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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第一纨绔-第1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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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容易,”胤祚道:“打猎爷熟啊,回头你再找厨娘去学几手,馋了就自己做,爷亲自给你望风。”

    旺财嘀咕:“打猎吃肉的和尚,那还叫和尚吗?”

    胤祚白了他一眼,道:“这是不想跟着爷呢?”

    旺财忙陪笑道:“爷您可别冤枉奴才!甭管爷是做皇子、庶民、郡王还是太子的时候,奴才跟着爷,从来都是吃饱穿暖,一没吃过苦,二没受过欺负,这些的好差事到哪儿找去?别说您去当和尚,你就算去当尼姑,奴才也跟着!”

    胤祚怒道:“呸呸,你才做尼姑!”

    旺财嘻嘻笑道:“奴才是中人,做和尚做尼姑都一样。”

    真是,好有道理……

    胤祚懒得理他了,和旺财胡扯,弄得他的书到现在还没翻到地方,倒是旺财干活聊天两不耽误,一条辫子都快梳好了。

    “你动过我的书了?”他明明记得昨儿夹了书签的。

    “没有。”旺财道:“是雍郡王拿着翻了下。”

    “四哥啊?”

    “您忘了?昨儿是雍郡王殿下送您回来的,”旺财道:“您醉醺醺的,奴才又不在,雍郡王就在这儿亲自照看,后来奴才回来,天又晚了,索性就在客房歇了一宿,早上直接从这儿上的朝。”

    提起早朝,胤祚想起还欠康熙一封折子呢,道:“吩咐厨房别折腾了,爷一会去宫里蹭饭去。”

    旺财见了昨儿那阵仗,一直担心他家主子和康熙真个闹僵了,闻言大喜:“那敢情好。”

    胤祚翻了个白眼:跟你有一毛钱关系没有,乐得什么劲儿呢!

    ******

    难得一个大晴天,阳光灿烂的简直要亮瞎人的眼,索额图死了,胤礽圈了,陵普这些帮凶处决也就是这两天的事……心里没压着这些血案,胤祚觉得天都蓝了几分。

    胤祚挑的时间好,到的时候康熙刚下了朝,正在用点心,胤祚老实不客气给自个儿也盛了碗汤,又吩咐再上点稀饭酱菜。

    康熙见他跟饿死鬼投胎似得,没好气道:“一来就只惦记吃的,这是专门来蹭饭来了呢?”

    “皇阿玛您这就不懂了,饭就是要蹭来的才香……”胤祚对康熙眨一下右眼:“不花钱啊!”

    康熙摇头失笑,点点他的头,道:“这大清有几个比你有钱的呢?到朕这儿哭穷来了!”

    “瞧皇阿玛您说的,儿子要是不知道节俭,能这么有钱吗?”

    见胤祚那张嘴,终于又开始胡说八道,康熙也心情大好——圈了胤礽,他也是有些舍不得的,但看胤祚这般轻松开怀的模样,又觉得什么都值了。

    虽然胤祚只说要稀饭酱菜,但御膳房的人哪敢真这么打发他,又加了好几样精致的小菜。

    冬天这些小菜反而是稀罕东西,胤祚嚼着脆生生的小萝卜,又想起新玩意儿。

    “玻璃厂那边已经攒了不少东西,玻璃镜子老九已经在卖了,还存了好些普通玻璃,”胤祚道:“等过了年,先不急着装修房子,儿子在郊外修几个蔬菜大棚,明年冬天,皇阿玛想吃啥都有了……”

    又笑道:“皇阿玛您别看咱们给那些当官的涨薪水了,等大棚的菜出来,光这一样儿,就让他们老老实实再掏出来!”

    康熙撇了他一眼,道:“你让他们掏银子,还用的着出新招啊?就那个瓷砖、水泥、暖气管,就把他们一年的薪水掏空了。”

    胤祚冷哼:“谁逼他们装了?”何止是一年的薪水,五年的都不够,可还不是抢破头的掏银子?人家有钱着呢!

    又叹道:“如果哪一天,没人抢着当官了,这官场大约就彻底清明了。”

    没人抢着当官,那他还当的哪门子皇上?康熙喝着茶,道:“明儿你上个折子上来,胤眩⒇范G几个的爵位,也可以提一提了,还有老九、老十都办差了,也不能还是个光头阿哥。”

    胤祚愕然:“我写啊?”

    随即反应过来,康熙这是给机会让他施恩呢,想到自个儿连金豆子都掉了,康熙还是铁石心肠,一点都没有废了他的打算,胤祚不由有点儿泄气,怏怏道:“我写就我写呗!”

    又道:“皇阿玛,儿子封了太子,也算一件喜事儿,要不也来个大赦天下什么的?”

    康熙啧啧道:“先前朕说大赦天下,是谁说将那些作奸犯科的放出去,祸害良民,算什么大赦?怎么这会儿又改了主意了?”

    胤祚道:“那些人不能赦,可以赦别的啊?”

    “嗯?”

    胤祚道:“儿子听四哥说,咱们大清在士、农、工、商之外,还存在贱籍。浙江有惰民、陕西有乐户、广东有疍户、江苏有丐户还有安徽的伴当、世仆……这些人,都是前朝的时候,祖先犯了事儿,才累及子孙万代。要儿子说,他们先祖犯事儿,还是前朝犯的事儿,和咱们有什么关系?赦了他们,编入正籍,既能收拢人心,又能增加劳动力,不然这么多人只能以乞讨、卖身、唱戏为生,对民生半点帮助都没有,白费米粮。”

    康熙道:“老四说的?”

    “嗯,”胤祚答道:“儿子不是要在沿海那边修一些纺织厂,还有各地的水泥厂、玻璃厂吗?这可要大量的人手。可是人从哪儿来?若让百姓不种地了,都跑来做工,那岂不是本末倒置?总不能指望多来几个流民吧?就算有流民,也最好是能回乡安置……毕竟咱们大清产的粮食,真说不上宽裕。我跟四哥说了,四哥就告诉我这个,皇阿玛,您说,这些不是现成的人手吗?”

    康熙点头,这事儿简单,道:“回头写个章程上来。”

    胤祚笑嘻嘻递上一个折子:“已经写好了!”

    康熙狐疑的看了他一眼,取消贱籍之事,利多弊少,他应允是一定的,既然已经写好了折子,还啰里啰嗦解释这么多,实在不像他的性子,这里面肯定还有古怪。

    低头细细看了起来。

    折子里一共说了三件事。

    第一就是刚刚他提到的,取消贱籍,将惰民、乐户、疍户、丐户等开豁为民,编入正户,从此可以从事其他行业,且子孙后代可以科举入仕。

    第二,是关于人口买卖之事。

    大意是近年来人贩子冒充父母,拐卖人口之事颇为猖獗,为杜绝此风,以后所有卖身契,皆只能由本人和买家,亲自去官府说明自愿之后,签订画押。如有被人胁迫、欺骗、诱拐之事,可当场报案,官府需立刻立案追查,不得懈怠。若卖身之人签订契约之时,年不及十五,则日后成人之后,有一次赎买机会,只需交付最初卖身银的双倍,即可恢复自由身——如主家不应,卖身者可自去官府缴纳。

    第三,是关于家生子。

    折子上说,凡大清国土之上,无论良践,皆为我大清百姓,家生子亦然。既为我大清百姓,而非牲畜,岂能买一人而得其子孙后代?若主家有意以家生子为奴者,需做到,一,家生子出生之初,由父母代签卖身契,主家需承担家生子从出生到十五岁之间所有费用,如食物、衣服、医药等,如期间不能履行,则家生子恢复自由身,二,家生子满十五岁后,同主家重新签订卖身契,若家生子不愿为奴,需双倍归还十五年抚养费,主家不得拒绝。

    最后又加了一句,国法大于天,人命大于天。事关人命之事,唯国法可以处置,如人的确有取死之处,需由相关人等呈报官府判决——但凡以族法、家法等为由,私自处死族人、家奴、儿女等任何人等,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康熙沉吟,道:“贱籍也就算了,可这家生子……”

    取消贱籍一事,同那些士族大家,朝廷百官,都没什么大的利益冲突,他一句话就能办的妥妥当当,但取消家生子……似乎没有这个必要。

    “皇阿玛,”胤祚道:“一个国家的富裕强盛,看得是百姓创造的价值。譬如两个人,一个人种地为生,一个人乞讨为生,前者在创造财富,后者只能消耗财富,如果种地的都觉得乞讨不用干活就有饭吃,人人都来乞讨,这个国家会成什么样子?在儿子看来,家生子的存在,对大清的强盛没有半点用处。人一旦卖身为奴,这辈子一直到子子孙孙,都是别人的奴才,他们的主子是得好处了,买一个人得一窝,可这些人,不种地,不织布,这辈子又没什么指望,就只侍候巴结主子,甚至混吃等死过日子,对我们大清有什么好处?而且,儿子也没有说,家生子就不能为奴,只是给他们一个选择的机会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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