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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龙过处,无数天地元力涌来,然后附在浩云峥的经脉,肌肉之上,最后融入了浩云峥的经脉与肌肉之中。甚至就连骨骼中都融入了不少的天地元力。
体内的血液因为今日的锻体,一直到现在都还在沸腾着。但是,随着浩云峥的功力运转,却开始了缓缓的平息下来。最后,竟然平静的在浩云峥体内流动着。
一股淡淡的力量从这些血液中散发出来,无论是肌肉,经脉,骨骼,全都开始了贪婪的吸收着这一股力量。
在力量的冲刷下,浩云峥的经脉,骨骼,肌肉,浑身上下都变得再次充满力量。同时,也使得他浑身都比以前更为的强壮。
终于,在莫老的指导下,浩云峥算是真正的开始动用体内龙血了。
…………
次日一早,当浩云峥退出修炼状态的时候,整个人没有丝毫疲惫感,反而精力充沛,昨日的疼痛,已然全部消失,浑身就好像拥有使不完的力气。当下,他也不用莫老出来提醒,独自便离开了这里,再次进入山谷中,开始了他的磨练。
时间仿若箭矢,放出去了就不会回来,而且流逝的还无比之快。
一天天时间就这样过去,浩云峥一天天的接受着磨练。白日受尽筋骨皮的磨练,晚上还不能休息,而是调转功力,开始恢复体魄。
一开始,他只是凭借自身力量承受数百斤重的巨石。但是,随着磨练渐渐深入,他举的大石也不再是数百斤那么简单,而是在渐渐的增加重量。同时,他也不再是继续蹲在原地巨石,反而必须举着石头活动身形。
一开始,他只能举着石头慢慢走,但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却能举着数百斤巨石满山谷的快步走动,甚至是跑路。有的时候还能终于。
一个月后,浩云峥的任务再次升级。他举的石头重达一千斤,而且这还不是真正的任务。真正的任务是,他必须举着巨石奔腾一日。
浩云峥自然不会拒绝莫老给他的这个任务,虽然这个任务的艰难太大,但他还是照做了。但是,一天下来,莫老却很不满意的样子。
浩云峥也不在意,只是继续努力。白天做任务,晚上就开始恢复身体。他相信,这个任务虽然艰难,但是,自己也在不断的强大着。总有一日,做到莫老所说的那一步,他还是能办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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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情()
一望无际的沙漠之中,两匹骆驼在戈壁上留下足印,远远离去。
两匹骆驼上,两个女子骑乘在上面,行走之间,无人说话,只是低头继续的前行着。
两女服饰不一,一个身穿淡绿色长裙,流云发鬓直垂而下。一个身穿墨黑色紧身裙,一头漆黑秀发披散在脑后。看两人的打扮,自然是落雁公主和那墨莲无疑。
忽然,落雁公主勒住骆驼,使得骆驼停下。
在身后,墨莲见势,也停下了骆驼,抬头一掠额前秀发,看向了落雁公主,不明白落雁公主是什么意思。
“今日就到这儿吧,咱们先找个地方避一避,这里很快就会出现沙尘暴,此时行走,太过于危险。”落雁公主抬头看了看烈日当空的天,声音清淡的道。
墨莲微微点头,没有说话。见罗燕公主说完,翻身下了骆驼,牵着骆驼便往一旁走去。她也跳了下来,拉着骆驼跟在后面。
很快,两人来到了一座土丘后面。这土丘后似乎曾经有过一条河,但现在已经完全干涸,只剩下一片河床。
两人在这里找了一处地方歇下。正如落雁公主所说,几乎是她们刚歇下不一会儿,周围数十里之内,沙尘漫天。龙卷风一道接着一道,呼啸着在戈壁上刮过。周围数十里之内,几乎看不见丈许距离的东西。而在这样的沙尘暴之中,任何闯进去的东西,就算重达千斤,也都会被直接倦飞出去,显得危险异常。
落雁公主显然对沙漠很熟悉,因此,选择的地方,也根本就是沙尘暴吹不进来的。
两人生起了一团篝火,拿出了随身携带的食物和水,无声的细嚼慢咽起来。
“你真的确定浩公子还活着?”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在喝下一口水后,墨莲轻声的对落雁公主问道。
落雁公主抬头看了墨莲一眼,明眸中带着一丝让人难以看出来的情感,道:“我不确定,但我感觉他还没死,可能是被困在什么地方,或者是他故意躲避着什么东西。”
墨莲看着落雁公主眼中的那一丝情愫,道:“不是我打击你,你如此相信你的感觉,难道你就不怕被你的感觉欺骗?”
落雁公主移开放在墨莲身上的眸子,嘴角忽然浮现一抹好看的弧度,道:“你没有遇到哪个人,你不会明白那种感觉的。那种感觉通常都不会欺骗一个人。况且,就算被欺骗了,我也会继续寻找。我曾经说过,生要见人,死要见尸。此生若不能找到浩公子的人或者尸体,我绝不回头,”
墨莲的眼神根本就没有离开过落雁公主的眸子,因此,在落雁公主说出这话的时候,她明显的感觉到了落雁公主眼中闪过的一丝黯然。
犹豫了一下,墨莲道:“对不起,我说错话了。”
落雁公主微微一笑,道:“没关系的。休息吧,明日咱们继续出发。我就不信,在诸国找不到浩公子,在这偌大的戈壁上还找不到。就算是大海捞针,我也要继续努力下去。”
墨莲微微点头,不再说话。
落雁公主见势,当下盘膝打坐,陷入了沉寂之中。
不一会儿,墨莲也开始了盘膝打坐,修炼起来。一时间,这里显得极为幽静。
而在沙漠的另外一边,距离此处几乎有着万里之遥。一个人影在沙漠中缓缓前行。
他徒步而走,浑身风尘仆仆,整个人显得极为憔悴。
他壮硕的身体,此时看上去给人一种消瘦了许多的感觉。但是,他握着剑的手依旧有力,仿佛,此剑就是他的命一样。
虽然他现在满脸的胡渣子,但依旧不难看出他的本来面貌。仔细一看,不是燕冲天还能是谁?
两年的时间过去了,他毫不停留,每天都在寻找着一个目标,【浩云峥】
西方诸国他已经寻访了不知道多少遍,沙漠中,他也几乎走了小半块。大致一块块大草原,小到一片片小盆地,他都几乎全部寻访过。但是,依旧没有半点关于浩云峥的消息。
可能浩云峥早就已经死了,埋尸荒古。可能,浩云峥的尸体早就已经腐烂,甚至连骨头都不剩下了。
一切切的可能都指向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天底下不可能再出现浩云峥。
但是,燕冲天并没有放弃。他心中始终有着一个执念。脑海里始终有着一句话在回荡。
“哈哈哈,瞎子又如何?我浩云峥秉承着不抛弃,不放弃,勇往直前。天下百姓我不抛弃,面对艰难困苦我不放弃,勇往直前,报效朝廷。我就不信,我浩云峥能输给那些宵小之辈。我就不信,人胜不了天。”
这句话是当初在投靠浩云峥之前,浩云峥放出的豪言壮语。也是因为说这一句话,燕冲天这才全心全意的投靠了浩云峥,并且辅导浩云峥走上争霸之路。
“燕冲天,你记住,这是我的肺腑之话,也是我最宝贵的东西。我浩云峥一生孤苦,但是,我从没有放弃过。我希望你明白一个道理,只要努力了,不放弃,未来的路,始终是充满奇迹的。”
这是在燕冲天投靠了浩云峥后,受到天朝多方的打压之时,浩云峥对他说的话。也是因为这句话,燕冲天不畏惧一切的艰难险阻,和浩云峥在天朝打出了一片天下。
此时,燕冲天更是因为这一句话而盲目的寻找着浩云峥。他始终坚信,只要努力了,不放弃,未来的路始终充满奇迹。浩云峥总会再次出现在他的面前。因此,他的每一步都坚定无比。一双眼神看着前方,勇往无前的继续行走,继续寻找。
同样,也是在沙漠上,数万里外。
这里风沙卷过,忽然间,戈壁上的沙漠微微蠕动了一下,而后,一道身影从其中爬了出来。
“呸……这都是什么鬼天气啊,专门折磨人的吗?”一个少年,身穿黑色衣袍。从沙漠中爬出来后,骂骂咧咧道。
看他那样子,不是叶朗还能是谁?
“额……东南西北在什么方向去了?”忽然,爬出了沙漠中的叶朗微微一愣,竟然分不清楚东南西北了。
“哎,算了,随便走一边吧。走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