。我装作没看到他,大踏步地向前走,但我的腿太短,无论如何不可能甩掉他,最后我叹了一口气,停了下来。
黄小路来到我身前,蹲了下来,看着我的眼睛:“好吧,我告诉一点我的事儿,但你要发誓,你不能告诉霁月。”
“我以云家的荣誉发誓!”我又高兴起来。
我们在森林里找到一棵大树,靠着树干坐了下来。黄小路皱着眉头,好像是在盘算着应当怎样措辞,最后他开口对我说:“其实我不是属于九州世界的人。”
我没听明白:“不属于九州世界?那你是从哪儿来的,海外吗?”
“也不是海外,比海外还要远得多……”黄小路搔着头皮,“该怎么解释呢?”
他左看右看,从地上捡起了两片树叶:“你看,我们如果把整个九州世界,包括三块大陆和大陆之外的浩瀚海洋比作一片树叶的话,我不属于这片树叶中的任何一个地方,而是来自……另外一片树叶。”
这话还是不大好懂,但我已经勉强可以『摸』到一点方向了:“是不是就好像传说中神仙的领地,和我们的大地永远不会相交。”
黄小路想了想:“你大概可以这样理解吧。”
“那你快讲讲,你的世界是什么样的!”我兴奋起来,“你不会是个天神吧?没准我每年还祭拜过你呢。”
“抱歉,这个可不行,”黄小路摇了摇头,“我不能跟你讲那个世界的任何细节。而且我也不是什么天神。”
“真没劲。”我嘟哝着。
看着我失望的表情,他犹豫了一下:“好吧,我可以稍微告诉你一点,一点点。”
“那你倒是说啊!”我斜眼看着他。
“我来到这个九州世界,是为了某种体验,或者说某种挑战,”黄小路抬头望着深邃的天空,仿佛他真是从天上来的一样,“我要在这个世界完成某些事,来证明我自己,现在我加入天驱,就是为了这件事。”
我依旧似懂非懂,但说到体验、挑战什么的,倒是大同小异:“是不是就好比……你和别人打了赌,一定要绕着扶风城飞一圈,飞不到一圈就算你输?”
“是的,那是一个赌约,一个挺可怕的赌约,”黄小路长叹一声,“我必须要完成它,不然的话,我最好的朋友就会……”
他没有再说下去,但我已经明白他的意思了。他虽然来自另外一个世界,身上肩负的却似乎比林霁月所担负的更加沉重。作为他的朋友,我没法在其他方面帮助他,只能希望他这一次来到扶风城能够顺利地完成任务,劝服我的大哥。当然,这得在他正式即位之后。现在整个扶风城都在等待,等待着那位来自多兰斯城邦的大祭司大驾光临。
一个下着小雨的清晨,多兰斯城邦大祭司的马车慢慢碾过泥泞的道路,进入了扶风城。这一路上的道路都不太好走,为了照顾他老迈的身体,马车的速度不得不放得更慢,于是他花了足足二十五天才到达目的地,比预期的晚了十天。
叔叔云竞非带着我们兄弟三人到城外迎接。这位名叫经千里的大祭司比我想象中身子骨要硬朗一些,虽然这一段长途的旅程让他显得有些委顿。
“请祭司先休息三天,三天后再举行典礼如何?”我的大哥建议说。在这种时刻,看来他也不好表现得太急切了,不过下一句话就充分体现出了他的担心:“我想请祭司直接住在我家里,以免再出现上次的意外。领主府的防卫肯定比驿馆好多了。”
叔叔表示赞同:“我也有此意。这一次,可不能再出什么岔子了。”
于是经千里住进了我家。叔叔特地从城防多抽掉了五十名卫兵来加强领主府的防卫。而这三天里,我也不被允许外出了,只能每天无聊地坐在花园里,想念着我的朋友。从小到大,我身边围绕着的同龄人都是一帮贵族小孩,个个脸上带着虚伪的礼貌和冰冷的笑容,让我从来都体会不到真正的友情。只有当认识了黄小路和林霁月之后,我才发现,原来和朋友在一起是那么的快乐。
我有时候甚至想,幸好我只是老三,幸好我不必去当那个该死的领主。看看父亲累成什么样,看看大哥癫狂成什么样,这个领主之位真是个害人的东西。而二哥也不是很高兴,为了准备仪式,他也被叔叔强令禁止出去寻欢作乐,尤其在这三天里不许喝酒。对于无酒不欢的二哥来说,这可真是要了他的命了。
“不能喝酒,人生还有什么乐趣?”他吹胡子瞪眼地抱怨说,“不如现在就把我一刀宰了算了。”
“一刀宰了?那倒是容易得很,”叔叔冷冰冰地说,“但在此之前,还是要先把即位典礼参加完,完毕之后随便你想怎么死,我不拦着你。”
我的叔叔云竞非是杜伊霍城邦的第一武士,有人说他甚至可能是宁州最好的武士,二哥虽然武勇,也不可能打得过他。所以二哥只是狠狠瞪着他,直到自己眼睛发酸,才悻悻地离开。
“你长大之后可千万不能这样啊。”叔叔『摸』了『摸』我的头顶,轻叹一声。
这可真难说,虽然我倒是不好酒,我在心里默默地回答着,开始想象自己成年后身边天天美女围绕的颓废模样。
三天时间很难熬,但毕竟还是熬过去了。即位典礼的前一夜,我早早就上了床,以免第二天犯困,但没想到睡得太早也不好,两个对时之后我醒了,并且再也睡不着了。
我爬起身来,吃了一个梨,决定到屋外走走。夜空中繁星满天,火红的郁非、莹白的亘白、纯蓝的印池、淡绿的密罗……天空星辰放『射』着七彩的光芒,令人沉醉。我禁不住要想,黄小路说他来自于另外一个世界,在他的世界里,夜空会是什么样呢?也像九州的星空那样绚烂多姿吗?
正在胡思『乱』想着,突然之间,一声惨叫从远处传来,打碎了夜的寂静。声音像是从多兰斯城邦的祭司经千里的客房那里传来的,而这个声音听起来……很像我的大哥云彤!
我赶忙跑了过去,这一声惨叫已经惊动了府里的卫士们,他们也迅速地赶了过去。在客房门口,我见到了大哥,他倒在地上,一动也不动,后脑上正在冒出鲜血,身边的地上则扔着一根粗长的木棍。
我心里一紧,不知道该怎么办好,幸好叔叔也赶到了。他很镇静地俯下身,先探了探大哥的鼻息,再检查了他后脑的伤势,长出了一口气:“没有大碍,只是皮肉伤。”
我也跟着松了口气,但接下来的事情就不大妙了。昏『迷』不醒的不只是大哥,还有躺在客房床上的经千里。他的身上并没有任何明显的外伤,但就是怎么也唤不醒,我的叔叔仔细查找,最后在他的小腿上找到了一个细小的针孔。叔叔挤出伤处的血『液』,仔细闻了闻,脸上的表情很是气恼。
“千日醉,”他宣布说,“他中了千日醉。”
千日醉。我听说过这种毒『药』,或者说确切些,『迷』『药』。它不会对人体产生什么大的损伤,却能让人长期陷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