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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有眼-第2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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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在华夏社区就应该享受最高级的待遇,不受任何狗屁法律秩序的约束,老子就要用最高级的战功和荣誉来换取生活中的为所欲为。

    老子活着,就必须受到你的重视,老子要让你明白,老子有资格玩一切的女人。

    此一战,赢,则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输,就马革裹尸,了无牵挂,死就死吧!

    刑天骑在高头大马上,左手持着盾牌,右手将一把长杆大砍刀抗在肩膀上,歪着脖子冷眼看着对面铁蹄阵阵金戈铁马,竟然没有半分惧色,相反心中还有一种莫名的兴奋。

    仿佛对面的那些士兵们,并不是什么虎狼之师,在他的眼里,不过是一堆刀下碎肉。

    脚下的大地就是一片巨大的屠宰场,而他,就是傲立于天地之间的屠夫。

    这是最后的冷兵器时代,也这是属于他的时代,这个时代的火枪,还无法打出连发,枪膛里射出的火药弹,也穿不透他手中厚重的金属盾牌。

    而当那些火枪兵打完一枪重新装弹的时候,刑天手中的大刀,已经砍下了他的脑袋。

    但是在这一场战争过后,如果刑天能够活下来,并有机会再一次上战场的时候,他就会发现,属于自己的时代结束了。

    因为战争能给加速武器的进化,到了那个时候,士兵们手中都端着冲锋枪,对方阵地上都架着重机枪,一辆辆坦克大炮再战场上来去纵横,即便是刑天再勇猛,也无法拎着大刀冲到敌人的面前。

    刑天挑选留下来陪着自己一起当炮灰的,也是一群亡命之徒,最为典型的就是站在他左右两侧的张飞和李逵,从二人手中拿着的巨斧和铁锤,就能够显现出二人的凶悍。

    这些都是刑天的老班底,能打能杀,视生命为草芥,甚至以杀戮为乐趣。

    这是一群古剑心手下养的狼,这样的军人,最好的归宿就是战死在和平年代来临之前的战场上,成为传说,被载入史册,永远的被后世人所敬仰。

    否则,他们活在和平年代里,就是一群藐视法律与秩序,危害社会的祸害。

第三百一十六章,屠夫刑天() 
再看刑天旁边的来自大明和大唐两个社区的留守部队,光从精神状态看,就与刑天这支部队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

    这两支留守部队的头领,自然是由各自社区里的原住民经过军事特训而培养起来的。

    来自现实世界里的拓荒者,是绝对不会让自己留下来当炮灰的。

    大敌当前,光是听到敌人的马蹄声狂奔,这两支队伍中的一些士兵,就有些流露出慌乱的神色。

    他们的心理与刑天那些人之间最本质的差距,就是刑天这些人,认为自己留下来是为了多杀一些人,建立更大的战功。

    而他们则是认为自己留下来,就是等待成为敌人枪口下的亡魂。

    很多事情,心态,决定成败!

    对面驶来的马蹄声越来越近,在距离此地大约仅剩下五百米的时候,等待已久的刑天,下令所有的大炮和迫击炮,同时开火,向着迎面而来的大军之中进行发射。

    一阵炮击过后,对方的阵营中立刻人仰马翻,横尸遍地,但是由于人数的庞大,这些损失对于整体性的队形,并没有起到什么影响,既然前赴后继的,踏着尸体向前冲锋。

    “弟兄们,不怕死的跟我向前冲,活下来后,回去继续玩女人!”

    刑天轮起大砍刀,一踹马镫,率先向前冲去。

    “杀啊!冲啊…。”

    随着一声声叫喊,刑天身后的军队也不顾一切追随着头领的声音,前赴后继,奔向沙场。

    在战场上,军人的喊杀声是带有强烈的感染力和煽动性的,即便是再懦弱的人,在这一刻情绪也会受到波及。

    大明和大唐两支留守部队在这种气氛的鼓动之下,也奋不顾身的涌入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

    不就是炮灰么?早死晚死都是死,那就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古剑心骑着马站在远处的山坡上,拿着望远镜看着山脚下的一幕,心中感叹道:“刑天!你就是为了战场而生,若此战你不死,我定拜你为上将军!”

    在古剑心的身后,站着三十名警卫队,每个人都是全副武装,身骑战马,他们一路翻过冰雪覆盖的山路,目的就是从一个不为人知的路线,绕到巨象国的附近,等待机会秘密入侵。

    古剑心收起望远镜,拉起马缰,一挥披风,命令道:“出发!”

    三十名警卫跟随着古剑心朝着山的另一边疾驰而去。

    与此同时,十余支万人突击部队,从各个不同的方向正在朝着巨象国住城的方向前进。

    大军刚一交战,巨象国军队的指挥官便知道上了当,然而再想分兵堵截却为时已晚,北伐军的分列部队早就趁着两军交战的时候,已经穿越崇山峻岭,绕过主战场,直捣黄龙了。

    主战场上的三万炮灰部队,与巨象国的十五万大军刚一交手,便立刻遭遇道了疯狂的碾压。

    先是大明军队在几次冲锋之后,数千名骑兵几乎被象骑兵团灭,剩下的步兵也在与对方的火枪兵在热武器远距离对垒中,被歼灭一多半。

    残余下来的千八百人斗志全无,面对着大军重重围困,每个人的脸色都浮现出一副等待死神降临的绝望表情。

    再看大唐社区这边,也没有好到哪去,领头的指挥官在指挥着手下的骑兵向前几次冲锋后,眼看着士兵人数越来越少,竟然在剩下两千多人的时候,选择了向敌方投降。

    这样一来,就只剩下了刑天的敢死队,在重重的大军围困之中左右冲杀,刑天这支队伍,打仗的时候没有任何战术和章法,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屠杀!

    这是一个能让他们兴奋的字眼,而敌人的鲜血则能够让他们变得疯狂。

    对于这群疯子来说,任何一场战争都没有本质上的不同,因为他们自从上了战场,就没打算活着回去,所以在华夏社区的时候,才把每一天都当成是最后一天来过。

    不论对方人多人少,都跟他们没关系,反正他们是来杀人的,人多就多杀点,人少就少杀点,如果人数实在多的杀不过来,那就等到自己杀不动的时候,再被他们杀了。

    刑天的这支队伍就是带着这样的一种心态来战斗的,所以他们不在乎输赢,他们只在乎自己杀的爽不爽,就像是玩女人一样。

    手中大刀利刃砍进人肉的感觉,与身体的硬物进入女人的感觉是一样的,这是属于野蛮人对欲望的宣泄。

    刑天带着这支疯子一样的万人敢死队,在十五大军中来回冲杀,就像是一头猛虎,闯入了上千只狼群一样。

    最终的结果一定是是猛虎被群狼咬死,但是在猛虎的体力耗尽之前,他所到之处,必将横尸遍野。

    刑天已经不知道自己砍死了多少人,他的脸上、胳膊上、军装上,已经都被鲜血染红。

    他的眼睛看到的只有一片片的血花伴随着碎肉,在自己的刀光挥舞之下,上下翻飞四溅。

    在这样的冰天雪地里,他杀的热血沸腾,大汗淋漓,索性脱去了身上的衣服,露出赤裸的上身,如黑熊一般结实强壮的胸膛青筋暴起。

    “来啊,谁能经我一刀不死,我叫他声爷爷!”

    刑天左手持着盾牌,右手扛着大砍刀,看着面前如同蝼蚁般的怯懦的士兵们,仰天长啸。

    哎,十几万大军,竟然没有一人能扛住我一刀!

    虽然刑天的敢死队,凭着勇猛凶悍和不怕死的亡命徒精神,屠杀掉了巨象国大军许多兵力,但是同时他们的士兵也同样被消耗许多,一万人的部队,很快就剩下了六千多人。

    可怕的是,剩下这六千人不但没有士气减弱,相反越杀越勇,而且士气也越来越高涨,将砍杀人头视同为切菜比赛一般,每个人都争先恐后,毫无退却之意。

    在与象骑兵对阵之中,刑天等人的许多马匹,被剑齿状的象牙豁开身体后踩踏而亡,刑天等人便只好从马背上跳到大象的身上,骑着大象继续战斗。

    杀的兴起时,刑天竟论起大砍刀,生生剁掉了一头大象的脑袋,他终于找到了能扛住他一刀而不死的对手,因为那头大象被他砍了整整十八刀,才将脑袋剁下来。

    然后,他做出了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举动,扛着大象的脑袋,跳上了另一头大象的后背,像是一头野兽一样,狂笑着朝人群吼叫。

    巨象国军队的指挥官们,见到这样的场面,无不露出惊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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