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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那句话说的,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万世倒是觉得,流氓再可怕,也没有孙悟空可怕,而若是挂了一身法宝的孙悟空,那就更可怕了。
两个人一路走走停停,在万世的刻意耽搁下,一天根本走不了多少路,不知不觉,半个月过去了。
在这半个月里,他不过才刚刚将炼器的一些基础知识掌握了而已,认识了大部分的原材料。
炼器不比练法术或是功法,能够靠悟『性』就瞬间顿悟,炼器讲究的是博览群书,辨识所有材料,所有东西都要背下来,耗费的时间自然更长。
另外,土灵决、搬山术等等功法和法术他也经常拿出来玩儿,时间一长,也越发得心应手了。
这一日,二人正走着,渐渐来到一座灵秀大山前。
只见这山,山高林密,鸟雀众多,松柏交相呼应,各『色』花儿盛开,林间泉水叮咚,山上怪石密布,真是一个景『色』优美的好地方。
二人顺着山脚往前走,走了大半日时间,也没有走出这座山,不觉有些肚子饿了。
唐僧这种苦行僧自然是什么东西都能吃,瓜果核桃、青菜生面都行,一顿饭特别好解决,万世却有些经不起造了。
这半个月来,每天吃素已经吃的他想要反胃了,作为一个正常人而言,三天不吃肉都已经够难受了,更何况半个月。
尽管唐僧一直把万世当成和尚,但万世没这个觉悟呀,眼见旁边的高山上山羊到处『乱』窜,野鸡满哪都是,他的口水都快下来了。
“多么好的野味呀!”
万世暗地里抹了抹嘴巴,准备找个地方搞点调料什么的,也好开开荤呀。
索『性』他直接以化斋为由,一个跟斗就翻了出去,没走几十里地,就碰到一个庄子。
万世站在云头,打量了自身一眼,为了避免因为自己的长相而带来麻烦,他干脆变成了一个翩翩公子,这才找了个没人的角落降了下去。
这些时候,他对地龙十二变乃至土灵决、搬山术都越发得心应手了,变化起来几乎就是一个瞬间的事儿,万世有时候会琢磨,难怪孙悟空当初分分钟就学会了七十二变和筋斗云,就凭他这身体素质和天赋,也活该玉帝倒霉,会被他掀翻了天庭。
因为变成了人类,庄子里的人倒也没有太过注意他,以为他是路过的人,因此他得以在庄子上买了一些调料,盐、胡椒、八角等等。
他又买了一堆馒头和一坛酒,将酒水收进了介子袋里,随即再次翻了个跟斗,便落在了唐僧面前。
唐僧没料到他突然出现,吓得差点从马上摔下,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施主,你找谁?”
万世愣了愣,随即意识到自己此时还是个翩翩公子,便道:“是我,我是万世,刚才为了进入凡人的庄子,才变成这幅样子的。”
唐僧这才放心:“悟空,你手里拿的是什么东西?这附近有人家吗?”
“是吃的。”万世白了他一眼,这家伙脑袋是不是秀逗了,我都说了去化斋,难不成包袱里还能装几坨屎吗?
第37章想吃肉的和尚(下)()
“你才去了这么一会儿功夫,想必前面有人家吧,不如我们赶到那里去再用饭吧。”唐僧惊喜道。
“你倒是会想,只可惜那个庄子距离这里还有几十里地,等你到了那里,怕是天都黑了,你不怕饿?”万世问道。
“竟有这么远?”唐僧大吃一惊,小心肝扑通扑通直跳。
万世乐了,看来又到了吹牛『逼』的时间。
轻咳一声,万世一脸嘚瑟的拍了拍手中的包袱:“不瞒你说,我有一种驾云手段,名叫筋斗云,一个跟斗就是十万八千里,那庄子虽远,我片刻时间就到了,这馒头还像刚从锅里拿出来一样呢。”
“是吗?”唐僧接过包袱,果然感觉到了热度,脸上『露』出了向往的神『色』。
万世虚荣心大盛,看看,这和尚已经渐渐被哥拿下了,只要再过个几月,怕是让他叫我师傅,他都得乖乖开口。
“你先吃,我再到前头探探路。”万世将馒头给了唐僧,又留了十个馒头给小白龙,随即拿着剩下的两个馒头,一跟头翻上了山。
到了山上,万世那真是蛟龙入海、猛虎上山,如入无人之境,取出金箍棒,咔咔几下就敲死了两只野鸡和一只野羊。
半晌后,野鸡和野羊被他清洗干净,他和了一堆泥,将野鸡做成了叫花鸡,埋在了地下,又取出一个玉碗,把野羊剁碎扔了进去。
接着,他拿出了一道低阶火符,只能点火的那种,把一堆柴火烧着了,把玉碗架在了上面。
玉碗是从碧波潭龙宫里偷得,低阶火符则是万世闲的没事的时候炼制的,这种火符只能点火,跟一根火柴的效果差不多,而且属于一次『性』消耗品,属于最低级的修者都能炼制的东西,万世只稍微鼓捣了几下,就炼制了一大堆。
等到羊肉被煮烂了,他又取出一把宝剑,把羊肉削成了片,随即右手一挥,一道冰冻术被他使了出来,让羊肉快速冷却了下来,就好像刚从冰箱里拿出来一样。
他又加以各种调料,将羊肉片绊了起来,照样放在了一个玉碗里。
至此,一顿全肉宴便算是做好了,谈不上什么精致,但在这个什么东西都靠煮的时代,万世的这种做法不亚于开创了一个流派。
他却不管这么多,拿出馒头,取出酒水,给自己倒了一大杯,便将草地当做了桌子,自顾自吃了起来。
却在此时,一道声音突然响起。
“你这人,怎么这么缺德,明知道我不能吃肉,还在我面前吃的这么香,想害我吗?”
万世将杯中酒一饮而尽,这才抬头寻找说话之人,便见不远处的草丛中,走过来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
这人倒也有趣,看他的样子,倒像是在山上旅游的,但在这深山老林中,他穿的衣服却十分干净,好像从天而降一般。
不消说,这家伙绝不是一般人!
再看他的神态,直勾勾盯着万世面前的羊肉和鸡肉,哪里像是不能吃肉的人。
万世不由觉得好笑,怎么感觉这家伙有点憨的可爱呢?
他倒也洒脱,指了指对面的草地:“兄台,相逢即是有缘,一起喝一杯吧。”
男子点了点头,便在草地上坐下了,举止做派倒还算得上有礼貌,但他的眼神却出卖了他,这家伙正时不时的瞟一瞟玉碗里的肉呢。
万世哈哈一笑,将羊肉碗里的羊肉倒了一半在自己碗里,随即将碗递给了男子,又递给了他一只叫花鸡。
“吃吧,不用客气。”
“吃不得,吃不得。”男子连连摆手,竟不敢接,似乎是在害怕什么。
“有什么吃不得的,人生在世,活的不就是个快意恩仇吗,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当,想吃就吃,憋着干嘛?”
“好一句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当。”男子赞叹了一句,重重拍了拍脑袋:“好,索『性』我今天也快意恩仇一场,这肉……我吃了。”
万世点了点头,便也吃了起来。还别说,这西游世界的野羊肉和野鸡肉真是好吃,比万世以前吃过的要美味百倍不止,既有嚼劲儿,还带着一股别样的清香。
他正吃着,忽然听见‘呼噜呼噜’的声音,抬头一看,那男子正端着玉碗往嘴里倒肉呢,只见他张开大口,就跟喝水似的,往嘴里倒着肉片,根本都不带嚼一下的,就跟猪吃饲料似的。
只过了片刻,男子就将叫花鸡和凉拌羊肉片吃了个精光,但他好像还没吃饱,又看向了万世。
万世笑了笑,把自己的叫花鸡给了他,又把一坛酒都给了他。
男子接过酒和叫花鸡,又是一阵狼吞虎咽,整坛酒更是被他一口气喝了下去。
“好爽!”一连消灭了这么多东西,男子这才打了个嗝,看来是吃饱了。
“有劳兄弟款待了,我还有事,就先走了。”男子吃完,吃干抹净就要离开,好似在忌惮着什么一样。
万世知道,这男子看似粗狂,实际上也是个聪明人,正如万世怀疑此人不简单一样,此人怕是也在怀疑万世的身份。
试想一下,在一处深山之中,万世片叶不沾身的坐在草地上摆弄吃食,这种情况任谁看了,也不会觉得他是普通人。
或许这男子还会怀疑万世出现在这里的原因,但只不过是忍不住肉的香味,这才现身罢了。
万世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