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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现在的林伟来说,林府那点小势力根本算不得什么,现在抛下家业逃命出来,一点也不带心疼的。殊不知正是当初林伟为了这点小势,拼死拼活杀兄夺位。现在丢掉家业林伟,反而有点小期待,现在咱看是和修仙门派扯上关系了,就林府那点小钱小势的算个毛啊。从此可见,林伟的野心之大。
林伟yy满脸憧憬,幻想着自己满身华贵,坐在大殿之上指点江山,殿下千万人臣服。没错!林伟的野心何其的大;简直就像农夫幻想当总统一般。可惜,他遇上了林尘这个本不该存在于这个世界的人。
若是不然,兴许林伟这等阴险奸诈心智,身后附上庞大的势力,就算不能统领一方,定也会搅得天下大乱吧?
林尘无意间拯救了天下苍生,却还丝毫不知,稚嫩光滑的脸上无比淡然站在这人身后。林尘轻蔑的一笑,这等小人,老子还真没真正放在心上。
拔刀瞬间,明晃晃的刀身映着森林里暗绿色的光芒,林伟身体一紧,扭过头来,满脸怔容愣在原地。
我的荣华!我的富贵!我要权力滔天,我要能力撼地!一切也只是个梦罢了。
根本容不得作出反应,锋利的寒铁刀便顺着林伟的脖子直接横了出来。
“咝。。。”一缕血液窜出,慢慢的淋在了水晶球上。
林伟手上依旧举着一颗红色水晶球,显得无比讽刺,眼神里空洞无光。身上的动作全部停止了下来,时间仿若停止一般,森林无声,夕阳渐下。但。却也仅仅是他的时间停止而已。
“噗。”
几息后,一颗鲜红的头颅,滚落在地,紫青的皮肤证明此人已经暗无生机。
“呜呜。。。”几只乌黑的飞鸟像是知道又有死人一般,从上方掠过天空,叫声带着丝丝死气。除此之外,四周再无动静。只留得一地鲜血还在流淌不止。
***
林尘手里拿着红色的水晶球有种很熟悉的感觉,又忘了再哪里见过,顿时一阵头大。也不多想,收入戒指中,来日再研究。
此间事了,在这俗世凡间,我也再无挂念。自由的日子,异界的巅峰。老子来了!不知自己会不会死在征途中,不知自己会不会因为巅峰的太过遥远而望尘莫及。又不知自己会不会。。。。。
总之,未来的道路谁又能说的清。
“不过,我林尘纵死也不会放弃的,哪怕是有一丝希望。纵然死,又如何?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何来惧怕之说?心中有念,胯下有鸟,压力山大,都去他妈的,我的道谁人敢当?我的路谁人敢拦?”林尘心中的困惑在一瞬间通通消散,心情大快。“我已经死过一回了,就算再死一次又当如何?哈哈哈哈。”
此时林尘已经想明白了,是男人就当如此。不为登巅峰,只为回家时。
纵然是死日,绝不回头望!
红尘满楼终是空,老子满腔热血走一回,何来惧怕?就算终为乞丐,也当率性而为,世人冷眼,与我何干?
全当自己也是身外之人,冷眼旁观!
这!这就是林尘 !一个铁骨铮铮,傲世群雄的丛林狼,一个拿得起放的下的军人!
第二十九章 浮海城大好人。。。。()
伟岸英姿,喋血少年矫健的身影,站在来时所处的那块岩石之上,眼中有睥睨,有热血,更有横扫天下的野心。
少年背影在夕阳下显得有些消瘦,宽大的袍子被烈风吹的自然的灌满起来,倒是有些融于自然。
残阳似血,凌风满天。
满山枫林被风吹的遥遥晃动,林尘的心性与来时大为不同,早已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心性的变化让身体外的灵气有些躁动,缓缓而进。
“草。。”
突破在即,也不便久留。压抑住心中的狂喜,准备在突破之前做一件事情。心念一道,胡城守。。。
有仇必报,从不遮掩。
一点小仇,也不行。林尘就是瑕疵必报的人,他的性格决计容不得背叛,前世风云遮眼过。背叛。。这一词给予林尘太多的痛苦感受和心酸。纵然是再多的付出,最终还不是换来了退伍两字。
想想当初日月为伴,战场上的无情和热血,丛林之狼每战必到,敌人必将闻风丧胆。本以为自己此生再也不会离开部队,却没想到最终一纸退伍书将自己逼退。当时心酸和失望一起涌上心头。那些战友。。。呵呵,也许都有继续留在小队的资格。却因为自己。。。。。再也无缘军人二字。
从走出那个部队,热血喋血的心,再无旁念。过去的种种全部烟消云散,只当作是一个梦罢了。
唯有一点,林尘长大了。
没错,林尘长大了,不是说年龄,而是其心性。那时起他便明白。何为别人出生入死?我命在我手,天上地下由我自己走。
那日,无非是和上级发生了一点矛盾,之后的事情可想而知。被排挤,被诽谤,被议论,被质疑。到最终被开除。。。。
梦从此破碎。林尘后悔么?
老子从来不后悔,我甚至还要感谢,若没有这一次,兴许这辈子我也无法明白人生至理。若没有这一次,也许我还在丛林中傻了吧唧的为别人卖命,也许还在充当一颗微乎其微的棋子。。太多的也许,却让林尘彻底的冷峻,冷峻?对,就是如此。
说话间,林尘那时候的确相信了胡城守,没想到他却给自己来了个这么一招。自己还是太心软了,若非如此何来此患?亏得是一个小小平民城守,无法伤害到自己。
日后踏上修仙界,还得处处小心哇。修仙界不比凡间,相对来说更加险恶,杀人夺宝处处可见,简直就是家常便饭。
凡人被抢了东西,还只能跪拜在地谢谢仙师。 他妈的,何来的无赖道理?
修仙者被修仙者抢了东西,不但不会凭实力再抢回来。还会拱手说上一句,我等技不如人,惭愧。 去你妈的,这是什么玩意。
老子从来都看不惯这样的,抢劫还有理了?
虽然林尘此时境界卑微,但在其心里却是埋下了一颗种子:此间修仙所为何?来日我若有擎天之力,就定要这世界的定会成为我心中所想。
霸气为何来?只为舞长平!
林尘压住身体里暴躁不安的灵气,再不停留,踏着风儿便进了城。
一人一刀,淡漠出尘,白衣少年,何等霸气?城里百姓招之若寒不敢直望,纷纷让开一条路,少年所过之地十息之后仍然无人敢踏。
“胡老儿,给老子出来!”一声大吼,仿佛小城都在颤抖,却无人应答。刚刚还躲避不及的百姓,现在却是赶忙抬头望向林尘。胡老汉这个贪官鱼肉百姓,百姓们早就看他不顺眼了。今天少年杀上城主府去是多么威风?
林尘杀林伟,众人皆知,为复仇。林尘杀恶兵,众人更知,看不惯。林尘杀胡城守,不用想都知道,一定是为了救苦救难救百姓。。。
此时百姓们眼中有很多眼睛已经湿润,人群中不知谁叹了口气说道“这等好少年,装疯卖傻十来年,我们却还要给他一个骂名。唉,实在。。。老夫无地自容”众人纷纷感叹。
说实话。。。前两个的确猜对了,可最后那一个。。。。呃。。。勉为其难的就当作为民除害吧。
胡城守,现在可谓是心情大爽,坐在城主府衙门里,高高的案板,大大的衙门,多么快意人心。酌一壶小酒,再来几个美女相伴。这般生活,真当快活如意。
胡城守刚刚死里逃生,感受到以前自己活的是多么的迂腐和没劲。守财,那都是傻。逼干的事情。
老子现在想通了,花钱才叫享受。我贪污为了啥?就是为了享受,偏偏这么多年我守财如奴。原来我都他妈的再干一件傻事,我终于明白享受才是人生啊!
“哈哈,小玉过来,伺候伺候老子。”胡城守说的是满脸淫容,一双大手在小玉身上游走。
名叫小玉的女人,穿着稀薄,一脸风骚浪荡样,忍不住呻吟出声,却还假装不愿意的,躲来躲去。风骚的笑声,让胡城守两眼变得通红,嘴巴里的口水哗哗直流。胡老汉,挺大一把年纪了,还有这等**,真是少见。。。十几年的**实在克制不住了!
“啊!”胡城守大叫一声追了上去,好像恶魔一样,干瘪的手一把扯开小玉身上的薄衣。一阵春光,让胡老汉两眼发直。
一只手在小玉高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